人民是台湾公投法最大赢家(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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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如兰:人民是台湾公投法最大赢家

台湾立法院11月27日三读通过「公民投票法」。依据公投法,只有人民、国会有公投发动权,但总统得于国家主权受外力威胁时,就国家安全事项进行「防御性公投」;公投法并明定依立法院各政党比例组成的公投审议委员会,掌有公投提案、公投事项认定的审核权。 (chinesenewsnet.com)


罗如兰在中国时报上发表文章,称扰攘了十多年,台湾终于得到一部公投法,台湾人民终于有行使公民投票的权力!「公投法等于危险的魔咒」不但一夕解除,而且巧妙转变成台湾安全的护身符,不论政党输赢,台湾人民都是最大赢家。 (chinesenewsnet.com)

这一部公投法由向来反对公投的蓝军主导成功,尤其别具意义。蓝绿在公投议题汇聚一流,这股庞大民意所催生的公投法,用防御性公投展现了国民集体意志,用正常的修宪程序紧缩修宪改变现状的可能性,对于超宪性的制宪手段保持缄默,已审慎回避了那条横亘在台湾海峡的红色警戒线,进一步确保台湾安全。 (chinesenewsnet.com)

公投符号将从此卸下负载过重的统独意涵,显现出人民参与公共事务的面貌。以朝野这次在国家主权等敏感议题的节制表现看来,未来有关公投法的争议点,或许能够对焦于人民权益,回归公投法作为一项程序法的本质,让台湾看起来终于能够像个正常的国家。 (chinesenewsnet.com)

总统大选开跑以来,令人眼花撩乱的制宪、修宪、台湾正名、一边一国等务虚议题,也可望在公投法出炉后暂告尘埃落定。防御性公投的宣示,高分贝确认台湾做为一个国家的主体性,修宪变更国号的高门槛程序,则再次确认台湾的现状就是中华民国。 (chinesenewsnet.com)

包括两国论、台湾正名等口号入宪的创制管道已被封死,虽然公投法已赋予人民复决修宪议题的权利,但仍需配套修改现行宪法的修宪程序(公投入宪),可以确定任何统独修宪案都无法在这次总统大选中提出。朝野的制宪或修宪主张,势必留待下回合再战。朝野论战因此有机会回到治国基本面,回到基本的宪法架构下讨论。任何超越这部公投法的主张,都已失去可能性,将有助于朝野回到现实,清理战场,重新对话。 (chinesenewsnet.com)

这部在朝野机关算尽之下产生的公投法,难免仍有缺憾。例如,修宪创制排除在公投事项之外,未来要国会自宫的改革方案,恐怕仍然只能经由政党自制和选票压力。虽然只有立法院而非行政院拥有发动公投的权力,但行政部门仍可透过执政党在国会发动公投,争取国会半数支持其公投提案,作为解决朝野重大争议的机制之一。 (chinesenewsnet.com)

但相对于这部公投法所确立的重大安全原则,枝节问题或许还有修法空间,却很难再成为朝野斗死方休的藉口。任何政党的翻案动作或否定新法的作为,恐怕必需面临正当性的质疑。台湾人民第一次拿到的公投权,也许不能用来喊爽,但是用来对治全台各地风起云涌的公投热,仍有其稳定国家运作的阶段性任务即将展开,这才是朝野应该展现能力的所在。
 
既然“人民是大赢家” 人民做主 那也应该算上整个中国的 并不只是台湾省!
 
再说支持台独的那些人又算哪国公民啊?日本人还是美国人?或者说自己不是中国人是台湾人的,好,你们不当中国人,那就滚出台湾,台湾是中国的,不当自己是中国人的就滚出中国领土!
就算你们的“国父”在世的话,也不会希望你们这个样子的!
 
最初由 花都开好了 发布
既然“人民是大赢家” 人民做主 那也应该算上整个中国的 并不只是台湾省!

You can apply for the right to vote, never voted before, eh? :D
 
那些台独分子可以移民美国或日本,呆个几年,再叫嚣独立,你看美国会不会给你们民主,看看它会不会坐视你们公投,为了避免战争和尊重人权,而任你们独立!
 
台湾小民实在可怜,被黑金政治骗子玩得团团转,还自鸣得意呢。其实你那个vote不过是为政治骗子买春,同时又把自家性命卖到别人的枪口上。世界上只有台湾小民这么傻。:D:D:D
 
msft:

赶紧回台湾吧,形势一片大好,你终于可以投票选三级片演员还是导演来当政了.
 
看标题就知道这篇文章的内容不怎么样。“人民是最大的赢家”,真是屁话。拉虎皮扯大旗是运运运运们的一贯招数。什么是人民?谁是人民?还真以为自己脸有多大呢,就你们这么一小撮能代表人民?: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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