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能力:
有時為了避免惹無謂火氣或誤解,只好犧牲表達自由, 拘謹地做許多累贅冗長的說明,就好像一個導演一邊拍 戲還得一邊寫自己的影評來教觀眾一樣,很無奈.
這種抓不住意義的誤解真是層出不窮. 有時感覺很離譜, 簡直難以置信,而且通常對方都是一些以為自己唸很多書很厲害的研究生或學者.
當然,相對於閱讀能力的是表達能力,要傳達一種意思,也並非易事,尤其當我們要講的想法不是一種字面的東西 (literal truth),而是接近描繪一種 "影像" (image) 的 時候,常常需要用大量的例子和比喻,但是這些例子往往很不幸地,被 "當做字面解".
其實, 例子就是例子,例子 "本身" 是不具意義的,它像一根手指頭指向 "明月",指向一個虛無飄渺,我們講不清楚的東西.
"明月", 才是 "意義" 所在. 我們該發揮想像力,去 "看" 那 明月,而不是拿放大鏡盯著手指頭 "研究" 半天.
我有時感覺我們好像活在一個 "看不見比喻" 的年代.有文盲色盲電腦盲,更多的是 "比喻盲",無法抓那 "指" 出的意思,只 會鎖定字面,思考那根本不存在手指頭 "裏面" 的 "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