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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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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很闷的男人,没有过人的才能,也没有过多的钱。这大概与我的处世态度有关,我喜欢淡泊的生活,喜欢自由而随意地躲在城市的一角安然渡日。我的女友阿黛则与我完全相反。她像一只安装了永久性电池的时钟,从这里到那里,不停地奔波,不停地喧哗……还好,不管她走得多远,总是以我为圆心的,她不时地就打个电话来说,我在北京,要么就说,我在宁夏……我习惯了和阿黛分分合合的生活。阿黛在身边时,我会像一个居家男人似的被她支使来支使去。我们一直在同居,我想我是爱阿黛的,和她在一起我觉得不那么孤单了。阿黛有时也会带给我灵感,一个写作的男人如果没有女人就意味着才思的枯竭,阿黛是个很有激情的女人,我爱她。
我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26年了,在此其间我只偶尔离开过它几次。我不大喜欢这个城市,它在冬天时过于寒冷,以至于它在我的感觉里是一种灰冷的色调。这多少让我感觉到几丝颓废,尤其是阿黛不在的时候。阿黛也不喜欢这座城市,所以她总是在东奔西跑,她曾经自嘲地说她在四处逃窜。她这么说着时狡黠地看我一眼,又说,可是总也逃不开你。我知道阿黛也是爱我的,可是有时候她会让我有一种受压抑感,阿黛常常抚着我的头发――大多数时候我喜欢她抚弄我的头发,这使我感觉温暖而安心,有时就在她的抚摸下昏然睡去。可是有时阿黛一边抚弄我的头发一边说,你好好的等着,我会让我们的小家应有尽有的。我的心里就有一丝不快,一丝被压抑的不快。这使我觉得自己不太像个男人了。这种时候我总会想,其实阿黛不是我理想中的那种女孩,她缺少一点纯纯的、柔柔的感觉。我渴望被女孩依赖,如果她愿意,我会把她宠得像个公主。
我也算SOHO族中的一员,靠摆弄一支秃笔写字为生。我每天很有规律地吃饭、写作、散步,连我的一些习惯也是有规律的。比如每周去打一次保龄球,每两周去理一次发。打保龄球我只去城东的那家娱乐城,理发则只到樱花路的樱子发屋。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有点喜欢樱子发屋的樱子姑娘。我应该承认我喜欢她。喜欢是一个用途广泛的词,使你愉悦的事和人,你都可以说喜欢。樱子小巧清纯,所以我喜欢樱子,喜欢让她为我理发。第一次去樱子的发屋是在黄昏。是春天。樱花路的樱花正悄悄绽蕾。我坐在那把很舒适的靠椅上任凭樱子的十指剪修草坪般在我的发间轻轻劳作。樱子的指间有一种特别的香气,偶尔,她的指尖儿在修鬓角时轻轻掠过我的脸颊,我会用力嗅一下,似有还无的那种,是一种神秘的植物的气息。被她轻轻掠过的那一小块皮肤也会有一种麻倏倏的感觉,像飘过黄昏的一小片阳光,暖意融融。于是我开始迷恋那种气息,独处的时候,常常不自觉地吸一下鼻子,似飘忽地闻到了,仔细寻找又不禁惘然。我想改掉我的习惯,每天都去理发,可是头发的生长却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
开始和樱子聊天是在又一个黄昏。是从路边的樱花谈起的。樱子说,每年樱花开放的时候她都许个愿,然后这一年里她就努力去实现那个愿望,樱花从没让她失望过。我说,能和我说说你的愿望吗?我已经很久没有愿望了,想学你许个愿。我真的很久都想不出有激情的愿望了,除了想多赚一点钱就是尽量让自己的每一天都快乐一点。樱子说两年前她在一家美发工作室做帮工时就想着能有一间自己的发屋,现在她果然有了。我说,那么现在又有了什么新的愿望吗?今年的樱花开得如此之盛,想必樱花般的美梦都能成真。樱子就涩然一笑,羞羞的不肯说出口。她这个年龄的女孩家,除了盼着嫁个好男孩还会有什么心事呢?樱子反问我,你有什么愿望呢?你看起来就像个大学生,一定是希望遇到一个好女孩吧?我吱唔着说,是的,一个纯纯的好女孩。我想并不是我虚伪,这一刻我狠心地把阿黛略去了,是不想破坏这个渐渐朦胧起来的黄昏。
我想我得为樱子做点什么了。她是个可爱的女孩,为她做事情不会令我后悔。至少我要请她吃一次饭,或者到S市去玩一天。S市刚刚开发了一些新的旅游景点,媒体上日夜不停地做着广告,很多人都携家带口地出发了。我是个有经验的男人,约女孩子的时候我只容她在“去此”还是“去彼”间做出选择而不容她在“去”还是“不去”间犹豫。可是樱子说她不喜欢像那些时髦的女孩似的坐在星期五餐厅吃新地冰激凌或碳烧鸡排,或者躲在光线昏暗的洒吧里喝名目繁多的鸡尾酒。她也不喜欢在拥挤混乱的旅游景点让我和她的交谈湮灭在嘈杂之中。樱子说,让我们来占卜吧。樱子从抽屉里抽出一本书。是《简爱》。她这个年龄的女孩看这样的书一点都不奇怪。她说,让我们来占卜吧。然后她闭起双眼,口中念念有词:“勃朗特夫人、勃朗特夫人,请告诉我,我们该去哪儿呢?”而后她随意翻到一页,用手指指定一行,“一英里以外,在田地的那一边,有一条路,朝着同米尔考特相反的方向延伸开去;这条路我从来没走过……”樱子说她是从一部外国电影里学来的,她又说,很灵的。我说,那么我们到底要去哪儿呢。樱子说,去郊外。“在田地的那一边”。
春天的气息是从大地的深处散发出来的。催发了绿草和野花儿。在乡下的小路上边走边谈情说爱,那是上一辈人最浪漫的事了。可是樱子说,她喜欢。樱子说她18岁之前一直在乡下,而最终她还是要回到乡下的。樱子这样说时晶莹的小脸儿上流露出压抑不住的伤感。但很快,她的神情就明朗起来,她说,你看你看,我们都是朋友了,可是我一直不知道你在哪个大学里读书?我想是我的装束误导了樱子的判断力。那条酽蓝酽蓝的牛仔裤,那件手织的蓝灰色的毛衣,使我看起来更像一个大学生。我犹豫了几秒钟,还没来得及澄清她的误会,虚构的本能就占了上风。是的,我在S大读三年级,可是……可是……我现在休学在家。
为什么要休学呢?
我的身体出了点儿毛病,我不得不回家休养。
是什么病呢?可以和我说说吗?樱子尖尖的小脸紧张得微微发红,大大的眼睛像受了惊吓似的一眨不眨地看着我。
这使我感受到一种心理上的满足。这个我喜欢的女孩为我担心呢,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我想再看看她的反应,或者想进一步地满足我的虚荣心,我长袖擅舞地说,是……是白血病。
樱子脸上那一点儿紧张的红晕也暗淡下去了,脸色白得像一张纸。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呢?她喃喃地说,像被突如其来的意外击懵了。
我的心轻轻地振颤了,我说没事的,没事的,现在病情已经稳定下来了,会慢慢好起来的。
你真坚强,真的。樱子说。眼睛依然睁得大大的,嘴角紧紧地抿着,看上去有一种赴死的绝决。她就那样坚定地望定我,泪水一滴一滴地滑落下来。我的心一下子软了起来,几乎把逗弄她的把戏忘记了,这个女孩竟对我有一份生死之情,我不能不被她打动。我拥住了她。我吻了她。很动情的,在她温软的、栀子花瓣一样甜香而润泽的唇上深情地吻了――但是我没有让舌尖带着唾液滑入她娇嫩的口腔,我不忍。她过于娇柔了,甚至嘴唇也是淡粉色,像尚未绽开的樱花。我只想这样纯纯地吻她。我又吻了她天然柔密的睫毛,小巧而柔软的耳朵。她偎在我怀里,沉默地依顺着,微微地抖动如稚蝶的翅膀。
那天晚上我久久不能入睡,也写不出一个字来。那个叫樱子的女孩,像一小片儿梦想,占据了我心里一个很敏感的位置。我不停地吸烟,她的影子就在烟雾中飘来荡去……近午夜的时候,阿黛打来了电话。阿黛说她现在在广州,做一家美国公司的中方代理。阿黛是个有本事的女人,我想。阿黛不管在哪里都能混上一个让人听起来羡煞了的头衔。阿黛说,为什么还不睡?我说,在想你,睡不着。我宽容了自己的虚伪,事实上,此刻所有的男人都会这么说。阿黛的声音就软软的了。阿黛是电话高手。在电话里,她对我撒娇对我生气。我能听到她的迷醉的眼神红嘟嘟的小嘴唇藤一样缠绵的手臂……我有些不能自已,我说阿黛我爱你,我想你了,真的想你了……
第二天早晨,我在一片碎碎的雨声中醒来。透过窗子,我只能看到楼群间一条狭长的天空。现在,不理发我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去看樱子了。穿过樱花路,雨滴和落花一起落在我的肩上,让我领悟诗意总是与伤感并存。雨天发屋的生意冷冷清清的,樱子提议说,出去走走吧。樱子喜欢简单。和樱子在一起,没有咖啡酒吧浮光掠影我照样觉得很诗意。我甚至没送过樱子鲜花。我决定今天无论如何要送她一束。
雨中的街头行人稀少,樱子随意地把我送的那束百合拿在手上,不时地举起来嗅一下。样子闲闲的,又有几分无可奈何。她说多么美的花呀。我说你喜欢我会经常送你的。她说能送多久呢。我想起我是个“患了白血病的人”,我说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不愿把这个不染烟尘的女孩放在世俗的关系中来取舍,或者我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取舍。我和阿黛有很深的关系了,我们彼此熟谙对方的一切,我想我不会轻易放弃阿黛。我是个成熟的男人了,我不会的。我快速而混乱地思考着,街对面的那个男人就穿过我混乱的思维从七楼坠落下来。那个男人不知被什么痛苦推动着走到了楼顶然后又被那痛苦追迫着纵身跃向死亡。然后嘈杂的人群纷拥过去。樱子像受了惊吓的小鹿再一次睁大了眼睛,嘴唇抿得紧紧的。我试着用手遮住她的眼睛,我不想让她过早地了解死亡的残酷。可是樱子拂开我的手,定定地看着那个血肉模糊的男人。然后她颤声说,为什么,为什么要有生离,要有死别……然后她把那束花放在路边,她说,送给他吧,说不定他是个孤单的人。
回去的路上,樱子紧紧地依偎着我,好像害怕我会突然从人间蒸发了。我有点后悔了。后悔不该对她撒谎。我原是要给她一些快乐,也让自己快乐。可是我让她为我痛苦了。我想向她解释,可是她微微发抖的小身体总是让我欲言又止。回到发屋,她一瓣一瓣地摘掉沾在我身上的樱花,然后她像摘掉樱花一样一件一件地除去自己的衣衫。我颤抖起来。我说,不要,樱子,不要这样。樱子说,要的,要的,也许今生只有这一次。你看,那个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我说我不会死,樱子,真的。我不愿你这样。樱子说,可是我怕我会死。你还记得我说过樱花盛开时我许的那个愿吗?就是要上苍赐我一份恋情。然后你真的就出现了,让我知道了爱的滋味。你不喜欢我吗?我说喜欢。樱子小巧透明的身子就贴了上来,像一簇妖冶的小火苗……请宽恕我吧,上苍;宽恕我吧,阿黛;宽恕我吧,樱子……
小巧的樱子在我的怀里喘息了好久,然后她坐起来,平静地说,让我们占卜吧。她闭上眼睛,低低地说,勃朗特女士、勃朗特女士,请告诉我,我们来生会在一起吗?我看见她的手指按着的那一行写着:“等一会儿,简。看一看你走了以后我的可怕生活吧。一切幸福都将跟你一起被拉走了……”
我走的时候没去见樱子。我没有勇气和她告别。我知道我对樱子犯了不可恕的罪。可是我对阿黛还负有更重的责任。阿黛在电话里说,我怀孕了,亲爱的,已经3个月了。我们把它生下来吧。这已经是阿黛第四次为我怀孕了,我没有理由再拒绝做一个丈夫继而做一个父亲了。我离开了樱子,离开了这座冬天长而冷的城市。下一个寒冷的冬天来临时,樱子只能一个人渡过了。樱子将无法找到我,除了一个缥缈的电子信箱地址,樱子不知道我的任何行踪。
在南方,我又恢复了平淡而有规律的生活。散步、打保龄球、理发……阿黛总是要我去高档的美发工作室理发。一些手艺高超的男孩手指竟也如樱子般轻软。我对樱子的思念竟日益淡薄了。可是奇怪的是樱子从未给我发过E-mail。这是她在这个迷茫的人世与我仅有的一点联系。这让我有几分释然,看来樱子也渐渐把我淡薄了。
然后,我做了爸爸,生活变得琐碎起来。我还要多写东西多赚稿费以便使我的收入和阿黛之间差距不至于太大。这才是生活本来的样子,我想。樱子也会找到一份与此类似但却仅属于她的生活的。可是有一天我看到了一部叫做《职业女郎》的电影:安妮走进汉娜的住处,汉娜取出一本《呼啸山庄》给她测运气。安妮说:“勃朗特女士,勃朗特女士,请告诉我,我会很快找到‘那个人’吗?”我的胸口一阵发紧,我走后,樱子会不会一遍又一遍地这样占卜呢?我有点想念她。想念她小小的脸儿,总是受了惊吓般瞪得大大的眼睛,抿得紧紧的嘴唇……我禁不住就给那个我生活过的北方城市打了一个电话。电话是打给我的一个朋友的。我问他樱花路的那间发屋生意好吗?他说那现在是一家小吃店了。我说那个开发屋的女孩呢?他说听说她得了白血病,死了。我久久说不出话来。久久。我的嗓子一瞬间就疼痛起来,我一边痛一边问他,什么时候,她什么时候死的?他说好像是暮春死的,是的是的,就在你走后不久……我又问,现在樱花开了吗?那条路上的樱花开得好吗?他说你真的把这座城市忘了吗?你忘了这里的冬天漫长而寒冷,是开不出花儿来的……
“勃朗特女士,勃朗特女士,请告诉我,樱子在天堂好吗?”
我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26年了,在此其间我只偶尔离开过它几次。我不大喜欢这个城市,它在冬天时过于寒冷,以至于它在我的感觉里是一种灰冷的色调。这多少让我感觉到几丝颓废,尤其是阿黛不在的时候。阿黛也不喜欢这座城市,所以她总是在东奔西跑,她曾经自嘲地说她在四处逃窜。她这么说着时狡黠地看我一眼,又说,可是总也逃不开你。我知道阿黛也是爱我的,可是有时候她会让我有一种受压抑感,阿黛常常抚着我的头发――大多数时候我喜欢她抚弄我的头发,这使我感觉温暖而安心,有时就在她的抚摸下昏然睡去。可是有时阿黛一边抚弄我的头发一边说,你好好的等着,我会让我们的小家应有尽有的。我的心里就有一丝不快,一丝被压抑的不快。这使我觉得自己不太像个男人了。这种时候我总会想,其实阿黛不是我理想中的那种女孩,她缺少一点纯纯的、柔柔的感觉。我渴望被女孩依赖,如果她愿意,我会把她宠得像个公主。
我也算SOHO族中的一员,靠摆弄一支秃笔写字为生。我每天很有规律地吃饭、写作、散步,连我的一些习惯也是有规律的。比如每周去打一次保龄球,每两周去理一次发。打保龄球我只去城东的那家娱乐城,理发则只到樱花路的樱子发屋。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有点喜欢樱子发屋的樱子姑娘。我应该承认我喜欢她。喜欢是一个用途广泛的词,使你愉悦的事和人,你都可以说喜欢。樱子小巧清纯,所以我喜欢樱子,喜欢让她为我理发。第一次去樱子的发屋是在黄昏。是春天。樱花路的樱花正悄悄绽蕾。我坐在那把很舒适的靠椅上任凭樱子的十指剪修草坪般在我的发间轻轻劳作。樱子的指间有一种特别的香气,偶尔,她的指尖儿在修鬓角时轻轻掠过我的脸颊,我会用力嗅一下,似有还无的那种,是一种神秘的植物的气息。被她轻轻掠过的那一小块皮肤也会有一种麻倏倏的感觉,像飘过黄昏的一小片阳光,暖意融融。于是我开始迷恋那种气息,独处的时候,常常不自觉地吸一下鼻子,似飘忽地闻到了,仔细寻找又不禁惘然。我想改掉我的习惯,每天都去理发,可是头发的生长却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
开始和樱子聊天是在又一个黄昏。是从路边的樱花谈起的。樱子说,每年樱花开放的时候她都许个愿,然后这一年里她就努力去实现那个愿望,樱花从没让她失望过。我说,能和我说说你的愿望吗?我已经很久没有愿望了,想学你许个愿。我真的很久都想不出有激情的愿望了,除了想多赚一点钱就是尽量让自己的每一天都快乐一点。樱子说两年前她在一家美发工作室做帮工时就想着能有一间自己的发屋,现在她果然有了。我说,那么现在又有了什么新的愿望吗?今年的樱花开得如此之盛,想必樱花般的美梦都能成真。樱子就涩然一笑,羞羞的不肯说出口。她这个年龄的女孩家,除了盼着嫁个好男孩还会有什么心事呢?樱子反问我,你有什么愿望呢?你看起来就像个大学生,一定是希望遇到一个好女孩吧?我吱唔着说,是的,一个纯纯的好女孩。我想并不是我虚伪,这一刻我狠心地把阿黛略去了,是不想破坏这个渐渐朦胧起来的黄昏。
我想我得为樱子做点什么了。她是个可爱的女孩,为她做事情不会令我后悔。至少我要请她吃一次饭,或者到S市去玩一天。S市刚刚开发了一些新的旅游景点,媒体上日夜不停地做着广告,很多人都携家带口地出发了。我是个有经验的男人,约女孩子的时候我只容她在“去此”还是“去彼”间做出选择而不容她在“去”还是“不去”间犹豫。可是樱子说她不喜欢像那些时髦的女孩似的坐在星期五餐厅吃新地冰激凌或碳烧鸡排,或者躲在光线昏暗的洒吧里喝名目繁多的鸡尾酒。她也不喜欢在拥挤混乱的旅游景点让我和她的交谈湮灭在嘈杂之中。樱子说,让我们来占卜吧。樱子从抽屉里抽出一本书。是《简爱》。她这个年龄的女孩看这样的书一点都不奇怪。她说,让我们来占卜吧。然后她闭起双眼,口中念念有词:“勃朗特夫人、勃朗特夫人,请告诉我,我们该去哪儿呢?”而后她随意翻到一页,用手指指定一行,“一英里以外,在田地的那一边,有一条路,朝着同米尔考特相反的方向延伸开去;这条路我从来没走过……”樱子说她是从一部外国电影里学来的,她又说,很灵的。我说,那么我们到底要去哪儿呢。樱子说,去郊外。“在田地的那一边”。
春天的气息是从大地的深处散发出来的。催发了绿草和野花儿。在乡下的小路上边走边谈情说爱,那是上一辈人最浪漫的事了。可是樱子说,她喜欢。樱子说她18岁之前一直在乡下,而最终她还是要回到乡下的。樱子这样说时晶莹的小脸儿上流露出压抑不住的伤感。但很快,她的神情就明朗起来,她说,你看你看,我们都是朋友了,可是我一直不知道你在哪个大学里读书?我想是我的装束误导了樱子的判断力。那条酽蓝酽蓝的牛仔裤,那件手织的蓝灰色的毛衣,使我看起来更像一个大学生。我犹豫了几秒钟,还没来得及澄清她的误会,虚构的本能就占了上风。是的,我在S大读三年级,可是……可是……我现在休学在家。
为什么要休学呢?
我的身体出了点儿毛病,我不得不回家休养。
是什么病呢?可以和我说说吗?樱子尖尖的小脸紧张得微微发红,大大的眼睛像受了惊吓似的一眨不眨地看着我。
这使我感受到一种心理上的满足。这个我喜欢的女孩为我担心呢,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我想再看看她的反应,或者想进一步地满足我的虚荣心,我长袖擅舞地说,是……是白血病。
樱子脸上那一点儿紧张的红晕也暗淡下去了,脸色白得像一张纸。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呢?她喃喃地说,像被突如其来的意外击懵了。
我的心轻轻地振颤了,我说没事的,没事的,现在病情已经稳定下来了,会慢慢好起来的。
你真坚强,真的。樱子说。眼睛依然睁得大大的,嘴角紧紧地抿着,看上去有一种赴死的绝决。她就那样坚定地望定我,泪水一滴一滴地滑落下来。我的心一下子软了起来,几乎把逗弄她的把戏忘记了,这个女孩竟对我有一份生死之情,我不能不被她打动。我拥住了她。我吻了她。很动情的,在她温软的、栀子花瓣一样甜香而润泽的唇上深情地吻了――但是我没有让舌尖带着唾液滑入她娇嫩的口腔,我不忍。她过于娇柔了,甚至嘴唇也是淡粉色,像尚未绽开的樱花。我只想这样纯纯地吻她。我又吻了她天然柔密的睫毛,小巧而柔软的耳朵。她偎在我怀里,沉默地依顺着,微微地抖动如稚蝶的翅膀。
那天晚上我久久不能入睡,也写不出一个字来。那个叫樱子的女孩,像一小片儿梦想,占据了我心里一个很敏感的位置。我不停地吸烟,她的影子就在烟雾中飘来荡去……近午夜的时候,阿黛打来了电话。阿黛说她现在在广州,做一家美国公司的中方代理。阿黛是个有本事的女人,我想。阿黛不管在哪里都能混上一个让人听起来羡煞了的头衔。阿黛说,为什么还不睡?我说,在想你,睡不着。我宽容了自己的虚伪,事实上,此刻所有的男人都会这么说。阿黛的声音就软软的了。阿黛是电话高手。在电话里,她对我撒娇对我生气。我能听到她的迷醉的眼神红嘟嘟的小嘴唇藤一样缠绵的手臂……我有些不能自已,我说阿黛我爱你,我想你了,真的想你了……
第二天早晨,我在一片碎碎的雨声中醒来。透过窗子,我只能看到楼群间一条狭长的天空。现在,不理发我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去看樱子了。穿过樱花路,雨滴和落花一起落在我的肩上,让我领悟诗意总是与伤感并存。雨天发屋的生意冷冷清清的,樱子提议说,出去走走吧。樱子喜欢简单。和樱子在一起,没有咖啡酒吧浮光掠影我照样觉得很诗意。我甚至没送过樱子鲜花。我决定今天无论如何要送她一束。
雨中的街头行人稀少,樱子随意地把我送的那束百合拿在手上,不时地举起来嗅一下。样子闲闲的,又有几分无可奈何。她说多么美的花呀。我说你喜欢我会经常送你的。她说能送多久呢。我想起我是个“患了白血病的人”,我说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不愿把这个不染烟尘的女孩放在世俗的关系中来取舍,或者我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取舍。我和阿黛有很深的关系了,我们彼此熟谙对方的一切,我想我不会轻易放弃阿黛。我是个成熟的男人了,我不会的。我快速而混乱地思考着,街对面的那个男人就穿过我混乱的思维从七楼坠落下来。那个男人不知被什么痛苦推动着走到了楼顶然后又被那痛苦追迫着纵身跃向死亡。然后嘈杂的人群纷拥过去。樱子像受了惊吓的小鹿再一次睁大了眼睛,嘴唇抿得紧紧的。我试着用手遮住她的眼睛,我不想让她过早地了解死亡的残酷。可是樱子拂开我的手,定定地看着那个血肉模糊的男人。然后她颤声说,为什么,为什么要有生离,要有死别……然后她把那束花放在路边,她说,送给他吧,说不定他是个孤单的人。
回去的路上,樱子紧紧地依偎着我,好像害怕我会突然从人间蒸发了。我有点后悔了。后悔不该对她撒谎。我原是要给她一些快乐,也让自己快乐。可是我让她为我痛苦了。我想向她解释,可是她微微发抖的小身体总是让我欲言又止。回到发屋,她一瓣一瓣地摘掉沾在我身上的樱花,然后她像摘掉樱花一样一件一件地除去自己的衣衫。我颤抖起来。我说,不要,樱子,不要这样。樱子说,要的,要的,也许今生只有这一次。你看,那个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我说我不会死,樱子,真的。我不愿你这样。樱子说,可是我怕我会死。你还记得我说过樱花盛开时我许的那个愿吗?就是要上苍赐我一份恋情。然后你真的就出现了,让我知道了爱的滋味。你不喜欢我吗?我说喜欢。樱子小巧透明的身子就贴了上来,像一簇妖冶的小火苗……请宽恕我吧,上苍;宽恕我吧,阿黛;宽恕我吧,樱子……
小巧的樱子在我的怀里喘息了好久,然后她坐起来,平静地说,让我们占卜吧。她闭上眼睛,低低地说,勃朗特女士、勃朗特女士,请告诉我,我们来生会在一起吗?我看见她的手指按着的那一行写着:“等一会儿,简。看一看你走了以后我的可怕生活吧。一切幸福都将跟你一起被拉走了……”
我走的时候没去见樱子。我没有勇气和她告别。我知道我对樱子犯了不可恕的罪。可是我对阿黛还负有更重的责任。阿黛在电话里说,我怀孕了,亲爱的,已经3个月了。我们把它生下来吧。这已经是阿黛第四次为我怀孕了,我没有理由再拒绝做一个丈夫继而做一个父亲了。我离开了樱子,离开了这座冬天长而冷的城市。下一个寒冷的冬天来临时,樱子只能一个人渡过了。樱子将无法找到我,除了一个缥缈的电子信箱地址,樱子不知道我的任何行踪。
在南方,我又恢复了平淡而有规律的生活。散步、打保龄球、理发……阿黛总是要我去高档的美发工作室理发。一些手艺高超的男孩手指竟也如樱子般轻软。我对樱子的思念竟日益淡薄了。可是奇怪的是樱子从未给我发过E-mail。这是她在这个迷茫的人世与我仅有的一点联系。这让我有几分释然,看来樱子也渐渐把我淡薄了。
然后,我做了爸爸,生活变得琐碎起来。我还要多写东西多赚稿费以便使我的收入和阿黛之间差距不至于太大。这才是生活本来的样子,我想。樱子也会找到一份与此类似但却仅属于她的生活的。可是有一天我看到了一部叫做《职业女郎》的电影:安妮走进汉娜的住处,汉娜取出一本《呼啸山庄》给她测运气。安妮说:“勃朗特女士,勃朗特女士,请告诉我,我会很快找到‘那个人’吗?”我的胸口一阵发紧,我走后,樱子会不会一遍又一遍地这样占卜呢?我有点想念她。想念她小小的脸儿,总是受了惊吓般瞪得大大的眼睛,抿得紧紧的嘴唇……我禁不住就给那个我生活过的北方城市打了一个电话。电话是打给我的一个朋友的。我问他樱花路的那间发屋生意好吗?他说那现在是一家小吃店了。我说那个开发屋的女孩呢?他说听说她得了白血病,死了。我久久说不出话来。久久。我的嗓子一瞬间就疼痛起来,我一边痛一边问他,什么时候,她什么时候死的?他说好像是暮春死的,是的是的,就在你走后不久……我又问,现在樱花开了吗?那条路上的樱花开得好吗?他说你真的把这座城市忘了吗?你忘了这里的冬天漫长而寒冷,是开不出花儿来的……
“勃朗特女士,勃朗特女士,请告诉我,樱子在天堂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