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麦克自己承认另一个麦克做间谍

前面你们不是对“自己承认”提出质疑吗?

现在提出的这些专业,司法问题,不是这里不了解任何内情的外行可以回答的。感觉理由充分,可以申请给两个麦克当律师,该诉谁诉谁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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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不正常,up to debate.
但是收集信息和传递应该没有争议。
他正规身份应该是商人,开咖啡馆的本来就不应该收集传递信息

他有有关北韩的信息,而且和马克K共享了(看到了英文原文是”share“)。根据已有披露,这一点应该没有争议。但他是不是故意”收集“信息。目前还不知道。这就好像某网友回中国,听到了一些有关中国的官方没有公开的消息。然后他或她回来后在CFC上和大伙共享了。如果加拿大情报机关注意到了CFC上的这些信息,那是不是这个网友就可以被中国认定是加拿大间谍而予以抓捕呢?
 
前面你们不是对“自己承认”提出质疑吗?

现在提出的这些专业,司法问题,不是这里不了解任何内情的外行可以回答的。感觉理由充分,可以申请给两个麦克当律师,该诉谁诉谁去好了。

质疑的是他“自己承认”了什么,而不是他有没有承认。

这里没人会给他们当律师,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头脑,可以思考,可以发言表达看法。
 
承认什么了?承认收集和传递情报了。

难道要求公布情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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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提供情报,没有收集,难道是他制造出来的?
 
你前面说的“如果”。你后面没有任何证明你“如果”的东西是事实。那你后面的“加拿大政府冤”就没有任何事实和逻辑依据。现在有很多像你的这种烂逻辑,就是典型的捣浆糊。


加拿大纳税人一点都不冤,因为总理是你们一人一票选出来的,政府是他合法组阁的。
你确实挺令人恶心的
 
只提供情报,没有收集,难道是他制造出来的?

没有”收集“,不一定就是”制造“。还可以是听说,看到,甚至无意间拍到,等等。”收集“是一个非常刻意的行动,我想你不会不知道。

我前面举了个网友回国然后回来和大伙分享见闻的例子。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
 
当然有人收集,但收集情报是情报部门的事。普通人的消息来源可以各种各样,到了情报部门眼中,有些消息毫无用处,有些消息就是有用的情报。

间谍和普通人的区别就在于间谍是刻意收集情报,而且动用各种非法手段,为国家利益服务;而普通人是无意间得到和闲聊传播各种消息,说完就完了,没有任何目的。如果只是因为有人传播或共享了某种消息,而这种消息最终被他国情报部门采用为情报,就认定该人是间谍,那这个世界会变得非常可怕。
 
想起地下党电影里一个词:交通员。
 
我前面就问过你,“自己承认”啥了?上面也有其他网友问同样问题,你能不能不要绕圈子,直接回答这个简单问题。请贴出“自己承认“内容的原文和来源。

我支持中国不要给足加拿大面子。公事公办,既然加拿大反复说中国是任意拘押,如果中国是依法办事,没有任意拘押,就应该把两人间谍活动的细节公布出来,打加拿大的脸,还自己的清白。

你和加拿大政府都一样,脸都被打肿了,还死扛。:mon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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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加拿大政府都一样,脸都被打肿了,还死扛。:monster:
“承认什么了”?欲判为间谍还要满足条件123。

情报内容是什么?
如何获得的?是否违法?
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对谁承认的?
朝鲜没有回应,
。。。。。。

缺少这些细节只能认定是被冤枉绑架的外籍合法公民。

我领会的,不用争辩。
 
麦克S是向加拿大政府索赔?

那得确认康明凯当时是否是加拿大政府机构雇员。否则,没戏。

好像他被抓的时候和现在都是那个NGO的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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