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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小异的同居故事(转载)

(十六)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出去找工作,我开始在家安心写作,我重新联系了过去相熟的编辑,讨得了一些难写的题材,每日里在电脑前绞尽脑汁。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喜欢做命题作文,可在这个凡事讲究市场导向和经济导向的社会里,文字也沾染了以读者为上帝的习性,开始唯利是图。《XX青年》的编辑LILI每次给我布置作业的时候都会称呼我为“亲爱的豺女”,她的解释是,豺字拆成二半就是貌与才,合成一个豺字就是才貌双全的意思。我因她的这番极富创意的恭维开心了好一阵子,并把自己在QQ上的名字直接改成了豺女,还选了一个看起来很酷的头像,我的文字也渐渐脱离了唯美的框框,开始跳跃起来,我的文字里开始有幽默,有调侃,还有了性。
  大同进了世海公司后越来越忙,经常加班,还有应酬。每次深夜里回来了,也说不上几句话就睡着了。我只好给他掖好了被角继续自己的写作,我的思路只在夜晚时才会特别清晰,常常一写就到天亮,然后沉沉地睡去,直到下午二点以后才会醒来,起床后我会给自己泡一杯菊花茶,然后捧着茶杯出去晒晒太阳,偶尔跟房东老太太叨嗑几句。老太太说一口地道的上海话,对普通话一知半解。而我天生有着极好的语言适应能力,所以一年下来,我已经基本可以用上海话与人流利地聊天了。老太太很慈祥,也有着上海人独有的精明,她常说的一句话是“我这么多房客里面,就数你们交租最及时了,其他人,老是拖拖拉拉的,能赖一天也舒服一点似的。不象你们,到底是读过书的孩子。”我只是对她笑笑,并不答话,老太太在太阳底下打毛衣的样子总令我想起姥姥,小时候姥姥最疼我了,而她去世的时候,我正逢高考,在家人的隐瞒下,我甚至没能见到她的最后一面……那些天我每天都会陪房东老太在太阳下坐一会,请教她一些毛衣的针法,听她叫我乖囡。“如果我孙女能象你这么乖巧就好了,对了,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记得要请我吃喜酒啊。”我笑了笑,“还早呢。”
  也许是老太太好走动的缘故,小异自从那几天与老太太朝夕相处后,变得特别爱往外跑,常常一不留神就从门缝里溜了出去,然后在外面玩得灰头土脸地回来。晚上我在浴缸里给小异洗澡的时候,大同就在一旁摇头,“谁让它是只母狗呢,女生外向啊。说不定哪天它再也不回来了。”我笑:“如果它觉得那样更开心,也没什么啊。”大同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又接着说:“关键要看它爱的那只公狗是不是真值得它爱呀。”大同拿浴缸里的水泼了我一身,“绕着弯子骂我是狗啊。”“我可没说,谁让你对号入座了?”
  大多数时候大同还是越来越沉默了。不,也许他一向就是这样沉默的,只是以往我叽叽喳喳惯了,而一旦停下来,才发现,在我们相处的过程中,我的确一直占据了主动。我曾不止一次旁敲侧击地说及婚姻,大同只有一次无意中说过这么一段话,“真不知道结婚是什么样子,呵,在我的感觉里,对婚姻这个事情一点概念都没有。”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认识到,大同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小资,他讲求生活品质,积极进取,喜好浪漫,却对生活缺乏责任感。那以后我落漠了好一阵子,过了最初的热恋期,我们的热情都在渐渐褪去,这感觉令我觉得恐慌,于是我采取了一种妥协的方式,我不再提结婚的事了,我想我在等待,等待大同真正长大的一天,他就会明白,小资只是一种流行,他只是无意中被这种让媒体炒得火热的生活方式所毒害,以至于在潜意识中将自己烙上了小资的印记,并用那些对应的条条框框困住了自己。这些事情我没有跟他谈过,因为他铁定不会承认,可是潜意识里的东西,你需要绕过去才会看得到,这一个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绕得过的,可能是因为年轻,也可能是因为不愿意。
  我们漂亮的狗狗小异在那年春节前的一次私自外出后再也没有回来,我在遍寻二日无着后不得不同意了大同的解释:爱情的力量之大是连动物也无法抗拒的。这样想过之后,我居然也没怎么难过,只是当我独自在家的时候,总是常常不自觉地停下手中的动作,竖起耳朵细听,再飞快地跑去开门。我总是期盼着在门外看到那双总像是满含着热泪的眼睛,可是小异始终没有再回来。我失落地关上门,却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妈妈,她是否也曾这样期待着我的出现呢,而我又是否正如小异一样让她牵肠挂肚,爱恨交加?
  这年春节我们各自回家过年,老爸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回来就好。”我当下就红了眼睛。爸爸还细问了我和大同的近况,老妈也劝我收起自负,等过完年回上海好好找份工作是正经。
  过年这段时间,有时我和大同也会约好了上网,在QQ上的聊天状况有些不稳定,有时很开心,有时又没什么话说,大同依旧很被动,他从不问我什么,而我如果不问他,他也从不主动说什么,这令我觉得很不安,感觉象是在做梦,梦中我竭力想要抓住什么,却怎么也抓不牢。同时我发觉大同对我越来越少留恋,常常忽然说有事要走了,就不等我回句话就匆匆下了线。我心里隐隐有些不快,到了电话中,也不好问大同什么,怕他说我多心。他通常两天会给我打一次电话,有一次隔了三天没打过来,我就把电话挂到了他老家,他在电话那头慵懒地说:“是你啊?打电话给我有什么事吗?”我的心凉了半截,“没事,你睡吧。”说完我重重地把电话摔了。过了一会他再打回来,电话那头的声音清醒了很多,“怎么了宝贝?”我的声音有些哽咽,“没什么,就是想你了。大同,我觉得我根本把握不了你,我怕要失去你……”“你千万别这么说,很多人都这么说,如果你也把握不了我,我真不知道还有谁能把握得了我了。”“你有愿意被我把握吗?你难道不觉得你对我不够在意吗?如果我都不知道你心里想什么,又怎么可能把握得了你!”
 
(十七)
  临回上海前,我去看了巧引。巧引和齐晖已经订了婚,打算在五一前后结婚,我抱着她的玩具熊坐在她的床上,盯着自己的袜子发呆。在我那双灰色棉袜上,有一对可爱的红耳朵小熊。其实我更喜欢白色的棉袜,我还很喜欢穿着棉袜子踩在木地板上的感觉,但是,这样走路的结果会使白袜子看起来不那么干净,于是我选了灰色,这种中性的色彩可以使肮脏变得隐蔽,虽然它一样会沾染地板上的灰尘,但如果看不真切,至少还可以自欺欺人一下。
  有话没话地扯了二个小时,我还是打算告诉巧引我的苦恼,“……我觉得自己越来越抓不住他,我想我必须尽我一切的努力去使它回到预想的轨道上来。我真的不想我找了半天,却什么也没有。”巧引盯着我看了一会,“你说你们相处的时候一向是你主动?”我点了点头,巧引接着道,“你错了!其实你是被动者,你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却洞悉了你的一切想法,骨子里你爱他远比他爱你深,所以才使你变得象现在这样被动。”我将脸埋在玩具熊的身体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巧引叹了一口气,“还记得以前你跟我说过你的梦中情人所必备的三大条件吗?其中的第三条是,他必须要比你强,有可以吸引你的特质,是不是?”“是。”“这就对了,如果一个男人足够出色,那么他肯定是难以把握的,他一定有比你高明的地方,让你算不着。”“别说了,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教你一招,你告诉他正月十六回去,到了上海后,先找个地方住下,第二天才回他的住处,如果他在乎你,肯定会紧张得不得了。如果他根本不在意,那么也许他已经厌倦你了。”
  我照巧引的指点,告诉大同我会在正月十六的晚上八点左右到上海。大同说他大约六点到,不在车站等我了,先回去给我烧洗澡水。我淡淡地应了声随你吧,心里却有了莫名的忐忑。
  我在上海火车站门口呆了十分钟,还是决定按计划行事。我在路边的一间酒吧找了个角落的位子,叫了杯红酒,把手机关掉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胡思乱想。我不能去小麦那儿,那样太容易让他找到,但我在上海也不认识别人,去酒店吗?似乎也没有必要……九点半了,我开始想象他焦急的拨打我手机的情形,想象他明早见到我时满脸倦容地责备我的样子。我已经喝了五杯红酒了,酒吧里的暖气并不充足,我的手心却已经在冒汗,我知道那是紧张,我想明早无论他怎么怪我,我都会在今后极尽温柔地待他,可是我分明在害怕另一个结局,倘若他不紧张,那么正如巧引所说,他也许真的已经厌倦我了,那我又该何去何从?
  十一点半,我终于决定离开那间酒吧。我再也坐不下去了,我不能忍受胡思乱想所带来的煎熬,我只要马上见到他,无论什么结局我都要马上面对。我拦了一辆的士直接回到他的住处,在楼下我就看到了窗口里泄下来的微黄的灯光,我的心马上变软了,至少,他还在等我。
  我开了门进去,屋子里没有声音,穿过客厅后,我看到他在床上熟睡的样子。
  他没有盖被子,手上还拿着一本书。他熟睡的样子安静极了。我的睡相很坏,常常手脚乱动,还爱把腿搁在他身上,而他总是将手穿过我的项颈,搂着我,又用另一只手揽着我的腰,让我尽可能睡得舒服。
  我的心软了,上去在他耳边说:“大同,要睡好好睡,把被子盖好。”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你回来啦,这么快就八点了吗?我想一边看书一边等你的,怎么就睡着了呢?”我哑然,“你太累了吧,进被窝好好睡吧。”他嗯了一声乖乖进了被窝,“你快洗澡吧,洗完早点睡。”他很快又睡熟了,甚至没有去看枕边的表。
  我坐在床边发呆,原来,结局是第三种,我没有想到的那一种,也是没有答案的那一种。
 
(十八)
  我一夜没睡。
  坐在沙发上,我顺手从大同的上衣口袋里摸出了一包烟。我从不抽烟,现在也不。我只是将它们点燃,夹在指间,然后看它在黑暗中暧昧的一点金红,以及渐渐拉长的黑灰色的烟灰,我觉得这个燃烧的过程很象爱情,不论那金红多么炫烂多么诱人,灰烬仍是它无法逃脱的宿命。
  回想从开始到现在,爱情之旅中的我们象天使坠落凡尘,在彼此眼中已经永失最初的完美。可是,我们真的变了吗?他还是那个才华出众深沉内敛的他,我还是那个才貌双全善解人意的我。可是我们都已经在不经意间放下了最初的矜持,使自己的缺点不自觉地暴露无遗。他的不善言辞和穷于表达使我越来越没有安全感,这一感受的直接结果是我越来越患得患失,不能对他足够的信服,无形中使他丧失了让我崇拜的气质。所以,他变得无趣,郁闷,我变得多疑,担忧。
  可是,我们真的变了吗?我将烟蒂在烟缸中狠狠地掐灭,我对自己摇头说,不是的,这只是爱情必经的平淡期,而我只是太在乎他,太在乎爱情的形式了,以为爱情非得是自己想象中的某个样子,并保持一成不变的甜蜜,这显然很幼稚。我对自己说,男人是很犯贱的,你越在乎他,他越不以为然,虽然他很希望你对他死心塌地,但你的百依百顺还是会令他厌烦。而适当的欲擒故纵或者才有可能令爱情将新鲜维持得久一点。
  重庆森林里有一段台词,我一直记得。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所有的东西都有了保质期,一旦过了某个期限,它就过期作废了,比如食物,比如纸巾,衣服就更不用说了,每一年有每一年的流行,去年的那一件,总是被人们轻易地打入冷宫。爱情也一样,只是不知从什么起,它的保质期开始变得越来越短了。
  我是个好心态的姑娘,我相信总有些爱情可以保鲜一辈子的,几十年而已,也并不是太长,只要我包容他的缺点,不要给他太多的压力,将这份难得的感情维持上几十年,也应该不会太难。
  快天亮时我上床睡了,十分钟后我听到他的闹钟响起,他得上班了。我将自己的脸蒙在被子里,假装熟睡。我听到他轻手轻脚的洗漱声,然后轻手轻脚地关门出去。
  下午我去见了一个在网上相识以久的网友,晚上他请我吃了西餐,我一直冷冷地坐在他的对面,被动地回答他的问题,常常若有所思的样子,偶尔才微笑一下,我知道这神秘的样子很迷人,因为我很清楚地看到他眼中爱慕的神情。我心中忽然有了一种快感,其实,只要我愿意,爱情一向垂手可得,勾人这件事,在美女身上向来无师自通。而问题在于,我对垂手可得的事情一向没什么兴趣。
  第二天,第三天……那个星期里,我接连见了四个网友,每次我只是打个电话告诉大同我不回去吃晚饭了,他的回答常常是他要加班,或者“哦”。他从不多问我一个字,这又使我隐隐有些失落,其实我才不希罕跟那些陌生人吃饭,其实,我想要的,或许只是他充满关怀的一声问候,或者干脆霸道地告诉我,不许出去见那些人!可是他没有。他也完全应该看到那一晚我留在客厅茶几上的那些烟蒂,可是他依然什么都没问,我也没有说,我只是在等他先开口。可是他好小气,他一直都没有问。
  表面上我们依然和以前没什么不同,逛街的时候我还是会缠着他的臂弯,吃饭的时候他还是会为我夹菜,可因为我的时常神思恍惚,我们之间开始不可避免地越来越沉闷,他却好象依旧浑然不觉,我在心里苦笑了一下,也许他真的习惯了这样,我以前说了那么多,在他看来多半是废话吧。
  中间我给巧引打了一个电话,巧引显然也过这次试验的结果感到意外,她说,“好吧,只能这样了,往后你还是多放点心思在自己身上吧,男人犯贱是他们的事,我们总犯不着跟他们一个德行吧,你想想,如果你自己都不爱护自己,却把这一希望完全寄托在他身上,是不是太傻了?这哪象原来的你!秀秀,原来你活得多潇洒啊,可别让爱情困住了手脚!”
  我一口气寄出了数十封求职信,然后开始在家里等消息。我开始给自己买超过五百块的衣服而不再心痛,我也会一口气买一百多块钱的巧克力而不眨眼,我还开始跟他抢电视频道,在我做自己的事情的时候我也学会了不理他,就象他以前常做的那样。比如那晚他说他想要个孩子的时候我就没理他,在我的观念里,必须是先有婚姻才能有孩子。而在他的脑子里,这事儿好象没有固定的次序。但我也弄不清他是传统还是前卫,有一次我开玩笑说:“这样吧,以后我们给孩子起个名字小异,就跟我们的狗狗一样,他叫你大同,你就叫他小异,哈哈,你想想,你们俩的名字搭在一块儿多逗。”我为自己的创意窃喜的时候他却没笑,“不,我不喜欢他叫我名字,我还是想要有个叫我爸爸的孩子。”“叫名字不好吗?象外国那样,父母和孩子之间就象朋友一样亲密无间。”“不好,我还是要他叫我爸爸。你不喜欢他叫你妈妈吗?”“我啊,我希望他叫我甜心。”他大笑起来。
 
(十九)
  我陪小麦拍了整整一天的婚纱照。
  婚纱店的装潢很考究,柔和的灯光下,小麦成功地被化妆品雕凿成一个标准佳人。阿哲一直在室内踱来踱去,穿好了礼服又不能出了店门现眼,只好百无聊赖地坐着,偶尔笑嘻嘻地窜过来看看小麦,作满脸惊艳状,“这位美人是谁呀?”小麦卟哧一笑,化妆师就嚷嚷开了,“别笑得这么厉害,皱纹都出来了,补妆很麻烦的。”阿哲只好悻悻地走开。
  至少有半天时间,我一直趴在镜前看小麦上粉。然后在他们进入摄影棚后我叹了一口气,“现在我知道时尚杂志上的那些美人是怎么炮制出来的了。”化妆师是位年轻的小姐,“那是,一般五官端正,化了妆以后没有不漂亮的。小姐我看你的形象很不错,我们新来的摄影师想拍一组样照,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推荐你做模特,酬金可以商量。”我马上摇头,“不要不要,我化浓妆以后很难看的。”这是大同在看过我二十岁拍的那些艺术照之后说的,他说,“宝贝,你不适合浓妆,那些脂粉把你的气质都掩盖了。”大同不喜欢看女人化妆,于是我很乖地在家素面朝天着,出门也只上点淡妆。
  化妆师笑道,“怎么会?你不相信我的技巧?”“不是,我男朋友不喜欢我抛头露面。”“呵呵,那好吧,以后欢迎你们来我们店里拍婚纱照,我们可以给你最优惠的价格。”我笑了笑,心中却唉了一口气,希望能有那么一天吧。
  从婚纱店出来时已是华灯初上,小麦问我,“毓秀,晚上我们一起吃饭吧,打个电话跟大同说一声,让他也过来。”我说,“这么晚了还没打电话来估计又要加班。”“怎么他们公司经常加班吗?不是我说你,你得把他看得紧一点不是?我看你们今天连一个电话也没联系过,是不是吵架了?”“没有,他不打给我,难道还要我整天缠着他?那他肯定要怪我影响他工作了。”小麦皱眉道,“这个包大同真不象话,怎么可以这样冷落你,改天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一番。”正说着,我的手机响了起来,小麦笑了,“说曹操曹操到,哈哈,今天一定要叫他请客。”
  我掏出手机看了看,上面是个似曾相识的号码,“不是他,是谁呢?”
  “喂,您好,请问是秦毓秀小姐吗?”“我是。请问您是哪位?”“哦,我是世海公司的人事经理陶志勇,我们想知道,秦小姐现在还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公司工作?”
  我几乎有五秒钟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刚刚在前一天我已经决定去一家小公司做文员,周一就是上班报到的日子了。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世海公司会在这个时候再次向我抛来绣球。陶志勇大概是等急了,“喂,秦小姐……”我连忙接口:“当然,我非常愿意加盟贵公司。”“是这样的,我们上次面试过后就一直对秦小姐的表现很满意,所以你的档案一直在我们的人才储备库里,现在我们需要对人事作一些调整,清退一些后进员工,如果秦小姐有意的话,我们希望你可以成为我们公司的新鲜血液。”
  挂掉电话后我拉着小麦的手兴奋不已,“我被世海公司录用了,哈哈,今晚我请客,你们想吃什么?”小麦也很开心,“真的啊?我就说嘛,凭他们的眼光,要是不录用你,那可真是瞎了眼了。”阿哲在一边插嘴道,“还不给大同打个电话,让他一起来吃饭。”
  我马上拨了大同的号码,电话里有个机械的女声在说:“对方已关机,请稍后再拨。”我的情绪马上淡了下来,我把手机丢进包里,“他关机了,估计在开会,我们先去吃吧。”晚餐时我一直难掩兴奋的心情,我在想,人生就是这样一个潘多拉盒子,在你打开它之前,你永远不知道你会看到什么?而希望又总是在你几乎完全绝望的时候才向你招手,在这样一个充满了偶然的社会里,保持一份良好的心态显得多么重要。大多数时候出错的并不是我们,只是机缘巧合的事情太多了,才会令我们变得对自己将信将疑。想起那夜在大同怀里的痛哭,我忍不住有点好笑,我急切地想回家跟大同分享这个好消息。
 
(二十)
  大同并没有表现出我想象中的开心,他只是有些意外,“是吗?看来你的感觉还是对的。”他坐在沙发上抽了一口烟,“你说,咱俩在一家公司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好吗?”我呆了一下,“有什么不好?别人又不知道我们的关系,我可以保证在公司里绝不跟你交谈任何私事的。”“那最好。”
  我的心一下子凉透了,“我有个想法,不知道要不要讲出来?”“你说。”“我想我必须告诉你我现在的感受,而不是把它闷在肚子里,我们需要交流,你说对不对?”“对。”“好,我说了。”我凛然看着他,“我觉得,你似乎并不希望我与你共事,有什么难以言说的原因吗?”他有点不耐烦,“你不要多想,我只是觉得天天见面不大好……”“有什么不好?你会觉得烦是吗?还是因为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眼睛而感觉失去了自由?”“你说什么呢!”“如果不是这样,那你说说看,到底是什么不好?”“你别跟我无理取闹!”“我不是无理取闹,我只是要你一个充分的理由,来解释你的说法。”“我没什么可解释的,你爱怎么做就怎么做。”他将烟头在烟缸里拧灭了,转身去了卧室。
  我听到他在里面打开了电脑,拨号上网。我听到他QQ上发出的嘀嘀声,还有他利落的打字声,我就一直在沙发上呆坐着。
  我多么希望他可以给我一声衷心的祝福,希望他能出来给我一个温柔的拥抱,可是QQ上的嘀嘀一直没有停止。我坐在沙发上默默地流泪,一年多了,是否我们的缘分要就此终止?相处是两个人的事,我越来越感觉到大同的疏离。我很希望自己不要对他产生这种不信任的想法,可是,如果我把委曲闷在心里,他不会理会,我也更不快乐,我只是要他一个合理的解释,可是他连解释都不肯,我错了吗?真的是我在无理取闹吗?我只是希望用交流来解决我们的分歧,感情的维持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可是,大同变了。我恨恨地想,是他变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从卧室里走了出来,“你怎么还坐在这里?你哭了?有什么事情可哭的?”他看起来一脸的无辜,我心中暗自冷笑,也许网上愉快的聊天让他早就忘了刚才的不快,我却在这里独自伤悲,我很想对他冷笑一下,却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他叹了一口气,“我已经说了,你爱怎么做就怎么做吧,公司不准员工之间谈恋爱的制度你又不是不知道,唉,你还要我怎么样?”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如果跳出双主各自的感受,在第三人看来,这场对话中也许谁都没有错,只是我们都太以自我为中心了,才使交流变得困难。于是我决定不再跟他计较:“大同,抱抱我,象那天那样抱抱我好吗?”大同把他的衣襟敞开来,将我包了进去,然后轻吻了一下我的头发。我的眼泪无声地流淌,浸透了他的衣裳。
  我想如果有一架天平来衡量我与大同的爱情的话,爱得多一点的那一个一定是我,所以我才会在我们的交往中一次一次的委曲求全,只是大同一直没有意识到,作出这样的让步在一个骄傲的女孩子而言有多么困难,在他的潜意识里,我已经成了一件旧衣服,无论它曾经多么漂亮,总有被新衣淘汰的一天。但是我一直在努力,我希望可以包容他,希望可以体贴他一生,我认为这是我永无退路的宿命,从我离开杭州那一刻起就没有退路了,可是我太投入了,我忘记了,宿命不是用来以为的,而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当你以为那不过是你的最低要求的时候,你可能连这个底线也保证不了,这就是生活的残酷性。
 
(二十一)
  接受了为期一个星期的适应性培训后,我终于要开始正式工作了。当陶经理领着我走向何蕾的办公桌的时候,我感觉到我几乎成为所有员工眼中的焦点。
  “小何,这是新来的秦小姐,你把你负责的工作向秦小姐做个交待,然后整理好你的私人物品,跟我去公关部办公室。”何蕾身穿黑色的职业套装,里面一件同色低胸内衣,领口诱人的乳沟若隐若现,一对钻石耳钉将她干练的气质衬托得恰到好处。
  她冷冷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站起来微笑着对陶志勇道:“陶经理,我希望您给我一个充分的理由,我想我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当时我忽然对她很同情,因为她要求陶志勇给她一个理由的时候,我忽然想起那夜我要大同给我一个理由的情形,我想她并不是敌视我,只是对自己的不平表示了一下抗议,这是很自然的表现。但是我不知道,在我来之前,陶志勇已经事先在私底下通知她做好交接准备了,但是她不情愿,于是她在陶大勇将我领到她面前的时候将这个矛盾公开化了,她不吵,她只是微笑,“请给我一个恰当的理由。”
  这是一个很高明的女人。这时总裁办公室的门打开了,王瑞从里面走了出来,“什么事?”
  王瑞的高明在何蕾之上,我发现了一件事,他们的高明有一个共性,叫作笑里藏刀。王瑞四十多岁,这种成熟男人的微笑很迷人,他只用了一句话就把事情给摆平了,“何秘书,你的工作能力非常出色,所以经过这几个月的试用,我们决定将你调到公关部担负更重要的职务,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
  后来大同跟我说,去公关部其实是明升暗降,但是何蕾为什么会遭此明升暗降,他没有告诉我。何蕾还想在世海公司继续呆下去,所以她还是得继续微笑,“是的,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
  交接的过程大概进行了二个小时,当我们在一份详尽的交接清单上签字后,已经快到午餐时间了。何蕾端着一箱私人物品目不斜视地走出办公室,所有的员工都在目送她,没有人说话。桌上的一页交接清单在她衣袂的带动下飘到了地上,我屈身捡了起来,将它夹进文件夹,然后在桌前坐定。
  从今天起,我就要在这里工作了,这感觉我曾臆想了很多次,现在看来却恍若隔世。原来有些东西,如果应该属于我,无论转多少圈子,它都会回到我手上,我心中禁不住有些小小的得意。
  我将坐椅微微转动了一个角度,这是一间很大的办公室,除了这头的总裁和副总办公室,坐在大厅里的都是总经办文员,连我一共是三男三女。何蕾要去的公关部就在隔壁,大同的办公室也在那里。
  我定了定神,决定将交接清单上注明的资料做些整理和归类,熟悉一下工作。桌上的电话在这时忽然响了起来,我几乎吓了一跳。桌上有两部电话,响着的那部是内线,我第一个想到了大同,马上这个想法就被我否定掉了。我镇静地拿起话筒,“您好,总裁办公室。”“您好,秦小姐,我是何蕾,中午一起吃饭好吗?”
  我没有拒绝,我只是找不出理由拒绝,虽然我知道这可能很危险,但正是这种危险使我觉得有意思,这是个有份量的对手,早在面试那天第一个照面时我就已经感觉到。她很干练,但也很张扬,我在想也许是她的这种性格害了她,否则以她的工作能力,应该不在我之下。只是她不懂得将这种骄傲作适当的收藏,而无意中让王瑞对她有了看法,所以他才要用将她调离来挫一挫她的锐气,人贵自知之明,可是她没有意识到。
  下电梯的时候人很多,何蕾亲亲热热地搂着我的胳膊,令我有一点不自然,大同也在电梯里,何蕾很热心地给我介绍,“秦小姐第一天上班,一定还对公司不熟悉,我来介绍,这些都是我们的同事。这位就是我们最有前途的总裁助理包大同。”大同有些尴尬,对我们不自然地笑笑,“这几位是王小姐,刘小姐,李先生,陈先生,林先生。”我不住声地跟他们说着你好,这五位正是和我一个办公室的同事,何蕾道,“我就知道你们一定没跟秦小姐介绍过自己,以后大家都是同事,你们不许欺负她。”李先生打着哈哈,“我们怎么会欺负她?以后还要秦小姐多多关照不是?”我忙说:“哪有啊,还是要请大家多多指教。”何蕾又转头对大同道:“包总理,你说我们秦小姐长得漂亮不漂亮?”大同显然有些窘迫,“说了不许叫总理的,你就是不听,让老总听见了象什么样子?”“我问你秦小姐漂亮不漂亮啊?”我和大同对视一眼,大同笑了笑,“当然很漂亮。”我的脸忍不住红了,何蕾看了我一眼,很暧昧地笑了笑,“你瞧你,把人家秦小姐都弄害羞了。”她把我的手臂缠得更紧了些,“我叫你毓秀好不好?”我说,“好啊,大家都叫我毓秀就可以了。”“毓秀啊,有我在,保证没人会欺负你。”
  何蕾基本上控制了整个局面,她和每个人都很亲热的样子,可是,我还是觉得她很危险,她的热情后面似乎藏了一把刀,随时可能捅你一刀。
 
(二十二)
  世海公司除了主攻IT业之外,近年来还在房地产业和旅游餐饮业大力扩张,业绩斐然。总裁王瑞对我的表现基本满意,我很少说话,除了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之外,我基本上从来没有跟王瑞有过其他内容的交谈。以至于有一次王瑞带我参加完一个房地产行业会议后这样对我说:“小秦,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严肃?”“没有啊。我觉得王总很随和。”“那你来了快一个月了,我还从来没有听你说过除了工作以外的其他事情呢。你跟何蕾真是完全两个类型的人。呵呵,其实你不用那么拘束。”我的脸又红了,“我知道了,王总。”“唔。”
  我始终认为,在世海这样的大公司,少说话多做事总是最保险不过的原则。不光对上级是这样,同事间也一样。在世海这样的竞争激烈的职场中,每个人都自负才华出众,谁都不服谁,同事间基本上不可能产生什么友情,尤其是在我和何蕾这样的女人之间,友谊就更难产生。
  可是现在,几乎所有人都会认为我和她是很要好的朋友。
  事情是这样的。在我进入世海公司后不久,世海公司即准备为公司下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开发的楼盘搞一个大型的营销策划活动,公司将这个楼盘当成了当年主要的利润增长点,所以这项策划工作显得格外重要。
  这项策划方案是由公关部经理陈卉和何蕾共同负责起草的,但是她们连改了二遍公司高层都不满意。这份策划书我看过,下班后我上网请教了一位专做策划的网友,他给我提了一些非常实际的意见。于是在那天我和王总单独吃饭的时候,我将网友的意见跟他作了一些转达。我得承认我有邀功的嫌疑,因为在表达这些意见的时候,我将它的出处给忽略了,我的侃侃而谈让王瑞觉得这好象是我自己的创意。王瑞的眼睛显然有些发亮,“唔,你的想法很不错。看不出来你在这方面还有些专长嘛。”“哪里哪里,只是些很不成熟的想法而已。王总,我还有一个想法,不管怎么说,我的职务只是秘书,所以,如果我在这件策划方案上公开指手划脚的话,也许不太合适。”王瑞笑了笑,“你很聪明。”“您看,这个意见交由谁提出来比较好呢?”王瑞沉吟了一下,“小秦,回头你把你的意见旁敲侧击地跟何蕾交待一下,这个方案是由她们负责策划的,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由她们自己改进,也算是给她们一个面子吧。”
  晚上我约了何蕾吃晚饭,席间聊到了这个策划方案,她显然正为此头痛不已,于是我假装随意地如此这般地面授机宜一番,何蕾果然兴奋得两眼发亮。吃完饭她马上回公司加班,辛苦了一夜,第二天一份漂亮的策划书就摆在了王瑞的桌子上。结果当然是一切OK了。
  其实我并不是想在这件事上帮助何蕾,只是我生性不喜张扬,而这件事如果由何蕾本人来完成无疑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只要王瑞知道其中的缘由,我邀功的目的就达到了。也许你会觉得我很工于心计,但是,你不得不承认,这个一石二鸟的策略对谁都没有坏处。其实我并没有处心积虑的意思,我只是用直觉来处理这件事,事实证明我的确有处世方面的天份。
  当然这些事我并没有告诉大同,自从正式开始工作后,我的精力就一直放在熟悉工作上,我已经没有心思再跟他作太多的讨论了。我尽力将工作处理得有条不紊,王瑞一个赞许的微笑都令我觉得很成就感。我开始对过去一年的失业状态产生了怀疑,因为我忽然发现,本质上我是一个事业心很强的人,而我居然可以在过去的一年中安心于无所事事,这简直太奇怪了。
  在公司我和大同也很少见面,因为我常常要跟着王瑞参加各种会议,而大同虽然名为总裁助理,主要的工作还是辅佐几位副总处理日常事务,所以我们几乎很少能碰到一块儿。但我并没有因此而有什么不快。我觉得自己很充实,因此感情的交流暂时变得次要了。也许大同说得没错,我那些乱七信糟的想法都是给闲出来的,如果我有事可做,的确没时间想这些事了。
  那件事情过后何蕾好象跟我成了好朋友,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她几乎每天和我一起吃午饭,经常约我一起逛街,去香港出差了一趟还特意给我带回来一款造型别致的白金镶钻的耳环,虽然她也带了很多小礼物给其他同事,但是我这一件,无疑是最贵重的。大同也收到了她的一件礼物,是一支小版的古龙水,牌子是大同常用的CK,香味也一样。同样,耳环也是我最偏爱的首饰之一,因此我不得不承认她很有洞察力。
  在我多次要求付钱给她未果之后,我决定心安理得地收下这件贵重的礼物,我们看起来更加亲密了。我想我还是挺喜欢和她一起逛街的,在穿衣的品味方面,她的眼光的确不赖。当然我们的喜好还是有些区别的,她偏爱紧身或低胸的性感衣物,而我则偏爱高领或立领的款式,那可以突出我脖子颀长的优势。我想这两种衣物正好代表了我们不同的个性,她张扬,我内敛。公平地说,这两种性格很难说哪个更好,在不同的事情上,它们会显出各自的优劣,因此很难一概而论。
 
(二十三)
  我去过何蕾的宿舍,一间地处闹市租金昂贵的单身公寓。不到四十平米的一居室让何蕾伺弄得极有品味,关于这一点,我是真心欣赏她,比如她敢在屋子里运用十几种颜色,而且让它们杂而不乱,互不冲突,这就是我所从来不曾也不敢尝试的。
  “当各种色调形成一种缤纷的氛围的时候,你就不会感觉寂寞。我怕寂寞。”何蕾的这句话似乎是我们交谈内容上的一个里程碑,在这句话之前,我们谈论的从来都是时装美容和一切小女人的话题,而在她的这句话之后,我觉得我们开始真正象朋友了。
  那一晚我们好象聊到了事业,聊到了金钱,我一直记得她的那些很特别的观点,她很另类地在我面前剖析了自己,这使我感觉很不真实,她为什么要跟我谈这么多?她的目的是什么?我想我开始怀疑自己对她一直以来的提防是不是太小人之心了。
  “从本质上讲,我是个物质女人,我对物质的要求很高,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失业了,我也许会活不下去的。是的,我已经不能回到家乡小城去过那种平淡得象温吞水一样的生活了,我需要用化妆品,时装和那些追随着我的男人的目光来让自己充实。如果需要一个恰当的词汇来概括的话,我想这个词应该叫‘诱惑’,我喜欢诱惑,被物质诱惑,然后去诱惑身边的每一个人,呵,我喜欢这种四处放电的感觉,这是女人的一种本能,你也有的,只是你可能没有意识到,或者不愿承认……你别跟我谈爱情,爱情也是诱惑的一种,如果你被哪桩爱情给套牢了,就势必要结束你的诱惑生涯,也许你可以,但我不行,我已经虚荣惯了。再说,哪有什么爱情是可以让你吃一辈子的?”
  “我不是悲观,我经常恋爱,我不是不相信爱情,只是我太容易厌倦了,任何爱情的保鲜期都是那么短,最好吃的永远是开头那一段,如果我只想让它永远保留最初的甜味儿,就只能不断地重新开始。男人也是一样容易厌倦的动物,你要走在他前面,才能保持足够的主动。否则就不是你甩他,而是他甩你了,这样的打击我受不了,所以我一定要争取主动。除了你自己,没有人能真正保护你。”
  “你问我怎么可能对爱情收放自如?这件事情很难解释,需要有足够的阅历和教训才可能学得会。也就是说,你得足够成熟。我想如果我终于到了玩厌的那一天,一定会找一个特别有钱的人,能做正室最好,如果不能,做金丝雀也无所谓。”
  我不知道你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有什么感觉,我当时真的很震惊,但是隐隐的,我又觉得她说得可能非常在理。的确,这世上能保证的事情已经太少了,变数总是不期而至,令人猝不及防。
  我想何蕾一定受过感情上的创伤,“不错,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还是说说你吧,你有男友吗?象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不可能没有人追吧。”我笑了笑,“你先说。”“我啊,我当然有了,而且基本上一月一换,当然他们都得比较有钱,不然根本不够资格做我的男友。如果没有他们的赞助,我的薪水哪够花。”“那你每次都能很顺利地跟他们分手吗?”“为什么不能?”“如果你花了他们太多的钱……”“哈哈哈……”何蕾大笑起来,“你真的认为我什么都没有付出吗?女人能付出的其实东西只有一样,明白吗?哪有谁比谁更高尚了?婚姻和卖淫有区别吗?说穿了也无非是批发和零售的区别!”我没有再接口,我的脑子已经开始混乱,何蕾的现实叫人害怕,我不敢去细想,因为那也许就是现实丑恶的一面,我不是不懂,只是一直在回避。
  “还是说说你吧。”“我?我有男朋友,我就是为了他才来的上海。”“那他一定非常出色了,不然怎么配得上你?又怎么可能让你为他做这么多?呵呵,你真的很可爱,真象当年的我,希望你的运气会比我好些吧。”我一直拒绝再说更多,我和大同的关系在公司里是必须保密的。何蕾对我的隐瞒显然很不满意,“呵呵,你不能这么小气吧?哪天让我见见他?”我笑了笑,“看情况吧,他工作很忙。”“怎么,还舍不得让我看?难道你怕我抢走了他不成?”
 
(二十四)
  王瑞在那年夏天带我去香港参加了一个研讨会。在香港的那个星期里,我基本上每天都给大同打二个电话,还为他买了两套高档西服,最后剩下的钱只够我买一些小版香水带回去送人了。
  临回上海的前一天晚上,王瑞让我陪他去给他太太和女儿挑礼物。“没办法,每次我来香港她们都一定要我带礼物。还好一年也只来了三五趟,不然还不让她们给整穷了。”王瑞的女儿十七岁了,来年就要考大学,我主张为她选一款质地稍好的名表,王瑞点了点头,“这丫头老吵着让我给她买首饰,我没答应,正考虑买什么好呢,还是手表比较合适。”我笑了,“女孩子爱美是天性,款式漂亮的手表也一样有装饰作用。”最后我帮他选了一款价格九百多元的手表,戴在手腕上比给他看,“好看是好看,就是贵了点。”王瑞笑笑,“价格无所谓,关键是女儿喜欢就好。”“我也不能保证她是不是一定喜欢啊。”“没关系,我相信你的眼光。”
  为他太太选首饰的时候颇费了一番周折,王瑞打算给太太买白金手链或手镯,我一向偏爱造型简单,手工细致的饰品,但首饰一细巧,价格相应就便宜些,我最钟意的一条细链子的价格还不到五百元,“小秦,你戴这些首饰都很漂亮,只是以我太太的年纪,她可能会喜欢那些华丽一些的款式,而在价格上,至少不能比女儿的那只表便宜吧,不然她肯定要找我的麻烦。”最后总算选定了一只价格近三千多元的钻石手镯,王瑞握着我的手,仔细打量我手腕上那只熠熠生辉的镯子,“她的手腕比你粗点儿,戴着应该合适。就这只吧。小姐,请你包起来,还有刚才这位小姐戴过的那款。”王瑞指着我很钟意的那条链子说。我有一时的困惑,王瑞对我笑了笑,并没有解释,我也没多问。
  临回宾馆前,王瑞特意带我去西贡一家餐厅吃了宵夜,王瑞说,这里的糖水很不错,他几乎每次来香港都要来吃一次。“我记得我第一次来香港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公关部普通职员,是来香港参加培训的,当时的总裁叫陈士良,他现在已经是我们新加坡四海公司的总裁了。当时我被人带来这里喝糖水,我还跟同事开玩笑,我说如果将来有机会,我也要在上海开同样的一间,自己做老板。呵呵,现在看来,可能得等我退休了才有这个机会了。”
  其实几个月的交往下来,我发现王瑞其实是个很随和的人,而且为人很正经,不嗜酒,带我出去应酬的时候总是很关照我,偶尔遇到贪酒好色的客户他总是护着我,不让别人有亲近我的机会,有时候我感觉他很象我的父亲。
  除了工作之外我们偶尔也谈点别的,想不到他和我居然还是同一间大学毕业的,这个整天忙于工作的大男人居然还自费出过一本诗集,当时我正好在为他整理书架,不小心弄掉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拣起来后才发现书架上居然有近十本这样一模一样的小册子,封面上赫然写着:王瑞著。当时他笑了笑,“写诗也算是我年轻时候的梦想之一,没人捧场就只好自己出钱啦,弄本书出来也算是记录下自己曾经的轨迹吧,都是十几二十年前写的,那时候年轻气盛,嘿嘿,现在是再也写不出来了。”我翻看了几页,大着胆子问了一声,“可不可以送一本给我?”“好啊,你拿一本去吧。我正愁没有销路,该送的都已经送过了。总不能上街去叫卖吧?”我卟哧一声笑出来,“您真谦虚。”“那也要看在谁跟前谦虚啊。我记得你来应聘时的简历上写着你已经发表过十几万字的作品了,大作家跟前,我能不谦虚吗,哈哈……”“什么作家呀?不过说句实话,我写的东西的确不比那些出过书的人差。”“哈哈,我喜欢你自信的样子。你知不知道,其实我在面试时就比较中意你,只是从工作经验来讲,何蕾的优势要比你大,所以最后管理层还是决定录用她,而将你作为备用人选。”王瑞的解释令我感动不已,“其实王总,不管是不是录用,当你在面试时告诉我很希望我加盟世海的时候我就已经很满足了,毕竟那已经是对我极大的肯定了。”我没有说的是,王瑞的这番话推心置腹,更是超出了我的意料之外。
  后来,在王瑞的要求下,我将自己创作的几部小说的手稿给他看了,几天后他很认真地对我说,“好好写,一直写下去,我相信你一定比我强,一定会有成功的一天。”我笑了,“其实我给别人做过枪手,如果说出书,我早就已经出过了,只是署的是别人的名字,所以是不是能出书,是不是能出名,我真的不是很在乎。只要还能有时间和兴趣坐下来写点儿什么,我就很满足了。”王瑞闻言愣了一下,“小秦,你真的挺特别的。不过我欣赏。”
  我也很欣赏王瑞,他的平易近人以及洁身自好使他在他这个身份和层次的人当中显得很不寻常。我一边喝糖水,一边接口道,“现在你还不是一样做老板?如果你真的有心,在上海开一间糖水店找别人打理也是可能的。”“现在是打工的,如果真的做老板,要花的心思可能更多了。开了糖水店如果不能自己打理,还不如不开了,其实开店不是目的,享受开店的乐趣才是目的所在,而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才会真正开心。赚钱多少倒无所谓了。所以现在一定要赚足钱,才能够到时候折腾。”“哈哈,那简单啊,以后你开店我帮你打理,不能包你赚钱,但可以保证最多只到亏完本钱为止,有空了你就来做大厨,亲自煮糖水,好不好?”王瑞大笑起来,“是够简单,那先说定了,到时候你来做老板娘。嗯,是不是要先下点定金什么的啊?”王瑞低头解开公文包,取出那款包好的白金手链递给我,“一定要收下哦,不然就是没诚意跟我合作。”
  当王瑞叫小姐将这条链子包起来的时候,我已经隐隐料到了这个答案,只是当谜底揭晓的这一刻,我还是有些无所适从起来。我不知道怎么答话,王瑞笑了笑,“你别多想,我们是朋友对不对?朋友送你的礼物你收不收?”我坦然了,“当然。”
 
(二十五)
  下飞机后天已擦黑,王瑞的司机小林已经等在机场外,很殷勤地上来接我们的行李。王瑞坚持要送我回家,我没有推却,只是选了离住处相隔一条街的路口下了车,“前面不能停车,我自己走进去吧,只有一小段路了。”“好吧,如果觉得累,明天就休息一天,候天再回公司上班。”“不了,明天还有很多资料要整理。我会来上班的。”王瑞没有再说话,将探在窗口的身子抽回去,靠在椅背上,示意司机开车,车子启动的那一霎,他看了我一眼,黑暗中他的眼睛显得分外明亮。
  我提起行李往回走,街上昏黄的路灯已经亮了,路边的便利店里坐着神情萎靡的妇人,正耐着性子给调皮的儿子喂饭。我不由地加快了脚步,好多天没见大同了,电话里也只是例行公事的问候,不知道他是不是也一样想我。街上的人不多,我提着两手的行李在人行道上转了一圈,想象我进屋后见到他的样子,嗯,我要丢掉行李,先说一声“大同,抱抱。”然后他就会笑着上来抱住我,“宝贝,想我了吧?”
  我的想象落空了,屋子里黑漆漆的,大同不在。拨了电话给他,电话里有悠扬的背景音乐,他显然身处公共场所。他咳嗽了一声,小声对我说,“我还有点事,你先休息吧,我可能要晚点回来。”
  我是真的累了,也不知道大同是几点回来的,第二天一早我就让他穿上了我新买的西服,大同听话地在镜前试穿了,最后我决定让他穿那身驼色西服,大同反身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宝贝,怎么尽想着我呢,有没有给自己买点什么?”“有啊,一条白金手链。”“在哪儿?怎么不戴上?”我迟疑了一下,撒娇道,“要你给我戴嘛。”
  和往常一样,我和大同一前一后地进了金茂大厦。何蕾在走廊上一看见大同就夸他的西服帅气,“奇怪了,前两天怎么不穿这一身啊,也好多吸引些MM少妇到我们展台上来。”大同的笑有点尴尬,我走上去拍了拍何蕾的肩膀,“一会中午一块儿吃饭吧,我有礼物带回来,一会你自己选吧。”“现在选吧,一会我马上要和包大同一起去时代广场参加展销会,肯定不能跟你一起吃午饭了。”“什么展销?”“房地产展销啊,上个月就排下日子的。你忘了?只是我们部的经理陈卉的女儿好象这几天生病住院了,所以总经理临时派包总理领导我们,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是吗?”我看了大同一眼,无论是在电话里,还是早晨短暂的对话,大同都没有跟我提过这些事,“现在离上班还有十分钟,你先来挑吧,我也没买什么,就是一些小版香水和唇膏什么的……”我拉着何蕾走向了自己的办公室。
  何蕾匆匆选了一支CHANEL的唇膏,就赶着去时代广场了。王瑞走进来时路过我的办公桌,我象往常一样叫了一声王总早,王瑞看了一眼我腕上那条闪亮的白金链子,微笑地“唔”了一声,我感觉那眼神中有一种东西一闪而过,就象昨晚他在车中看我最后一眼时一样。我的心居然轻轻地跳了一下。
  这一整天我都感觉不太踏实。我一直很想打个电话给大同,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一想到他和何蕾在外面整日整日地相处,我就觉得不踏实。我已经太了解何蕾了,她是一个是诱惑他人为乐的女子,只要有男人特别是优秀的男人在的地方,她就会不自觉地用一种充满媚惑的肢体语言来展示自己,她说得对,的确很少有男人不喜欢这个的。而我所奇怪的是,她居然能够将这种无处不在的风情展示得那么入骨而自然,她曾用一种充满荣耀的神情告诉我,她相信她前生是只狐狸。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打了个机灵,我和何蕾私底下的那些交谈我从未跟大同提过,也就是说,大同可能根本不了解何蕾的为人,如果何蕾有心要将大同当作她的下一个征服目标,大同能抵挡得了吗?
  恍恍惚惚中,终于完成了研讨会总结报告,这也是王瑞为下午的公司高层会议所准备的发言纲要,我拿进去给他的时候他又看了一眼我的手腕,“是很漂亮。”我有些不自然,“给她们的礼物,她们还喜欢吗?”“当然。我太太说,我买了这么多礼物给她,没有一件让她如此称心过。”王瑞笑得很自然,“还有佳佳,今天就戴着新手表去学校里炫耀了。”说着他低头看报告,“咦,怎么第一行就有错字?”我紧张起来,“有吗?要不我再校对一遍,可能是我太粗心了。”“嗯,你再看一遍也好。上午要保证把这份报告弄好,如果累的话,下午就回家休息,我需要我的员工以充沛的精力完成高效率的工作。”我应身出了王瑞的办公室,心中的忐忑平复了大半,其实从收他的那条链子起我就在担忧,万一王瑞对我起了非份之想,显然会对我的生活和事业造成很大的影响,现在看来,真的是我多虑了。
 
(二十六)
  吃过午饭后,王瑞吩咐司机小林送他去时代广场视察一下现场展销效果,顺路送我回家。
  我坚持要和王瑞一起上时代广场看看,王瑞道,“好吧,小林,你也一块儿上去看看,用普通人的眼光,看看我们的展台是不是够引人。”
  上去的时候正是午休时间,远远地,我就看到大同和何蕾坐在展台后面吃盒饭。何蕾的头发比两个月前稍长些,在肩部微微地向外翘起,更添妩媚。她没有看到我们,只将一块不知什么东西往大同的饭盒里夹,大同没有拒绝,对着她很温柔地笑了一下,我的心情一下子郁闷起来。
  “吃很很香嘛,吃什么呢?”王瑞笑眯眯地问道。大同一抬头,嘴角还粘着一粒饭,他对我们的到来显然很意外,“王总怎么来了?事先怎么也不打个电话通知我们一声?”何蕾也放下了盒饭,“王总,我们的工作绝对尽职,欢迎您随时视察,你看我们的展台布置得怎么样?”展台的配色很合谐,估计又是何蕾的手艺,王瑞进展区环视了一圈,颇为满意地唔了一声。何蕾在他背后捏了捏我的手,以示亲热,我看了看大同嘴角上那粒饭子,欲言又止,何蕾看了大同一眼,轻笑了一声,马上从包里取出一张纸巾亲手给大同擦了去,我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我注意到,她的眼神一看到大同就会显得特别温柔。而大同傻傻地站着,连推却一下的反应都没有。
  小林跟到王瑞身后,指着展区中间的全透明模型跟王瑞谈论着什么,我僵在他俩身边,不知说什么好。何蕾将目光从大同脸上抽回来,看着我道,“毓秀,你不舒服吗?怎么脸色这么难看?”我强笑道,“嗯,大概是累了。”王瑞闻言转过身来,“累了就回去,小林,送秦秘书回家。回头过来接我,下午二点还要开会。”我机械地跟着小林出了展区,大同的眼神一直追随着我,我没有看他,也不知道他的眼里到底有着怎样复杂的内容。
  小林对我一直都挺友善,常跟我说些公司里的人情世故,告诉我哪些人不好惹,哪些人比较好相处。这天一上车他就说开了,“何蕾这个女人可真做得出啊。她要是想对谁示好,不管边上有多少人,还是照做不误,根本不怕别人说什么,估计可能还特别希望别人能说什么呢。刚才那情形你看到了吧,呵呵,有一阵子她对王总也这样,估计王总大概是受不了她这一点才把她调到公关部的吧。”“你怎么知道?也许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女人呢?”我的口气有点冷淡。“呵,王总对他太太可专一了,我就没见过这么不花心的男人,他好象把全部精力都用在工作上了,真正有事业心的男人大概是不屑于玩女人的吧。”“公司里不是有不准员工间恋爱的规定吗?”“有是有,但没有真凭实据,这事情不好定性,再说,如果不影响工作,保密工作做得相对好一点,公司里一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想结婚的话,那肯定得有一个人辞职走人才行。公司就有两对地下情侣因为这个原因一直同居不结婚,呵呵,比世海薪水高的地方可不太多。”
  我照旧在隔了一条街的地方下了车,“谢谢你送我回来。”“不客气,其实不是我要送你,是王总待你好。”小林的缺点是话多,好在他并不是对谁都这样多话,不然王瑞也不会用他这么久了。小林刚满三十了,上月初他儿子刚刚满月,是个会买菜做饭的典型上海男人。
  到家后我给大同打了个电话,我只说了一句话,“晚上早点回来,我等你。”大同嗯了一声,在他收线之前,我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何蕾娇媚的声音,“谁找你啊,这么神秘兮兮。”
  
  晚上大同早早回来了。他承认前一晚和她在一起,他说,“同事一起吃顿饭而已,你别多想。”“是吗?你昨晚几点回来的?我记得我睡下时已经快九点了,吃饭要这么久吗?”“吃完饭我们去泡吧了,聊了些公事。”“白天这么长时间还聊不完,非要放到晚上放到酒吧这样的地方聊?”“你不信任我?”“我是不信任她!她在勾引你啊,你难道感觉不到吗?”“不是,我问过她是不是喜欢我,她说不是。”我冷笑道,“如果是我,也不会告诉你我喜欢你,难道给你一个确定的理由让你来明白地拒绝我?这是多没面子的事情!你知道她的目的吗?她就是想让你不知不觉地喜欢上她。”大同不以为然地笑笑,“那我倒要看看她有什么本事让我不知不觉地喜欢她。”我看着他暧昧的表情,忽然感觉从未有过的陌生,“你到底想怎么样?你不觉得你这是在玩火吗?”大同握住我的手道,“你要相信我。”我甩开他的手,烦躁地喊道,“我不是不相信你,我相信你现在肯定没有喜欢她,但是,我就是不喜欢你跟她走得太近,感情这个事情是不能做试验的,万一你真的被她吸引了,那我怎么办?” 我的脸因为激动而通红,大同对我的焦虑不安很不以为然,这令我很生气,我这么紧张他,而他居然不在乎,我真的气极了。大同并没有理会我话中紧张他的意思,只是冷笑道,“想勾引我?哪有这么容易!”“算我求你,我就是不喜欢你跟她说话,不喜欢你跟她吃饭,我不喜欢的事情,你就不能牵就我一点,少做一点,或者不要去做?” “宝贝,我只能说尽量吧,毕竟工作上的接触是难免的,再说公司明文规定不准员工恋爱,她也不敢太明目张胆的,你要信任我,好不好?”
 
(二十七)
  二天后展销终于结束了,何蕾又来找我吃午饭。
  “你觉得包大同这人怎么样?”吃饭的时候何蕾饶有兴致地问我。我不动声色地笑了笑,“感觉好象木讷得很啊,我跟他接触不多。”何蕾大笑起来,引得餐馆时的客人都向我们投来注目礼,“才怪!接触过以后我才发现他这人其实很贫呢,脑子不要太活络。”我吃了一口扬州炒饭,一向可口的炒饭居然有些难以下咽,“是不是又打算开始恋爱了?”“呵呵,不清楚。不过我已经感觉到那种甜味了,这是个很有意思的人,而且要诱惑这种角色,是一件很有挑战性的事情,我喜欢这种感觉,很刺激。”
  我将身子靠在椅背上,“那你可有遇见过不吃你这套的人?”何蕾愣了一下,神色一改刚才的陶醉,换了一种很锐利的目光注视着我,“你听说什么了?”我迎着她的目光道,“没有。只是我觉得,你这样放纵自己是一件很不负责任的事情。如果你诱惑不成,自然无趣,倘若你诱惑成了,却伤害了另一个女人,结果你还是要丢开他,你难道不觉得这样做很残忍?”何蕾看着我似笑非笑,“你真的以为会有男人经得起诱惑吗?你真的以为现在还有什么痴情的男人吗?我告诉你,没有。”何蕾将手肘撑在桌子上,用食指在我面前做了一个摇摆的动作。
  “那些没有变心的男人只是因为没有碰到那个足以令他动心的人。我承认我失败过,比如王瑞,但他就真的是什么正人君子吗?其实未必,也许我真的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但如果他真的遇见了可以打动他的那个人,他也照样晚节不保,你别不信。又比如包大同,表面看起来他不苟言笑,实际上他很聪明,如果没有他的配合,我也不会这么快跟他混熟。我知道他一定有女朋友,这样出色的男人身边怎么会没女人呢?可是,昨天在展区他女朋友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你猜他跟我怎么说?”
  我有一点紧张了,“怎么说?”“他说,打电话的是他的保姆。你说,他为什么要瞒我?至少说明他是有点在乎我的想法的,不然他大可以说是他女友打来的,我怎么会不明白他言语中的抗拒?可是他连这点小小的抗拒都不舍得。”我只觉得心中针扎一样的疼痛,我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我听到自己很干涩地说了一句,“也许真的是他的保姆呢。”何蕾的笑声变得很刺耳,“不可能,一定是他的女友,我确信。”“凭什么这么肯定?”“这是我的直觉,对于这种事,我的直觉从来不会出错。”何蕾一直盯着我,我感觉她的目光穿透了我的眼睛,似乎一直要刺探进我的内心深处来,这种感觉孤立无援,令人心寒。
  “所以,照我看,王瑞基本算是个好男人,至少他已经抗拒了不少诱惑,而那些没有经历过诱惑的男人都算不上好男人。”“那你觉得你能搞定包大同吗?”“有难度,不过我喜欢。从定力上讲,他肯定不及王瑞,年轻使然,毕竟还不够成熟。”
  晚上我将这些对话一五一十地转述给大同听,他沉默了半晌道,“我想,我们真的应该好好谈谈了。”
  “你知道吗?你是个太认真的人,你的认真给我很大的压力。我们在一起一年多了,在你之前,我从来没有跟哪个女友相处过这么长时间,最长的一个,也没有超过一年。我在想,也许骨子里我是个很自私的人,如果你对我太专注,付出太多,我就会不自觉地逃避,但一想到责任,我又会告诉自己不能对不起你。这矛盾使我心力交瘁。所以我在想,也许我犯了一个原则性的错误,这样的深情不是我可以承受的,我真怕有一天会对不起你,那时候我可能就会害了你一生的。”
  我的眼泪掉了下来,心底一片冰凉。大同抽着烟,继续诉说着,“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是去年去你家那次。你和你母亲去超市之后,你父亲跟我谈了很多,他一再强调,你是他们最爱的女儿,从小没有受过什么委屈,你的幸福就是他们最大的快乐。第二次有这种感觉是过年我们分开的那几天。其实你应该多给我一点空间,我才会更想你,但是你太不自信,喜欢把我抓得紧紧的,你知道吗?我对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很反感,所以我会越来越向往自由。”
  “你厌倦了?”“你听我说完。我第一次有想结婚的念头是在前年,那时候我爱着另一个人,她和你一样聪明可人,她为我怀了孩子,那是我第一次真心想娶一个女人做妻子。可是她太多疑,她总想知道关于我的一切,她费尽心机地破解我的一切隐私,她盗看我在网上所有的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她质问我一切她怀疑的细节。这一切都让我无法忍受,我不能想象如何和这样的女人生活一辈子。所以我选择了逃避。与其痛苦一生,互相伤害,还不如趁早了断。当我决定跟她分手的时候她已经有了四个月的身孕,我知道她很痛苦,她几乎去寻死,可我说过了,我是个自私的人,我爱她,但是我更爱自己。”
  “她把孩子引产了,只身去了日本。我知道我伤她很深。所以半年后当我遇见你的时候,我对自己说,如果我们可能在一起,我一定多迁就你,多爱你一点,我要你做我最后一个女人,我不能再伤害更多的人。”
  “宝贝,你很可人,你善解人意,甚至肯受委屈,你几乎没有什么缺点。但正是因为你的过于爱我使我很累,我总是担心自己不能真正令你幸福。我怕有一天会重蹈覆辙。还记得我曾说过自己不是个好男人吗?我已经尽力了,但我知道我正做得越来越差劲,我的思想与灵魂是这样的不安稳,我觉得自己也许真的很难安定下来。我怕终有一天会辜负你,虽然我不想。”
  我靠在沙发上,好半天才哽咽出一句话,“那你说我该怎么做?”“放轻松一点,不要太在意任何事。有些事属于你的,就只属于你,不属于你的,也并不是别的什么原因。明白吗?”我机械地点头,“明白。”“还有,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什么?”“无论结果如何,你都要好好的。”
  这句曾让我觉得最打动我的话在现在听来就象是诀别,回想以往的点点滴滴,我不知道我错在哪儿,我的眼泪整串整串地掉下来,我变得语无伦次,“你是说,分手?”大同上来抱住我,“你别这样宝贝,我不是要跟你分手,我只是告诉你我的想法,你一直说我们需要交流不是吗?这就是我的感受,我要让你知道,我是怕受约束的人。你别这样,看你这样我会很心疼的。”“那我现在就想哭,你让我大哭一场好吗?”大同揽着我柔声道,“好。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答应我,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遇到什么事,你都要好好的。”
  这是我们近半年来最深入的一次谈话。哭完后我平静了下来,我觉得并不难过,甚至感觉轻松了。大同刮我的鼻子,“你哭的样子真难看,你知不知道,你太爱哭了,这是你最大的缺点。”“我想我以后会很少哭的。你放心,我一定会爱护自己的。你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吧,不要因为我而约束你自己。”
 
(二十八)
  也许我真的想通了。
  何蕾还是常常来找我吃饭,时不时地向我报告一些她与大同的进展,我象一个冷眼旁观的看客,看着她微笑。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试过,听另一个女子说她与你心爱的人的情事?我原以为我会心痛的,可结果并没有。我只是觉得何蕾也许很可悲,我和大同都知道她的目的,却都在看她独自卖力地表演。
  自从我去世海上班以后,我们几乎再也没有一起上过街。那晚的谈话以后大同似乎有些欠疚,主动提出陪我出去散步。
  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在公共场合亲密地出双入对了,我觉得我们的偷偷摸摸也许真的没有必要。可是,就在我打算挽住大同的时候,我看到了正抱着儿子和老婆一起散步的小林。小林显然看到了我们,他很聪明地装作哄儿子的样子,转向了大街的另一面。我伸出一半的手僵了一下,终于还是没有挽住大同。
  我们又去了外滩的那间咖啡巴。雕花栏杆一如既往地冰凉,正值梅雨季节,空气里有一种潮湿的味道,暧昧不清地飘浮着。大同也许是故意想要活跃气氛,刻意说了一些话,这使他看起来有点滑稽,也使我有些受宠若惊。
  这种小心翼翼的情形维持了二天,两人都觉得不自然,于是又重回以前的平淡和沉默。这种没有波澜的日子是很不踏实的,让我觉得哪一天都可能是我们的终点,但是它就是这样水一样的滑了过去,渐渐将生活的河底磨平再磨平。
  我想起了连凯,那个几乎成为我丈夫的人。我在想,如果早知道大同终究也会给我这种平淡的感觉,我还会不会不顾一切地追随他而来?也许我真的错了,错在我用义无反顾促使他对这段感情采取了越来越逃避的态度,错在我选择了一个过于自主的人当成自己爱情的港湾,从此注定要在不安和患得患失中竭力保持从容不迫。这很难,就象玩游戏的时候,系统会提醒你,选择困难模式会使游戏更具趣味性,结果我却总是在困难模式中半途而废。
  齐晖和连凯甚至乔治也许都很爱我,可是我不要,我一定要选一个自己不可能十足把握的人来考验自己的控制力。也许在我的潜意识里,我的爱情观和何蕾也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也许我也只是想用征服他来证明我自己罢了,也许。
  在游戏中我总是输,因为总是欠了一点耐心,不肯再继续玩下去。这一次,我会输吗?看着大同在电脑屏幕前沉静的脸,我这样问自己。屋子里没有开灯,只有屏幕发出的光照在他的脸上,使他的脸部轮廓看起来很柔和。
  我趴在床上看着他,看他专注地码字。无论多忙,他总是能在坐下来的那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里写出整段的东西,我相信他的聪明在我之上,因为我没有这样快速整理思维的能力,而他可以。所以在我们这场游戏中,他一直用一种后发先至的手段控制了我,迫使我不断地迁就,在爱情中我是笨的女子,我真的找不到更好的方式去爱他。就象他说的那样,我没有明显的缺点,但过分的迁就使我失去了个性,平庸难免使人厌倦。
  周末小麦他们来打牌的时候我没有当他的傀儡,我一个人在电脑前,搜索了他最近所写的一些帖子来看。我看到他写了很多,有很多细节,都是不属于我的,那也许不是爱,却让他牵肠挂肚着,成为他的喜怒哀乐,甚至他的目标,他的参照物。我知道那些东西是真的,也许他的思维早就已经游离在我的控制之外,我却还在将何蕾当作最大的隐患。我想起那晚他说过的那句话,“有些事属于你的,就只属于你,不属于你的,也并不是别的什么原因。”我感觉到了,我们也许终有一天要分开的,他已经非常聪明地打下了伏笔。
  我真的已经想通了,所以结局是什么反而不重要了。我在日记中写道,其实结局只有一种:分离。无非早晚不同而已。
 
(二十九)
  也许你猜到了,我和王瑞之间肯定还有故事。
  何蕾也猜到了,如果王瑞真的遇见了合他胃口的女子,他也并非真的百毒不侵。
  而我,就是他中意的那个女子了。
  从他送我手链起的那一天我就有了心理准备,我在想,万一他真的对挑明了,我会马上离开世海。可王瑞一直没有对我有任何非份之举,我觉得他对我的感情就象长辈对晚辈的那种溺爱,这种溺爱使我很贪婪地想多和他在一起呆一会,感觉就象呆在家里一样自在和轻松。
  王瑞喜欢蓝山咖啡,在他办公室一角的吧台上,特意备置了一整套煮咖啡的工具,为他煮咖啡是我每天的工作任务之一。从香港回来以后,我就摘掉了大同送我那个水晶镯子,一直戴着那条白金链子。它会在我工作的时候,煮咖啡的时候,沐浴的时候,狡黠地在腕上滑来滑去,它的光泽和水晶不同,水晶是通透的亮,它的光泽却是精灵般地稍纵即逝。每次我看到它,总会不自觉地想到王瑞,我戴它成了习惯,就象跟着王瑞工作成了习惯一样。尤其是与大同出现感情问题以后,我开始下意识地延长工作时间,虽然我的本意是想减少和大同相处的时间,以求能增加彼此间的距离感和神秘感,但我想我还是得承认,这多少和王瑞有点关系。
  这天上午我照例为王瑞煮好了咖啡,王瑞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个纸袋,笑着说:“来,小秦,看看我爱人和女儿的照片,我刚让小林洗回来的,是她们去九寨沟时照的。”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王瑞的太太,一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女子,一身考究的装扮使她气质出众,而王瑞十八岁的女儿佳佳则出落得亭亭玉立,显然继承了父母的优点,这个可爱的女孩子刚刚考完高考,听王瑞说,前几天刚收到复旦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其实丫头更想考北大,但她妈妈舍不得女儿走那么远。好在专业她自己倒是很满意。”“她选了什么专业?”“新闻,呵呵,丫头也喜欢写作。”“很好啊,以后让她实现你未完成的愿望吧。”
  我坐在吧台前高脚转椅上一张一张地看那些照片,王瑞坐在我身边为我介绍那些景点,“我前年去玩过一次,现在变化应该不大,如果不是工作太忙,我应该陪她俩去的,佳佳老是怪我没时间跟她说话。呵呵,我这个爸爸很不称职啊。”我由衷地说,“不,我觉得您是个非常亲切的长辈。”王瑞很深地看了我一眼,拍拍我的手背。
  办公室的门在这时被敲响,响声过后,大同急急地推门进来,我和王瑞并肩坐在吧台前,他盖着我手背的手都还没来得及移开。大同的视线落在我们的手上,有一时的不知所措。王瑞很自然地起身走向办公桌,“小包,这么着急有什么事吗?”大同的神色旋即恢复了正常,“是这样的,王总。浦东新区的那块地价我们已经有了初步竞价方案,因为候天就要谈判,所以要请您看看我的详细计划,以作定夺。”我很知趣地出了办公室。
  到家后大同一直没有跟我说话,而我因为问心无愧的缘故也一直不屑解释,大同一吃完饭就接到了一个电话,他在接电话的时候转身去了厨房,我没听到他说什么,也不清楚是谁打来的电话。挂掉电话后他开始一声不响地换衣服,他穿了一身很帅衣的白色休闲装,径直向门口走去。
  我忍不住了,我叫起来,“你去哪儿?”大同没有转身,“你管啊?”这是大同心情不佳时最常说的一句话,我们刚在一起时,每次听到他这样说,我都会很难过,后来习惯了,知道只要让他安静一阵子,他的情绪自然会恢复过来。于是每次他发脾气的时候我都采取了沉默的态度,一个巴掌拍不响,等他气过了也就会顺的。
  可是今天不同,我知道他一定误会我了。在他关上房门前我喊了一声:“你要相信我,我从来都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情!”大同没有理会,回答的我的只有那声沉闷的关门声。
 
(三十)
  大同直到凌晨才回来,满身的酒气,脸没洗鞋没脱的就重重地趴在了床上。
  我还没来得开腔已经听到了他的呼噜声。而我在前半夜反复演练了无数遍的柔情计划也因此而落空。我在黑暗中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坐起来,费力地把他趴着的身体翻转过来,并动手为他解衣扣。这时我闻到了一阵似有若无的幽香。我闻到了,这不是大同常用的古龙水的香味,我知道,它一定是属于另一个人的味道,而且,那绝对是个女人。我只觉得心中一阵刺痛,为他解衣扣的手不自觉地软了下来。
  我并不是对此毫无准备的。
  我一直记得大同跟我在那段热恋的日子里的一段对话。他说,“宝贝,你在意我的过去吗?”我说:“不。我只要你的现在和将来,只要你从现在起只属于我。”我仍记得那日深情的拥吻,也记得那日在心中所做的假设,如果哪天他真的背叛了我,我一定永远不会原谅他!
  我迟疑了一会,然后开始用力地推他。我必须让他知道白天的事实,也必须知道他晚上的事实,我不能容忍这段感情用如此不明智的方式犯错。
  “大同,你醒醒!大同,我有话问你。”大同迷糊中用手一挡,重重地将我推到了床的另一边。我爬回去,再推他,“你告诉我,你晚上去到底哪儿?你跟谁在一起?”大同终于睁开眼,“三更半夜的,你发什么疯啊?”我的长发披散,几乎要哭出来,“我要你说,你晚上到底跟谁在一起?你不能对不起我啊大同!”大同的瞌睡也醒了,他烦躁地坐起来,“就知道哭!除了哭你还会别的不会啊?”我瞪大眼睛看着他,说不出话来。他冷冷地说,“看我干吗?你能干什么,我自然也就干什么去了。”
  我呆了二秒,忽然平静了:“不管你信不信,我真的什么也没干。可惜的是,你连听我解释的机会都不肯给我。”他还是冷笑,“是吗?我讨厌假装纯情的女人!”
  我无声地从卧室走向浴室,关上门,将淋浴头开到最大。冰凉的水花洒在我身上,也洒了满地。睡衣吃水后很快粘在了我的身上,我终于沉重地坐倒在地。
  哗哗的水声就这样一直伴我到天明,我没有听到门外的任何异动,也没有了任何思维,我只是整个地被淹没了,没有力气再感觉,再思考。
  我梳洗干净后早早地出了门,我发现,清晨的街头有两样特别有生气的东西。其一是热气腾腾的早点摊,其二是那些神清气爽的晨跑一族。可惜,我的很多感觉因为一夜的淹没而没来得及恢复。没有食欲,也没有结识任何人的欲望。
  我用高跟鞋在清晨的街头敲出一行飘然的足迹,我好象回忆起了当年在台上做秀的感觉。我很茫然地上了一趟公车,不知不觉地坐到了滨江花园。我抬头仰望那些漂亮的窗口,我还依稀记得,大同曾答应我要在这里买一套房子给我,他说,他要让我泡在浴缸里也可以欣赏夜晚的外滩。
  现在想起来,我那天的状态很象梦游。我慢慢地飘到了公司,见到很多人跟我打招呼,我一直茫然地微笑,却分辨不出他们谁是谁。我听到王瑞吩咐我叫大同跟他一起去参加浦东那块地的竞价谈判。我听到电话里大同熟悉的“你好”声,听到他公事公办没有起伏的语调。我听不出自己的声音是否也如他一样平静,我真的不记得了。
  王瑞他们起身去谈判后我就一直趴在桌子上,我一直趴着,我听到桌上的电话不停地响起,我微微睁开眼,望着那部电话,却没有接的欲望。我听到秘书刘小姐好象很关切地来问了我一声你怎么了,我没有力气答理她,只是伸出手轻摆了一下。
  我一直趴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睡着了。我梦见了大同,他在我身上,我们热烈地做爱,大汗淋漓。每次做爱他都会出很多汗,他喜欢开一盏小灯,看我潮红的脸和惬意的表情。他说,那是最好的催情剂。
  我一直不停地做梦,梦里我们还在厨房里做饭,好象是夏天,厨房里闷热异常,大同说,宝贝你进屋去看电视吧。可我要陪着他,舍不得走开。
  梦境不停地转换,我几乎要跟不上了。眼前的场景转眼又变成了陌生的街道,刺目的阳光使我几乎睁不开眼,我在不停地奔走,前面是大同身着白衣的背影。我看着他进了一间陌生的酒巴,我却进不去,我还是在日头下晒着,从门口看里面的他。他面朝着我,用我最熟悉的笑容对着他对面的女人微笑,他用优雅的姿势将一杯酒从吧台上推到那个女人面前,那杯彩色的液体在桌上画了一道很漂亮的直线。然后他走上去,搂着那女子的腰,热烈地亲吻。我失声大叫起来,酒巴的门却只有一道缝,怎么也推不开。我在哭泣,大同,你别这样,你不能对不起我!我一直在哭,我知道他不喜欢我哭,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这时候我除了哭什么都不会!可是他连看都没看我一眼,仿佛与我分处两个世界……
  “小秦,这怎么这么晚还没走?”王瑞在推我,我感觉到他粗糙的大手在我额头上试了一下,“你发烧了呀!快,快起来,我们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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