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百万元宝马SUV 名车的“贵妇人”vs“农村贱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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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照片上看,价值近百万元的宝马SUV的hood,fence,bumper都要换了,至少要搞进去几千甚至上万美元,大家可以算算折合多少人民币,但这人命就值人民币21505元。
 
前些时候有人谣传小V被“枪毙”了,我还直惋惜呢。原来这许多时终于找到一个可以“愤青”的话题,多多发挥一下吧。把这件偶然事件和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共产党执政,打压FLG,威胁台湾,统统联系起来。我知道小V有这本事。
 
你就长点儿人性吧,哪怕一点点我就很欣慰



最初由 northernwolf 发布
前些时候有人谣传小V被“枪毙”了,我还直惋惜呢。原来这许多时终于找到一个可以“愤青”的话题,多多发挥一下吧。把这件偶然事件和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共产党执政,打压FLG,威胁台湾,统统联系起来。我知道小V有这本事。
 


大概自古以来,中国就有这传统,冲撞了贵人的马头,不是要杀头么。

“贱”妇无论如何都搞不过“贵”妇,这才会有以后的暴力革命,贱的只剩下一条命了,他们会在乎手段么,跟他们讲珍惜生命么。你有的是钱和权,但命也只有一条,想通了么?

:blowzy:
 
最初由 comefromchina9 发布
你就长点儿人性吧,哪怕一点点我就很欣慰



请你在bark前看清楚帖子。讲一讲我那句话没人性了?
 
现在的中国大官们真让人失望啊!
难道中国的老百姓就真的不是人吗?
昨天看寻秦记,讲到赵盘出宫变为平民时
受的惨淡待遇(虽然是电视剧)不也跟
现在或古代中国有点类似嘛!
现在想想怪不得老外总是说我们中国政府不尊重人权!
 
最初由 土崩瓦解 发布
那个女的是无业女子???介绍的也太泛泛了,无业女子能开BMW。。。。。

副省长韩桂芝的儿媳妇。
 
最初由 James 发布


副省长韩桂芝的儿媳妇。
我同意那个肇事者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她不是什么领导的亲戚,会不会受到网上这么多人的关照?是不是领导的亲戚都不能犯罪?如果有人犯罪,就要株连领导?(有意思,逆向株连)。小不死的女儿吸毒,也没听谁说要布什负责?
 
中宣部的水平又来了,说共党黑马上反驳美国也非纯白

那个肇事者应该受到什么法律的惩罚,交通肇事判2缓3还是故意杀人判死刑?

从我的主观认定上,驾车失误是不可能的,无论是自动还是手动,把R和D弄混了,还真不容易呀,再把油门和煞车弄混了,那设计汽车的该进班房了。而且汽车启动时,没人会把脚放在油门上的,因为踩住煞车才能换档。而且,平路上倒车,谁会踩油门哪?松松煞车就可以了。所以,驾车人只有意识的加速才能产生上述后果。




最初由 northernwolf 发布

我同意那个肇事者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她不是什么领导的亲戚,会不会受到网上这么多人的关照?是不是领导的亲戚都不能犯罪?如果有人犯罪,就要株连领导?(有意思,逆向株连)。小不死的女儿吸毒,也没听谁说要布什负责?
 
最初由 northernwolf 发布

我同意那个肇事者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她不是什么领导的亲戚,会不会受到网上这么多人的关照?是不是领导的亲戚都不能犯罪?如果有人犯罪,就要株连领导?(有意思,逆向株连)。小不死的女儿吸毒,也没听谁说要布什负责?
Holy cow, that woman intentionally ran over someone with a car, that's called first degree murder, she's getting what, 2 years in jail, and you truly believe that she would receive the same type of sentence if not for her "connection"?
 
希望这事就像sars事件一样能由坏事变好事。
 
“如果她不是什么领导的亲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可能“因其在监狱中无法正常睡眠,而将其保外就医”?可能“在交警部门的多方调节下”,受害者家属仅获获赔2万元?
 
看看德国领导的亲戚, 同样也是无业


从德国总理施罗德的弟弟找不到工作说起
文章来源: snail 于 我的中国

德国一家媒体报道,今年4月1日德国总理施罗德的弟弟弗塞勒尔在失业多年后,终于在家
乡一温泉疗养所找到一份游泳救护兼管理员的工作,尽管这份工作与他所学专业没有任何
关系,但月收入2000欧元已使弗塞勒尔感到满足。没想到前不久他又丢了饭碗。失业后弗
塞勒尔为谋职四处活动,但都遭拒绝。不得已,他把找哥哥总理施罗德帮忙的想法透露给
媒体,并声称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请求哥哥帮助。施罗德是否帮了忙,人们不得而知,
但弗塞勒尔现在仍失业在家是确实的。

  在记者与一位德国议员谈起此事时,他一语道破:不是总理不想帮忙,而是德国社会
监督机制限制了总理的行为,使其作为一国总理不能随便以权谋私。在这个监督机制中,
舆论监督有着独特的优势,可以在权力的运行中起到探照灯式的监视作用。比如,最近德
国媒体披露,德国环保部长和农业部长因去巴西出差准备动用德国军用飞机,但当军用飞
机一切准备妥当时,两位部长又因故不打算再乘坐军用飞机了,这一简单的飞机调动浪费
了2.5万多欧元。因此各方要求两位部长自己掏腰包补偿这笔损失。在德国,媒体的监督
对掌权者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媒体能及时对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进行揭露,这类事一
旦被曝光,就会立即引起社会反响,产生社会效应。

  同时,德国对腐败的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及平行制约的三方监督机制。一
是有公民监督法,确定公民监督的目的、方法、程序等,从法律上赋予公民具体的监督权
。二是有公民监督的工作机构,如民间组织等。三是把新闻舆论的监督纳入公民监督体系
之中。德国被公认是世界上“最清廉”的国家之一,这与严格的反腐法律不无关系。德国
《反对滥用公共职权(腐败)法》明确界定了腐败行为范围,任何滥用公共职权为自己或
他人谋取私利的行为,无论其是否已对国家利益构成损害,均以腐败罪论处。另外,德国
十分强调,专门监督机构必须具备应有的地位和独立性,不能使监督权受制于执行权。各
级权力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绝不允许任何部门有不受制约的权力。

  德国人常说,监督如同医生开刀,自己给自己做外科手术是很困难的,只有异体监督
才能做到铁面无私。
 
最初由 comefromchina9 发布
中宣部的水平又来了,说共党黑马上反驳美国也非纯白

那个肇事者应该受到什么法律的惩罚,交通肇事判2缓3还是故意杀人判死刑?

从我的主观认定上,驾车失误是不可能的,无论是自动还是手动,把R和D弄混了,还真不容易呀,再把油门和煞车弄混了,那设计汽车的该进班房了。而且汽车启动时,没人会把脚放在油门上的,因为踩住煞车才能换档。而且,平路上倒车,谁会踩油门哪?松松煞车就可以了。所以,驾车人只有意识的加速才能产生上述后果。



看来以后领导要找儿媳妇或姑爷的一定要招你这样的,起码不会开车撞死人。
本人就有点笨,刚开车那回儿没换档就踩油门。
咱有个博士朋友住美国一个大城市上学,他先生在郊区开车上班。一次她要出去办事,就自己开车。和本帖子的肇事者类似,本来想往前走,却一踩油门往后倒车,他先生差一点成了受害者。
因此你有本事,不要“从主观认定上”所有人都不会犯错误。中国的法律没那么糟糕。把刘勇放在香港、台湾或美国,要不是大摇大摆地走出来才怪呢。
 
最初由 northernwolf 发布

我同意那个肇事者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她不是什么领导的亲戚,会不会受到网上这么多人的关照?是不是领导的亲戚都不能犯罪?如果有人犯罪,就要株连领导?(有意思,逆向株连)。小不死的女儿吸毒,也没听谁说要布什负责?

布什的女儿吸毒,所以尽人皆知,因为她爹是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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