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宝马撞人案矛盾重重 案件可能重新调查[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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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捶妮春 发布


是否可以总结为爱红朝?

他就是这点经常搞不清楚,偶而会记得骂两句伟光正,但一到中美中日关系,便浑然两忘,嘿嘿。
 
宝马撞人案:死者家属获赔215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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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12:00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 昨天14时,肇事者家属与死者家属再次来到道里交警大队,在办案民警的调解下正式达成和解,并签署了赔偿书。死者家属共获得赔偿金人民币21505元。

  在此次赔偿过程中,双方均表示对昨天的赔偿调解无异议。死者的丈夫代义泉一方也得到了死者直系亲属的许可,由代义泉全权处理此事,并全额收取赔偿金。因刘忠霞已无父母,且直系亲属无人到场处理事故,所以代义泉还签署了如日后因此起事故赔偿金与刘的
直系亲属发生纠纷,由代全权负责的书面材料。死者家属获赔的21505元中,包括死亡补偿费16045元、被抚养人生活费2400元、死者丧葬费1200元和3名家属的误工费1860元。

  据进行调解的办案民警介绍,成功和解以及赔偿金的支付仅表示双方民事损害赔偿关系的终结,而检察院和法院还将继续调查和追究肇事者苏秀文的刑事责任。据悉,目前,苏秀文的家属除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外,还与住院伤者中的7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本报记者刘治宇)
 
最初由 GoneWithTheWind 发布
宝马撞人案:死者家属获赔215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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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12:00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 昨天14时,肇事者家属与死者家属再次来到道里交警大队,在办案民警的调解下正式达成和解,并签署了赔偿书。死者家属共获得赔偿金人民币21505元。

  在此次赔偿过程中,双方均表示对昨天的赔偿调解无异议。死者的丈夫代义泉一方也得到了死者直系亲属的许可,由代义泉全权处理此事,并全额收取赔偿金。因刘忠霞已无父母,且直系亲属无人到场处理事故,所以代义泉还签署了如日后因此起事故赔偿金与刘的
直系亲属发生纠纷,由代全权负责的书面材料。死者家属获赔的21505元中,包括死亡补偿费16045元、被抚养人生活费2400元、死者丧葬费1200元和3名家属的误工费1860元。

  据进行调解的办案民警介绍,成功和解以及赔偿金的支付仅表示双方民事损害赔偿关系的终结,而检察院和法院还将继续调查和追究肇事者苏秀文的刑事责任。据悉,目前,苏秀文的家属除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外,还与住院伤者中的7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本报记者刘治宇)


西方法律规定,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诉讼结束之后进行,也就避免了民事诉讼影响刑事诉讼。而中国正好相反,民事诉讼竟然在刑事诉讼之前进行,民事诉讼的结果还可以影响刑事诉讼,按照该案的判决书,只要赔足够的钱,刑事责任甚至可以从宽。当然,这里不是民事诉讼,而是由警察"促成"的所谓的"民事和解"。

10月16日出事,2003年10月30日就达成民事和解,仅仅两个星期,不知道警察是否完成了刑事调查,但警察却努力"促成"了这个所谓的"和解",并且只有21505元,看来肇事者家属做了很多"工作"。

这里有没有哈尔滨的朋友? 在哈尔滨,21505元是否能搞定一起人命?
 
最初由 Xiaomimi 发布


If you think I care what you think, think again.

Last thing I care, is how a couple of stupid Chinese shits.

Here'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you guys: he claimed he's gonna do it, you did it right away.
In my opinion, you did a better job!

老J,有这么多右派尊敬你,羡慕阿。俺记得以前打算把你拉到我方的战壕。看来俺的计划要泡酸辣汤了!不过没有关系,言论自由非常重要,俺希望任何奇论怪谈、胡道八说在CFC都有一席之地。很有兴趣看各位宣扬爱国主义和不爱国主义。不要怕骂人,有板猪管着呢
 
最初由 visitor 发布



西方法律规定,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诉讼结束之后进行,也就避免了民事诉讼影响刑事诉讼。而中国正好相反,民事诉讼竟然在刑事诉讼之前进行,民事诉讼的结果还可以影响刑事诉讼,按照该案的判决书,只要赔足够的钱,刑事责任甚至可以从宽。当然,这里不是民事诉讼,而是由警察"促成"的所谓的"民事和解"。

10月16日出事,2003年10月30日就达成民事和解,仅仅两个星期,不知道警察是否完成了刑事调查,但警察却努力"促成"了这个所谓的"和解",并且只有21505元,看来肇事者家属做了很多"工作"。

这里有没有哈尔滨的朋友? 在哈尔滨,21505元是否能搞定一起人命?


看看人家东北人这老公,
别说没分家产和大难临头各自飞,
这为老婆搞个不得不说的故事就值得SHAME好好学习学习.



独家揭密宝马撞人疑点内幕 肇事者丈夫诉苦

http://news.sohu.com/2004/01/07/48/news218064871.shtml
 
最初由 捶妮春 发布


是否可以总结为爱红朝?

我反复说要分清人民,国家,政府,以及政党.他们联系密切,但不是同一个东西.
 
最初由 panzer 发布


他就是这点经常搞不清楚,偶而会记得骂两句伟光正,但一到中美中日关系,便浑然两忘,嘿嘿。

兄弟,如果当初跟我一起学政治经济学的话,你就不会把人民国家政府政党混为一谈了.这是新马克思主义的非常重要的发现.

至于中美关系和中日关系,我是民族主义者,还能说什么?
 
最初由 无业游民 发布



老J,有这么多右派尊敬你,羡慕阿。俺记得以前打算把你拉到我方的战壕。看来俺的计划要泡酸辣汤了!不过没有关系,言论自由非常重要,俺希望任何奇论怪谈、胡道八说在CFC都有一席之地。很有兴趣看各位宣扬爱国主义和不爱国主义。不要怕骂人,有板猪管着呢

从本质看,所有追求公平但坚守自由底线的人,就是左派.
 
最初由 James 发布


我反复说要分清人民,国家,政府,以及政党.他们联系密切,但不是同一个东西.

对红朝而言,
你没办法分开.
 
最初由 捶妮春 发布


你说说你怎么分吧.

政府是由人组成的.这些人有他们自己的利益.这个利益集团有时跟国家人民的利益相反,分得很清楚.比如6.4.如果相同,或者差异不大,比如加拿大政府,仍然有区别.从长远来说,人民早就存在了,而国家后来才出现,政党更是.而且政党和政府没有一个能长久的,而国家能长久,人民更是永恒(除非人类灭绝).

你肯定会说当前,哪怕当前,也是如此.就比如哪个撞死的农妇吧,她是人民的一员,是我们的一员.而那个贵妇以及她所属的并且庇护她的阶层呢?如果说没法分清,我们也就不用多说.正因为是能分清的,我们才大声疾呼.
 
最初由 James 发布


政府是由人组成的.这些人有他们自己的利益.这个利益集团有时跟国家人民的利益相反,分得很清楚.比如6.4.如果相同,或者差异不大,比如加拿大政府,仍然有区别.从长远来说,人民早就存在了,而国家后来才出现,政党更是.而且政党和政府没有一个能长久的,而国家能长久,人民更是永恒(除非人类灭绝).

你肯定会说当前,哪怕当前,也是如此.就比如哪个撞死的农妇吧,她是人民的一员,是我们的一员.而那个贵妇以及她所属的并且庇护她的阶层呢?如果说没法分清,我们也就不用多说.正因为是能分清的,我们才大声疾呼.

农妇和贵妇的阶层所属是泾渭分明的.
但你把红朝和国家人民分开就别有用心了.
既然你爱国爱民, 就至少不能恨红朝.
如果憎恨红朝, 也就实现不了你任何爱国爱民的想法.
 
最初由 捶妮春 发布


农妇和贵妇的阶层所属是泾渭分明的.
但你把红朝和国家人民分开就别有用心了.
既然你爱国爱民, 就至少不能恨红朝.
如果憎恨红朝, 也就实现不了你任何爱国爱民的想法.

同意。

当今中国,爱国就得爱共产党,这话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明白着的事儿,共产党要是倒了十几亿人都得跟着陪绑,一条线的蚂蚱。
 
最初由 捶妮春 发布


农妇和贵妇的阶层所属是泾渭分明的.
但你把红朝和国家人民分开就别有用心了.
既然你爱国爱民, 就至少不能恨红朝.
如果憎恨红朝, 也就实现不了你任何爱国爱民的想法.

把党国混一起,最高兴的就是被你称之为"红朝"的.而且它也是处心积虑要让你接受的,事实上你也相信了.只要我爱国,我就必须爱它.用心何其良苦.

"既然你爱国爱民, 就至少不能恨红朝.如果憎恨红朝, 也就实现不了你任何爱国爱民的想法."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而且你用了二分法:不爱就恨,这点象小布什,继承的是毛的衣钵.

我对你所称的"红朝",该说好就说好,该说不好就说不好.比如说这些年经济发展了,不可抹杀,但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之严重,让人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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