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我没有 “在用黎巴嫩政府和真主党的区别来说事”, 而是黎巴嫩政府和真主党的的确确,客客观观,就是两股不同的势力。 并不是我为了“说事”,凭空把两者分开。 我还没那个本事。
其次, 我说过了, 黎巴嫩政府要做的无非就是外御国侮、内惩国贼。 外侮就是伊朗、叙利亚、以色列等周边国家对黎巴嫩主权的腐蚀与侵犯。 国贼,自然就是真主党。 所以
@metropolis 也提到了“黎巴嫩政府的反应呈现出
极其复杂且分裂的状态。由于黎巴嫩国家主权与什叶派武装组织真主党(Hezbollah)之间的微妙关系,政府在对外谴责以色列的同时,对内也加强了对真主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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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你既然彻底撕开合法性, “都是用丛林准则”。 那就等于公开合理化所有的战争行为了。
既然“都是用丛林准则”, 那么自然就等于放弃了追索偷袭暗杀的权利。 人家偷袭暗杀难道不正是符合了你所说的丛林准则吗?
既然你都已经提出使用丛林准则,合法性可笑, 那么就请不要站立场了。这就变成谁有力量谁有理。
那你还扯什么和平的祸害呢?丛林准则里只有实力相当相持时候的恐怖平衡才能带来和平。
我甚至可以根据你的丛林准则,来指责谁被打,就是谁的错。 因为如果你够强, 才能带来相持的和平, 和平的丧失就是因为你太弱了。谁弱谁有罪。
那么请问, 你又有什么立场去要求把黎巴嫩列入停火议程呢?丛林准则嘛。 你黎巴嫩如果强大到足够一手按住以色列, 一手按住伊朗, 你自然就列入停火议程了。你做不到, 就没资格谈停火。
老实讲,你的立场我看不懂,似乎是反对美以, 但是又通过丛林准则,合理化了美以,甚至伊朗的各种行为。 最后话锋一转, 又说起了和平,试问丛林准则下, 又何来和平可言?
你到底想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