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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蒋的事本来都过去了,违法乱纪的不法办,谁该法办?
有些人叫喊反腐败的时候蹦得比睡都高,碰上老蒋违反法律做奸人卖国就想又是叫冤又是叫屈的,法律难道也能因为什么所谓的‘民主’‘人权’而双重标准?什么东西!
还有些执迷不悟的人还不死心,被这个老混蛋卖了还想帮他数钱,这些人不捅是不清醒啊!就跟反革命不打不倒一样。
老蒋的行为:
1,依靠外国反华势力向中国政府施压,在客观上损害了中国的利益。是十足标准的汉奸行为。
2,作为公民,他违反法律,背叛了国家,背叛了人民。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3,作为党员,他违反党纪,无视组织纪律。应该受到组织处分。
4,作为军人,他违反军纪。应该受到惩罚。
至于在这里挑脚大叫什么爱党,爱国分开,分不开的糊涂蛋,完全是中了民主邪教的毒素。
中国没有什么执政党轮流坐庄的概念,
中国也不玩驴象的周期性发情互斗。
中国就是中国,中国有中国的模式。
中国不需要,也不会按照任何西方的所谓‘民主人权自由’的方式运做。
爱跟着西方舔民主人权屁股的是你的自由,
但,
别指望中国人也跟你们一块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