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 [原创] 渥京纪事 - 贴在这儿,给自己动力写下去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人的道德感和人所需要的感情,哪一个更重要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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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上天气很好的时候,嫣然会开上她的白色NEON和我去远一点的地方。这一点很让我沮丧。在国内的时候,我就已经把各种车开得很溜了,来到加拿大,却还要等八个月,才可以考路试。另外,我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可以买一辆自己的车。嫣然的善解人意在这一点上表现的淋漓尽致,她很少建议我们开车出去,倒是经常和我一起骑自行车去附近的BRITANNIA公园,我们躺在河边的沙滩上,眯着眼观察天上的白云,或者坐在树林里的长椅上,看小孩子们玩耍。我们在一起谈话很少,往往在我想说点什么的时候,转回头去,发现她也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两个人就知道对方在想着同样的话题,然后经常是相视一笑,反而觉得还是不说的好。

嫣然很少提及她的家庭,只说她妈妈很早就过世了,她一直和她姥爷姥姥一起生活。有一次在河边我问起她爸爸,她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他对她也很好。就不说话了,静静地看着远处河面上的几只白帆。

TIM HORTONS 的冰卡布其诺是嫣然最喜欢的饮品,一小口一小口地把一大杯卡布其诺消灭掉,对於她绝对是一种享受。在夏日午后的校园里,每次看着她幸福而快乐地喝着这种冰咖啡,我的心里就充满了安宁和祥和。大多数时候,我们宁愿保持一种沉默,静静地让阳光透过树叶斑驳地撒在我们身上。

记忆中有一次,我们在校园里排队买咖啡时,我说我年轻的时候,曾经有一种饮料叫DJ,很是流行了一段时间,“那时我们大家只喝热的DJ,它不象卡布其诺,冷的比热的好喝。而且DJ还有强身健体美容养颜的功能。可惜OTTAWA不太容易找到了”。嫣然一边说我才比你小几岁呀,你就敢在我面前装老。一边又说我是吹牛,“如果有这样的东西,我肯定知道”。我深沉了一会儿,郑重其事地告诉她DJ的中文名字是豆浆,嫣然银铃般的笑声极富吸引力,那天至少有两个正在走路的行人亲吻了大厅的柱子或别的什么建筑物。

CAEL考试的成绩很快就出来了,我考了一个150,要学两个TERM 的英语,并且第一个TERM 只能选一门专业课。这个成绩不能说好,但是我已经满意了。玉强要给我庆祝一下。他说原本预计我要考一个130呢。我说原来是你丫的在咒我,怪不得我只考了个150。

我们最后选在BRITANNIA公园里BBQ。在给别人打电话时,玉强只说是夏天来了,大家聚一下,商讨旅游的大计。在聚会的前一天晚上,玉强打来电话说明天有两个人是NORTEL的,可以让他们帮忙递一下简历,“你也别老想着拿学历去美国什么的,生存是第一位的。再说学习是为了什么?还不是找工作赚钱。我听说NORTEL正在大量招人呢”。

我说行,就按你说的办吧,用不用带份简历?在电话里,我都能明显地感觉玉强愣了一下,“呵,你小子转变得够快的,原以为还得反复给你讲一下我党的政策呢。是谁这么大力量,啊?”,他笑得有点暧昧。
我说完全是我自己的主意,因为我快没钱了,“我是笑傲江湖,孤独求败,千里独行侠,谁能改变我呀”。
“你丫就牛逼吧,都快让人俘虏了,还忘不了牛逼。”,我们又说笑了几句,嘻嘻哈哈地挂了电话。

那天,来的人我认识的是翔子和茹萍,还有一对夫妻就是玉强告诉我的可以为我介绍工作的人,男的岳云是玉强在国内考TOEFL时认识的,妻子叫冰莹。他们和玉强差不多在同一时间到加拿大,岳云在NORTEL 工作,冰莹刚刚从渥太华大学毕业,据说已经拿到了两个公司的Offer,正在举棋不定。

据玉强后来告诉我,岳云的老家在农村,生活一向很清苦。冰莹是他上大学时认识的女朋友,当初她家里的人一致反对他们的婚姻,但是拗不过这个独生爱女,还是让他们结婚了,并资助他们移民到加拿大。在那场惨案发生之前,他们一直是我们羡慕的对象。

玉强在给我们介绍了以后,顺便说了一下我的情况,装模作样地问岳云他们公司是否在招人。岳云说不但招人,而且听说还要大招,“不把Ottawa全部IT人才一网打尽看来是不会罢休的”。他说杨飞不是准备读书吗?刚才听他说考了CAEL。我说要是能去你们公司上班,其实我一天书也不想读。
 
光辉岁月, you graduated from BUPT? in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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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辉岁月, you graduated from BUPT? in 95?

哈,你太厉害了!但是我不是95年的。
 
Why stop? I am waiting f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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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云和我交谈了几句,说以你的专业知识进我们部门应该问题不大但是背景略显不足。直到后来他帮我改了一下简历,我才知道他说的背景是什么意思。简历好比工作服,干的活儿不一样,工作服也不一样,我们从来不会穿着西装革履去砌墙。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于简历,选择的公司不一样,简历也应该作相应调整。岳云那天又告诉我很多关于面试的技巧。

好象冰莹对岳云的行动并不支持,她后来插话说也不要太乐观了,NORTEL好歹也是一个大公司,并不是任何人都能谋到一个职位的。又说仅仅会写几行CODE还远远不够,DESIGNER不是程序员等等。岳云看起来对冰莹的话感到很尴尬,我连忙说嫂子这也是对我好,是要多准备准备。

BBQ 是一种在北美十分流行的户外烧烤聚餐活动,一般以肉食为主,象香肠,肉饼,鸡翅等等。那天小雪和嫣然还准备了一些羊肉串,烤的时候洒上一些孜然和芝麻,再抹上BBQ 酱,别有一种风味。

在等待开学前的两个月里,我在OTTAWA郊区的一个农场里找到一个临时打工的差事。老板是一个法裔的老头和他年轻漂亮的太太。活儿很简单,在田地里为他们摘西红柿和豆角,按件计工,一篮西红柿一加币,一筐豆角七加币,不用交税,他们付给我现金。西红柿和豆角长在地里,不象我在农村奶奶家看到的用架子把秧搭起来,而是任其一棵棵地自由生长,地里的草甚至比它们还高。玉强说这体现了加拿大是个自由社会,任何东西都可以自由生长。我说放屁,是因为他们太懒。

第一天下来,我挣了157 加币,比在任何地方打工挣得都多,但是人也疲惫到了极点,特别是腰,酸痛得厉害,费了很大的劲儿才站直了。那个法裔老头Nicolas痛快地数给我钱的同时,乐呵呵地说我是个TOUGH GUY ,问我明天还能不能来。我咬着牙说,来!嫣然开车来接我时,我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她一个劲儿问我累不累,我说不累,很轻松。

农场的活儿并不是每天都有,但是只要他们需要,我的电话铃声就会在头一天晚上的八点左右准时响起。一个多月下来,我挣了两千块钱,这笔钱足够我交学费的了。我拿出其中的一佰块,给嫣然买了一条镶碎钻的小手链,说是感谢她多次接送我。看得出,她很喜欢。“如果一个女人喜欢你,你送任何东西她都会喜欢,否则,即使你把北京城送给她,你在她心中也只不过是个大凯子”。这是我们大学寝室一个外号叫“神父”的家伙的高论,想当年,他“大凯子”没当上,中小规模的倒没少实践。

这期间,玉强租了一辆MiniVan,带着我们几个朋友去多伦多玩了一次,在CN Tower的玻璃屋顶,我们仿佛凌空站在几百米高的天空,脚下的街道如一条条笔记本上的细线,象蚂蚁一样活动的汽车和玩具一样的高楼大厦,都给人以不真实的感觉。我硬着头皮站在上面,还故作没事儿地给他们拍照,估计当时是面如土色。嫣然在一旁死死地抓住茹萍,后来换成了我。我稍一挪动,她就尖叫。最后我半拖半抱地把她弄了下来。一群小孩子无所顾忌地在上面又蹦又跳,翔子说这叫“无知者无畏”。

世界第一大瀑布,Nigara Fall,令人叹为观止。瀑布的另一面是美国,那个让无数中国人梦萦魂牵的国度,现在离我只有几百米之遥。我曾经那样珍惜的爱情,在这两个字下不堪一击。94年,我和梅子去黄果树瀑布游玩,她指着飞流的瀑布让我发誓,她说一句,我重复一句,“我,杨飞,要全心全意地爱梅子一辈子,无论生老病死,此生不渝”。梅子眼中泪光闪烁,脸上柔情无限,一字一句地说,“我,爱,你”。
 
(9)
在从多伦多回来的路上,我明显地有些郁闷,懒洋洋地提不起精神。我们的一切仿佛都是上天安排好的,连与谁性交,不能与谁性交都在他老人家的控制之下。和梅子好了几年,我连她身体是什么样都不知道,反而和一些素不相识的女子有过一夜或多夜的“活塞运动”。这是我高中时一个哥们儿在物理课上唯一记住的一个名词。并在以后的生活中不断加以实践,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活塞运动”有宜于身体健康,特别是能让人心里愉快,精神饱满,云云。

秋季学期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来到了,商店里到处贴满了BACK TO SCHOOL的促销广告。

我在一丝无奈中带着些许伤感走进了Carleton 的大门。九月的校园仍旧绿草茵茵,流水潺潺,一派欣欣向荣。除了英语,我还选了一门三年级的计算机课。记得是与数据库有关的课程,讲课的是一个黑人老头,讲英语时带着浓重的口音,让英语本来就极烂的我受尽煎熬。常常面对着他不停开合的嘴巴发呆,一节课下来,讲义和笔记上一个字也没有。我的第一个Assignment是在一个女孩的帮助下完成的,她的名字叫思怡,直到现在,每当我想起这个名字,心里还是会有一阵异样的冲动。

严格来说,思怡不是一个女孩儿,而是一个刚刚和前任老公离婚,正在寻求自立的少妇。我们认识的很自然,同修一门课,因为住得很近,又同乘一路BUS。话题从课程到分数再到个人的一些情况,一个月下来,如同老朋友一样。

哲人说过,该发生的一定会发生。

就在期中考试的前一天,我接到了NORTEL的面试通知。整个Interview的过程极为顺利,当最后他们问我期望的Salary时,我几乎可以肯定我的新生活开始了。果然,
第二天,NORTEL的HR打电话给了我一个Offer。我不加思索地同意了他们的条件。当我打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嫣然时,她几乎和我一样兴奋,我甚至可以在电话里看到她因为激动而微微发红的脸颊。那段时间,Ottawa的就业市场好极了,我的房东王先生也在几天前收到了Cisco的Offer。当天晚上,我们几个在Don Cheery狂饮了一番,又去了Downtown一个我已不记得名字的酒吧跳舞,算是为我庆祝。在烟雾和光怪陆离的灯光下,我们剧烈地扭动着身躯,发泄着剩余的精力。穿着暴露的女招待在狂舞的人群中穿梭,银色的托盘上映射着一张张兴奋的脸孔。那是我来到OTTAWA后第一次去这里的舞厅,现在残存的回忆如一幅幅黑白照片,在烟雾笼罩下模糊而遥远。

晚上12点,我回到家以后,大脑在酒精的作用下,依然兴奋,鬼使神差地给思怡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她我找到工作了。电话里思怡的声音慵懒而性感,我说我睡不着,
想去她那儿聊聊。她沉默片刻,说你喝酒了?我说是,但是还没醉。又是一阵沉默后,她说你来吧,我煮点咖啡给你。当我赶到她家时,思怡穿得整整齐齐,屋子
里弥漫着咖啡的香气。喝下一杯咖啡后,我感觉到头开始痛,用手轻轻地揉着太阳穴。她转身去了洗手间,回来的时候拿了一个冷毛巾,说放在头上,会好一点。我看着她的眼睛,轻轻攥住她握毛巾的手,记忆中她也没有拒绝,我们默默地对视着,空气如凝固了一样。当我吻上她的唇时,她微微地挣扎了一下,就闭上了眼睛。这愈发让我疯狂,我撕扯着脱下我们所有的衣物,势不可挡地进入了她的身体,在铺满衣服的地毯上,我们陷入颠狂。一次次地要着对方和奉献着自己,激情澎湃,如同一对干渴的鱼重入大海。

当一切都归于平静,思怡疲惫而温柔地躺在我的臂弯里,我们都不说话,她轻轻地摩挲着我的胸膛,我当时的表情虚无而沧桑。当她后来问我是否留下时,我默默地吻着她的额头,好一会儿才慢慢地说,我还是回去。

在凌晨四点的Baseline大街上,我如同一匹迷失了方向的野狼,孤独地前行。大学时写的一首诗随着晨风从遥远的过去飘然而来,如同天籁:

当审判的号角吹响
我们哭泣在爱情的神殿
在灯火昏黄的角落
是谁让你等待
是谁让你留恋
微风拂起了你的长发
遮掩住你年轻的眼睛
让你看不到
我的思念。。
 
对不起,个人原因,暂停三周。但是我会坚持写完,无论是否有人看。

谢谢你们的支持
 
帮老同学顶一下。。希望你能坚持把它写完。。
 
最初由 whisper 发布
帮老同学顶一下。。希望你能坚持把它写完。。

呵呵,谁走漏了消息?告诉你我是光辉岁月。我消息闭塞,今天才知道你是whisper 。。
 
最初由 雨过留痕 发布
写的是你自己的经历吗??????

坦白地讲,不是。是很多现实中人的特性重组,再加上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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