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篇文章是正确的话, 张氏父母对女儿的死要负一定的责任.
警方从案发以来,一直没有破案的线索, 而且警方是在最近才怀疑陈民的. 如果张氏能在案发后立即将他们和陈民的矛盾(从文章看他们之间的矛盾明显比与其他租客的矛盾大)告诉警方, 这绝对有利警方调查, 甚至可能抢在陈民杀害小女孩之前把他抓获(时间就是生命). 何必动用如此多的人力,物力,耗时8个月. 张氏夫妇的不合作(从案发时的报道可知)间接害死了女儿.
从这里看, 张氏夫妇并没有把女儿的生命放在第一位, 而是顾虑重重(包括金钱,自己的声誉)等等. 这并不是一个好父母.
我对小女孩的遇害感到伤心, 但是作为父母, 有什么东西比得上自己亲骨肉的生命更重要呢? 看来要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