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讲一点张东岳父母的为人(我的真实经历)[【转贴】

我也有同样的经历。

来前,定好了房,30块一天,可到了以后,说要$35,她说剩下的这个房间比我们定的大一些。任何地方,如果你定的房间没有的话,应该免费给你大的。感觉信用差些。

这个女主人正巧是我一个以前的学生(其实差不了几岁),多不好意思去为了5块钱而去再讲什么。看看他们也不容易的,自己住地下,把楼上的全部做移民接待,男的一边打工,一边还管接送。那是2000年的事情,最好找工的时候。

楼下的这位我们不是住的同一个地方吧?记得是NorthYork,DonMills和Shepperd附近。


最初由 Shumi 发布
谁叫陈民杀的是个孩子,没有人同情他罗,白人一定会严惩,他一定会判的很重很重,惨重的代价,9岁的死了,21岁的废了,这对夫妻造孽了。

象他们这么贪钱的中国人还真不少,去年去多伦多,订了一个移民之家,说好30元/晚。到了那里就变成$35/晚,当时那房东是说因为我们只住一个晚上,所以要多$5,当时都黄昏了,难道为了$5再找地方住吗?无可奈何之下被宰了,当时就咒了一句,‘小心xx’,不是$5的问题,是那种肉在砧板上的感觉,真的很不爽。
 
杀了人就的去偿命。 不管他们这家人对不对。我们都不应该去杀人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天有人得罪了你。 你就去杀人马? 既然有法律,我们就的依靠法律来维持这哥社会的秩序。 而不是凭个人的好恶。
 
天下房东和房客之间的故事大都差不多,这些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更何况是一个九岁孩子!
 
张家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啦!!

杀人确实应该偿命!!也替21岁的小伙子可惜,有什么问题非要用这种方式去解决呢,真是无知弱智,结果害了2家人.真可怜!!还有张家在以后也应该检讨自己,吸取教训,以免再次发生这样的悲剧!!




最初由 Vacheron Consta 发布
杀了人就的去偿命。 不管他们这家人对不对。我们都不应该去杀人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天有人得罪了你。 你就去杀人马? 既然有法律,我们就的依靠法律来维持这哥社会的秩序。 而不是凭个人的好恶。
 
其实那个嫌疑犯也值得同情~
虽然他不太象个上学的~
 
最初由 handler 发布
很多人都认为她父母没错,只是贪钱这一个缺点,可是别忘了,他们出租房子给小留学生,他们第一次出门,需要的是更多的关怀,照顾,可是这对夫妻,在任何地方都斤斤计较,让人感觉钱就是一切。 说句良心话,如果今天是他们受害,我一点都不会同情,可惜的是,孩子做了替罪羊。
谈钱就罪当致死?:o
 
最初由 大番长 发布

连马加爵都有人为之歌颂,评论一下某些移民中的败类分子,也不算对小东岳的不敬吧.

马加爵杀的是和他直接冲突的当事人,而陈民杀的是当事人的女儿,区别很大。

在法律上,马加爵杀的人不是innocent,而陈民杀的小女孩,则是innocent。
 
最初由 handler 发布
很多人都认为她父母没错,只是贪钱这一个缺点,可是别忘了,他们出租房子给小留学生,他们第一次出门,需要的是更多的关怀,照顾,可是这对夫妻,在任何地方都斤斤计较,让人感觉钱就是一切。 说句良心话,如果今天是他们受害,我一点都不会同情,可惜的是,孩子做了替罪羊。

加拿大是自由市场经济,嫌贵可以不住,房东想多要钱,房客想少出钱,天经地义,站在各自立场,对方都贪钱,贪钱也能成为杀人理由?
 
Re: 我也有同样的经历。

最初由 william11 发布
来前,定好了房,30块一天,可到了以后,说要$35,她说剩下的这个房间比我们定的大一些。任何地方,如果你定的房间没有的话,应该免费给你大的。感觉信用差些。

这个女主人正巧是我一个以前的学生(其实差不了几岁),多不好意思去为了5块钱而去再讲什么。看看他们也不容易的,自己住地下,把楼上的全部做移民接待,男的一边打工,一边还管接送。那是2000年的事情,最好找工的时候。

楼下的这位我们不是住的同一个地方吧?记得是NorthYork,DonMills和Shepperd附近。



那你比我幸运,我住的还是basement呢,还很暗,感觉不是很好,但已经很累了,就算了。掐着脖子的感觉,呵呵~~不爽。
 
张家即便为人在不好,也不能拿他家的小孩子撒气,更何况是杀人!
难道生命可以作为发泄自己愤懑报复不满的工具吗?!更何况面对一个鲜活纯真的小女孩,我真不知道他怎么可能下的了手。即使他受了再多的委屈,有再多的不满,再多的理由不保持理性,再恐惧有再大的压力,对方的父母有再大的错误,也不能成为他折损一个生命的理由和借口!
退一万步说,因为别人对自己不好不够友善,就反过来刻薄别人都不是有涵养的行为,更何况用如此恶劣的行径针对一个无辜的小女孩!

我们作为旁观者,纵观整个事件,可以说张家如果怎样就不会如何如何,当时如果这样那样就不至于有如此的结果。或者我们由人及已,告诫自己以后做事情不要这样或者那样。也有人说是因为小留学生如何如何。但是人的人性,是不分成三六九等,小留学生或者移民的。在整个事件中,让我感觉到人性的悲哀。我不能理解怎样的仇恨可以让他行为至此。

但不管怎样,还是觉得他应该尊重自己的生命,父母养他20年何其不易。也许今生不能再见他几面,两个家庭的悲剧。再20年之后他40岁,还有机会为社会做点什么来为弥补他所犯的过错。也希望每个人都可以珍视生命,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负责。
 
最初由 hammer 发布


加拿大是自由市场经济,嫌贵可以不住,房东想多要钱,房客想少出钱,天经地义,站在各自立场,对方都贪钱,贪钱也能成为杀人理由?

贪钱的确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但这是代价。女儿成为牺牲品,可怜的孩子。
 
事出都有因
待人为善,中国的传统美德都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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