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凶手和加拿大警察的一个问题

最初由 masalou 发布
提这个问题,是太不了解加拿大了。分析加拿大,不能沿用我们国内的思维。这国家,很多事情都是简单无比,但就是无法解决。如果在中国,公安机关现在肯定已经显耀凶手如何“被我当场抓获”了,可加拿大呢????加拿大的公安机关可能还在盘算,星期天要给追悼会维持治安,怎么算加班费呢。

最后一句很经典.支持一下.
 
最初由 masalou 发布
提这个问题,是太不了解加拿大了。分析加拿大,不能沿用我们国内的思维。这国家,很多事情都是简单无比,但就是无法解决。如果在中国,公安机关现在肯定已经显耀凶手如何“被我当场抓获”了,可加拿大呢????加拿大的公安机关可能还在盘算,星期天要给追悼会维持治安,怎么算加班费呢。


国内有些找的是替罪羊不是真的凶手~
 
最初由 溺水的小鱼 发布

这边的生活这么安逸,
警察也一样,
没人逼没人催,哪会给干活
哪象国内的警察啊
上头一催,
48小时之内就破案!


也不是逼不逼,催不催的问题,上次多伦多女孩被杀,引来的社会和舆论压力还不够大吗?可是后来呢,隔了个大半年才抓了个所谓凶手,是不是凶手现在好像还没定案,搞不好开庭之后证据不够,这小子还能放回去。这国家就是这样的了,没希望,没戏。
 
kao 又不他的公民 他才不着急呢

抓到了他又没好处,抓不到又不得罪黑帮,又不会被马气骂,他为什么不去喝咖啡而非要去找人?给他钱他才肯动,而且还不是小钱,应该以MILLION计算
 
加拿大人也拖拉.上次一个老外拿走我一个遥控器.三个月前说第二天还.现在我就等圣诞礼物了.
 
最初由 溺水的小鱼 发布

这边的生活这么安逸,
警察也一样,
没人逼没人催,哪会给干活
哪象国内的警察啊
上头一催,
48小时之内就破案!

不想狡辩怎么,但想说事实。
国内警察破案上电视的那都是:cool:
平时……呵呵,危险的事情都不做。上头要是死命令下来的,9成狗急跳墙,又多个屈死的
 
你们有些事情不了解,错怪了警察。那个北约克碎尸案一开始发现的是手脚,无法确认身份,后来有个妇女提供线索说很久没见到她一个朋友,怀疑受害人就是她朋友,警察果然去验证,结果在她家发现头和其他剩余部分,马上逮捕了她男友。这么小的一个线索警察都去验证,说明他们是很负责任的。

这个ktv店主可能认识罪犯,为了安全不愿作证,这也可以理解,毕竟死的人已经死了,如果强制这店主作证,最后真的出了事也不好。国内警察是没有这些顾忌的。

这边的警察权利受到限制,抓人必须有非常确凿的证据,很少会抓错。所以说上次多伦多陶琳案才会让她男友顺利逃回国;有人说张东岳绑架案,警方随便抓个小留顶罪,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

还是请大家少安毋躁,天网恢恢,最后凶手必定落入法网。
 
最初由 masalou 发布

也不是逼不逼,催不催的问题,上次多伦多女孩被杀,引来的社会和舆论压力还不够大吗?可是后来呢,隔了个大半年才抓了个所谓凶手,是不是凶手现在好像还没定案,搞不好开庭之后证据不够,这小子还能放回去。这国家就是这样的了,没希望,没戏。

你说的是陶琳案吧!那个凶手逃回国去了!因为加中没有引渡条例,最后不了了之。我认为警察在这个事上做得并没有什么错!一开始警察就知道她是死于熟人之手,如果警察把他所有朋友监视起来,限制他们出境,最后肯定能破案!但是为了她一个人报仇限制了很多人的自由,这是法律不允许的,我认为也是不值得的。如果法律赋予警察这么大的权利,没有人能保证不被滥用!所以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警察只好眼睁睁的看着她男友逃离。
 
最初由 masalou 发布
如果在中国,公安机关现在肯定已经显耀凶手如何“被我当场抓获”了,可加拿大呢????加拿大的公安机关可能还在盘算,星期天要给追悼会维持治安,怎么算加班费呢。

深刻认识!
 
最初由 老移有话讲 发布


你说的是陶琳案吧!那个凶手逃回国去了!因为加中没有引渡条例,最后不了了之。我认为警察在这个事上做得并没有什么错!一开始警察就知道她是死于熟人之手,如果警察把他所有朋友监视起来,限制他们出境,最后肯定能破案!但是为了她一个人报仇限制了很多人的自由,这是法律不允许的,我认为也是不值得的。如果法律赋予警察这么大的权利,没有人能保证不被滥用!所以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警察只好眼睁睁的看着她男友逃离。

张东岳案,抓到的那个小子还没审,还关着呢。
 
哎~~~加拿大警察啊,我就不说什么了,一个罪犯,他杀人放火什么都干,就是开车不超速,那警察就不逮他!!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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