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两名留学生被杀 我的看法

最初由 flyingcat 发布
真实的情况是:一个是卡尔顿的,一个是阿岗昆的。世界人民都知道了,不用我去报告了吧

这和他们当时的处境有关系吗?你看看你是针对我哪句话发言的。
 
最好把前面的帖子都看一下再来留言。我的重点又不是在什么大学上。只是copy的时候多复制了一点。
 
这谁,谁说他们是哪个学校的.警方的报道一直说是两个中国学生.说他们是哪个学校的了吗?其实谣言就是这么传的.
 
怎么又扯到学校上去了??? 看看前面的帖子哪个是在讲学校的?
 
那不说这一件了,另外一件,就是你当着一百多人狂骂一个白人肥老太,然后不光荣的fail那件,不是更证明好狠斗勇对华人形象一点好处都没有,冷静的应对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嘛
 
最初由 flyingcat 发布
那不说这一件了,另外一件,就是你当着一百多人狂骂一个白人肥老太,然后不光荣的fail那件,不是更证明好狠斗勇对华人形象一点好处都没有,冷静的应对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嘛

这得综合看. 就象孙子兵法告诉我们. 对兵者, 提出了要注意的五个层面: 道天地将法.
就仅仅以"将"这个人能力而言, 还要做到"智信仁勇严"五个层面. 仅仅好勇斗狠非我华夏古风.
 
对阿,不光孙子说了,连孟子在“寡人之于国也”里也说了,要王道才能使国家强盛,霸道只是适得其反
 
最初由 flyingcat 发布
对阿,不光孙子说了,连孟子在“寡人之于国也”里也说了,要王道才能使国家强盛,霸道只是适得其反

哎. 汉已经为后世子孙定了调.
"汉家自有制度, 本以霸王道杂之." 先帝在世时, 很重视这句汉宣帝这句经典性的总结.
 
从案件发生至今,看英文主流媒体的连续报道,稍微动一下脑,就能感觉出,疑点重重。

那个被通缉的人,27岁,没有前科,从法律上说,到126之前,一直是个清白好青年。而且,27岁已经不是冲动的年龄了。

命案发生后,各种传言满天飞,包括“凶手是越南人”,“洗手间争厕所”,“凶手出去3-5分钟又回来”,“目击证人不肯说话”,“死者女友非常害怕,想立即回国”,“反感大使馆问是否欠债,吸毒”。
 
最初由 wgg 发布


bob是2003年9月来U. of Ottawa的吧?
真实的情况是:一个是卡尔顿的,一个是阿岗昆的
 
最初由 yfh920 发布



我从幼稚园起就和别人抢马桶。

和你不一样,我小时候如果有人抢马桶,我就给他,等他大便一半的时候,我再把他从马桶上拖下来...那时候他们真的很乖...
 
最初由 smiling 发布

你比警察还牛:
http://www.ottawapolice.ca/en/serving_ottawa/media_room/news.cfm?nr_id=2960

“THIRD UPDATE: Double Murder - One Man is Wanted for First Degree Murder

建议还是少听点流言。

你显然不知道西方司法程序。

例如,警方在申请逮捕令的时候,往往把罪名搞得较高,而检方正式起诉的时候,又可能将罪名调低,但总体比实际罪行要高,其中一个原因是要留出和被告方讨价还价的空间。

在这个案子里,警方现在掌握的只是被害一方和有限的几个证人对事件的述说,根本没有听到凶手的陈述,正式起诉的罪名,要等到抓到被告,并进行讯问之后,才能决定。
 
最初由 -我本善良- 发布


和你不一样,我小时候如果有人抢马桶,我就给他,等他大便一半的时候,我再把他从马桶上拖下来...那时候他们真的很乖...
边拉人家,你还边说:小样的快给我让开,等我一会把我法轮拉出来了,一挥手打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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