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我在加拿大的农民生活

我和凌玲出去玩的时候有时候不走直接的高速公路而情愿绕到去走走一些乡间道路。多伦多农田的特色就是一望无际。田野里间或竖着一两间农户的木屋或者仓库。隔一段距离就能见一群牛马悠闲地在田野里漫步。我没有考证过外国的月亮是不是真的比中国的圆。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外国的牛粪肯定不比中国的香。乡间公路上很少有车,天空碧蓝。打开车窗,驰骋在田野间。天地间仿佛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高兴得像只傻鸟.
  
  在多伦多附近有个叫 St.Jacobs的小镇。有很多的德裔居民。德国人的猪肘子是名菜。小镇上有家饭店就是以肘子出名的。在华人的论坛上一传十十传百。都驾车来回两百多公里去啃猪肘子了。据说现在德裔老板开口打招呼改为“哟,您来啦。。。”小镇最大的特色其实是人,因为那是“阿米绪”人居住的地方。“阿米绪”人笃信再洗礼教。他们的特色就是保持旧时的生活方式。他们只穿黑色的长袍衣服。不用电。也不开车,他们驾马车。于是就能经常看到公路上一辆汽车跟在一架马车后面慢慢的开着。汽车和马车和谐地共存。凌玲说像这样两个人驾着辆马车慢慢地走着,看上去很浪漫。以后我们也这样就好了。女人就喜欢说傻话。如果要有马车, 那肯定要养马. 养马这事一般是男人做的, 我是个男人. 所以我会天天被迫在臭烘烘的马厩里呆上一段时间. 一个被马粪熏得臭烘烘的人还能感觉到浪漫, 那很奇怪. 我猜想婚姻也大概如此, 婚前的浪漫, 会一天天地被柴米油盐熏淡.
 
每个星期六我不和凌玲在一起. 因为这时候她会和家里人联系. 打电话或者用视频. 这个时候呆在旁边显得很白痴. 我不想当白痴, 于是我就会拉着陆明喝啤酒. 这个时候我老是想起我的第一次喝酒. 那是我读大一的时候. 那个圣诞节的晚上. 整个寝室就剩下了我和大杨两个人. 从生理学角度来说两个男人这么对坐着大眼瞪小眼的不是太正常. 于是我们想做点正常的事. 我们想到了喝酒. 我们买了一只大烤鸭, 还有很多熟菜. 经过精确的计算我们两个人合着喝一瓶啤酒就够了. 但是觉得两个男人才买一瓶啤酒是很没面子的事. 特别是那个杂货店的老板娘很漂亮. 我们为了不在漂亮的老板娘面前丢面子, 就买了两瓶啤酒. 后来, 据老板娘回忆我们那天又去探访了她5次. 每次买两瓶啤酒. 她当时相信我们两个人对她有什么企图. 她很害怕. 后来又听其他的室友说, 我那天在执着地尝试了101次以后总算爬上了自己的上铺. 我举了一只鞋说谁敢上来碰我我就打谁. 他们很害怕, 就坐在旁边看我爬. 大杨也睡上铺. 他没有爬. 他坐着, 坐在门口, 胸口还抱了只大脸盆. 从那以后, 酒越喝越多. 随着酒量的增加, 菜的质量也不断的下降. 最后两年里我们再也没有钱买过那么大的烤鸭. 有时候我一个人喝. 买几瓶啤酒就着几只鸡爪在食堂里吃. 晚上食堂里没有人, 就我一个. 我喜欢坐在一幅画旁边. 那是一幅很大的风景画. 画面很简单. 一条大湖, 湖中央漂着一条小船, 船上坐着一个人. 我看不出这个人在干什么, 也许在钓鱼. 我一边喝酒一边看画, 我总觉得自己是那个坐在小船上随波漂流的人.在茫茫的江面上不断地漂.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也许是喝多了头晕造成的. 毕业后我再有没有看到过这幅画, 但是那种坐船的感觉我还是经常有. 我已经决定到医生那去查查.
 
一般星期天我会给凌玲打电话, 但是不去吃饭. 因为这时候她的傻问题比平时都多. 而且专攻我的偏门. 比如有一次, 我正滔滔不绝地讲故事, 她淡淡地笑了笑, 嘴角微微地撇了一撇. 这个动作说明有问题要来了. 我一般很享受这个时刻. 慢慢地喝上一口啤酒, 然后靠着椅子后背, 等着那对小嘴唇吐出傻话来. 然后很博学地给她解释. 特别满足.

“你到底只是为了和我上床还是真的喜欢我?” 如同一声耳边雷, 震得我硬生生将那口啤酒呛到了肺里. 差点当场翘掉. 借着喘气的机会, 我整理了一下思路. 我想得很认真, 因为桌子上的那把水果刀亮晃晃的很刺眼. 我的推理是这样的: 首先, 每个人都会被肉欲吸引. 这种吸引一般来自异性的肉体, 不过现在很多人也被同性的吸引. 我走在马路上, 在办公室里, 老是要看一些漂亮女人的屁股和胸部, 虽然很多人我根本就不认识. 这就是肉欲. 有了肉欲的吸引后, 如果除了床上运动以外, 两个人还喜欢一起做很多其它事情. 那就是爱情. 有了爱情了, 如果还愿意承担一份责任, 那就有了婚姻. 随着婚龄的增加, 肉欲会逐渐淡化, 因为已经变成了左手和右手的游戏. 直到老年, 肉欲会彻底退出, 两个人会成为互相灵魂的依托, 一起慢慢地老去. 我对凌玲的肉体非常着迷. 但是我们也经常做其它的事. 比如今天, 我就在讲故事, 凌玲在听故事, 而且我们都穿着衣服. 所以, 我的结论就是, 我是爱凌玲的. 凌玲很高兴. 拿起那把锋利的水果刀给我削了个苹果. 我也很高兴, 就又跟她说了个俗透了的故事. 如果我妈和她落水了. 知道我会救谁吗? 我会一起跳下去的. 因为没有了你们任何一个人, 我都无法再活下去. 凌玲更高兴了, 又给我剥了个桔子. 她笑得很甜. 我抹了抹满头的冷汗后也笑了, 笑得很阴险. 因为我的故事没有讲完. 我妈从小能在黄浦江里游上半个来回. 我跳下去后, 她会救我的.
 
读完了免费的ESL后, 反正也没有找到工作, 凌玲就去了College读收费的外语课, 继续练英文. College相当于国内的大专. University相当于大学. 但是很多College也是可以发学士学位的. 在日常美语里, 经常就是用College这个单词把两者统称了. 凌玲去读之前, 我已经在College里读了好一阵子英文了. 我是被公司逼着去的. 事情是这样的. 我拿了一张刻着我以前国内做过项目的光盘去公司面试, 我一边演示, 一边滔滔不绝. 我的外语从来没有这么流利过, 说得面试我的人哑口无言. 第二天我接到了电话, 让我去上班. 我很骄傲我用口才征服了他们. 上班没几天, 开会了. 我又根据这几天的了解发表了一通我的建议. 我的口才又征服了所有的同事. 因为听了我的见解后没有人反对. 散会后, 我的经理找到我. 他说他很对不起我, 他知道从面试开始我就说了很多话. 但他一共才只听懂了5句. 他们当初决定要我是被我以前做的项目吸引了. 所以他劝我去College上英语课, 公司报销. 原来如此. 我很受伤. 为了泄愤我选了很多科目. 从基本口语到商业口语, 从语法到写作, 一个学期一个学期地读了很长的时间. 直到有一天那个教College English的老太太告诉我下个学期我可以上剧本写作课后, 我的报复行为才作罢.
  
  我读的第一个班是口语4级班, 最高是8级. 老师是个长得非常像阿加西的光头帅哥. 班里有来自世界各国的移民. 有中国人, 韩国人, 日本人, 埃及人, 哥伦比亚人, 苏联人, 还有其它一些名字很难记的国家来的人. 年龄从20多岁到50多岁不等. 这是我最快乐的一个学期. 班级人员的成分比较简单, 就是业余来读外语的新移民. 大家的外语基础都不好, 闹了很多笑话, 但也相处得其乐融融. 以后班级读得越高, 人之间也越冷漠. 因为班级越高, 人员越变越复杂. 很多全日制攻读专业的学生也加入了进来. 这里College里的课没有什么业余班全日班之分的. 一堂课, 不管你读着玩的还是全日制读了要拿学分的, 都在一起上课. 业余和全职的的最大区别是你每学期选课的数目.
  
  上了外语课后. 我进一步认识到了中国的英语教育害人不浅. 就是在那个四级口语班里, 我闹了个很大的笑话. 从小到大, 我的老师都教育我公鸡这个单词叫Cock. 那天上课的内容是大家介绍一下自己家乡的风味菜. 我选的是我最喜欢吃的三黄鸡. 我介绍得很多很全. 说完后, 我想他们肯定听了很馋, 很想吃. 因为我发现那个像阿加西的老师面色潮红. 还有很多同学张开了嘴巴看着我. 后来, 有人悄悄地告诉我, Cock在这里的日常口语里主要特指男性生殖器, 就是, 而不是公鸡. 我回想了一下, 我那天讲话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我的家乡有道很好吃的菜是用做的. 做这道菜要选用特别的, 不能太大的, 太大了肉质就老了. 我们把放在水里煮熟后, 捞起来切成小块, 然后沾上好吃的调料吃. 这道菜的名字叫Three Yellow.
 
和不同种族,不同年龄的人做在一个教室里上课是件很有趣的事。我经常和来自北京的小李坐在一起。我们都对一个来自名字很难记住的非洲国家的中年妇女意见很大。据我们统计, 这位中年女同学平均每一堂课问的问题达到20个。这些问题根据小李的理解是小学毕业前就应该问完的. 他认为自己读了10几年书最后又和小学水平的同学坐在了一个课堂里了.他很生气。一次在那女同学问完了一个问题后,我们再也憋不住了。小李悄悄对我说如果今天她再敢问一次这么低级的问题,他就上去抽她。我说她的块头比我们两个都大,我们要智取,你攻前面,我后面抱住她。话音刚落,就听到一声“Execuse me",然后那位女同学又问了个比前一个更低级的问题。我们两人如中枪击,面无人色地瘫坐在座位上。过了半晌,小李在我旁边呻吟道”这娘们儿实在是太厉害了。“虽然经常问些低级问题,但是这位中年女同学的为人很不错。非常热情。
  
   那个日本同学不太合群。老是独来独往的。不过很有礼貌。和人说话的时候经常笑容满面,还经常鞠个躬。日本人说英语的口音非常的重。有时候我都分不出他是在讲英文还是日本语。一次我看到他对着小李叽哩呱啦说了一大通。他走后我对小李说你还行啊,没想到你还能听懂日文呢。这次小李没有像通常的那样顺杆往上爬地再把自己夸一通。他没吱声。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冒了一句,”我琢磨着他刚才说的应该是英文吧。“ 日本同学在做Presentation的时候向大家介绍了他的理想。 他想当个推理小说作家。从外表看他没有40也有30多了. 这个年纪还能保持有一种梦想. 我听了真的是很佩服. 不过后来他又介绍说他现在的职业是老师。在多伦多教日本人英语。我和小李更是佩服地眼冒金星, 又双双瘫坐在了座位上。
 
Presentation其实就是到台前给大家讲故事。题材不限,爱讲啥就讲啥。唯一要求是要用英文。当然关于宗教种族性取向之类的问题还是少触及的好. 英文里管这叫”Taboo”, 类似中文的禁忌. 做Presentation非常能看出一些民族性格来。比如韩国人普遍严谨认真。他们的Presentation都准备得非常充分。还要根据内容自己做幻灯片。有的还拿来实物具体演示给大家看。一个叫Sun的韩国同学做的Presentation是关于韩国传统服饰的。他把他和老婆结婚时穿的服装都拿到了教室了。好几大盒子的衣服。非常好看,面料也很讲究。衣服看上去很复杂,估计穿起来要费很大的功夫了。后来我又琢磨,新婚之夜要脱掉这么复杂的衣服也应该是很费劲的吧。Sun后来和我一起上了好几个学期的课。我们经常坐在一起。不过交流不多. 他上课喜欢带个保温杯。里面不是茶,是他老婆给他煮的汤。他就一边上课,一边喝汤。盖子一打开的时候,满教室肉汤的味道,还带有蒜香。最后一个学期, Sun对我说下学期他不在这上课了。他要到200多公里外的Kingston校区去了。因为他已经正式报读了高儿夫球场管理维护这个专业。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还有这么一个专业。不过我很佩服他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而且不怕放弃刚刚熟悉的多伦多生活。相比之下,在中国人眼里,世界上只有三个专业:男的 Computer,女的Accounting,不想搞专业的就读个MBA.
  
  和韩国人的认真相比,我们中国人就显得懒了点。一般都找篇现成的文章背下来, 然后上台给大家朗诵一遍. 小李从国内带来了一本英文版的中国旅游手册。这本书里的内容就是我们班中国同学做Presentation的主题了。小李深情地朗诵了“我的家在长城边,万里长城长啊长。。。” 还有个同学咽着口水说道“猪头肉是深受中国人民喜欢的食物。。。” 惊昏听众若干。我说的内容不像他们那么俗,我说“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中国的文字也有很悠久的历史。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国文字的起源和特点。。。” 在坐的同学们听没听懂我不知道。反正我肯定不懂自己在说什么。我这人挺低调的,本来没打算显得这么有文化。做Presentation的次序是老师订的。每堂课1-2个人。到学期末正好全部结束。我被排在了学期末。在此之前我的中国同学已经把这本旅游手册里吃的玩的都给同学们介绍过了, 轮到我的时候就只能从事传播中华文化这么神圣的工作了. 文化使者当起来不容易. 这篇文章我足足花了两天两夜才背了下来. 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高于初中语文水平的文化书了。特别是近几年,我一般只专注于生理学方面的书籍。比如像“今夜,我高潮了10次”之类的。
 
一个学期很快就过去了. 读这第一个学期的时候我还没有车. 于是就上了班后挤公车去上课. 下课后再踩着雪回家. 到家都很晚了. 但这是我过得最快乐的一个学期. 我和小李还有肖泽也成为了好朋友, 以后也一直一起玩. 以后的学期里, 也没有人像那个中年非洲女同学那样问那么点低级问题了. 相反你问个问题人家恨不得替老师回答你. 后来想想那个女同学挺可爱的. 上课的时候也少了那份轻松, 特别是读写作课的时候, 因为这只是很多有专业的同学众多科目中的一门, 而且是很不受欢迎的一门. 就如我们很多人以前不喜欢上语文课和写作文一样.
  小李的老婆那时还在读书. 读计算机硕士. 其实她在国内的时候已经读过了硕士了. 但是实在没有勇气读博士, 所以又读了一遍硕士. 和国内的情况有点不同, 这里的博士是真的做学问, 非常难读, 据说再聪明的人没有5年时间是读不出来的. 而且读完以后的的就业市场相当小. 基本就是大学和研究机构. 花那么多精力时间读出来了, 找工作的时候也没啥帮助. 所以人们轻易是不走读博这条路的. 这一点也是加拿大移民和在美国的同胞的区别之一. 在美国的同胞当初基本是拿了学生签证去的美国. 上大学的时候就是托福, GRE等等一路考下来. 还没毕业或者毕业不久就乘上飞机, 从中国的校园走向美国的校园. 年轻力壮又心无旁念, 到30多岁的时候博士也读完了. 而很多加拿大移民托儿带口移民到加拿大的时候, 年纪已经不轻了. 他们最需要的是工作, 而不是学位. 所以很多中国的博士到了加拿大后, 会倒回去再到College去读一个找工作容易的证书比如计算机. 有时候哪怕是一张本地的结业证书也比中国的博士学位更容易找到工作.
  
  我和小李肖泽经常一起喝酒, 一起踢球. 也一起去看脱衣舞. 他们两个脱衣舞厅比我去得多. 有时候还会讨论哪家舞厅的妞跳得更有艺术性. 听了这种讨论, 我的结论就是这两个家伙的脑袋被麻雀啄了一口. 因为他们居然要到脱衣舞厅里去追寻艺术. 有一次我们3个人正看着, 小李的手机突响. 他老婆让他送她到一个朋友家去. 肖泽正好对那个地区熟. 所以小李拉着肖泽开了我的车就走了. 我们因为嫌停车麻烦, 开了一辆车去的. 我于是一个人在那里欣赏人体艺术. 这一看就是3个多小时. 那天的脱衣舞女也不多. 就那么几个在跳. 再漂亮的躯体这么盯着看3个多小时也有点吃不消了. 而且又不让我摸. 我人困体乏, 浑身冒火, 是欲火还是怒火我也分不清. 反正烧得我口渴. 我于是喝了很多的啤酒. 最后我还一咬牙一跺脚多花了几十刀让一个舞女给我来了几个Lap Dance. 晕晕乎乎中, 我终于看到了这两个家伙. 我像井冈山人民看到毛委员一样激动. 拎起一个啤酒瓶子就扑了过去. 那天我几乎就醉了. 脱衣舞厅里喝醉酒是件很无聊的事, 喝酒应该到酒吧里去, 而不是舞厅. 舞厅里的啤酒又不像国内的火锅店那样是免费的.
  
  后来小李去了大西洋边的Halifax去读硕士. 去上学前他做了件事情. 他带着老婆开车环游了一下加拿大. 看着他那辆破车. 我是佩服得很. 多伦多附近还好点. 加拿大很多地方是几百里内没啥人影的. 万一车子有点问题确实是很危险的事情. 一个多月后他们精神焕发地回到了多伦多, 还拍了很多照片. 后遗症就是以后不能听到肯德鸡麦当劳之类的名字, 一听到就直奔厕所, 洗礼哗啦吐一通. 他说那一个多月他基本就靠这充饥了, 实在是吃伤掉了. 最后一次和小李他们聚在一起是他放假回多伦多的时候. 那天是在肖泽的家里, 小李夫妻, 肖泽还有我. 肖泽一个人租了一个house的一楼. 那天外面的雪下得很大, 将整个城市包裹得像个童话世界. 我们坐在一扇落地大窗前, 一边看雪景一边喝酒聊天. 我们喝了很多酒, 把肖泽那瓶压箱底的红酒也翻出来喝掉了. 喝得高兴了肖泽还要给国内的女朋友打电话, 诉说他有多想她, 还有他在这里有多洁身自好. 自己说了还不过瘾, 还要让我们说. 说肖泽有多好, 有多想她, 有多纯洁…打完电话后, 我和小李同时冲向厕所, 吐得一塌糊涂, 差点把马桶都堵了. 小李吐完后脸色惨白得说:肖泽这家伙实在是太厉害了, 比肯德鸡都厉害.
  
  那之后没有多久, 肖泽就因为家里有事回到了国内, 再也没有回来. 小李毕业后也很快在北京找了份工作, 和老婆一起回流了. 就像小李和肖泽一样, 有的朋友回了国, 还有的朋友入了籍后南下去了美国, 或者在其它城市找到了工作搬家了, 剩下的也忙着生儿育女, 生完老大生老二, 很少时间能在一起了. 几年时间里, 朋友们来了, 带来了欢乐. 朋友们又走了, 留下了孤独. 欢乐越来越少, 孤独却越来越多. 我从不愿意承认我的孤独, 因为我一直认为”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承认自己很孤独是件很没面子的事. 人孤独了就会想很多. 一个人想得太多了就很累. 累得说话乏味, 一本正经. 就如我现在说话的样子. 所以, 我的结论就是, 不管承认不承认, 面对孤独是每个移民都无法逃避的课程.
 
老董一家是我在加拿大认识得最早, 也是交往得最久的朋友. 他们是我刚到加拿大的时候的roommate. 从我到加拿大那年到目前为止的每个圣诞节都是和他们一起度过的. 我很敬重他们, 凌玲也是. 所以老董家也是她唯一愿意陪我一起去的地方.
  
  老董年近40了. 通过在加拿大这几年没日没夜地埋头苦干, 渐渐成为了公司的技术骨干. 最近又通过朋友介绍, 换了份很不错的工作. 说到找工作, 在加拿大找工作如果有朋友介绍的话, 那会容易很多. 在国内时我们经常说”关系”, 其实在加拿大也需要”关系”, 这里叫”Networking”. 不仅仅是需要, 而且非常重要. 很多公司招聘的时候, 首先做的是给全体员工发一个Email, 说公司目前正在招聘什么什么职位, 欢迎介绍朋友来公司工作. 只有当公司内部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的时候, 他们才会利用报纸中介等途径招聘. 所以说, 在加拿大相当一部分的就业机会公开发布前就已经被内部”关系”消化掉了. 这种做法能够行得通的前提就是”信用”的存在. 你的朋友在他的老板面前介绍你的时候, 他已经把自己的个人信用压在了你的身上. 这样最起码保证了一个人不会介绍他患恐高症的朋友去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 这种做法听上去很不错. 但是对新移民来说真是太难了. 因为当我们扛着几个大箱子风尘仆仆来到加拿大的时候, 我们的Networking和信用记录都是0. 对很多的移民来说, 把很多这样的”0”变正变大的过程也就是他们的移民史, 甚至是心酸血泪史.
  
  小梅是老董的太太. 长得娇小玲珑非常秀气. 不过在她身上我结结实实地体会到了妇女半边天身上那巨大的潜能. 有一段时间, 小梅同时打两份工. 她在一家华人超市里当收银员的同时, 还帮一个公司做电脑维护. 同时她还到College里去读了个Accounting专业. 回到家里还要教育女儿贝贝. 看着她这么干, 我当时的感觉就两个字, 崇拜. 每次见了她我就夸她, “花木兰转世, 王铁人重生, 穆桂英投胎, 移民中的楷模, 中国妇女的骄傲…” 一开始小梅听了还挺高兴. 到后面她笑不动了, 脸色也越来越苍白发青. 最后她不得不把学停了, 把收银员的工作也辞了. 老董和我听了她的决定后都一致同意. 说她早该这么干了. 花木兰再怎么厉害, 毕竟也翘了好几百年了. 咱凡人还是别向她看齐了, 弄不好真的就劳累过度, 随她而去了
 
老董挺好学的. 但是他在国内的时候忘了学一样东西. 做饭. 作为独身女儿的小梅更是连做饭的概念都没有. 他们的女儿贝贝也是一直由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带着, 直到出国. 贝贝还容易对付, 因为小孩子好像普遍很喜欢吃Pizza之类的食品. 但是老董和小梅的中国胃可经不住天天这么吃. 于是小梅就承担起了他们家做饭的任务. 看小梅烧饭就像看恐怖片. 一会儿被熏着了流眼泪了, 一会儿被呛着了流鼻涕了, 一会被烫着了哭了, 一会儿又被刀割了流血了, 还有更恐怖的是油锅着了房子要起火了…每次看到一半我总是落荒而逃, 再看下去轻生的念头都有了. 从老董他们身上我论证了人的消化系统有多大的潜能. 他们每天吃什么菜旁人是看不出来的. 估计他们自己也不太清楚. 反正桌子上那几盘菜看上去都一个样, 黑乎乎的一团. 他们就这么吃着也没吃瘦了, 反而还胖了. 这真是让我对咱们人类的肠胃功能佩服了一翻. 所以后来凌玲老嘲笑我自理能力差, 说如果她不给我做饭我就会饿死的时候, 我非常地不同意. 看了老董他们的活例后, 我坚定地相信一个人要被饿死是件多么困难的事. 当然我可以被饿瘦了, 因为我有时候每天只能吃1顿. 我也可以被饿胖了, 因为有时候我饥饿难忍之下, 吞噬了大量的Junk Food. 经过几年的磨练, 现在小梅的厨艺大进. 最起码到他们家吃饭的时候我能分得清往嘴里塞的食物属于哪一个物种了. 这一点很重要, 我是个食肉狂人, 一般只吃肉不吃蔬菜. 如果一顿饭下来我总是错误地把一块块看上去像红烧肉的蔬菜放进嘴里话, 我会很饿的.
  
  刚来的那会儿, 老董他们老说怕孩子跟着他们会吃苦, 还是在爷爷奶奶身边好点. 所以想等贝贝看到了第一场雪后就把她送回国内去, 因为孩子从小没有看到过真正的雪. 不过现在贝贝差不多都成了滑雪高手了还没被送回国内, 因为他们实在舍不得. 他们说, 再苦的日子, 只要能一家人呆在一起也不觉得什么了.
  
  第一个圣诞节到来前老董他们搬到了另一个house. 那年圣诞节期间他们的房东正好一家都去美国玩. 所以, 圣诞节那天晚上整个房子就只剩下老董一家和我. 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那样静静地吃过饭了. 没有房东, 也没有其他的房客. 没有孩子的喧闹, 也没有厨房里等着烧饭队伍. 很久以来第一次我们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我想从那次以后, 小梅坚定了要有个自己的家的念头. 这么多年来他们省吃俭用, 也没有回国探过亲. 不久以前他们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house, 一幢不出租的house.
  
  后来老董他们又在 Apartment租了一个两室一厅. 为了节省开支, 他们和另一对夫妇小宋小杨一起share这套两室一厅. 于是好几个圣诞节都是我和他们两家一起度过的. 后来又加入了凌玲. 圣诞节只是一个宗教节日. 在加拿大很多种族的人并不过圣诞节, 他们有自己的节日, 而且很多节日也是在年底这个时候. 所以很多情况下, 对不熟悉的人我们说”Happy Holidays”, 而不是”Merry Christmas”. 出国这几年一直没有过春节. 因为春节的时候白天还要照常上班. 就算请假在家, 也没有气氛, 反而显得更孤单. 过节其实过的就是一种气氛. 所以我们一般都在圣诞夜聚在一起, 因为那时候外面很有节日气氛, 大家也都有空, 而且顺带把元旦也一起庆祝掉了. 记得有一年的圣诞晚上, 酒足饭饱后, 有人提了个建议去湖边看看(我这几年总想回忆起提出这个建议的天才, 一直未果. 问他们也没有人承认), 其他人居然也都答应了. 我没有答应, 因为我虽然喝了很多酒, 但还尚存有一丝理智. 那天外面的温度是零下40度. 反正答应不答应也没有用了, 我也喝多了反抗不动, 就这样被他们横拉竖扯像个行李包一样地塞进了车子里, 拉到了湖边. 湖面漆黑一片, 什么都看不到. 而且阴风阵阵, 吹得人都站不住. 没过几分钟, 刚才还兴致勃勃的一帮人就受不了了, 连忙撤退. 临走前我们几个男的因为啤酒喝多了, 还每人找了颗树撒了泡尿, 差点冻成东方不败. 我的经验就是, 这个世界上最愚蠢的事情之一就是: 吃饱饭没事干在零下40度的晚上去湖边看风景. 比去湖边看风景更愚蠢的行为就是还要在那里拉开裤子撒尿.
 
夏天秋天的我们还经常和老董他们一家去到农场去采点水果。多伦多附近很多农场是对外开放让人自己采摘,然后论磅或者论筐算钱。可以摘的东西很多。有蔬菜比如南瓜,也有水果比如草莓,撄桃,苹果等等。我们中国人一般不摘菜。我们自己在后院里种。水果到是很受欢迎。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苹果是长在树上的,因为万有引力就是被一只树上掉下来的烂苹果砸出来的。但是到了加拿大后才知道草莓是长在地上的,撄桃是长在树上的。以前我认为它们都是跟胡萝卜一样长的。凌玲很喜欢这种活动。我不是太喜欢。特别是在热气腾腾的草莓地里摘草莓。采草莓的姿势是这样的:屁股往上高高撅起,膝盖略弯曲,腰下弯,然后双手下垂于胸前,采摘地上的草莓。一边采一边保持上述姿势摇头晃脑缓慢推进以便发现又大又红的草莓。每当我这么采着草莓的时候,我总是有错觉。我觉得自己像只被饿了 10天后放出来觅食的狒狒。不过我对摘苹果撄桃没意见。一般我都让凌玲采,我在下面扶着梯子仰着头看着。而且出发前我通常会善意地建议她穿条短点的裙子,以免在果园里劳作时间长了中暑。
  
  和凌玲在一起后日子过得很快。转眼间就一年多过去了。虽然我们还是各住各的,但是除了周末几乎每天都在一起。凌玲开始找房子准备搬家。因为小修要搬家了,不能再和凌玲一起合租房子。凌玲一个人住一层楼就太大了。据说小修这次把所有中国籍男长工都辞退了。找了个50多岁的匈牙利老头, 要搬到老头家里去住了。我对凌玲说不容易啊,总算把自己给嫁出去了,虽然嫁的人老了点。什么时候我请那老头喝酒,他也算为咱中国男同胞做了件好事。免得他们被当了免费长工还美滋滋地每天晚上做春梦。那她婚礼什么时候定了吗?她请你了吗?凌玲说她没听小修说过婚嫁的事。好像就是搬一块儿住了。没啥名分。我听了纳闷不已。想着小修这么精明的人怎么做这么亏本的买卖呢。放着好好的包工头不做,现在却无名无分倒贴了到个50多岁老头家做女保姆去了。看来再精明的女人有时候也是要下昏招的。
  
  陆明也要搬家了。他刚换了工作。新的公司在Downtown, 现在住的地方离公司实在太远了。每天路上花掉好几个小时。所以他想在公司附近找一间房住。多少年来,我也已经习惯了和朋友的这种分分离离,聚聚合合。而且陆明也还在多伦多,以后还能找他喝酒看球赛。所以我们也没举行啥惨烈的告别仪式。在一起痛痛快快地喝了分居前最后一顿啤酒后。陆明搬走了,挥一挥手,带走了几个破箱子。
  
  于是我也得想着把现在这套两室一厅转租掉,换个一室的。本来想重新找个Roommate。不过我习惯了和熟悉的陆明无拘无束地呆在一起,一下子另外住个陌生的男人进来,两个男人大眼瞪小眼的我觉得是件很无聊的事。万一看出点火花来我这一生的名节可怎么办?我对住个陌生的女人进来到是没有问题。只要她没长俩斗鸡眼,我和她每天大眼瞪小眼地对一会儿眼神也不会觉得无聊的。但是凌玲听了我的想法觉得我很无聊。她认为我不仅无聊,而且无耻。而且,“用心之险恶另人发指。不是人!” 我为了证明自己尚有一丝人性没有泯灭,也只好死了找个女房客这份心了。我对凌玲说与其我们两个人都这么折腾着找房子,还不如你搬我那去,咱们两口锅并一口锅成立个生产合作社算了。(其实我那口锅已经大半年没用快锈没了,我主要是看中凌玲那口锅。)我还说经过了一年多心理和生理的准备,我已经ready做一个Full-time姘头了。凌玲又要踢我,幸亏我吸取了上次被踢下床的血泪教训。在她大腿还没有撩起之前,一个翻身将她压在了身下。凌玲在我身下挣扎了一番。突然紧紧地抱住了我,喃喃地说“麦子,你再给我点时间。
 
我住的Apartment地段不错,转租应该没有问题。所以就先帮凌玲找房子。凌玲的房子不太好找,因为我定了些标准。比如男房东的的目光在凌玲胸部停留超过10秒以上的不行,女房东太丑太老的不行,男房客太多太帅的不行。。。这样找了几个星期也没有找到。
  
  一天星期一我到凌玲那去吃饭。她话不多。这属于正常现象。一般她周末和家里人联系过后,总得过两天才能再活蹦乱跳起来。吃饭的时候她给我准备了我最喜欢喝的Guinness Draught。然后她也给自己拿了一瓶喝。这绝对不属于正常现象。凌玲从来不喝酒的。最多有时候喝点我杯子里的啤酒沫,她说啤酒太苦,只有那沫还能忍受。苗头很不对。我的经验是:女人脸红,那是要老公。女人喝酒,那是要抓狂。我悄悄地低头掐指算了算,凶兆!我马上先找了个借口把桌子上所有的铁器都收到厨房里锁起来了。
  
  凌玲看上去没啥太大的异样。估计还处于运气阶段。我丝毫没有放松警惕。因为打小看的电视里就是这样的,血腥大战开始前,战场上总是一片寂静。咱革命战士们总能抽空抽颗烟,谈谈家常,看看老婆儿子或者未婚妻的照片,或者说说家里的那几口猪长得怎么样了,说着说着就是 “嗖”地一声,敌人的炮弹打来了。。。最后的结果总是咱们的战士翘了,那张照片也成了遗物。我可不想成为烈士。
  
  喝了几口啤酒后,凌玲的脸开始红了。红扑扑的像个大苹果。看得我就想上去啃两下。 我连忙运了口气,开始想我们公司那体重200磅的女同事。
  
  “我老公外面有其他的女人了”
  
  我防备着炮弹。谁知道等来了一颗原子弹。所有防御措施全部失效。我有几个选择:1。我高兴地说,太好了,宝贝儿,恭喜你老公有姘头了。2。我气愤地说,这个王八蛋,怎么可以轧姘头?出门给车撞死。3。不回答。如果我说1,那我今天能活着走出这个屋子的概率不会大于1个百分点。如果我说2,同样作为姘头,我出门有给车撞死的危险。如果我什么都不说,活着的机会也不太大。因为我居然对凌玲这么大的事情漠不关心。最后我天才地问道:”他要女人干什么用?”
  
  凌玲白了我一眼,说:“昨天我给家里打电话的时候,我妈告诉我的。这事好多人都知道了。我妈让我回去一次。”
  
  我问道:“那你准备怎么办?”
  
  “我不知道。我想等一段时间再说。麦子,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居然不是觉得太悲伤。反而好像有点解脱。你说我是不是个很坏的女人?“
  
  我连忙答道:“你怎么可能坏?你要都是坏人的话,那我不是坏得现在只能在地狱的油锅里游泳了?”
  
  凌玲喝了口啤酒,幽幽地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样的。 我只是很想我的女儿。“
  
  这时候不表现还待何时?我马上说”没问题,到时候把你女儿接来,我会像个好爸爸一样对她的。“ 这话说得水平之高直追人民日报社论。
  
  “麦子,人之间的感情真的是那么脆弱吗?你说我们以后也会是这个结果吗?“
  
  我没有回答。抓过了凌玲粉嫩的小手,轻轻地吻了一下。看着她的大眼睛说:”凌玲,我真的爱你。“
  
  凌玲轻轻叹了口气。”麦子,我也不找房子搬了。“
  
  ”那你住哪啊?“
  
  ”我搬你那里去住。“
  
  又一颗原子弹下来了。我彻底被炸碎了。瘫坐在椅子上。
  
  在10分钟之内,我做了两件事情:1。我成为一个8岁女孩的潜在继父。2。我和人同居了。和一个我深爱的已婚少妇。
 
凌玲搬进来后,我们把另外一个卧室做了书房。这样方便凌玲和国内联系。免得她父母什么的在视频聊天聊得高兴的时候,一个贼忒嘻嘻的男人头颅突然出现在他们的电脑屏幕上而吓出个好歹来。当然了,床是肯定要换个新的了,以前挤在凌玲的单人床上让我行动很不方便。于是我特地拉了凌玲去挑了个King Size的大床。床运到家后,我站在床边看着那床,非常的满意,咧开嘴呵呵地笑。凌玲二话不说把我踹了个大马趴。她说这是她这辈子听到过的最淫荡的笑声。
  
  凌玲进来后最大的变化是家里的空气质量急剧改善。以前陆明的那双汗脚简直臭得天理难容。我告诉他多伦多的空气指数就是因为他这双脚而硬生生下降了最少一个百分点。凌玲的脚很白,也很香。她不光自己的脚香,还逼着我每天洗两次澡。弄得我全身上下包括脚也香了不少。我很自豪,老想找机会让陆明闻闻我现在的香脚Y子。凌玲还在家里种上了些盆栽树木和一些花花草草的植物。习惯了臭烘烘的环境后一下子家里香喷喷的我还不太适应了,老打喷嚏。
  
  同居后的另外一个重大变化就是我的伙食的改善。虽然我以前也经常去凌玲那里蹭饭吃,不过那只是解决了晚饭问题。早中饭问题的解决还一直是我的攻关研究项目。这里公司一般都有专门吃午饭的地方,提供微波炉让人热饭。老外一般在外面买着吃。就算自己带饭也是带点三明治,色拉或者意大利面条之类比较简单的食物。我一直很奇怪他们午饭吃这么少怎么还能长那么胖。我们中国人一般带饭,带前一天晚上的剩饭。因为花钱到外面买也只能买点汉堡之类的或者西餐。还不如吃剩饭舒服,而且还省钱。中国移民里很多是搞电脑的,性价比的概念深入人心。
  
  我以前没有剩饭带,所以一般以一杯咖啡当早饭,以一个热狗当午饭。一边啃热狗,一边脑子里想着红烧大排面或者辣肉荷包蛋面。奇怪的是,这几年来,热汤面是我最想念的中国食物。特别是在寒冷的冬天,或者酒喝多后的第二天,就想着来碗热汤面暖暖肚子。后来我终于找到了热汤面的替代品,越南牛肉粉。越南菜的品种虽然没有中餐那么多,但是味道确实不错,特别是牛肉粉。热汤面在多伦多是吃不上了。不过我发掘出了我灵魂深处那淳朴的本质,非常高兴。
  
  有了凌玲给我准备中饭后,我也光荣地加入了”剩饭一族“的行列。我特地去买了个带午饭的包,还有饭盒。乐滋滋地拎着去上班,非常有返朴归真的感觉。因为我打小学毕业后就没有再用饭盒带过饭。第一天晚上凌玲问我带饭的感觉怎么样。我说我感觉特别兴奋,特别光荣。跟小时候入少先队的感觉差不多。
  
  在午餐室里时间呆的时间长了,发现中西饮食的差别实在是大。
  
  比如说蔬菜,老外通常就两种吃法,生的蘸着调料吃或者清水煮着吃。生的蔬菜特别是青椒西兰花之类的蘸着调料吃到是不难吃。清水煮的蔬菜吃得我痛不欲生。实在是太难吃了。我估计大长今当年如果敢给皇上献上这么一道菜的话,再八面玲珑也给咔嚓好几次了。
  
  还有一点就是吃的品种不一样。老外一般不碰动物内脏,而中国人特别喜欢吃内脏,比如腰花,猪肝,大肠之类的。一次我捧着一饭盒糟卤鸡爪啃得正香,满嘴流油。一个漂亮的洋MM走到我身前,颤声问道:你吃的是什么。我听了很高兴,想着中国的美食太有吸引力了,眼前这位洋MM看到鸡爪激动得话都说不利落了。我连忙说我啃的是Chicken的脚Y子。一边说一边递上了那盒鸡爪让那洋MM尝尝。洋MM脸无人色,像被打了一拳一样后退10步。呆立片刻后,双手捂着颈部,如一只受惊的小母鹿般冲出门外,直奔厕所。慌不择路之下她还进了左边的门。那是男厕所。我很没趣。也觉得很庆幸,幸亏这次啃的是鸡爪,如果我拿两鸡头在那啃的话,这小妞岂不是当场就要昏死过去了。为了防止出人命,下一次有人问我正吃的猪大肠是什么东西的时候,我告诉他们那是茄子,Chinese茄子。对于一些如带鱼韭菜臭豆腐之类的菜肴,我一般就留在家里享受了。这些菜的味道实在太大了。有一次我带了条咸鱼。微波炉里一转,臭烘烘的香味立马飘出来,闻得我口水直流。当我喜滋滋拿出咸鱼,转身一看,刚才满当当的屋子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一个人吃饭很孤独。而且整个下午所有同事都躲着我走,好像我是条臭带鱼似的。非常郁闷。所以我以后就不带咸鱼之类的菜了。
 
除了吃饭方便了外,我也多了个发牢骚的对象。特别是在公司里受气后。以前和凌铃在一起的时候,时间金贵,吃完晚饭后还得抓紧时间干正经事。现在时间多了,有时候我也可以发发牢骚了。
  
  说到工作,我得扯开谈一下。以前小时候老师老告诉我们资本家多么的万恶。跑国外来一看,哪有的事啊。这里的工人阶级幸福着呢。特别是有工会的工人。美国 3大汽车公司,通用福特克莱斯勒,资本家够大了吧。碰到工会那也是白搭。这几年日本车攻势凶猛,美国汽车公司连年亏损。公司想停产点车型,调整一下策略什么的,全部给工会否决了,因为调整会照成下岗现象。
  
  我来加拿大这几年,年年有罢工。图书馆,护士,政府工作人员,垃圾工人,公车司机。。。反正有工会的已经都轮流罢过一圈了。图书馆什么的也算了,我爱看的书籍他们也没有。垃圾工人罢工真是要人命阿。这里的垃圾工人平均5-6万年薪(安省的平均家庭收入才6万)。拿那么多钱他们也不需要天天干活。平时大家都把垃圾放自己家的垃圾桶里。每个星期固定的一天,家家户户把积累了一个星期的垃圾用专门的大垃圾袋包扎好,整整齐齐地放家门口,等着垃圾车来收。垃圾工人只要下车把几个垃圾袋往车里一扔就完事了。多好的职业啊。就这样他们还不满足,还要罢工。那次罢了大概3-4个礼拜,整个城市都快臭了。那时候我租的房子住了近20口人,那得产生多少垃圾啊。3个礼拜后垃圾都堆成小山了。急得我房东直用头撞强。他后来说,再这么罢下去,他准备去超市拉一车面包矿泉水回来每家发点。谁都不准在家里做饭了。我没意见。饿死也比臭死强啊。为了我妈我也忍了。要不以后她怎么和人解释我的死因啊。难道说她的宝贝儿子万里迢迢移民到了加拿大,在白求恩的故乡光荣地被垃圾给活活熏死了?
  
  这里罢工还有个特色。罢工一开始,工会就在厂门口拉起黄线,想上班的工人也不能上。前不久这里一家发电厂罢工。厂方后来从其他省调了几个工人来救急,但大门口给工会堵了。所以最后只能用直升飞机把那几个人空投进了厂区,惊险刺激得一塌糊涂。
  
  前一段多伦多警察又闹腾了。不过警察是法律不允许罢工的。于是他们怠工。首先不戴警帽,工会给每个人发了顶棒球帽戴着。其次,不主动巡逻了,每天就坐在办公室里,只接911电话。最后,不开罚单了。啥超速,闯红灯,全部拒绝给开罚单。等警察恢复正常工作后,多伦多的假牙生意爆好,因为超车党们的牙全笑得掉光了。
  
   至于公车司机的威力,前不久纽约的公车司机们已经给全世界演示过了。他们居然差点把个世界第一大都市给弄瘫了。何等骁勇啊。
  
   除了工会厉害外,印象最深的就是员工的稳定。以前总以为国内的国营企业才在一块地方一干几十年。没想道到加拿大一看,很多公司的员工都是在一个公司工作了几十年了。我工作的那个组里, 除了我只有一个人工龄不满20年,他工作了15年。
  
   我对凌玲说,如果我一直这么干下去的话,不要什么照妖镜都能看到我50多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了。这种感觉让我很害怕。
  
   有得必有失。同居以后,我看NBA的机会少很多。凌玲特别讨厌篮球,连听到篮球比赛的解说都讨厌。一看到我在看篮球了,就会说:
  
   “麦子,你怎么又看篮球了?这星期你都看了两场了。”
   “宝贝啊,今天晚上可是姚鲨对决。火星撞地球啊。”
   “我不要看。我要看CSI。”
   “我查过了,今天晚上的CSI不是新的。这集我们都看过3遍了。”
   “那也比篮球好看。“
   “那好吧,宝贝儿。你来看吧,我到里面看电脑视频去。”
   “不嘛,我不想一个人坐在这里看。你要看篮球也行,得坐在我身边陪着我看。”
  
   结果就是,我总是捧着台笔记本电脑坐在凌玲身旁无声地看完整场比赛。暗地里我已经亲吻了发明笔记本电脑的那位神仙一千次了。如果没他老人家,我就老得扛着台庞大的台式电脑看球赛了,一个赛季下来岂不是累得英年早逝了。
  
  说到看篮球,这几年可是吃了不少苦。虽然这里的电视台每晚能看好几场NBA球赛。但是这里毕竟是多伦多,不是休斯顿。所以不可能场场都播火箭的比赛。这可苦了我这个姚蜜。一般都是找视频累掉半条命,好不容易找到视频了,质量太差经常半途卡壳,又急掉半条命。好不容易看完了球赛,火箭输球了,我又气掉半条命。最后往往是看完一场球赛我倒欠阎王半条命。现在自从有了PPlive之类软件后。我们在国外看电视特别是国内的可方便多了。去年国内火爆的超女很多海外同胞也在电脑前和国内的同志们同步共享了。
  
  同时我也看到了些以前没看到过的恐怖场面。凌玲的脸蛋雪白粉嫩的,我喜欢得不得了。但是以前从来没看到过她料理脸部的过程。当凌玲第一次顶着一脸白森森的面膜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嗷的一声,两眼一翻,当场就蹴溜到桌子下面去了。幸亏我还年轻体壮,不然真吓出个好歹来了。事后我想着弄个牌子,上写” CAUTION, 前方危险,凌玲脸部施工进行中“,让凌玲做护理时挂上。不过担心没被吓死先被打死,所以一直没敢行动。
 
凌玲也喜欢购物。加拿大大多数商场的特点就是单调乏味。很多商场都被一些大型的连锁集团占据了。吃的穿的用的,基本就是这些品牌开的分店。所以很多的商场看上去就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很乏味。但是这里也有一些比较有特色的购物方式。比如Warehouse Sale, 中文应该叫仓库销售。乍一听这名字有点像一种概念的炒作。其实这真的就是仓库销售。在荒郊野外租一仓库(有的仓库里还堆着其它的储藏物资呢),然后摆上些破桌椅板凳,上面放上物品,这就开卖了。卖的东西从洗衣粉到化妆品,从衣服到尿布,啥都卖。让人掉眼镜的是,这种销售方式居然大受欢迎,而且愈演愈烈。弄得一些大品牌的代理商如宝洁,欧莱雅之类的也好好的大商场不呆了,都去租一破仓库,每年在仓库里卖上几个星期的货过过瘾。
  
  我对购物没兴趣。一购物我就浑身上下疼。路走多了我脚疼,站时间长了我腰疼,掏钱包的时候我心疼,被问上几百遍“这件衣服好看吗”之类的问题后我脑门子疼。不过看到凌玲高兴,我也只能拿出红军2万5千里长征那种精神了。有时候凌玲也顺手给我挑两件衣服。时间长了我也跟着时髦了不少。使我在脱离移民们“说话洋气,花钱小气,穿着土气”三气作风的道路上又迈进了一步。
  
  夏天时候的散步是我和凌玲都喜欢的。我们吃完晚饭后就到附近的小区里去散步。一起静静地走在如画般的小区里,看着人们除草浇花整理草坪,或者谈谈我们的过去,谈谈我们的憧憬。我问凌玲:“嫁给我好吗?”
  
  “麦子,你认为我现在还有其它选择吗?” 凌玲轻轻地说。
  
  “那什么时候啊?我到是问题不大,虽然现在已经大龄了,不过离老年还早。可你知道我妈已经急得快半神经了。” 这是事实。我妈逢人就托他们帮我介绍老婆。虽然她屡次提出让我相亲的要求都被我严辞拒绝了。但老太太韧性十足,屡败屡战。经过几年的努力,她已经成功的把她的宝贝儿子包装成了远近闻名的滞销王老五了。结果我在父老乡亲们的心目中身价大跌。别说啥钻石了,估计连黄铜的价都卖不上了。上次回国的时候,不管我认识不认识的,是个人就想逮着我掬一把同情之泪。弄得我觉得自己再讨不上老婆就是自决于广大人民群众了。
  
  “麦子,再给我点时间好吗?我想好好安排一下。我不愿意失去我的女儿。”
  
  我拥过凌玲,轻轻的吻了一下她的头发:“我知道,宝贝,我等你。”
  
  “麦子,你真的会喜欢我女儿吗?”
  
  “那当然,我哪会拿那么大的事开玩笑。结婚离婚那么好玩啊?不过我实在没有当这么大孩子的后爸的经验。我从小连猫都没养过。你得帮我。”
  
  “麦子,谢谢你。我也会给你生孩子的。” 凌玲将头埋进我怀了,娇戆地说。
  
  ”那得抓紧点了,你都快是大龄产妇了。这大龄产妇她生孩子的时候。。。嗷“ 我话还没有说完,就抱着快被凌玲踩断的右脚掌蹦上了半空。我这张嘴有时候确实为我带来了不少皮肉之苦。
 
我和凌玲一起安静快乐地生活着。凌玲还以我女朋友的身份参加了我的一个斯里兰卡同事的婚礼。在此之前我和凌玲有时候也去光顾一下同事介绍的印度餐厅。偶然吃吃觉得味道还可以。所以出发去婚礼前我们还一直想着好好饱餐一顿斯里兰卡美食。因为斯里兰卡的饮食习惯什么的和印度很像。我特地连早饭都没吃,就指望着下午这顿饭了。
  
  婚礼礼堂很大,他们管这叫Wedding Hall. 礼堂的正中央是个大舞台,新郎和新娘就坐在舞台正中央。衣服很漂亮,和我小时候看的“孔雀公主”里王子公主的着装差不多。新人的旁边坐着双方的亲人,舞台一角坐着一队乐师用鼓,笛子之类的乐器演奏传统音乐。我们入座后,我就等着上菜了。没想到等了一个多小时没动静。桌子上除了矿泉水就没东西了。大家就这么干坐着,聊天,顺便参观坐在舞台上的新人。席间一些少男少女们窜来窜去。不论哪个种族的年轻人好像都有反叛精神。当我看到一个漂亮的姑娘穿着条叉开得很高胸开得很低的沙丽走过时,我悄悄和旁边另外一位斯里兰卡同事说:我可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款式的沙丽。同事告诉我说这是她们年轻人自己乱改的,根本不是传统的。说话间我看到旁边一位老先生盯着那位姑娘气得浑身乱颤。我很庆幸我刚才没有和我同事说出我的下半句话 ”我太喜欢这种款式的沙丽了。“ 仪式总算正式开始了,先是父母祝言对着新人祝福,然后宗教牧师念经。最后人们依次排队上舞台向新人祝福。新人弄点黄米粒撒在你头上,把他们的福气带给你。我匆匆祝福完新人后,应用体内仅存的一点能量开始四处觅食了。这时候广播里传来一声"Food is ready", 我高兴无比,看来新娘新郎撒的黄米粒还真灵验啊。走到自助餐台前一看,上面有一样米饭,一样类似米粉之类的东西,再加上豆腐等2-3样似汤似酱的素菜。简单就简单点吧,总比没吃的好。我弄了点米饭,再来了点颜色已经被咖哩浸为深棕色的豆腐,一口下去,辣得我差点全喷对面那人脸上了。实在饿得忍不住了,我拉了凌玲落慌而逃。打小参加婚礼就没被饿得这么惨过,我连吃人的心都有了。
  
  后来我问那同事,那天的菜怎么这么辣。我平时在饭店吃的没这么辣。他笑着说饭店的菜是卖给你们吃的,当然不能太辣。我们婚礼上自己吃的当然不同了。你不也老跟我说多伦多卖给我们吃的Chinese Food都是假的吗?我被这家伙貌似有理的话憋住了。我又问怎么没有肉啊,你平时不是也吃点鸡肉鱼肉啥的吗?他说他们在像婚礼这种正规的场合下是不吃荤的。听了这话我真是太怀念中国婚礼了,仪式就是吃,吃就是仪式,有吃有喝还能顺便戏弄一下新郎,调戏一下新娘,想着就爽啊。不过我以后也学乖了,参加不熟悉的种族的婚礼的时候,我兜里都放一片面包防备着。
  
  参加完婚礼后,凌玲问我:”麦子,将来我们的婚礼在哪里办呢?“
  
  ”两边都办,多伦多登记,请两桌同事朋友。然后回国好好再办一下。我要让我的宝贝漂漂亮亮风风光光地做回新娘。顺便也在李明这家伙面前平反昭雪一下。“
  
  ”麦子,你说你妈会同意吗?“
  
  ”傻瓜,你和我结婚还是和我妈结婚啊?“ 我抱住凌玲说。
  
  ”但如果她不同意怎么办?“凌玲眼中的担忧越来越深。
  
  ”宝贝啊,你和我那么长时间了,你觉得我是那么顺从的人吗?我要真那么听我妈的话,早让她给以跳楼价打折处理掉了。哪还有我们俩的事啊? 再说了,连这点我都不敢向你保证,我还有资格说我爱你吗?“
  
  凌玲开心地笑了,清澈透亮的大眼睛充满了欢乐,真美。
  
  我紧紧的抱着凌玲,一种男人的自豪感从心底里升起。
  
  凌玲让我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
  
  她让我懂得了爱。我爱凌玲,我不需要像低级电视剧里的傻男人那样没事自虐地问”我到底爱不爱她?“ 我爱她性感美妙的肉体,我爱她甜美可爱的笑容,我爱她美丽无邪的大眼睛,我爱她温柔平和的性格。。。我爱凌玲就像我要吃饭才能活下去一样的简单,我无需询问。
  
  凌玲也让我懂得了男人的责任。我从未有过这么强的责任感。我愿意为心爱的女人承担一切的责任。哪怕做一个8岁女孩继父的责任。至于别人包括我妈怎么想怎么说,我根本不考虑,也不在乎。
  
  我认为我已经是个从凌玲身上学到了爱和责任。而拥有爱和责任的男人就是个完整的男人。我错了。我还没有学到怎样抵制诱惑。后来海琳娜给我上了这一课。海琳娜就是在午餐室里看到我的鸡爪差点昏过去的那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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