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者一呼干九霄
-老郸-
中国自古以来有各种各样的道,天道王道神道霸道,各行其道,正道邪道左道歪道,盗亦有道。据老祖宗说是“道可道,非常道”,其中的道门还深得很呢。但是,神可榜封,魔则一家,叫我来说,魔才是自成体系,不二法门。更没有正魔邪魔的百步之差。
那么,道和魔的区别何在?
在人,在心。在人,是说道和魔是以它们对人的善恶来区别。既然道和魔都是人对外界力量所作的定义,那么人一定是从自身的祸福来判断来自外界的影响。道,从老子以下,是一种对称于现代语言中的“客观规律”的概念,即并不一定是造福人类的自然;但是魔则一定是为害人类的邪恶,是反人类的恶力,所以有从“鬼”的造字大方向。而在心,是说人类的智能到达一定高度后,外界的邪恶,无法直接摧残人类,则改头换面,转而以迷惑人类中不谙人道的浑帐,以人类自身的模式和面目出现,来为害人类整体的正常生活,这就是我们所常说的“心魔”,打入人类自身的魔。用一句俗话来说,就是“鬼迷心窍”,为魔作伥。
道魔之鉴在人,是一种根本性的鉴别。这在非宗教的中国历史上是如此,在宗教世界亦然。神与魔的区别在于“爱人”,如果借用孔子的理论,则是神者爱人为仁。在中国的自然观的发展中,道是一种中性的外界规律,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在佛教入境之后,佛也被赋予相似的属性,只不过再加一些惩恶褒善的道德方向,更易为善男信女们说接受。而西方的神则更象是中国的家神一样,是纯粹的站在人类一方的保佑。
由此可以看出,“人道”的提法为什么原本可以在中国,甚至是在先秦,哲学的框架中与其他的道一起平行出现,但一直到宗教的落潮后,才在西方的文艺复兴大流中自然涌现。那就是,西方人的心目中逐渐确定了以人以人的自我为中心,即使是神,要是压抑了人的自由发展,也会被推卸一旁。而中国人,则过早地认清了自然的非佑,而把自己划入自然的对立面,使自身陷落在无力无为的从属地位,任由道与魔的驱使与暴虐,失落于人道的正道之外。
(一)
道的最终高度何在?人道。
其实,人道又是唯一的正道。相信人,相信人类的思维能力与道德追求,才能把人类从神,从道,从魔的阴影中化解出来,成为独立的力量。如果说西方的科学态度使人类脱离了迷惑与偏执,那也仅仅因为科学的态度,否认一切神的启示或人的最高指示,只以人的不带先入之见的经验为唯一指导。摒弃了对神的依附,才会有对人类自身的热爱,才会把人的公共福祉放在唯一可以在价值体系中起决定作用的中心。
人道或人道主义的原则是说,人类的前进,是以维护人类自我的存在为前提。任何社会矛盾的解决,不能以否定人类,或者其个体,的存在来求得。这个简单的信条,并不是人们一下子就能悟出,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接受。人类自身的历史,就首先是背弃这一原则的自相残杀史。
但是,人在自我残杀中看到了血字写出的人的共同的存在,尤其是所谓的敌方个体的存在,是自身个体存在的同义语。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语言来表述,它是说,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只有一个人类,任何屠杀都是自我否定我们全体的球籍。
这不仅是一种觉悟,这也同时是对几千年的所谓的文明史的否定和反动。我在前文中一再指出,整个人类在二十世纪的一大进化,就是把人道写在大家公认的旗帜上。人类用自己的切身经验,否定了自己的经验,走出了自己的经验。
只不过它是用生命和鲜血来写定,在人类互相残杀的战争中产生。
如果让我来说,这是比社会主义设想,或者是共产主义远景,都更高的道德标准。所谓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最多也只是从局部的society,community的整体出发来构筑新图,是反对人类自身异化的包容性的新关系。自相残杀,则是绝对的非容性社会模式,是决裂性的自我异化,把生命异化为死亡。人道主义不考虑人类社会对立或者对抗诸方的是非细节,否定以人身迫害,肉体消灭的任何暴力行为,不管它有没有合法的遮羞布。人道主义站在维护人的生命的单纯的角度,喊出“戒杀”的新声。
还有什么道能高过人道?没有!即使是再晚一些的人权定义,也是在“戒杀”的前提下,在人的生命不可侵犯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
(二)
让人类感到难堪的是,人,在向人类本身高喊,“刀下留人”!
如果我们确认,人是混混噩噩的可怜虫,不能理解自己的所作所为,那么,我们可以把一切危害人类生存的恶行,都归结为魔鬼的作弄与暴虐。
这时节的魔,则是心魔,延魔入心,魔障害人。表现出来则是自相残杀:人类相杀,同族自残,同志相刃,同室操戈。资本主义为利润残害工人,社会主义为权力戕杀思人,
总会有那一丁点蝇头小利,针尖微权,引发对他人的身体及生命的裂解与吞噬。诱发杀人的动机,莫非是有钱者的追求更多的金钱,有权者贪图更绝对的权柄。
马克思谴责资本的为利是图,要为资本家驱除他们的心魔,没想到自家弟子一魔未尽,二魔入心,为追求绝对权力引导下的绝对腐败,大开更大更广更血腥更无忌的杀戒。
真是道高一尺之时,魔高一丈之狂。
(三)
分别心魔化与妖魔化,其实并不难,用(人)道(主义)家的照魔镜照一下即可。
杀人者,食人者,披上美女的画皮就不再是心魔?有人对此女举起照魔镜,就反而成了“妖魔化”?
不管有没有画皮,不管画得美女或丑角,出门前切记擦干净嘴角边食人的血迹。这不,成千上万地杀戮无辜,出得门来却道貌岸然,西装革履,仿佛经济买办,慈悲为怀,不料一下子竟没擦干净,叫人在白宫的草坪上树起了那么一面照魔之镜,兜露出画皮后的血食原形,真格是大杀风景,风景大杀。
你称之为国耻,他说称之为国丑可也;我更双掌合十,责曰称之为国魔更切。
(四)
其实,我真实地同意美国检方对王文怡女士的起诉,她对胡锦陶确有恐吓,威胁等举动。虽然,她不是用对等的国家暴力或者刑具,她只是用她自己的感情、口舌及声音,她还是把胡主席给吓得是一魂飞散,二魄升天,三胆碎烂。
你想,那胡客是来贩卖虚无的“三和”烂货,其中一“和”就是国内的“和谐暴力”,要是连这个都卖不动,其他二“和”还能有谁理会?可就在他才提起卖单,底下就发出不和谐的民声,他能不在内心感到恐惧和威胁吗?
除此之外,一个弱者的呼声,怎么会有如此的威力?
中国人是崇尚暴力的,在建立威权方面,也仅知道以暴力来恐吓,以杀人来壮胆。无论是王侯的“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还是“布衣之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无不以肉体消灭为息怒的最高境界,以“白刀子出红刀子出”否定他人的生命存在为追求自己的利益的最高手段。就是在现代中国,官方的血腥镇压为一方,布衣们同归于尽式的反暴抗争为另一方,仍在把我们的暴力传统延续。而我们的新型中国人的弱者一呼,虽是布衣之怒,虽在王侯命门可取的数伍之内,却绝不以暴力显示对强暴者的报复或恐吓。她只需指出来道貌岸然者的虚伪,那貌似慈悲者的血腥实为,揭破他杀生害命的野蛮行径,就足以使他胆颤心惊。
因为这个世界已经不是以暴力可以标榜能力或者国力的旧中国,杀害无辜平民是无耻而不是光荣,是无能而不是魄力。君不见,那远行胡客,正是藏过屠刀,打着三“和”的幌子在招摇过市?
(五)
弱者一呼,是不是中国民情的进化?是不是中国文化的进化?当然!
千年呼一回。上一回,我们听到的是“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上一回,我们听到的是“长者虽有问,役夫赶申恨?”专制王朝中,只有王侯官吏的对民暴虐之权,而人民只有逆来顺受之忍。别说是“敢申恨”,大概是恨也不敢恨的绝对的被压迫被剥夺的奴隶等同地位。好不容易,时代进化到二十一世纪,我们这不也有了公开的“敢申恨”,也有了“妇呼一何怒”的换啼为呼?
有是有了,官家换汤不换药,老百姓换啼苦为呼吁,可是能够真正发出吼声的地方,还不是来号称“和谐暴力”的家园,而是外国人言论自由的国土。在暴力的家园中,我们拥有的还仅仅是万马齐喑式的“和谐”,舆论一律式的单调。
我要说,弱者是真正的人,是真正的人道主义所指的人或对象。你以为孔子早先就提倡的“爱人”是爱富爱强爱权?“仁者爱人”说的是爱那些无法自我保护的弱者,爱那些被人类的丛林法则逼迫到生存边缘的“不适应者”。
与某些人从达尔文“适者生存”学说那里批发来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不同,人类的整体不应该是人吃人、人杀人、人整人的社会存在。即使是在人吃人的社会经济法则下、人杀人的战争规律前、人整人的政治斗争旋涡中,被吃的,被杀的,被整的,无一不是同我族类的人,只不过没能“占据要路津”,被人类的另类“适者”逼到生存的边缘。
要不要容纳这些弱者,不适者?孔子说,爱他们,耶稣说,爱他们,我也重复,爱他们,因为他们就是我们,他们就是你。你要说,分不清“敌我”?什么是敌?什么是我?人道主义只所以高尚,因为它只看见“人”,没看见敌人,甚至没看见“我”。
(六)
心理上讲,杀生的所谓强者,才是真正的弱者。他无法相信自己的力量,更怀疑自己的道德水平。他无法确定自己的暴力可以给自己带来“武运长久”,所以,他害怕被害人的对公理的公诉,他害怕宗教中的报应,更惧怕被害者的报复。
看看历史,有用暴力支持的万世王朝?在暴力中得来的,必定在暴力中失去。历史之鉴,是最清楚的道魔之鉴,可是又有几个明眼人看懂了历史?尤其是那些今日屠刀在手的所谓“强者”,在二十世纪还作着秦始皇的独裁梦,在二十一世纪还作着罗马帝国的强国梦,以和平平民的生命为代价。
(七)
十七年前,有一个弱者,站在天安门大街上,赤手空拳。可是,全世界都看到,他在钢铁的坦克面前,寸步不让。十七年后,又一个弱者,站在白宫的草坪上,空拳赤手。可是,全世界都听见,她对那个滥杀无辜的国家暴力的谴责。
正是这些站起来的弱者,成为人类道义的代表,对抗着“强大的”暴力,对抗着人类的丑恶,对抗着人类的心魔。
乱曰:《国(之心)魔》
莫谭国是宴国宾,
南草坪前劝善音。
来日无多君自量,
屠民血色近黄昏。
自注:
莫谭国是:对内是舆论一律,对外是号称国是访问,惜终未享国宴。
劝善:弱者对强暴者的呼曰劝善,强暴者对弱者一呼的怕导致割喉。
近黄昏:李商隐“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伟哥“残阳如血”。
From: http://fhy.net/article/article4.html
-老郸-
中国自古以来有各种各样的道,天道王道神道霸道,各行其道,正道邪道左道歪道,盗亦有道。据老祖宗说是“道可道,非常道”,其中的道门还深得很呢。但是,神可榜封,魔则一家,叫我来说,魔才是自成体系,不二法门。更没有正魔邪魔的百步之差。
那么,道和魔的区别何在?
在人,在心。在人,是说道和魔是以它们对人的善恶来区别。既然道和魔都是人对外界力量所作的定义,那么人一定是从自身的祸福来判断来自外界的影响。道,从老子以下,是一种对称于现代语言中的“客观规律”的概念,即并不一定是造福人类的自然;但是魔则一定是为害人类的邪恶,是反人类的恶力,所以有从“鬼”的造字大方向。而在心,是说人类的智能到达一定高度后,外界的邪恶,无法直接摧残人类,则改头换面,转而以迷惑人类中不谙人道的浑帐,以人类自身的模式和面目出现,来为害人类整体的正常生活,这就是我们所常说的“心魔”,打入人类自身的魔。用一句俗话来说,就是“鬼迷心窍”,为魔作伥。
道魔之鉴在人,是一种根本性的鉴别。这在非宗教的中国历史上是如此,在宗教世界亦然。神与魔的区别在于“爱人”,如果借用孔子的理论,则是神者爱人为仁。在中国的自然观的发展中,道是一种中性的外界规律,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在佛教入境之后,佛也被赋予相似的属性,只不过再加一些惩恶褒善的道德方向,更易为善男信女们说接受。而西方的神则更象是中国的家神一样,是纯粹的站在人类一方的保佑。
由此可以看出,“人道”的提法为什么原本可以在中国,甚至是在先秦,哲学的框架中与其他的道一起平行出现,但一直到宗教的落潮后,才在西方的文艺复兴大流中自然涌现。那就是,西方人的心目中逐渐确定了以人以人的自我为中心,即使是神,要是压抑了人的自由发展,也会被推卸一旁。而中国人,则过早地认清了自然的非佑,而把自己划入自然的对立面,使自身陷落在无力无为的从属地位,任由道与魔的驱使与暴虐,失落于人道的正道之外。
(一)
道的最终高度何在?人道。
其实,人道又是唯一的正道。相信人,相信人类的思维能力与道德追求,才能把人类从神,从道,从魔的阴影中化解出来,成为独立的力量。如果说西方的科学态度使人类脱离了迷惑与偏执,那也仅仅因为科学的态度,否认一切神的启示或人的最高指示,只以人的不带先入之见的经验为唯一指导。摒弃了对神的依附,才会有对人类自身的热爱,才会把人的公共福祉放在唯一可以在价值体系中起决定作用的中心。
人道或人道主义的原则是说,人类的前进,是以维护人类自我的存在为前提。任何社会矛盾的解决,不能以否定人类,或者其个体,的存在来求得。这个简单的信条,并不是人们一下子就能悟出,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接受。人类自身的历史,就首先是背弃这一原则的自相残杀史。
但是,人在自我残杀中看到了血字写出的人的共同的存在,尤其是所谓的敌方个体的存在,是自身个体存在的同义语。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语言来表述,它是说,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只有一个人类,任何屠杀都是自我否定我们全体的球籍。
这不仅是一种觉悟,这也同时是对几千年的所谓的文明史的否定和反动。我在前文中一再指出,整个人类在二十世纪的一大进化,就是把人道写在大家公认的旗帜上。人类用自己的切身经验,否定了自己的经验,走出了自己的经验。
只不过它是用生命和鲜血来写定,在人类互相残杀的战争中产生。
如果让我来说,这是比社会主义设想,或者是共产主义远景,都更高的道德标准。所谓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最多也只是从局部的society,community的整体出发来构筑新图,是反对人类自身异化的包容性的新关系。自相残杀,则是绝对的非容性社会模式,是决裂性的自我异化,把生命异化为死亡。人道主义不考虑人类社会对立或者对抗诸方的是非细节,否定以人身迫害,肉体消灭的任何暴力行为,不管它有没有合法的遮羞布。人道主义站在维护人的生命的单纯的角度,喊出“戒杀”的新声。
还有什么道能高过人道?没有!即使是再晚一些的人权定义,也是在“戒杀”的前提下,在人的生命不可侵犯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
(二)
让人类感到难堪的是,人,在向人类本身高喊,“刀下留人”!
如果我们确认,人是混混噩噩的可怜虫,不能理解自己的所作所为,那么,我们可以把一切危害人类生存的恶行,都归结为魔鬼的作弄与暴虐。
这时节的魔,则是心魔,延魔入心,魔障害人。表现出来则是自相残杀:人类相杀,同族自残,同志相刃,同室操戈。资本主义为利润残害工人,社会主义为权力戕杀思人,
总会有那一丁点蝇头小利,针尖微权,引发对他人的身体及生命的裂解与吞噬。诱发杀人的动机,莫非是有钱者的追求更多的金钱,有权者贪图更绝对的权柄。
马克思谴责资本的为利是图,要为资本家驱除他们的心魔,没想到自家弟子一魔未尽,二魔入心,为追求绝对权力引导下的绝对腐败,大开更大更广更血腥更无忌的杀戒。
真是道高一尺之时,魔高一丈之狂。
(三)
分别心魔化与妖魔化,其实并不难,用(人)道(主义)家的照魔镜照一下即可。
杀人者,食人者,披上美女的画皮就不再是心魔?有人对此女举起照魔镜,就反而成了“妖魔化”?
不管有没有画皮,不管画得美女或丑角,出门前切记擦干净嘴角边食人的血迹。这不,成千上万地杀戮无辜,出得门来却道貌岸然,西装革履,仿佛经济买办,慈悲为怀,不料一下子竟没擦干净,叫人在白宫的草坪上树起了那么一面照魔之镜,兜露出画皮后的血食原形,真格是大杀风景,风景大杀。
你称之为国耻,他说称之为国丑可也;我更双掌合十,责曰称之为国魔更切。
(四)
其实,我真实地同意美国检方对王文怡女士的起诉,她对胡锦陶确有恐吓,威胁等举动。虽然,她不是用对等的国家暴力或者刑具,她只是用她自己的感情、口舌及声音,她还是把胡主席给吓得是一魂飞散,二魄升天,三胆碎烂。
你想,那胡客是来贩卖虚无的“三和”烂货,其中一“和”就是国内的“和谐暴力”,要是连这个都卖不动,其他二“和”还能有谁理会?可就在他才提起卖单,底下就发出不和谐的民声,他能不在内心感到恐惧和威胁吗?
除此之外,一个弱者的呼声,怎么会有如此的威力?
中国人是崇尚暴力的,在建立威权方面,也仅知道以暴力来恐吓,以杀人来壮胆。无论是王侯的“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还是“布衣之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无不以肉体消灭为息怒的最高境界,以“白刀子出红刀子出”否定他人的生命存在为追求自己的利益的最高手段。就是在现代中国,官方的血腥镇压为一方,布衣们同归于尽式的反暴抗争为另一方,仍在把我们的暴力传统延续。而我们的新型中国人的弱者一呼,虽是布衣之怒,虽在王侯命门可取的数伍之内,却绝不以暴力显示对强暴者的报复或恐吓。她只需指出来道貌岸然者的虚伪,那貌似慈悲者的血腥实为,揭破他杀生害命的野蛮行径,就足以使他胆颤心惊。
因为这个世界已经不是以暴力可以标榜能力或者国力的旧中国,杀害无辜平民是无耻而不是光荣,是无能而不是魄力。君不见,那远行胡客,正是藏过屠刀,打着三“和”的幌子在招摇过市?
(五)
弱者一呼,是不是中国民情的进化?是不是中国文化的进化?当然!
千年呼一回。上一回,我们听到的是“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上一回,我们听到的是“长者虽有问,役夫赶申恨?”专制王朝中,只有王侯官吏的对民暴虐之权,而人民只有逆来顺受之忍。别说是“敢申恨”,大概是恨也不敢恨的绝对的被压迫被剥夺的奴隶等同地位。好不容易,时代进化到二十一世纪,我们这不也有了公开的“敢申恨”,也有了“妇呼一何怒”的换啼为呼?
有是有了,官家换汤不换药,老百姓换啼苦为呼吁,可是能够真正发出吼声的地方,还不是来号称“和谐暴力”的家园,而是外国人言论自由的国土。在暴力的家园中,我们拥有的还仅仅是万马齐喑式的“和谐”,舆论一律式的单调。
我要说,弱者是真正的人,是真正的人道主义所指的人或对象。你以为孔子早先就提倡的“爱人”是爱富爱强爱权?“仁者爱人”说的是爱那些无法自我保护的弱者,爱那些被人类的丛林法则逼迫到生存边缘的“不适应者”。
与某些人从达尔文“适者生存”学说那里批发来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不同,人类的整体不应该是人吃人、人杀人、人整人的社会存在。即使是在人吃人的社会经济法则下、人杀人的战争规律前、人整人的政治斗争旋涡中,被吃的,被杀的,被整的,无一不是同我族类的人,只不过没能“占据要路津”,被人类的另类“适者”逼到生存的边缘。
要不要容纳这些弱者,不适者?孔子说,爱他们,耶稣说,爱他们,我也重复,爱他们,因为他们就是我们,他们就是你。你要说,分不清“敌我”?什么是敌?什么是我?人道主义只所以高尚,因为它只看见“人”,没看见敌人,甚至没看见“我”。
(六)
心理上讲,杀生的所谓强者,才是真正的弱者。他无法相信自己的力量,更怀疑自己的道德水平。他无法确定自己的暴力可以给自己带来“武运长久”,所以,他害怕被害人的对公理的公诉,他害怕宗教中的报应,更惧怕被害者的报复。
看看历史,有用暴力支持的万世王朝?在暴力中得来的,必定在暴力中失去。历史之鉴,是最清楚的道魔之鉴,可是又有几个明眼人看懂了历史?尤其是那些今日屠刀在手的所谓“强者”,在二十世纪还作着秦始皇的独裁梦,在二十一世纪还作着罗马帝国的强国梦,以和平平民的生命为代价。
(七)
十七年前,有一个弱者,站在天安门大街上,赤手空拳。可是,全世界都看到,他在钢铁的坦克面前,寸步不让。十七年后,又一个弱者,站在白宫的草坪上,空拳赤手。可是,全世界都听见,她对那个滥杀无辜的国家暴力的谴责。
正是这些站起来的弱者,成为人类道义的代表,对抗着“强大的”暴力,对抗着人类的丑恶,对抗着人类的心魔。
乱曰:《国(之心)魔》
莫谭国是宴国宾,
南草坪前劝善音。
来日无多君自量,
屠民血色近黄昏。
自注:
莫谭国是:对内是舆论一律,对外是号称国是访问,惜终未享国宴。
劝善:弱者对强暴者的呼曰劝善,强暴者对弱者一呼的怕导致割喉。
近黄昏:李商隐“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伟哥“残阳如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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