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e: 中华文化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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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个机会让整天不务正业(中介人居多),自封爱国侨领的人们有个场所来骗取新移民的钱!
不知道又会有多少人从中捞到多少好处.
多句嘴。我觉得最近这些年,咱们同胞之间的互相信任是越来越少了。
记得李敖在北大说,过去那个彬彬有礼的北京没有了,变成了处处设防的北京。
唉,都是被骗怕啦!
可是我觉得,要是老这么互相怕下去,总不是个事儿。得从什么地方找点儿互信回来。要是大家都不信同胞,只信洋人,最后的结果,怕是每个人的信用都没有了。
这个文化中心的事,我该算是知道一点--因为那房子是个老房子,发起这事的几位为了保险起见,事先曾找我去看了看。就我知道的说两句吧。
首先,人家是打算用一个非盈利组织来管理这个产业的。当然也是非得这么做不可,不然财产过户都是问题。
先说非盈利组织。这里对非盈利组织的管理很严。我曾做过一个非盈利组织的理事会秘书。注册的时候,要附上组织的bylaw,有固定地址(不是随便买个邮箱就行的),每个理事都得填表签名。政府每年都要求上报理事的变动情况和general meeting的minutes,报税的要求也和一般公司不一样(我不太清楚具体怎个不一样,不过确实是很严,稍不小心便会被查)。所有理事们都不能从中取利,也就是说,白干,一点钱都不能挣。
除此之外,理事们,像其他corporation一样,对组织的运作要有liability。怎么说呢?譬如这个组织赔了钱想关门,没那么容易。理论上说每个理事都有责任,可是法庭只要逮着一个理事,得,您就全兜着吧。至于如何找到其他理事,那是你自己的事。
在这个社会,非盈利组织已经存在了几十年,各种相关法规已经是挺完善的了,想通过搞非盈利组织的办法给自己捞好处不那么容易。特别是一个刚刚成立没有credit的组织,想给个人捞好处?那风险怕是不比贩毒低。
哪位要是想多知道点儿非盈利组织的事,可以去图书馆查Not-for-profit Incorporator's handbook, ISBN 0-7778-7167-X,安省政府出的。更多的东西,还可以去翻Canada Corporations Act。还有,那些做专业的朋友们,有好多都和各种各样的not-for-profit organization有些瓜葛,对其中利害,当比我更清楚。
再说从政府弄钱。要政府的钱真的没那么容易。首先,空手套白狼那买卖,是一百年前就被那些冒险家们玩剩下的。有兴趣的,可以翻翻马尼托巴的历史。现在的行情是,你自己不出血,没人愿意给你输血。即便是人家给了你钱,你每一分钱是怎么花的,人家都可以管可以查--甚至可以包括理事们的私人财务情况。就连咱们那位前总理克里钱散出去的钱,不是也都给查了个底儿掉?
说到好处,钱的好处是捞不到了(不然,我做这么多年BOD早该发啦

)。也许办这事的人能给自己捞个好名声?可是在咱们同胞圈子里,谁敢说你卖了力气做了事情以后,能不给自己闹个坏名声?没人做事,或是说没人做负责的事,其实和海外华人圈里的这种文化挺有关系。我刚来的时候不知深浅,也做过点出头的事情,后来是再也不敢了。
最后,这事儿是好还是坏?我觉得要看事情怎么办。要是办砸了,就是坏事。要是觉得它对咱们都还有些好处,比如咱们能有个地方少花些钱来打球看电影什么的,不妨参与进来一起办。当然,对个人,对眼下,这里也许没什么特别吸引人好处。可是回到我开头说的,能不能拿这个没什么好处的事开个头,找回点互信呢?
比如我可以给他们大概看看这房子,往后再帮忙找个commercial property inspector什么的。
那些对钱不放心的,可以抽空看看人家公布的财务报告什么的然后提出具体的疑问;对人不放心的,可以自己去申请当理事参与管理什么的,等等。总之,要是关心的人多了,哪怕多就具体问题吵些个架骂些个娘呢,也胜过笼统的一句“不知道又会有多少人从中捞到多少好处”。若大家总这样说,最后便总是那些给自己捞好处的人打着“侨领”的招牌到处晃荡,而真办事的人,受过几回冤枉累挨过几回冤枉骂,便再不肯出头了。
唉,所谓一盘散沙,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没人出头。人,别管白的黑的,多半还不像我一般,天生是沙?可这沙和水泥石头拌在一起,硬着呐。
我这当沙子的,还是愿支持那些水泥,让他们接着做水泥。还有那些石头我也支持,让他们接着做石头--哪怕是砸我两下呢。这样大家混在一起还是混凝土。要是都如我一般风化成了沙子,那最后倒霉的,还是我这粒沙子。
当然,我可能过于理想,也可能过于乐观,甚至还会有人觉得我过于悲观呢?那都无关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