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dei_dai 发布
政府对小孩现在是一视同仁了吧,所有6岁以下的孩子都有每月100的补助,难道你们双高的就没拿到?如果没拿到,给税务局打电话,他们会把这100元给你们的.如果你们还觉得不合算,可以再多生,没人拦着你们啊.
最初由 Country on wheel 发布
如果讲公平纳税,那么家庭总收入10万加元(不论是一方收入为$100,000,另一方收入为0, 还是双方都为$50,000),其税后可支配收入应相当接近(实际上双职工家庭其福利和退休后收入要更优越些)。可是按2005年税率,单职工的10万要交$27,000-$30,000的税 (联邦税加安省税),而收入$50,000的每人只交$8,600。乘2后才$17,200。也就是说现有税制强迫单收入家庭多交$10,000以上的税款。税后可支配收入少至少1万加元。其实际生活质量要大打折扣。众所周知,在加拿大,多数家庭在女方生育后,会辞职在家抚养儿童5-6年,直到孩子上小学。这样对家庭,对孩子都好。而且其职位会另雇新人,从而增加就业。对幼儿入托的需求也相应减少。Income Splite 是鼓励这种选择。实际上对华人是利大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