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的怀孕女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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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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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目前外界沸沸扬扬的报道和评论,他们两人略有耳闻,但这些并无助于解决他们目前的困境。雷毅已被学校勒令退学、晓琳也被通知“尽快办理”。三联生活周刊23日刊载李菁的文章说╋在媒体的报道中,这位19岁的女孩和20岁的男孩已有了几个化名,姑且称她和他为晓琳和雷毅吧。


与以往我们看到的类似事件不同,晓琳和她的父亲最终选择站出来,“为大学生应该拥有的权利呼吁”。这一切都是因为两个年轻人在暑假同游时一次性关系后,晓琳怀孕了10月1号,晓琳肚子痛,男友雷毅陪着去校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宫外孕,情况比较危险。因为学校医疗条件有限,两个年轻人找了救护车来到山下的大医院。


“当时第一反应是太突然了,然后就觉得对不起家长。”宫外孕手术有一定的风险性,考虑再三,晓琳打电话通知了父亲。10月9日,晓琳做了手术,15日拆线出院。在此期间晓琳父亲与校方多次沟通,据晓琳父亲介绍,学校当时的处理意见是,晓琳留校查看、雷毅要被勒令退学。


但随后家长与学校在具体的处理方式上产生分歧,双方矛盾加深。据晓琳及其父亲介绍,拆线次日晓琳就返校上课,第二天下午课结束时已是4点半,系里负责学生工作的黄老师找她谈了两个多小时后,告之,系里晚上要讨论对她的处分意见,让她在9点之前必须交检查。她强调写几点:一,时间、地点、次数交待清楚;二,承认违反了校规某某条;三,写上恳求学校给一次机会。">


9点左右,晓琳没有写完,打电话给黄老师,黄老师让她继续写。晓琳没有吃晚饭,在雷毅的陪伴下,一直写到夜里12点多。因为又紧张又害怕,加之伤口疼痛,晓琳在教室里虚脱得昏了过去,晓琳父亲认为,校方急于让晓琳让错而置其当时的身体状况不顾,他从感情上难以接受。


同时,雷毅所在的系也要求他写检查,据他介绍,主管老师也提出了如何体现“认错态度认真”的某些具体要求,这些信息反馈到晓琳父亲那里,这个拥有法学硕士学位的家长认为这些行为属于严重侵犯个人隐私,转而支持孩子坚决“抵制”。


但这些情况在校方是另外一个版本。当记者打电话找到黄老师时,她语气肯定地说:“肯定不是这么回事,我敢同他们对质。”除此之外,她坚持要通过宣传部才肯多谈。虽然晓琳认为辅导员与自己关系很好,“像朋友一样”,但是当记者找到这位辅导员时,她一再表示自己“很寒心,不愿多讲”。问她寒心的原因,她说,“学校想再给她一个机会,哪想到他们把学校说得一文不值。学校出了这样的事,你觉得光彩吗?”


虽然对事件的细节双方各执一词,但结果是:晓琳和雷毅双双被勒令退学。从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校主当初的确曾有保留晓琳学籍的考虑,但前提条件是认识必须“到位”,也就是彻底地承认自己行为的不正当性,而晓琳的检查虽然承认自己有过失,却努力地为自己心中纯真的爱情进行了辩护,并拒绝承认属于“不正当性行为”,这显然是校方无法接受的。


晓琳和雷毅是在学校爱心社里相识的。晓琳出生于北京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家境优越,雷毅则来自广东的一个农民家庭。雷毅告诉记者,他是他们村里惟一考上大学的孩子,“没有想好这件事情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我们就做了,肯定是我们的错。给晓琳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我非常内疚”。晓琳和雷毅说周围大部分人的反应是,“你们怎么这么不小心”。两个年轻人认为拿他们做教育别人的“范本”实际上也缺乏说服力,“别的同学不会因为这个就不做了,只是更隐蔽、更小心而已”。


自始至终语气抑郁的小伙子固执地认为学校之所以那么强硬,就因为“我是农村来的,他们觉得我好欺负”。而晓琳说:“既然爱了就没什么可后悔的,就算以后分手了,我也没什么遗憾。但我爸来了之后跟我说,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自己能否承担这样的结果。听了这些,我后悔的是没想清楚这些。”


关于将来,两个年轻人没有太多的想法。晓琳说,最坏的打算是退学回北京,考英语出国,雷毅呢,回去复读,再考大学、考研究生。“到时候我再回北京,他争取到北京工作,我们不又在一起吗?不过,您是不是觉得我太天真了?”


眼下学校已勒令雷毅立即搬出学校,这对年轻人已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起诉,要求学校撤销处分决定、恢复其名誉并赔偿清神损失费等,但被法院以“学校与学生不是行政关系”为由拒绝立案。


不难看出,晓琳父亲内心处于非常矛盾的状态。一方面,他有意无意之间回避了介绍自己的职业和名字,只代以“某先生”??这当然都不难理解为他在尽最大努力保护有关这个家庭的一切信息;但另一方面,晓琳父亲又坚决地站在女儿一边,将这件通常中国人讳莫如深的事情公诸于众,维护他认为是正当的权利。


“选择打官司这条路,是我们迫不得已的选择。其实,我正是从当初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一步步走到今天的。你可以想象,在中国因为这事而选择打官司,对我们来说是个多大的心理挑战。


“我和晓琳平时的关系比较平等。其实在她上大学前我就跟她正式提过:一,不许早恋;二,不能发生性关系。国庆节她打电话告诉我怀孕的事,我第一反应就是她在跟我开玩笑。后来我骗她妈妈说晓琳要做阑尾手术,我要去照应一下,就赶紧飞到重庆。


“作为出生于50年代、70年代长大的大学生,我对这件事本能的反应是肯定要受到严厉处分,当然我还怀着侥幸心理,想学校或许会压下来。宫外孕手术是个大手术,闹不好会有生命危险。纯手术费就7000多元,还不包括我额外买的药和营养品,这些钱全部是我们自费出的。晓琳是第六天拆的线,尽管医生说要住院休息,但我还是让她尽早回校上课。


晓琳所在系的主管书记是个40多岁的女老师,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晓琳要受到处分。我谈了两点意见:一,尽量别公开;二,希望能保留学籍。但那位老师说,校方的处分是一定要公开的,我也没有反对。我又问男方怎么处理,她说,没什么可商量,一定要开除。


“说句实话,从家长的角度讲,我还真没相中那个男孩子。在去重庆前,我想如果见到那小子,真应该好好揍他一顿。但是我后来知道,那个男孩家庭生活条件非常差,好不容易才从农村考出来的。所以我希望学校再给他一次机会,这一是出于恻隐之心,二是我觉得在这种困难的情况下,两个孩子在一起互相也有个心理上的安慰。我也问他俩,如果学校再给你们一次机会,你们能不能顶住压力?他们俩都表态‘能’。


可是学生处的那个老师说,不行,就是要把他们分开,这样教训更深刻一些。开始时,我想什么处罚咱也认了,但后来学校让交待他俩交往的细节,我有些生气,我认为再这样下去,实际上构成了对学生的严重侵权。我知道学校认为我态度不配合,这可能也是最后他们让晓琳也退学的原因。


“后来我也想过,如果我们当时态度软一点,学校说什么我们都认,学校还可能再给晓琳留条退路,但是我不后悔。后来我也跟身边学法律的人交流,我也想了许多问题。虽然它看起来是一件小事、甚至在许多中国人看来是‘家丑’,但事件背后却有很多东西值得深思,比如,18岁以上的公民都有投票权??他们都有资格决参与国家大事了,那他们是否应该拥有性权利?他们的行为没有在学生宿舍发生的,没有影响其它人,这种纯粹的个人事件究竟算不算品行恶劣、道德败坏?另外,学校是有处分权,但是否也存在处分权的滥用问题?这两个孩子是否仍属于可教育的对象?慢慢我认识到了,这件事是由个人权利引起的,但这也是一代在校大学生的问题,现在我已跳出个人利益的层面了。


“我相信99.9%的家长不会像我这样选择打官来司。一是斗不过学校,二是不希望外界知道。她妈妈说:‘咱把孩子偷偷领回来算了。’我觉得还不能就这样认了。如果我们真这样做的话,不夸张地说,可能会毁了孩子的青春,甚至毁了一生。不管以后他们俩是否会在一起,男孩子在以后的生活中再面对异性的话,会不会因为这件事的阴影而产生性障碍?女孩子会不会觉得自己当年做了‘罪恶’的事而有性冷淡?真的,这些我都想过。我不希望女儿在30岁、40岁的时候想起这件事,想我爸当年为了面子而牺牲我的利益而怨恨我。”


附?我的认识与反思


我和我的男友在长达一年的恋爱之后发生了性关系,并险些酿成严重后果,我感到很后悔,很难过,这也是我所料不及和不希望看到的。


我的这次行为和导致的后果,给老师、学校添了很多麻烦,给自己身体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并给我的父亲、母亲及亲属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感到十分难过。我的父母一直告诫我不要过早恋爱以免影响学习,更不能出现婚前性行为;学校老师也叮嘱我们要注意保护自己,但我们却没有严格要求自己,丧失了自己的责任感,在冲动之下做出了轻率的行动。我感到深深自责,也应该接受学校、家长给自己的教育和批评。


……但是我绝未构成《XX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品行恶劣,道德败坏,情节轻微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和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的行为。因此,用这一条处分我是不适合的,我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接受了这种处分,就等于承认了自己“品行恶劣,道德败坏……”


此外,我的行为并没有在公开场合进行,没有妨害社会秩序和学校教学科研秩序,这纯属个人隐私。事情一步步暴露,让老师们及院系领导知晓,并非我们主动传播。根据《宪法》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的原则,学校不应该将我们的事公开处理,也不应该再扩大影响扩大范围。拿个人隐私作为例子来教育身边的同学显然是对我个人权利的侵害。因此,我不希望我的个人隐私被当作议论的话题。不论何种理由,传播议论公民受到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都是同宪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都是违宪的,所以我保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权利。

我已经尝到了这件事情的苦果,我知道自己有不妥之处,我会改正和避免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现在,我的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我需要反思自己一年来的教训及今后该怎样去做,我需要安静的不受打扰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把自己的专业学好。我不想再面临这事情给我造成的阴影和压力,我认为发生这件事与院系领导和组织上无关,但由于组织上已经知道了,并要求我一定写出认识,我只能如实向组织上写下以上材料,希望尽可能保护我的个人隐私。


有不当之处请多理解与原谅。


××班××2002.10.17


(此文是当事人晓琳(化名)写给学校的)
 
Those so-called educators in china's universities really should learn about human rights. I have nothing but sincere sympathy to these 'unlucky' youth.
 
在几乎没有人权的国家谈人权,谁信?
 
国内现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对于未婚先孕的学生,就应该及时开除,以警效尤!
 
未婚同居甚至未婚先孕,当然是道德败坏,这还有什么可怀疑的? 可能这几年,人们的思想被腐朽的西方资产阶级性自由化搞混乱了
 
最初由 如来 发布
未婚同居甚至未婚先孕,当然是道德败坏,这还有什么可怀疑的? 可能这几年,人们的思想被腐朽的西方资产阶级性自由化搞混乱了

你有过婚前性行为嘛?
如果你说没有,说明你是性无能!
 
最初由 浪客TANXIN 发布


你有过婚前性行为嘛?
如果你说没有,说明你是性无能!

这是什么逻辑?! 婚前守身如玉的人多了,这叫自尊自重, 遵守传统美德. 你生长大的祖国,你的长辈,千百年来都是守礼之人,你可不要乱说. 中国是礼仪之帮, 看来你是性滥的受害者!

现在连美国都开始流行婚前守身如玉了, 你可别太落伍了啊
 
什么叫自己的事?人命都弄出来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现在人真是越来越无耻.
 
最初由 gdntfrank 发布
什么叫自己的事?人命都弄出来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现在人真是越来越无耻.

我靠~~~I服了U~~~
 
最初由 如来 发布


这是什么逻辑?! 婚前守身如玉的人多了,这叫自尊自重, 遵守传统美德. 你生长大的祖国,你的长辈,千百年来都是守礼之人,你可不要乱说. 中国是礼仪之帮, 看来你是性滥的受害者!

现在连美国都开始流行婚前守身如玉了, 你可别太落伍了啊

哈!我就是按照你的逻辑,既然同居的都缺乏道德,那么没有婚前性行为的当然就是性无能拉!U SEE?

中国是礼仪之帮,但是马路上打架骂人最多,我不性滥,但是我也不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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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现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对于未婚先孕的学生,就应该及时开除,以警效尤!

开除未婚先孕的学生,可以制止国内现在世风日下? 高论! 是不是向穆哈穆德们学习一下,未婚先孕乱石砸死,岂不更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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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甚至未婚先孕,当然是道德败坏,这还有什么可怀疑的? 可能这几年,人们的思想被腐朽的西方资产阶级性自由化搞混乱了

"人们的思想被腐朽的西方资产阶级性自由化搞混乱了"? 更高了! 恍若隔世,实在无话可说。

最初由 如来 发布
这是什么逻辑?! 婚前守身如玉的人多了,这叫自尊自重, 遵守传统美德. 你生长大的祖国,你的长辈,千百年来都是守礼之人,你可不要乱说. 中国是礼仪之帮, 看来你是性滥的受害者!

现在连美国都开始流行婚前守身如玉了, 你可别太落伍了啊

不知什么地方定义了婚前性行为是"性滥"?
"现在连美国都开始流行婚前守身如玉了"? 请告诉出处。

这位的观点和刚被推翻的阿富汗塔利班政府很相似。要不要加上妇女化妆砍掉手?
 
两代人的对话...有代沟...话不投机半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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