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大屁股 发布
既然美国是这么一副德行,那么有一件事儿您给我解释一下:1993年,一个15岁的美国学生迈克菲和他的一班朋友,肆无忌惮地破坏公路交通指示牌,在二十多辆轿车上喷漆涂鸦。被提控后,他在庭上认罪,辩护律师代他请求法官从轻发落。法官宣判鞭打6下、监禁4个月。这起案子在美国掀起轩然大波,美国媒体对自家男孩将在新加坡被残酷的亚洲人剥下裤子鞭打勃然大怒,闹得满城风雨,还劳动了美国总统克林顿亲自出面,恳请王鼎昌总统赦免这个少年。新加坡当局仍然坚持使用鞭邢,但为了照顾克林顿的面子把6下减少到4下。
这个美国小孩挨打以后就回到了美国。之后,也没见美国对新加坡采取什么“超强的军事力量”。实际上,有不少美国人甚至为新加坡的严刑峻法大声叫好。
依我看,美国这个警察不当也罢。连自家的小男孩都保护不了,出了事儿不给自己人拔创,反而给敌人叫好,这“警察”当的可是真够窝囊的。
这叫不见兔子不撒鹰,没有看到巨大利益当然不动用超强武力了。很简单,找个新加坡学生打几下屁股不就扯平了,面子也挣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