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已删

September

知名会员
注册
2002-08-26
消息
52
荣誉分数
0
声望点数
116
(贴已删)

和平为贵,言语如有不当之处,敬请见谅!
 
最好的办法是让她搬走,不在租给她了.
 
Sad but true. There is no need to sponsor her renting any more!
 
化钱买个教训吧,谁让你做二房东呢。
 
那个室友有病, 两天没见到就大案小怪, 这钱应该由她给
 
最好的办法是在每个房间装个无线摄像头,放在烟雾探测器里面
 
账单给谁的,就谁付,没什么好说的。你理都不要理她,如果你配了,说明你有把柄在她手上。。。

再说踢门的士警察,不是你。
 
最初由 ...... 发布
账单给谁的,就谁付,没什么好说的。你理都不要理她,如果你配了,说明你有把柄在她手上。。。

再说踢门的士警察,不是你。
从出租办公室来的账单,估计账单是给出面租这个房子的人。
如果分租出去的时候有签过书面协议,并且有最后一个月的房租押金,这部分钱可以根据协议中的条件合理扣除。
作为房东,最好要不怕麻烦的在一开始,就跟房客讲清楚房东有权力在特殊情况下能够进入出租的房间:火警,匪警等紧急情况下,电话公司,cable公司上门的情况,房屋维修的情况等等…所以上锁的房间,房东要有一把钥匙。
本人曾经在一个警察家租房间住,这些是当时接受入住的教育,现在看来确实是有道理的。
谨希望对房东和房客门做个提示。
 
千万不要给钱,给了就表示你认输了,说明你承认自己的做法是错的!这样吧,既然LEO有摄像头,就请LEO装个摄像头,然后就讹这个渥太华的美凤!
 
在这里瞎扯半天,有这工夫把门洞补补,刷点漆就好了嘛
 
最初由 jamin 发布
千万不要给钱,给了就表示你认输了,说明你承认自己的做法是错的!这样吧,既然LEO有摄像头,就请LEO装个摄像头,然后就讹这个渥太华的美凤!
学政治的就是黑,还是我们学工程的老实
 
后退
顶部
首页 论坛
消息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