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你送我一場春雨——張小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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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讀醫,在醫科上失誤;你讀法律,技不如人;你讀藝術,

卻一點藝術細胞也沒有,那么你的確是辜負了你所受的教育 。然而,世上并沒有一科叫戀愛,你又不是戀愛博士,失戀 有什麽稀奇?


爲什麽一對夫妻要在教堂里許下諾言:“無論環境順逆,無 論疾病健康,我都會愛你?”最深沉的情意,最偉大的奉獻 ,是與世上一切的變遷抗衡。

今天我答應你,無論將來世界變成怎樣,你變成怎樣,我仍 然會像今天這樣愛你。所有的盟誓都應該是這樣,而不是此 一時,彼一時。



因為他愛我,有什麽優點比這個優點更大呢?


你放棄尊嚴,為愛而做的事,一定要確定對方知道,這樣, 你的尊嚴,才放棄得有價值,不會枉死。



忘記是很痛苦的,從前如是,今天也如是。不過,以前的痛 苦是因為記不起,今天的痛苦,卻是怕自己無法忘記。

我們一生之中,要牢記和要忘記的東西一樣多。忘記卻比牢 記著更難。

記憶存在細胞里,在身體裡面,與肉體永不分離,要摧毀它 ,等於玉石俱焚。

愛情令人悲哀的地方,是無論你曾經多么愛一個人,總有一
天,你會嫌棄他。


加西亞·馬爾克斯有一個短篇小說,名叫《你滴在雪上的血 痕》,一對金童玉女的新婚夫婦從馬德裡到巴黎度蜜月,年 輕的太太被玫瑰刺傷了左手無名指,沿途不停流血。到了市 中心,丈夫送太太到醫院,醫生要她住院,吩咐丈夫六天之 後再來,丈夫只好獨自離開。爲了方便照顧太太,他沒有住 進早已預定房間的那間酒店,他選擇到醫院轉角處一間小旅 館投宿。

幾天之後,他再到醫院,找不著那位醫生,也找不到自己的 太太,離開醫院,他迷路了,在街上孤單地徘徊。他在約定 的六天之後再到醫院,醫生問他這幾天跑到哪裡去了,他太 太在入院第二天就流血不止死亡,在這之前,她請求醫護人 員到酒店找她丈夫。他們找不到,因為他沒有住進那間酒店 ,他曾在醫院外徘徊守候,卻不知道他這輩子最愛的女人也 在尋找他。

最凄涼最弄人的不是你知道失去所愛的那一刻,而是你在門 外徘徊,猶未知道已經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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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婪地取,到頭來只會失去更多。

愿意捨弃,反而取得更多。

情場上的勝利者,通常不是那些什麽都要的女人,而是那些 肯捨弃某些東西的女人。
 
愿意捨弃,反而取得更多


都愿意舍弃了,获得还有意义么?
不明白
 
care le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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