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在招Full time Employee,你搞搞清楚LZ的脸皮真不是一般厚,啥活干不了,就干了半天,不出世SIN卡,还跟人家要cash,本来我就从没听说直接要cash的规定,除非是打黑工,正常的都是一星期或者两星期以后算payroll的,然后通过你提供的银行帐号打给你或着给你cheque,不过在给你工资前要求你出示SIN卡是必须的,否则人家怎么给你扣税。就凭lz的人品,我绝不相信她能拿来CASH,再明年年初去补税。
现在本官一审宣判:
1. 冰激凌,有工卡但拒绝出示,有偷税漏税嫌疑。打50大板!若果出示工卡,按法律取回所有劳动所得。
2. 店小二,招收银员却又让他人抓码做汤,暗中提高别人劳动量,有欺骗并剥削的成份。(本官从Thai Express高层了解到,有菜单列表可提供收银员参考,无需从抓码做汤做起)。另外,店小二也有想招黑工嫌疑,不看工卡便招人,是造成本案(这场闹剧)的主因之一。打50大板!同时归还冰激凌所有劳动所得。
如有不满,请48小时之内提出申诉。
退堂!!!!!!
这几天没上网,才一打开就发现那篇可笑的声明和杜撰的故事。也真难为他们写的那篇小小说。我也不得不再多说两句。首先很多谢上次大家给我的建议。我也的确试着去做了(合法的),当然不包括举着“还我血汗钱”的牌子抗议。哈!
昨天上午Thai的总部经理给我打来了电话——为ST.Laurent店发生的事道歉,并一再保证他们公司没有培训期间不付工钱的规章制度。她已经和ST.Laurent店老板联系过了,一切都没问题了,我将会得到那一半工钱。
今天早上我给店里打了电话,一听是我他就在电话里劈里啪啦大叫大骂,说我到处告状,应该向他道歉,真是斯文扫地!
无论我说什么他就是说我没工卡。这真的是可笑!他还说我抢了钱就跑,购物中心有录像。事实是这样:
那天是他叫我去拿钱。他问我要怎样付给我?我说随便你,支票,现金都无所谓。然后他就说只能给我一半。我当时很惊讶问为什么?他就说不能白培训我,公司这样规定的,你要不满意可以去劳动局告我。“以前也有个人去告了,最后也没怎样。”这是他的原话!然后他把钱和纸,笔放在我面前要我写下书面证据。他说这说明我同意了,而且他们也好走账。把我气坏了! 我没写他要求的收据只是拿了工资。这就是他所说的抢了钱跑了。
看来他不想听总公司的调解。
看了LZ 和店小二的4个主题:案件分析
个人意见:店小儿想不付工资在先,LZ 气不过发贴,店小二看了自己在cfc 中已成了众矢之的,舆图报复,速回2贴出气。LZ 此时已和店小二总公司进行调解,但店小二骑虎难下,一错再错,拒不付钱。
此事由在店方引起,入按Low 给钱,何出此事?店主如果宅心仁厚,应和LZ尽快解决此事.![]()
精彩 要是我就有很多办法解决 最后那老板会很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