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 原创长篇---《毕业在前方》

谢倦客和路顺支持啊。

真发达了,找路顺买辆卡宴。
 
上次回国之前我妈千叮咛万嘱咐让我给自己屋子照几张照片带回去,妈说自己总是不放心,要看看我住的地方。我被我妈感动得一塌糊涂,连夜把屋子收拾干净,把灯光调的巨昏黄狂暧昧,拍了几张得意之作。

那天我妈吃完饭,躺在沙发上看我带回来的照片,我坐在一边讲解。我说您看,这是我的床,这是我学习的桌子……说着说着觉得我妈在拿眼睛横我,我问怎么了,我妈说,我是年纪大了,但是还没老年痴呆。我认识这是床,这是桌子。那眼神就跟樱木花道一样,要杀死我,吓得我赶紧闭嘴。

我妈看到我照的窗子前面那张照片觉得挺新鲜,问我这是什么。我说这是我看夜景的地方,然后兴致勃勃的给描绘了一下我在家里怎么小资。我描着描着发现我妈眼神又变了,盯着我看了老半天,然后扔过一句话来,你早说喜欢看夜景咱们就不去加拿大了,我送你去上海,那儿的夜景不比你们那小农村强啊,咱们还省的整天换钱还得搭进一汇率去。

我发现我妈是年纪越大越牛掰了,天天把自己弄得跟联合国秘书长一样,说把我发哪儿就发哪儿,前两天还要把我发伊拉克呢。我估计她老人家压根儿就没把我当成她闺女,把我当成维和部队了。

大片大片的雪花在我眼前纷纷扬扬的落下来,我把椅子拉得离窗户很近很近,雪花在我面前好像一伸手就能抓到。洁白的雪花飞扬在漆黑的夜空中,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画面让我有些感动。

我想起去年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我和江帆手拉手要去Chinatown买菜吃火锅,那时候江帆还没买车,我们俩在车站等公车。公车亭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江帆嫌外面冷,非要在里面抽烟,我死活不让。他一把打火机点着,我就给他吹灭,最后没办法他刚到外面把烟点上,公车就来了。

上车后他跟我赌气扭着头不理我,我心想,小样等会儿看我怎么收拾你。然后在超市我推着小车见什么买什么,只要能涮的我都往购物车里扔,推了满满一车。在收款台,我付完钱撒丫子就跑了,我就听见他在后面喊,苏宁夏,你个王八蛋,你给我回来。我心想,你刚才在车上不是挺牛逼的嘛,牛逼东西你别拿,大不了晚上吃方便面。

这些记忆又随着一场雪如此鲜明的回到了我的脑海里,我很庆幸这么长时间以来我身边的人都没有改变。那些记忆,那些我所能回想起来的画面,只要我喜欢,都可以再重演一遍,而并非物是人非。这让我感到满足。

雪停了,外面早已经是一个白茫茫的世界。我突然意识到,冬天来了。
 
美,美的很。。。

这是为什么我们写作,也喜欢看小说。。。
 
被我盯上的都发毛,你厚重了没有?
 
第十五章

[FONT=宋体]为了迎接第一场雪,我起了个大早,[FONT=宋体]9[/FONT][FONT=宋体]点钟。身为渥太华留学大军中的一员,我平常的作息时间也跟组织保持一致,除了早上有课的时候,基本是凌晨[/FONT][FONT=宋体]2[/FONT][FONT=宋体]点以后睡,中午[/FONT][FONT=宋体]11[/FONT][FONT=宋体]点以后醒。所以[/FONT][FONT=宋体]9[/FONT][FONT=宋体]点钟起床可以称作是留学生版的闻鸡起舞。[/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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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渥太华的留学生之间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可能并没有人注意,但一定在默默的遵守着。[FONT=宋体]11[/FONT][FONT=宋体]点之前如果没有天大的事,比如[/FONT][FONT=宋体]12[/FONT][FONT=宋体]点钟要交作业,[/FONT][FONT=宋体]12[/FONT][FONT=宋体]点钟有饭吃,[/FONT][FONT=宋体]12[/FONT][FONT=宋体]点钟天上开始掉美元,就不要给别人打电话。因为[/FONT][FONT=宋体]80%[/FONT][FONT=宋体]的可能别人还没起床,[/FONT][FONT=宋体]10%[/FONT][FONT=宋体]的可能别人在上课,剩下的[/FONT][FONT=宋体]10%[/FONT][FONT=宋体]里还有一半的可能是刚上完课回家准备再补一觉。[/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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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旺财对于[FONT=宋体]11[/FONT][FONT=宋体]点之前给别人打电话的人有一个称呼[/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新移民。他一开始是喜欢接起电话来问一句“你是新来的还是移民啊?”。因为在他看来,在这个时间打电话的要么是新来的学生,不懂规矩;要么就是[/FONT][FONT=宋体]35[/FONT][FONT=宋体]岁以上的移民,上班族,每天过的是朝九晚五的生活。后来他发现自己问这么一句然后对方问为什么他再解释一遍自己也就别睡了,索性概括成三个字:新移民。讲完趁着对方纳闷的时候就挂了电话接茬睡。[/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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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我在家里随便填了点牛奶面包就出门了,我得出门踏雪去,趁着这雪还没被别人糟蹋干净。我特别喜欢走在一个脚印都没有的雪地上,在上面随心所欲的走出各种图案,走很久再回头看看身后自己的一长串脚印,我就特别开心。我不是很喜欢冬天,因为我挺怕冷的。但是离开家里这么多年,只有冬天才让我觉得离家很近。每次跟我妈打电话,我们在电话里讨论这几天是中国冷一些还是加拿大冷一些,我就觉得跟我妈的距离好像一下子便缩短了,至少我们生活的地方都是一样的冰天雪地。[/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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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我穿过马路,来到公寓对面空旷的公园,这里有一条河和一片很大的沙滩,每年夏天渥太华的龙舟赛就在这里举行,如今一场雪过后已是一片洁白。我一个人走在寂静的雪地里,阳光洒在上面映出点点金色。几只乌鸦落在不远处白色的小木桥上,不停的四处张望,像是在寻找一夜之间就已经不见的枯草。[/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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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我和江帆的第一次约会就是在这里。那是深秋的一天,整个渥太华都笼罩在一片火红中,这是渥太华一年里最美丽的季节。那时我还是住在公园附近的一个[FONT=宋体]House[/FONT][FONT=宋体]里,江帆跟我住在同一个小区。一天下午,他直接敲门来找我借书,借完书又扭扭捏捏的说打算去沙滩那里看看枫叶照几张相邀我一起去,我当时对他也挺有好感的就顺水推舟的答应了。这是我和江帆第一次在学校以外的地方一起出现,算是迈出了我俩革命感情的第一步。[/FONT][/FONT]
 
这就是传说中的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吧?
 
就非官方不完全统计,西西妈是抢坐沙发最快最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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