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报税时,如何填写中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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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生孩子的费用是OHIP Cover的吧? 孩子出生后的各项医疗服务,比如疫苗,也是OHIP Cover的吧?据我所知,博士后及其家属是享受安省医疗保险的--博士后拿的是工作签证

如果是,那要你报税&交税就是Legal obligation。这个跟你是不是移民/公民没有关系。加拿大的社会福利就是靠大家一分分的收入税建立起来的。It is a two-way street. If you want all the benifit that Canada offers you, then please pay your fu*king tax--这点,不需要读到博士后就可以理解吧。

回中国交税?如果你们一家所有的医疗费用是由中国政府,而非加拿大纳税人来买单,倒是可以商量。

:cool::cool::cool:
 
楼主,还有你想申请的牛奶金,也是偶们这些纳税人交税交出来的......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一家三口,最后还得退回一些,还有GST退税、孩子的福利、OHIP等,没什么好郁闷的。总体算下来,不知道谁给谁的多呢。住院一天多少钱?

这里面有个权利和义务的问题。不能什么都同居民一样享受,就是不想交一分钱的税。
 
Everybody 报税, she just want to know how to 退税.

不是吧?她是想分文不交,在加拿大不交,回到中国就更不用交了。

说是回国交,其实不要交,也没人找你要啊. 而且我们重未想过移民,来这里只是积累经验.

这边即使我和孩子没收入,最后也要交几千吧, 总共工资就没多少个千, 郁闷
 
博士后拿的是工作签证,不是国际学生。
 
算起来,楼主有小孩,在加国报税还有赚,无需抱怨的。

是啊,三个人,免税额度$18,000+了吧?

我们除了缴纳个人所得税,还得交纳OHIP保险金,一家两个人工作的话,也缴纳$800-1,000上下甚至更高的OHIP保险金吧?
 
中加税收协议是互惠协议, 不存在谁占谁便宜的问题。 根据中加税收协议要求退回税款, 是楼主的正当权利。 没有什莫值得指责的。 相反, 如果华人在外面连自己的正当权利都不敢争取, 那是一种自虐, 会让人鄙视。在守法的情况下, 没有人希望多交税。无论黑人, 白人, 还是华人。

楼主发贴询问有关信息, 是希望有人能提供协助, 华人社区内相互帮助是应当的, 讥讽, 鄙视, 挖苦都是不正常的。 内斗是很丢人的。 我当年知道这个协议还是大学会计系的报税志愿者(白人)告诉我的。 我察看了有关资料确定以后, 也告诉别的中国人。 因为很多华人的语言能力不是很好, 信息不畅,很吃亏。 我许多不清楚地事情也有别的华人告诉我。


加拿大是公民社会, 需要的是守法公民。 在法律的框架内, 争取自己的权利是正当的和应该的。
 
一家三口,最后还得退回一些,还有GST退税、孩子的福利、OHIP等,没什么好郁闷的。总体算下来,不知道谁给谁的多呢。住院一天多少钱?

这里面有个权利和义务的问题。不能什么都同居民一样享受,就是不想交一分钱的税。
是这样的,其实不吃亏
理解LZ生活不易,特别理解博士后,工作累压力大,收入低
比起投资移民来的有的是钱,还享受福利牛奶金,我能理解搂主,毕竟还没解决温饱啊,比不得村长开三家加油站,交税是回馈社会:D

LZ,加拿大公民去美国工作的,如果一年超过6个月, 也要给美国政府交税,尽管咱不考虑移民入籍美国
 
中加税收协议是互惠协议, 不存在谁占谁便宜的问题。 根据中加税收协议要求退回税款, 是楼主的正当权利。 没有什莫值得指责的。 相反, 如果华人在外面连自己的正当权利都不敢争取, 那是一种自虐, 会让人鄙视。在守法的情况下, 没有人希望多交税。无论黑人, 白人, 还是华人。

楼主发贴询问有关信息, 是希望有人能提供协助, 华人社区内相互帮助是应当的, 讥讽, 鄙视, 挖苦都是不正常的。 内斗是很丢人的。 我当年知道这个协议还是大学会计系的报税志愿者(白人)告诉我的。 我察看了有关资料确定以后, 也告诉别的中国人。 因为很多华人的语言能力不是很好, 信息不畅,很吃亏。 我许多不清楚地事情也有别的华人告诉我。


加拿大是公民社会, 需要的是守法公民。 在法律的框架内, 争取自己的权利是正当的和应该的。

这个论坛政治氛围太浓, 生活气息太少。 fighting 太多, discussing 太少。 社区论坛应该是大家友好交换信息的桥梁。
全文很好,如果去掉最后画蛇添足的一段就更好了:D
在下也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请专业会计师帮助尽量少交税
回馈社会的方法很多,容易想到的是捐款给灾民教会
还有一种回馈是消费,多度假多吃餐馆勤换车,即享受了,又回馈了:D
 
加拿大是公民社会, 需要的是守法公民。

Eactly! 交税是法律义务! We basically told her to follow the law in Canada.

请问,中加税收协议的哪一条规定:领取加拿大方面薪水,享受加拿大方福利并在加拿大居住的中国公民,可不向加方交税而向中国政府交税?I'd like to know!

至于说到英语水平,恐怕不适于楼主和他老公的情况吧。楼主早在来加拿大之前,就打算好在加拿大生孩子,不可能对相关条款不了解吧?

博士后挣的少不应该成为她不交税的理由。Come on, how much her hubby makes tells more about this person she married to than about Canada.

享受加拿大各项福利无可厚非。但只想要好处,不承担责任,就没什么好炫耀的了。别跟我说我没有lecture她的资格,每一个在加拿大按规定交税的人,都有这个资格。版上不少人一年下来交的收入税都顶上楼主一家收入了,也没见福利多到哪里去。要说郁闷,还不知道谁更郁闷呢。
 
全文很好,如果去掉最后画蛇添足的一段就更好了:D
在下也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请专业会计师帮助尽量少交税
回馈社会的方法很多,容易想到的是捐款给灾民教会
还有一种回馈是消费,多度假多吃餐馆勤换车,即享受了,又回馈了:D

回馈社会的第一步是 pay our fu&king tax...
 
那么,她住院生孩子的时候,怎么不事先声明,我不在这里纳税,请按外国人收费啊!不想交税,别领OHIP卡、别享受任何福利啊!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

上面说了,他们在这里报税,不吃亏。只是他们(她)想一毛不拔,只进不出。

我认识一博士后,在这里干了近五年,每年准时报税。
 
Check the following link:
http://www.86148.com/gjty/shownews.asp?id=1534
and the 19#
第十九条 学 生
  学生、企业学徒或实习生是、或者在紧接前往缔约国一方之前曾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仅由于接受教育、培训的目的,停留在该缔约国一方,其为了维持生活、接受教育或培训的目的取得的款项该缔约国一方不应征税。

首先,对条文的理解有误,搞清楚"一方"/"另一方"。下面的理解是对的:

学习了!
原本是知道不论哪国人, 只要在日,加工作,生活(持工作签证者)并享受福利, 就要在当地纳税. 且回国后不会被再征税.
....

第二,我前面几次提醒过,博士后是工作,拿的是工作签证,不是学生。

上面这条款,是针对学生的:第十九条 学 生
 
回馈社会的第一步是 pay our fu&king tax...
TNND 对着我来了,老大,我是守法公民,属于你归类的第一类人:(
只是也经历过LZ的清贫日子,如今年代,能安于博士后的,要么是内心喜欢科学研究,要么是没办法,总之属于良民
 
...
第十九条 学 生
  学生、企业学徒或实习生是、或者在紧接前往缔约国一方之前曾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仅由于接受教育、培训的目的,停留在该缔约国一方,其为了维持生活、接受教育或培训的目的取得的款项,该缔约国一方不应征税。[/quote]

我前面几次提醒过,博士后是工作,拿的是工作签证,不是学生。

上面这条款,是针对学生的。

学生、企业学徒或实习生. not just 学生.You have no idea about this 中加税收协议. I just mention that Postdoc don't have EI and benefit. Even if they lost their postdoc position, their postdoc period will not be counted as working hours and they can't apply for EI.
Anyway, I don't think it is necessary to discuss this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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