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非法拘禁的事情你可以去问问那些白皮肤的人,别只问老中。
这个法律意识对你来讲是文化冲击,culture shock。
请丢下以前国内的观念,仔细想想为什么他们会这么做。
其实,刑法对 property owner 已经很宽松了。property owner,或者其授权的人,只要人赃俱获,就可以实施逮捕。
另外,打911报警和见义勇为挺身而出还是有区别的吧。
即使97%的加拿大人认为 David Chen 做得对,但法官不是选举的。IMHO,这也是加拿大少数几点比美国做得好的地方。法庭,应该是“中立”的。所以应该尽量减少影响“中立”的因素。
报道不是说有 MP 提案修改刑法么?那么就拭目以待吧。
美国很多州的法官是选举的。
证据同上。
当年偶还在多伦多住的时候,去唐人街理发,一黑人一会拿一新椅子一会儿拿一新鞋来叫卖,理发店老板全收,还问黑人有没有小孩的x号的鞋,不一会儿黑人拿来一双。当时偶犹豫了良久没有举报,到现在还内疚。不过幸亏本人一向没有要做英雄的大志,不然现在也在司法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