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10-20 08:32 只看该作者
计生办香港迫堕胎 港府24小时救人
一名怀有六个多月身孕的港妇,日前携同八岁女儿及两岁儿子,返湖南乡下给父亲贺寿,不料前日竟被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计生办)指她超生,要强行捉她到医院堕胎,事主情急之下致电回港求助,幸得港入境处协助,在事发二十四小时后,终将她救离堕胎险境。
回乡历程惊心动魄
据10日报导,遭蛮官强迫堕胎的港妇姓熊,6月28日带同两名年幼子女,从香港返乡下湖南道县万家庄,为七十岁父亲贺寿;8日早上七时许,她在家被一阵嘈杂踢门声惊醒,对方自称是县城及城区的计生办人员来查准生证,并怀疑她违反“一孩政策”,迫她做堕胎手术,熊女士隔门表示是香港人,不受内地的计划生育政策管束,对方竟回应称:“香港是中国一部份,一样要受中国政策管。”双方僵持期间,熊女士致电回港,分别向香港入境处及日报求助。
入境处接到港妇求助电话后,多次联络湖南省公安厅,省公安厅随即向道县公安局发出要妥善处理事件的指令。
公安到场后熊妇开门赫然发现,踢门的计生办共有八名大汉之多。但公安查阅她的回乡证、香港身份证及香港身份证明书后,指无权处理,并将她及两名子女的所有证件,交给计生办人员后离开。公安离场后,计生办人员随即又欲动手捉她去医院堕胎,幸得多名亲属誓死阻拦,计生办人员在无计可施下,将其证件带走。
9日清早,熊妇终于拿到自己证件,胎儿总算逃过一难,她拟今日起程返港。
自1978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夫妇若想生育,首先要凭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等,向所在计生办申请“准生证”,若计生办查获未有准生证的孕妇,有权捉她去医院堕胎。
在计划生育的规限下,各地发生不少荒唐事件,例如弃置女婴、吃多仔丸,偷偷生产等,而计生办惩罚超生的手段亦异常毒辣,例如拆屋,搬走值钱的家具、电器,甚至牵走耕牛,不给婴儿上户口等。
熊妇透露,自幼目睹过不少计生办人员捉孕妇堕胎场面,令她听到计生办名字便不寒而栗。她说:“我乡下屋企三个亲戚全部都系第一胎,因没准生证,结果先后俾人捉去堕胎,其中一个已怀胎八个月都被人打(堕胎)”。
网友回帖:
我是一名医生,亲眼所见计生是如何执行的
一天下午,我快要下班了,来了一个已经怀孕9个月的孕妇,被一群计生干部带来的,干部要求给她做引产手术,女人哭兮兮的,说快要生了。她男人不签字,干部帮他签了。随后押进手术室打针。打完后干部走了,女人趁人不备跑了。没过多久,被人揭发又抓回来了。第二天,产妇发作了,推进手术室,。。。 。。。孩子快要出来了,值班医生抽了20ml酒精从孩子的囟门打了进去,孩子顺利产下了,还是活的!!!有微弱的呼吸,孩子的母亲虚弱的躺着,艰难的想要看孩子一眼。一护士拿来一个塑料袋把孩子装走了,拿到另一间房,我摸着孩子温湿的身体,不知道能做什么,领导指示:用生石灰。。。 。。。
我默默走出来,手术室外,孩子的父亲,在无声的流泪。到最后,他也没有看到他们的孩子
农民伯伯说:要想富,少养干部多养猪。
大富翁游戏教会了我们赚小钱靠股票,赚大钱靠买土地啊
农民伯伯说:要想富,少养干部多养猪。
既然高薪养廉 何不多妻防嫖
五四精神:自由之意志,独立之精神
跟贴
发表于 2010-10-20 09:18 只看该作者
讲裆性,不讲人性
发表于 2010-10-20 09:29 只看该作者
南京大屠杀中,有日军用刺刀将孕妇的腹中胎儿活剖出来,打赌胎儿的性别是男是女来取乐,结果当然是孕妇和胎儿都惨死了。
某党领导下的计生办,和这些日军相比,仅是稍为“人性化”一点而已。
制定一些特定的人口政策于特定的国情条件下,本来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在执行这些政策的时候所采取的残酷,极端的执法手段,跟杀人无异,人类繁衍生息,是本能,也是责任,如果要限制或促进人口的,只能依靠文明的教育和完善的国家保障制度,而不是采取希特勒式的,纳粹式的灭绝人口手段。
[ 本帖最后由 大胆刁民 于 2010-10-20 11:45 编辑 ]
发表于 2010-10-20 23:07 只看该作者
我所认识的农民朋友,普遍都有2~5个小孩。
如果计生的会算账:超生一个,可以有若干罚款收入;如果流掉了,什么都没有了。
你是要钱呢还是要一个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