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孙武俊在加国会大厦前无限期请愿抗议强拆(组图)

中国的贪污腐化社会不公法制不健全 .....等等很多问题都是不争的事实. 呼吁政治改革民主法制也是合理的建议.

但是, 把中国描述成民不聊生, 官逼民反的状态也是跟目前的社会现状不相符合的.

相信这里有很多人都是最近回过国不论城市还是农村都有人住过一段时间的. 不知道大家到底碰到过几个真正要革命造反的亲戚朋友?


想造反的不多,但是大多数人都有一肚子不满。

我4个舅舅现在只有一个还在种地,但也刚够自己家吃而已,而且他老婆在小学校旁边经营一个小杂货店,他自己是民办小学老师,所以一年有半年时间还要种地。他自己都说,不知道老了怎么办。:blink:
 
民主与专制都不应该是中国人民的选择,要选择的是对中国人自己最有利的良制。


嘿嘿嘿嘿,哈哈哈


1922年7月16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和《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在这两个文献中,中国共产党首次表达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主张。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首先指出:“只有打倒帝国主义以后,才能实现平等和自决。”[1]《宣言》宣告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是:“(一)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二)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三)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四)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五)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2]

  在《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里,也写进了中国共产党关于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的内容:“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大会认为最近要极力要求:1. 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2. 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 3. 统一中国本部(包括东三省)为真正民主共和国;4. 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为民主自治邦;5.在自由联邦制原则上,联合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3]

  不难看出,在关于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问题上,两个文献在文字表述上虽然有所出入,但内容却是完全一致的,代表了中国共产党关于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最初主张,即实行“民族自决”、“自治”、建立“民主自治邦”和“联邦共和国”。

  为什么要在蒙古、西藏、新疆三部实行自治,建立自治邦?《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是这样解释的:“至于蒙古、西藏、新疆等处则不然。这些地方不独在历史上为异种民族聚居的区域,而且在经济上与中国本部各省根本不同,因为中国本部的经济生活,已由小农业、手工业渐进于资本主义生产制的幼稚时代,而蒙古、西藏、新疆等处则还处在游牧的原始阶段之中,以这些不同的经济生活的异种民族,而强统一于中国本部还不能同意的武人政治之下,结果只有扩大军阀的地盘,阻碍蒙古等民族自决自治的进步,而且也不会给中国本部的人们带来丝毫利益。所以中国人民应当反对割据式的联省自治和大一统的武力统一,首先推翻一切军阀,由人民统一中国本部建立一个真正民主共和国;同时依经济不同的原则,一方面免除军阀势力的膨胀,一方面又尊重边疆人民的自主,促成蒙古、西藏、回疆三自治邦,再联合成为中华联邦共和国,才是真正民主主义的统一。”[4]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d=14&hl=en&ct=clnk&gl=ca&source=www.google.ca

http://www.iccs.cn/detail_cg.aspx?sid=140

当代中国研究所
 
我早说了,到加拿大国会山抗议,呵呵,是为了让共党政府看不见,也好让共党政府眼不见心不犯。
共党政府要有那出息就好了,就不会到处撒五毛像日本的核泄露一样弄的到处都是了。:(
 
共党政府要有那出息就好了,就不会到处撒五毛像日本的核泄露一样弄的到处都是了。:(
hahaha, 可惜加不了声望。:D:cool:
 
想造反的不多,但是大多数人都有一肚子不满。

我4个舅舅现在只有一个还在种地,但也刚够自己家吃而已,而且他老婆在小学校旁边经营一个小杂货店,他自己是民办小学老师,所以一年有半年时间还要种地。他自己都说,不知道老了怎么办。:blink:

真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草根亲戚. 我也有, 而且还很多. 没办法, 也帮不上太多忙.
只能希望中国再富点, 社会分配搞公平点儿.
 
我说的,正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官员,始终凌驾于法律之上,有法不依,无法无天。

复习一下宪法。中国的事情,用中国的法律了吗?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这个保留。good reference.
 
真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草根亲戚. 我也有, 而且还很多. 没办法, 也帮不上太多忙.
只能希望中国再富点, 社会分配搞公平点儿.

良好愿望。

现实是:
中国大陆财产过亿富豪91%是高干子弟
http://bbs.comefromchina.com/forum140/thread883656.html

认为“官员腐败活动”会增加公众社会不公平感的达63%;其次是“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占26%;认为“富裕人群的消费行为”会增加公众社会不公平感的只占6%。这表明,中国社会公众并不是或并不主要是因为存在贫富差距而感到不公平,最让大家痛恨和不安的是官员腐败和贫者的悲惨生存状况,而前者又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所在。

阿克顿爵士说过一句被后人广为引用的话:“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越位最直接的体现是官员腐败,Shleifer和Vishny对于腐败的定义是,政府官员通过出售政府财产来换取个人受益活动。亨廷顿则认为,腐败是公职人员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而违反公认准则。

强拆就是一种具体体现。
 
什么事情都别绝对,呵呵,一旦说全部,就没谱了。
这是当然的,没有事情是绝对的。中国已经飞速发展,有些地方是世界最先进的,但也有某些地方是最落后的。我们要以辩论法来看问题。
 
作者: 闲人
只能希望中国再富点, 社会分配搞公平点儿.
中国没钱吗?问题是钱都哪去了?怎么公平?

http://bbs.comefromchina.com/forum5/thread898462.html

5 中国近10年贪官转移国家财产5000亿美元到海外,且几乎永久性无法追回,世界第一。

  6、中国政府每年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折算的金钱损失在3000亿人民币以上(02年为2000亿,等于一个三峡),世界第一。

  7、中国政府每年公务用车费用折算的金钱数目高达2000亿人民币以上,世界第一。

18、中国各级政府办公大楼的豪华程度令人咂舌,连自称最富有的美、日政府也相形见绌,世界第一。
 
中共的维稳费,5000-7000亿 (看到不同的版本,总归都是惊人的数字)。
用来镇压百姓的。

http://bbs.comefromchina.com/forum5/thread887848.html

2010年5月27日出版的《社会科学报》:2009年度全国维稳经费达到5140亿元,超过了当年的国防预算4806.86亿元人民币。
。。。
2009年,中国对非援助累计760亿人民币。
2009年,中国累计对朝援助达8000亿元
2008年,中国免除46个国家400多亿债务。
2009年,中国“三公消费”每年达到9000亿人民币。
。。。

中国百姓的血汗钱糟蹋在一群败家子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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