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孙武俊在加国会大厦前无限期请愿抗议强拆(组图)

我引用的那篇文章您看了吗? 我相信那也是真的。 以中国之大, 我相信既有良民被强撤房屋的, 也有刁民趁拆迁漫天要价的。基于我个人几十年的人生经验,我一般不相信一面之词。

独裁的政治体制下,谁来决定和判断,谁是刁民,谁是良民?

主要是红朝独裁的政治体制决定了,没有独立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没有独立的司法体制,以及缺乏诚信的政府。

基于我个人几十年的人生经验,我宁愿相信争执双方中,弱势的一方。:D, 特别是一方可以指挥黑社会,警察,军队,媒体,whatever 的99.9999%的社会资源,随时可以停电停水停气,并没有制约的独裁政府,另一方最多能自焚,或者捅死1个强拆的黑社会人士的“刁民”,我能相信这样强大的政府会出个特合理的价格?
 
我说的,正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官员,始终凌驾于法律之上,有法不依,无法无天。

复习一下宪法。中国的事情,用中国的法律了吗?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公检法不还是一家吗?

看你写的这个还以为中国已经实行三权分立了呢!:D
 
独裁的政治体制下,谁来决定和判断,谁是刁民,谁是良民?

主要是红朝独裁的政治体制决定了,没有独立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没有独立的司法体制,以及缺乏诚信的政府。

基于我个人几十年的人生经验,我宁愿相信争执双方中,弱势的一方:D, 特别是一方可以指挥黑社会,警察,军队,媒体,whatever 的99.9999%的社会资源,随时可以停电停水停气,并没有制约的独裁政府,另一方最多能自焚,或者捅死1个强拆的黑社会人士的“刁民”,我能相信这样强大的政府会出个特合理的价格?

这个我还真不敢苟同。

很多中国人,哪怕是弱者, 是没有是非观念的。怎么对自己有利怎么说, 事实真相对他们来说很不重要。 看一个例子吧:http://bbs.comefromchina.com/6615029-post33.html
 
这个我还真不敢苟同。

很多中国人,哪怕是弱者, 是没有是非观念的。怎么对自己有利怎么说, 事实真相对他们来说很不重要。 看一个例子吧:

http://bbs.comefromchina.com/6615029-post33.html


如果司法独立,资产评估独立,按照独立的资产评估,独立的司法判决,刁民应该可以理解,强拆也比较能被群众接受。
 
这个我还真不敢苟同。

很多中国人,哪怕是弱者, 是没有是非观念的。怎么对自己有利怎么说, 事实真相对他们来说很不重要。 看一个例子吧:http://bbs.comefromchina.com/6615029-post33.html

弱者在强者面前,总是想要稍微多那么一点点的利益以保护自己,这点难道你不明白?鸡蛋的蛋壳是不是比里面的物质坚硬很多?干神马用的?

强者在面对弱者的时候,明明就在声势上,资源上就已经是强者了,还需要剥夺弱者的利益来更强吗?

所以,在鸡蛋面对墙壁的时候,我选择支持鸡蛋,无论这个鸡蛋是大是小。特别在墙壁要压迫鸡蛋的时候。
 
我引用的那篇文章您看了吗? 我相信那也是真的。 以中国之大, 我相信既有良民被强撤房屋的, 也有刁民趁拆迁漫天要价的。基于我个人几十年的人生经验,我一般不相信一面之词。

你歪楼了,我说的就是倪律师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我相信她说的话。
 
非常同情被强拆者的遭遇。问题是您在这“哭诉”真的是P用不管。加拿大政府现在一门心思想着怎么赚中国的钱,还能为了您这点事“得罪”GCD?最多拿您说事儿到GCD那里骗俩“糖豆”吃。要是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就忍了,枪杆子在党手里,你能把它怎么样?如果真的咽不下这口气,要“死磕”,去买桶汽油把主管强拆的官员的家给点了!这样没准还能引起重视。
 
我说的,正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官员,始终凌驾于法律之上,有法不依,无法无天。

复习一下宪法。中国的事情,用中国的法律了吗?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国的法律都是摆在书架上看的。

最可恨的是,这个流氓警察在非法关押倪律师的拘留所里掏出生殖器对倪律师,一个年近半百的女士撒尿,而后又诬陷她袭警。一审不让律师列席,唯一所谓证据的那张光盘还是空的,二审都没有开庭就驳回原判,还顺手吊销了另一位有良知的辩护律师的执照。就这样一步一步非法地让一个守法公民锒铛入狱。
 
非常同情被强拆者的遭遇。问题是您在这“哭诉”真的是P用不管。加拿大政府现在一门心思想着怎么赚中国的钱,还能为了您这点事“得罪”GCD?最多拿您说事儿到GCD那里骗俩“糖豆”吃。要是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就忍了,枪杆子在党手里,你能把它怎么样?如果真的咽不下这口气,要“死磕”,去买桶汽油把主管强拆的官员的家给点了!这样没准还能引起重视。

您还别说,纪录片里有位大婶就说了,我要印上两千张传单,把我的冤情写上,然后纵身从天安门城楼跳下来~~~ :blink:
 
无聊的时候,看着你们几个SB上窜下跳合伙撅起SB显眼,也可以打发时间吗。
嘻嘻,您已经被“围攻"了,不如“缩”了。没看见那哥哥腚眼附近长着“机关枪”吗?也不怕让“子弹”扫您一脸。:D:p
 
您还别说,纪录片里有位大婶就说了,我要印上两千张传单,把我的冤情写上,然后纵身从天安门城楼跳下来~~~ :blink:
人刚一落地,连尸带传单立马让人收走,岂不是白跳?!要想个更好的办法。:(
 
人刚一落地,连尸带传单立马让人收走,岂不是白跳?!要想个更好的办法。:(

官逼民反,瞧着吧。
 
官逼民反,瞧着吧。
要反得大家一起反,不然政府一个一个收拾还不容易。但是依照现在国人的秉性,肯定要先商量好事成之后谁当“皇上”,国库里的金银,“后宫”的美女怎么分才肯一起举事。这个工作难度很高,估计还要等好长时间。:p
 
你歪楼了,我说的就是倪律师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我相信她说的话。


看看LZ的题目是啥。歪楼的是你, 我是正楼的 :D:D:D

倪律师的录像等我有空再看。
 
认真读过当事人的文字,旁观者应该清。争论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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