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须经备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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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 教育部3日表示,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高校所颁发的毕(结)业证书,须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年招生录取数据核对确认后,才予注册并承认其学历。
  据悉,日前有多家媒体报道了“2011民办高校(机构)自行颁发证书调查报告”发布会,称“全国各招聘单位可通过国家权威的全国民办高校学生信息公共查询平台(http://www.cxedu.org.cn)核实民办高校自行颁发的证书信息。”
  民办高等教育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之分,经批准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中,经省级招办录取学习毕业的学生所获得的毕业证书,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对备案注册后国家予以承认并上网提供查询。查询网站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教育部强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是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的唯一网站。有不法分子通过建立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查询网站名称相似的网站或复制相关内容,有意混淆学历查询网站,用人单位和个人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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