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to的押金退回来了吗?

MINTO 想干什么?一个生活在加拿大的人,连向媒体叙述自己的遭遇的权力都没有吗?:flaming:

MINTO的意思没不让你说话. 只不过是说, 它对你说的话可能对它造成的负面影响保留追究的权利.

在加拿大, 没有人能拦着你说话.
 
上媒体最好。为什么不能议论呢。
 
BDW还有工作,还有孩子要照顾,不能这样莽撞的。

既然豁不出去,当时就该见好就收,何必那么强硬呢?
 
This is outrageous!!:flaming::flaming::flaming:

This could be a story for Market Place! http://www.cbc.ca/marketplace/

Someone knows her story can write up a short snip of this whole thing and we can make it go public, without involving BDW.
 
MINTO的意思没不让你说话. 只不过是说, 它对你说的话可能对它造成的负面影响保留追究的权利.

在加拿大, 没有人能拦着你说话.

BDW陈述事实,如果事实对MINTO造成负面影响,那是MINTO自找的。我想BDW不用顾虑陈述事实。
 
可是,问题是,bdw需要的是拿回她的定金。
这个不是靠抗议暴光就能解决的。
赢了面子输了里子,也没有什么意思,对吧?

大家还是琢磨琢磨怎么能拿回来钱。。铜钱银子不是黄沙石子。现在钱还在人家手里呢。
 
可是,问题是,bdw需要的是拿回她的定金。
这个不是靠抗议暴光就能解决的。
赢了面子输了里子,也没有什么意思,对吧?

大家还是琢磨琢磨怎么能拿回来钱。。铜钱银子不是黄沙石子。现在钱还在人家手里呢。

好象现在的情况是你不给MINTO压力,你更拿不回定金。
 
既然豁不出去,当时就该见好就收,何必那么强硬呢?

追求自己合理权益,不能算是强硬吧?
难道因为自己有孩子顾虑就要随他们欺负?:flaming::flaming::flaming:
 
BDW陈述事实,如果事实对MINTO造成负面影响,那是MINTO自找的。我想BDW不用顾虑陈述事实。

我完全同意. 如果仅仅是陈述事实. 当然不用顾虑.

但是就象MATRIX里MORPHEUS说的: WHAT IS REAL?

这里有绝对事实吗? 我们听到的, 讨论的, 都是第三方转述的. 可以不客气的说, 我们大家到目前看到的都是BDW的一面之辞, 有谁可以否定这个吗?

你们注意到没有. MINTO除了在这里发了一份标准格式的外交辞令外, 再也没有只言片语. 而它的底气这么足. 它手里是不是握着什么东西让BDW的新律师都无计可施了呢? 仅仅是霸王条款这么简单吗? 人家这律师才叫专业.

我还是觉得, BDW要是觉得自己有理有据, 就应该走法律程序. 怕什么呢? 为什么想寻求法律之外的解决方案呢?
 
走法律程序和舆论声援并不矛盾。走法律程序,是费钱费力的。首先要给律师一大笔钱作为retainer,而且花上数年时间。我们应该想想具体措施怎么帮助BDW。每家可以捐钱甚至借钱给她以渡难关。BDW多保重,为孩子们要坚强啊!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谁也不是被吓大的。。

不过公共论坛讨论容易把底牌漏了。。做个MAILING LIST,把愿意提供帮助的人都加上。。

WE-ARE-CONCERNING@HOTMAIL.COM

有任何形式愿意提供帮助都可以发邮件到这个email,我们会在那里收集并想法进行更有效的支持。

BDW如果还有退路的话也不会再回来求助的,现在还一直被恐吓,这个国家是一个公司的一言堂?
 
追求自己合理权益,不能算是强硬吧?
难道因为自己有孩子顾虑就要随他们欺负?:flaming::flaming::flaming:
这里的“追求自己合理权益”而不肯妥协本身就是一种强硬立场,做这种决策的时候就应该清楚自己有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与对手周旋,否则会是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就如BDW现在。如果想拿回自己的血汗钱,现在恐怕只有放手一搏。当然,既然是搏,就会有输赢,BDW要考虑好是否承担得起。M如此嚣张就是算准BDW不敢把事情弄大,因为她有顾虑。

如果是阿土,这6万不要了,让全渥太华的人见识一下M的真面目,公道自在人心!

用个不恰当的比喻,M在B的大腿上来了一刀,放了半桶血。B蹦起来把M的瓢儿开了,破了M的相!剩下的事爱谁谁,就是不信这个邪 。。。
 
MINTO 想干什么?一个生活在加拿大的人,连向媒体叙述自己的遭遇的权力都没有吗?:flaming:

希望华人社区在这件事情上能团结一心,支持BDW。

BDW考虑过我以前提过的 CBC GO PUBLIC 吗?

http://bbs.comefromchina.com/forum43/thread921068.html

一直关注LZ的事情, 如果最后没办法的话,可以试一试"Submit your story ideas
Go Public is an award-winning, weekly investigative national news segment on CBC TV, radio and the web.

We tell your stories and hold the powers that be accountable.

If you have a story for us, email gopublic@cbc.ca or use the form on this page." 看过好几期“Go Public ‘的故事,CBC 会随访的。
 
M如此嚣张就是算准BDW即便把事情弄大他也不害怕。合同条款自不必说,他养律师就是能把黑的说成白的,他的广告投入就使它可以让媒体帮他说话。

这件事给我们的教训就是如果发生这样的纠纷,赶紧多问几个律师。律师让妥协就妥协,让强硬就强硬,千万别问网民们。我们这样的能有几个懂法律的,有几个有经验的,把时间都耽误了。事情还是要自己来处理,别人到最后也就能给你收集点抗议邮件而已。

按律师说的办吧。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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