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to的押金退回来了吗?

定金的事情倒不用担心,我想M也是强硬一下来迫使BDW退而求其次。威胁不让通过找媒体什么的来把事态扩大,也说明它自己心里也不实在。已经把中国人得罪了没有办法,但是不能让全OTTAWA的人都知道这事。既然BDW已经找了新律师,那她一定在开始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但这并不影响我们讨论这件事情。还有,现在不是总结教训的时候, 讨论一下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想想解决的办法,这才是主要的。
 
现在大家又很激动,又很气愤。 这是没有用的。

当初在其它贴子里,俺就劝BDW接受1万补偿,搬进新房,翻过这一页,开始新生活。可是BDW 最终还是拒绝了M的条件。

现在又遇到了问题,需要的不是激动,还是冷静,谈判,甚至于妥协。

还有,这房子买卖是商业合同的事,与单亲妈妈什么的没有关系,不要感情用事,扯上一些没用的东西,这解决不了问题。
 
一直和小傻阿土昆仑的意见相近,团座一直问“搁你身上是不是能忍”,我认真想了想,要真搁我身上,当事态发展到“1w或重建”的那步,考虑到继续斗争需要的时间精力,我很大可能性就忍了。我们2人带一个孩子都手忙脚乱,何况BDW一人带仨孩子,想都不敢想。但是现阶段是BDW的6w多的定金都没了,是最坏的情况,我也许就不忍了。这和买股票止损类似,什么时候出手和现在损失多少无关,和未来走势相关。对这事儿前景,我个人表示不乐观。
祝BDW好运,希望事情能向好的方向发展。
 
this is just a business dispute ,try to solve it from legal way is the best.
how come some body just try to push up the case bigger and bigger.
i dont c any discrimination of chinese here,

it will be a joke when u protest a business case,because no body exactly knwo what u r talking about,so nobody will give any sympathy for u.

take cfra for example,if u wanna tell them the story,u must write down everything in detail ,formal english only,and they also need do confirmation job,no one will just listen to one side,like i said ,it cost time and energy.
 
如果是阿土,这6万不要了,让全渥太华的人见识一下M的真面目,公道自在人心!

用个不恰当的比喻,M在B的大腿上来了一刀,放了半桶血。B蹦起来把M的瓢儿开了,破了M的相!剩下的事爱谁谁,就是不信这个邪 。。。

不花自己的钱,底气当然足。我也相信你能做得到。问题是这是不是BDW想要的?
这种事情就是比对视,谁先眨眼谁输。大家不要再煽情了。
给LZ一点时间,如果到时LZ要帮忙打架,上来吆喝一声。大家再商量怎样打吧?
祝LZ好运。
 
要协商,要妥协。 毕竟,生活要继续。

half agree:) both sides should 妥协 to a degree that does the least harm to either side, or turns the situation into a good direction for both sides
 
懂法的人士对于把事情闹到网上,其他媒体有什么说法,会不会像Minto威胁的,帮倒忙?是否应当贴到英文网站上去?

总之,大家如何能帮上忙?

如果是陌生人听说这件事,打电话给媒体是不是跟这位母亲无关呢?
 
大家都知道多伦多陈旺抓小偷滴事吧,这是个很好滴例子,中国人没准就是明偷霸王款滴终结者。
忽然有个想法找她滴区议员,那个皮埃尔,一定能帮忙那家伙足够聪明,如果他帮忙了,中国人滴选票全是他滴啦
 
所以要想办法捅到媒体去,但是不能由BDW本人接受采访,以免她受到明偷更多的威胁。

仨孩子的单亲妈妈不需要怕任何人!
 
现在大家又很激动,又很气愤。 这是没有用的。

当初在其它贴子里,俺就劝BDW接受1万补偿,搬进新房,翻过这一页,开始新生活。可是BDW 最终还是拒绝了M的条件。

现在又遇到了问题,需要的不是激动,还是冷静,谈判,甚至于妥协。

还有,这房子买卖是商业合同的事,与单亲妈妈什么的没有关系,不要感情用事,扯上一些没用的东西,这解决不了问题。

这说的是几天前的事儿了。现在Minto是一硬到底,完全耍赖,定金不退,房子也不交,怎马冷静?搁你你能答应吗?

这件事我从一开始就关注着。说实话我觉得Minto赔1万+重建房的提议还是比较合理的,毕竟区别没有那么大,造成的不便有1万也差不多打住了。但是楼主没有接受这个提议,也许是受够了Minto的气,再也不想跟这家公司打交道了。不管怎么说,错在Minto,作为消费者楼主都有权力从Minto处得到满意解决方法。而且从楼主所言,也并没有提什么不合理的要求,不过Closing under protest。

我估计Minto现在气急败坏,索性强硬到底,杀鸡儆猴,看你们这帮老中以后还敢不敢闹腾。

从这个事情出来渥村老中就异乎寻常地齐心,让我很吃惊,估计大家都能体会楼主的难处,特别是一个有三个孩子的单亲妈妈,刚来村里人生地不熟的,不找自己社区帮助还能找谁?

甭跟我提神马商业合同!如果Minto从一开始就履行商业合同,压根就不会发生这种事。现在是Minto开始耍流氓,个别老中还事不关己地要楼主按部就班地办事,这不是搞笑吗?为神马不提单亲妈妈,你知道单亲妈妈在加拿大的社会地位吗?

犹太人之所以有今天的地位可不是一味妥协来的。先说这么多。

楼主如果需要帮忙就言语一声。我原本打算静观,因为还有商量余地,现在觉得必须要帮忙了。
 
觉得最好用2-3点单句把LZ的要求(就写一种要求,其他的选择谈判时再给出),和Minto欺骗的经过写清楚,让路人一眼看明白。同时,LZ自己写个书面的东西,送交本市中/英文报纸。哪怕是以读者来信的口吻写都行。同时,把要求明确在合理的范围内。如要$3万刀补偿,理由是什么。怎么算出来的。甚至在要求下面写明,你不答应我的要求,今后渥太华人都不敢买你建的房子了。


记得安省有个home warranty program。没得到房子前,押金由这个program担保。可以与他们联系一下。

You DON'T get what you paid for with Minto就是个很好的标语。
下面小字可以写:I paid 66000 in deposit, now my 3 children and I have no home to move in, AND Minto refused to return my depos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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