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米国吃了超速罚单,上面说,如果不服,可在米国出庭辩解。考虑到出庭花费的时间和来回的汽油费,就主动上缴了罚款。
That means the case is closed and over!
是的。本来想上庭的,原因是我真不能确认超速否,警察也未出示证据。后来考虑到既是胜诉,花的时间和来回油费也超出了罚单。在内心不服的情况下,缴的罚款。
不曾想,今日来信又要我缴 $300。
This is really unbelievable!!!
理由是由于我超速了,米国法庭要对我的驾驶责任心要进行连续三年的评估,
How to 评估?
信上没有提怎样评估,但说了这个驾驶责任心评估的费用($300)必须缴,这是根据当地法律的。
我的理解是除非永远不再开车去米国或是挑战当地法律。
每年费用$100。信上还强调,不论你的驾照是那里颁发的,都要评估。
请教问题是:
1)如果我不理,再开车去米国回有什么后果?
2)这次超速,罚了我6个点(米国的点),会转到加拿大的驾照上吗?会影响保险吗?
谢过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