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中国,为见义勇为捐款!

如果您看一下上面给出的采访谈方的视频,也许会有不同的想法。

看了
谈方做的事与你们,与那个好人网有1毛钱关系吗
谈方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几年前就做了他认为有意义的事情,你们现在打着他的招牌,谈方本人授权给你们了吗?
那个采访,与你们这个捐款有1毛钱关系吗?为何故意误导大家?
他不是玩你们这种哗众取宠的套路

你们也甭费那个劲了,就劝你们那个网的那些个顾问一年少叫一次小姐,一年少公款按摩一次,一年少公款出国访问一次,或者一年就少公款吃喝一次,一个副省长随便少糟蹋点民脂民膏远比让穷人们捐款有意义的多
与他们比,这里都是穷人,特别是以学生会名义骗学生钱 (相当一部份学生钱还是老子其父母的)

你们要真觉得良心有愧,想做点事,可以走下面两条路
1〉学谈方,自己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不要为了什么目的忽悠大众,也不要求你象谈方那样拿10万,100就可以。
2〉学闲得慌,实名制,用你自己的信誉来赢得大家信任,不要用一群党棍来做顾问忽悠人,也不要拉大旗用谈方名义忽悠人,你们这么做完全违背谈方那样做的本意
 
扫了一眼跟贴,发现只有Chrisxu头上长一脓包。不知道是自己摔的还是被人打的。
 
看了
谈方做的事与你们,与那个好人网有1毛钱关系吗
谈方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几年前就做了他认为有意义的事情,你们现在打着他的招牌,谈方本人授权给你们了吗?
那个采访,与你们这个捐款有1毛钱关系吗?为何故意误导大家?
他不是玩你们这种哗众取宠的套路

你们也甭费那个劲了,就劝你们那个网的那些个顾问一年少叫一次小姐,一年少公款按摩一次,一年少公款出国访问一次,或者一年就少公款吃喝一次,一个副省长随便少糟蹋点民脂民膏远比让穷人们捐款有意义的多
与他们比,这里都是穷人,特别是以学生会名义骗学生钱 (相当一部份学生钱还是老子其父母的)

你们要真觉得良心有愧,想做点事,可以走下面两条路
1〉学谈方,自己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不要为了什么目的忽悠大众,也不要求你象谈方那样拿10万,100就可以。
2〉学闲得慌,实名制,用你自己的信誉来赢得大家信任,不要用一群党棍来做顾问忽悠人,也不要拉大旗用谈方名义忽悠人,你们这么做完全违背谈方那样做的本意

好人网是谈方的私人网站。谈方正式授权我们组织这次活动,倡议书也是谈方亲自过目认可的。好人网的捐款账户是专门为我们开的,在此之前,好人网没有外币账户。好人网很快会报道我们的活动。等他们报道出来了,我们会转贴他们报道的链接。
 
彭宇案已经庭外和解,具体和解条件不得而知但是双方已经结清,彭宇已经隐姓埋名,你有如何找到他?他们都不缺钱了,你募这些捐要做什么?

http://www.zgsyb.com/GB/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9307

彭宇案对中国人的伤害已经无法挽回,小悦悦走了也唤不回来,捐钱管用吗?别添乱了。

要想做实事,有中国籍的同学,用各种方式在国内呼吁立法,保护见义勇为的行为,加拿大各省有类似法律,称为《好撒玛利亚人法》,即见义勇为的人,不承担事件中的法律责任,同学们可以学习一下

http://zh.wikipedia.org/wiki/好撒馬利亞人法

捐赠的用途在网站上有详细说明,即在预定期限找不到彭宇的情况下,给好人网留作今后见义勇为的奖励基金。
 
这个活动,组织者具体是谁?请在明天上午把真名实姓报上来。

否则,甭说置顶,我须考虑是否删除此帖。

支持 :cool:
 
这个有点儿幽默了!

捐款要是能解决问题,世间还要道德,教育,法律做什么?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教育和道德为根基 才是正道。 

捐款? 捐款的弟兄们遇到类似事件能见义勇为吗? 如果自己都不打算见义勇为,光拿钱出来鼓励别人去做,又有何用?

如果每个人都愿意见义勇为,那这捐款又有何用?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小三, 你可以不捐,也没人一定要你捐,但是你没必要打击别人的积极性。人家有人家的想法。人家认为那样做有用,那就让他们去做,只要不是坏事,没必要讽刺打击,你说呢?
 
是不是老闲组织的,是老闲,我支持

村长说得对,捐款组织必须是真名实姓的人

另外好人网是什么?

最后一点建议,如果想效果好,最好不要拉上有政治色彩的任何组织,那会吓走不少人



谢谢你这么顶我。
我不是组织者,但是我表示过支持。
 
我觉得吧,这个帖子发CFC就是多此一举。本来挺美好的一件事~~~~

还是立足中国学生会和国内的大论坛吧,什么新浪天涯,猫扑腾讯,如果被认可,效果可是一流的。
 
我觉得吧,这个帖子发CFC就是多此一举。本来挺美好的一件事~~~~

还是立足中国学生会和国内的大论坛吧,什么新浪天涯,猫扑腾讯,如果被认可,效果可是一流的。

这年头,骗子实在多,要人捐款还是实名的比较好点。
 
老共掌握着红朝99%的社会资源,控制着100%的政治资源。几个民间捐款,顶个屁用。

郭美美的红十字会事件,屁股还没擦干净,又出来谈捐款。

这次捐款的倡议方,是“加拿大渥太华大学中国学生会”,能不能解释一下“加拿大渥太华大学中国学生会”和使馆的关系?
 
小三, 你可以不捐,也没人一定要你捐,但是你没必要打击别人的积极性。人家有人家的想法。人家认为那样做有用,那就让他们去做,只要不是坏事,没必要讽刺打击,你说呢?

别人有别人的想法, 我有我的观点。

我不想讽刺打击谁,只是实话实说,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观点而已。 这岂非也是一种“见义勇为”?

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 而不必前瞻后顾,这捐款不是就可以免了?社会岂不就“和谐”了?:D:D:D
 
这个倡议书里没提捐款的用途是什么。

是奖励见义勇为者还是替见义勇为者支付被讹的钱?

我觉得两者均不妥。

奖励见义勇为者,会让见义勇为笼罩上"为钱而为"的阴影;而替他们支付被讹的钱,则是助纣为虐。

呼吁立法保护,给见义勇为者免责才是正道。
 
捐赠的用途在网站上有详细说明,即在预定期限找不到彭宇的情况下,给好人网留作今后见义勇为的奖励基金。

不是不捐款, 可现在的事情已经远远超出了"见义勇为的奖励基金"的范畴.

也就是说, 在法律,道德的层面没搞清楚之前, 谈捐款有点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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