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个家都能卷入性攻击案,亚城华人被判25年

老向的故事你已经清楚了是吧?服了医德你也是知道的。臭洛伊德给老向催眠治病你也看到了。。。小时候受到的伤害会影响一生的行为,老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栗子。:rolleyes:那个孩子如果不能走出这个阴影,一生可能就毁了,张搬家的罪恶比杀人还要恶劣。:(:buttrock::kan:
搞了半天,老向是被你们看成性骚扰的受害者看待的!:tx:
 
噢,不能直视小孩父亲的眼睛就是证据啊?她父亲的眼睛里充满了鄙视和仇恨,为啥要正视?
你是说当有人在公共面前直视你的眼睛对你进行赤果果的栽赃陷害,你会选择不回视TA?也许你所受的教育异于常人,在这儿我就不跟你辩了。这么说吧:如果小女孩父亲陈述的是事实而一切被陪审团看在眼里,那即使陪审团一开始不能确定张搬家是否有罪,在那一刻也会变得毫无疑问。张搬家嘴里可以说自己无罪,但肢体语言表达的意思却正好相反。
 
我举个浅显的例子希望你明白你那段话中的逻辑问题。既然不理解,就算了。
搬家张和小女孩,我不清楚谁说谎话,也许搬家张说谎的可能性大很多,但他俩承担对方谎话的后果差了n个数量级。
我认为后果同样严重,甚至更重。女孩也有一生需要保护。这就是之所以这个案子可以在缺少人证物证的情况下可以判决的原因。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法律要求却有实证才能判决张的罪,有多少有能力有头脑的变态可以犯罪而逃脱惩罚?受害一方是被动的,是弱小的猎物,侵害一方是有准备有目标的,下手后不留证据这不难做到吧?这里谁有法律知识说明这类案子需要“谁指控谁拿证据”?否则就可以逃脱?我不懂法律,但这个案子可以这样判,说明法庭,陪审团一致认为够判了。
 
我认为后果同样严重,甚至更重。女孩也有一生需要保护。这就是之所以这个案子可以在缺少人证物证的情况下可以判决的原因。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法律要求却有实证才能判决张的罪,有多少有能力有头脑的变态可以犯罪而逃脱惩罚?受害一方是被动的,是弱小的猎物,侵害一方是有准备有目标的,下手后不留证据这不难做到吧?这里谁有法律知识说明这类案子需要“谁指控谁拿证据”?否则就可以逃脱?我不懂法律,但这个案子可以这样判,说明法庭,陪审团一致认为够判了。
你承认缺少人证物证了。
你支持缺少人证物证的判决。
我很佩服你的直白。劝你以后远离小孩
 
你承认缺少人证物证了。
你支持缺少人证物证的判决。
我很佩服你的直白。劝你以后远离小孩
我不需要远离小孩,但是单独相处必须谨慎。比如这里的教授在办公室接待学生时,都会避嫌,如果没有证人,一定不会关门,这是起码的自我保护。
 
我不需要远离小孩,但是单独相处必须谨慎。比如这里的教授在办公室接待学生时,都会避嫌,如果没有证人,一定不会关门,这是起码的自我保护。
張搬家沒有關門,是不是也由於出自自我保護呢?畢竟據說他是博士,這些規矩他還是懂得的。:(
 
張搬家沒有關門,是不是也由於出自自我保護呢?畢竟據說他是博士,這些規矩他還是懂得的。:(
你已经老的分不清办公室和厕所了?
 
不会吧,要是在中国,某时某地,说不定张搬家立马会脑袋开花。
那是现在,以前可不就是教育了事嘛,现在要是不给送进监狱保护起来,分分钟脑袋没了。张搬家进去25年,受保护了。
 
就算张搬家真的猥亵了这个小女孩,法律已经严惩了,你们这些所谓的正义人士还要踏上一只脚,诅咒他监狱不好过。这跟虐待罪犯的看管人员属于一类。体现的是人性的恶和伪崇高!
如果那个女孩确实被张搬家性侵了,这对她的一生的影响和打击是无可挽回和弥补的,对她的父母的打击也是,他们已经够凄惨和不幸的了,你们这些所谓的伸张正义的大妈还要再在人家伤口上撒盐,诽谤人家撒谎陷害张搬家,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性侵,给于受害者精神上的压迫和折磨更甚于张搬家。你们和张搬家属于一类,体现的是人性的恶和伪善良。
 
同意楼上有人说的,认罪了不一定真做了,可以是知道赢不了,为了减刑。。
个人认为,你后面说得都对,前面这部分完全错误。
认罪协商的使用出现在两种情况下,检察官为避免冗长的司法周期,或者检察官通过缩短刑期诱使被告做证人,供证更大的案子。
作为被告,他的选择完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存在知道赢不了的情况。若是有罪,当然会选择认罪协商。。自己没错的人去选择不仅是有病,而且完全不符合美国司法精神。
假如被告没罪,鼓励他去接受司法协商完全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侮辱,连共产党都不敢公开这么喊。:monster: 老向津津乐道的什么水兵案恰恰说明这一点,最后证明被冤了都不能改判无罪,因为你认了,这不是过家家,很严重事情地说。:D

所以,关键是张大叔干了没有,干到什么程度,其它的什么认罪了不一定真做了都是废话。

可以拿水兵这种个案来讲,但没有意义。 就像你找出100个抽烟的百岁老人也不能说明烟盒上的抽烟有害健康的标识是错的一样。
 
老向,玉儿讲您是她们大妈派代表。。。您有这个实力和魅力:D
see 您这个发言现在得到的两个赞,左玉儿,右轻风,您居中:p


老胡,其实关于这案子的争论我俩都站错了边。

没有人证物证旁证就给人定罪是非常恶劣的先例。
今天是张搬家被判25年,明天可能是你被判30年,因为不需要证据。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没有人是安全的。

想想,这不是你们一直强烈反对的社会处境么?为什么当这种事发生在美国的时候你们就支持呢?
 
不能再和你讨论了!再讨论下去,你该叫我给监狱寄成人用品了。知道你坏,差点被你带沟里去。。。
啥也不用寄,叫老象定期去探监就行了。
 
他不是声称有什么炎吗?似乎也没有医生证明。
弟弟坐在姐姐肚子上是模仿爸爸妈妈的游戏,写这文章的人故意误导吧,还是张搬家说的?又不是小女孩自己说的。

就凭这两点,张搬家撒谎精,以为没有实证存侥幸心理,死撑免得在亲人朋友面前抬不起头来。
认罪---背负恶名。
不认罪---坐“冤狱”25年,自以为别人会相信他清白。


医院检查有证明他的确有阴囊炎,医院检查没发现小女孩有任何伤害。你最好搞清楚了再瞎BB。

反过来说,有医院证明他在阴囊问题上他没说谎,你会改变看法认为他无辜吗?
 
老胡,其实关于这案子的争论我俩都站错了边。

没有人证物证旁证就给人定罪是非常恶劣的先例。
今天是张搬家被判25年,明天可能是你被判30年,因为不需要证据。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没有人是安全的。

想想,这不是你们一直强烈反对的社会处境么?为什么当这种事发生在美国的时候你们就支持呢?

没有人证物证旁证就给人定罪是非常危险的,不可取的,我同意。
但是,为了保护儿童不受侵犯,成年人吃点亏,恐怕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否则,儿童时刻有危险
这个世界不是完美的,成年人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中国先贤讲,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也是这个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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