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讨论案子,我关注的是我们村民谁有意思。梁警官他害了一條人命,本來就有罪,衹是因爲過去同樣有罪的白人警察都判無罪,大家才抱不平。
但張師傅這個不同,連有罪沒罪都看不到確鑿的證據,卻給人家判那麽重,還要賣房子賣地賠償,真的看不下去了!
搬家张和小女孩,我不清楚谁说谎话,也许搬家张说谎的可能性大很多,但他俩承担对方谎话的后果差了n个数量级。
我说小女孩心理伤害不大是因为以她这个年纪,根本就不真正懂得男女之事,随着岁月可能淡忘。 因 为张搬家是猥亵,不是性交。如果是真的话。成熟女是完全懂得性事,就有个选择问题。不愿意的人强做,就够成强奸。对心理伤害大。和我一起长大的几个小 女孩 都被我们单位的那个流氓猥亵过,长大后照样阳光灿烂。因为事情发生在她们不懂的年纪。这只是我对这件事的看法而已,怎么无耻了?!而且所以辩论是在 大妈派 认为张搬家没做的前提下的。如果他做了,我相信所有人都希望严惩的。你们不要老用无耻,不要脸这样的字眼做人身攻击!你提到公司,相信你也是受过 教育的人 ,不会做事这么没脑子!你用的方法感觉就像小时候过家家一样,起哄说这个小孩坏,我们大家不理她!把她孤立!简直幼稚至极!很可笑!所以我以为 你是精神病 医院跑出来的!
本 案中,我没倾向性,我认为张搬家很有可能性侵了,但我没看到客观的证据。所以我认为他有可能被冤枉。我觉得宁可放过坏人,也不能冤枉好人。你认为孩子被性 侵受一辈子伤害,所以要严惩性侵者。咱俩的观点都没有交集,不是一回事啊。好比我讲鸡肉好吃,你说不对,鸭肉也好吃,你说愁不愁人。
几朵奇葩盛开在CFC。
请问你用红字勾的地方哪句是谩骂,我怎么看不懂?我说小女孩可能受伤不大,这只是我的生活经验的推断,你可以不同意,你也可以认为伤害很大。而我们所有的争议都在张搬家做没做。如果他做了,我也认为要严惩!所以你不要偷换概念,说我认为小女孩可能伤害不大,就可以抹去张搬家做了的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