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lz用数码相机把车尾部损坏的情况照个照片贴上来。大家可以更清楚地帮你分析出主意(有时从撞的部位就能看出谁的错)。
那个小伙子狡猾狡猾地。他先跑了(这是一个罪证)。如果楼主找不到他,他就溜之大集。见到警官后他又编了个lz连换三条车道的故事。那lz是死定了。
加之楼主的英语实在不敢恭为。写的都让人看的发蒙(我开始也以为她连换三线,因为她总说the rightest lane, 不说the right lane),可想而知她说起来就更难懂了。女警官可能以为她在说国语呢。楼主一定要找个口语好的出庭作翻译。别怕。本人为交通告票自己出过两次厅。一次赢了,另一次把罚款从$369减到$129,比当天任何请律师代出庭的人减得都多。要事先彩排,多练习。这也是在西方一条生存之道(奇怪,lz的LG怎么不出来说两句). Good luck!
另外提醒lz换道是一个渐进的行驶过程,从开始压右线到逐渐进入右边车道,不是一个90度(或45度)的急转弯,更不能减速刹车。万幸这是在城里。如果在401高速公路上,后面是一辆16轮大卡车,他想不撞你都不行,根本刹不住。这次的小事故换来个大教训还是值得的。
在下耐思很久了
实在是不忍再浪费新人时间了
此言甚是
如果没有新证据,LZ PK 的是国家公职人员, 此公职人员还不是抓超速,与自己毫无利益,
我不认为LZ就死定了,她大有翻盘的机会,有利的方面有:建议lz用数码相机把车尾部损坏的情况照个照片贴上来。大家可以更清楚地帮你分析出主意(有时从撞的部位就能看出谁的错)。
那个小伙子狡猾狡猾地。他先跑了(这是一个罪证)。如果楼主找不到他,他就溜之大集。见到警官后他又编了个lz连换三条车道的故事。那lz是死定了。
您慧眼看到谁“like to lie”了?你平时撒谎可以,在法庭上万万不能。Canadians like to lie..... I am not surprised by the experience of the po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