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医疗惊人 开支高达1920亿

私有化加医疗保险对有钱人来说是好消息,对没钱的和长期有病的来说,就是雪上加霜了。

目前的制度偏向穷人和老人,而他们也是最需要被照顾的。

这个问题无解:(

没错,这个坛子嘲笑加拿大医疗体制不如中国的网民,估计在中国都属于城里人有钱人,看病没差过钱,人流没被绑着脚下体插着家伙三小时等老公送钱来(前两天有人转贴看的),没受过委屈,到这里要象所有人(哪怕是难民是流浪者)一样排队就受不了了。这些人想过没有,到这里按这里的收费标准这里的消费标准,你移一代(官二代另说)就是个穷人,到那个时候,这里牛人们有多大比例可以享受那个不考虑钱的私有服务呢?
 
讨论这个问题,须抛开自我,从整个社会的医疗角度去思索。
 
我说的白眼狼指两类人,一类是老家伙们父母团聚来的,对加拿大没叫过收入税,现在拿中国退休金不会在这边报收入,来了排队住低收入老年公寓,渥太华几大公寓华人占比例相当大,老人倒是不孤单人多可以打麻将也不受子女约束。当然买东西要交消费税。时间长的已经拿老年金了。尊重老人本来是人的本性,加拿大对你们够仁义的了,但是只要中共招换,老年协会就组织这帮老人去为中共站桩。有时派车去老年公寓拉人,有时候老年人自己做车去,报销车费和吃顿饭。下雨天搞病了,还要加拿大医疗去治疗。
老糊涂们就算了,加拿大有这个实力和度量去养他们。另一类就是中年人,上次叫嚣要在中国城带使馆人员录像要打入的那位,虽然有点夸张,但那家伙被人肉了(在xU 打篮球的球友都知道那位),实名实姓,也是老人孩子都在这边享受加拿大的仁义,但甘心充当中共打手,这类人不是变态白眼狼吗?
能办团聚的都有相当收入,负担被担保人的基本生活。“技术”移民来加拿大省了加拿大教育费用和从出生到工作的各种费用,一来就帮着加拿大给加拿大老人付退休金,医疗费,为什么他们的父母没有资格享受他们子女的付出?当然不否定有人是跑到加拿大就是为了“福利”,并以此推断别人也都是为了福利而来的。
至于你把政治倾向和税收福利扯到一起去,就更不像话了。同样交税为什么支持中国就是白眼狼?您是不是把您定义成了狗?谁给骨头就跟谁摇尾巴,而对其他人狂吠?其实就连品种比较好的狗也未必如此市侩,绝大多数狗主人也不要求他们的狗如此市侩。更别忘了加拿大和中国不是敌国,而是有大使级外交关系的邦交国。
 
两难,如果继续医疗不要钱,费用就会越来越高,10%以上的钱用来医疗了,大家还在抱怨看病要排队等。如果医疗要花钱,这边费用如此之高,新移民们特别是父母移民们还看不看病。
加拿大不加速父母移民不是没有难言之隐,65岁以上老人人均医疗费用为一万加元以上,一家两个老人平均就是2万,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加拿大3千万人口,65岁以上人口是450万左右,闲得慌说的话挨砸,可是从加拿大全体纳税人的角度看,不是没道理,你要尽孝可以选择移民父母,你嫌加拿大办的慢,你还可以有另外一种选择,回到父母身边尽孝,这样父母也不必可怜粑粑躺在这边医院或老人公寓不懂语言了,父母也不必老了还要背井离乡,死也回不到祖坟了。
最值得感恩的是加拿大是仁义之国,国民来自世界各地,热爱加拿大的人们留下来建设更美好的加拿大,加拿大国民也是善良宽厚的国民,就是这里整天骂加拿大的说别的地方好的,这些人还是变态地要留在这里受罪(他们自己觉得受罪吧,加拿大人很享受这里的生活),搞不明白,不喜欢这里回去好了,何苦骂骂咧咧地在这儿冒着生命危险躺医院差点丢命啊,生命毕竟只有一次,珍惜自己生命吧,万一哪天又要看病,都是独子长大的在中国都没吃过这苦,何苦来这吃苦?没人逼你吧?那个山东人讲那么多可怕的故事, 那么可怕的国度还留在这里做什么?中国现在这么富有,你回去还没语言问题,受过高等教育,比民工进城起点高吧,回去吧受苦受难的哥们姐们,就是为了爱情不回去,也不要动心思办父母来,那是大不孝。
说得还行。:blowzy:
 
能办团聚的都有相当收入,负担被担保人的基本生活。“技术”移民来加拿大省了加拿大教育费用和从出生到工作的各种费用,一来就帮着加拿大给加拿大老人付退休金,医疗费,为什么他们的父母没有资格享受他们子女的付出?当然不否定有人是跑到加拿大就是为了“福利”,并以此推断别人也都是为了福利而来的。
至于你把政治倾向和税收福利扯到一起去,就更不像话了。同样交税为什么支持中国就是白眼狼?您是不是把您定义成了狗?谁给骨头就跟谁摇尾巴,而对其他人狂吠?其实就连品种比较好的狗也未必如此市侩,绝大多数狗主人也不要求他们的狗如此市侩。更别忘了加拿大和中国不是敌国,而是有大使级外交关系的邦交国。
你真是条好狗。加五毛。
 
孤立谈对社会的贡献与享受福利的话,有本质的区别。

纳税一辈子的人享受社会、医疗、老人福利,同未纳过税的移民过来就享受同样福利,在贡献方面有区别吧。

换句话说,自己纳税全家享受(一代人纳税,两代人享受),同子女纳税自己享受(一代人纳税,三代人享受),在贡献方面肯定不相同。何况很多父母在原居住国有退休金、养老金。他们领取加拿大的养老金的时候,应该扣除在原居住国领取的退休金、养老金金额。
 
......
真正得了肺癌肝癌之类的,除非是早期还没转移,基本没制,病人被放化疗折磨的死去活来,就是在挨日子,这边对癌症的态度更理智些,病人遭罪也少。在中国是医院鼓励你用各种方法治疗,只要你有钱,就把你的钱烧光,收费单五花八门,有用没用,抓住病人家属心理,上!

俺推崇安乐死。
我说的白眼狼指两类人,一类是老家伙们父母团聚来的,对加拿大没叫过收入税,现在拿中国退休金不会在这边报收入,来了排队住低收入老年公寓,渥太华几大公寓华人占比例相当大,老人倒是不孤单人多可以打麻将也不受子女约束。当然买东西要交消费税。时间长的已经拿老年金了。尊重老人本来是人的本性,加拿大对你们够仁义的了,但是只要中共招换,老年协会就组织这帮老人去为中共站桩。有时派车去老年公寓拉人,有时候老年人自己做车去,报销车费和吃顿饭。下雨天搞病了,还要加拿大医疗去治疗。
老糊涂们就算了,加拿大有这个实力和度量去养他们。另一类就是中年人,上次叫嚣要在中国城带使馆人员录像要打入的那位,虽然有点夸张,但那家伙被人肉了(在xU 打篮球的球友都知道那位),实名实姓,也是老人孩子都在这边享受加拿大的仁义,但甘心充当中共打手,这类人不是变态白眼狼吗?
这个问得也行。
 
医生没有权利剥夺病人的生命,即使病人自己也没有。

患者自己应该有这个权利。但是,这个法律界限忒难划了,暂时患者被剥夺了这个权利。
 
孤立谈对社会的贡献与享受福利的话,有本质的区别。

纳税一辈子的人享受社会、医疗、老人福利,同未纳过税的移民过来就享受同样福利,在贡献方面有区别吧。

换句话说,自己纳税全家享受(一代人纳税,两代人享受),同子女纳税自己享受(一代人纳税,三代人享受),在贡献方面肯定不相同。何况很多父母在原居住国有退休金、养老金。他们领取加拿大的养老金的时候,应该扣除在原居住国领取的退休金、养老金金额。
人的一辈子分三个阶段,1。成年以前(18~24年),2。成年工作之后(40年左右),3。退休直到到死亡(20年左右)。对加拿大而言,第一代移民只有后两个阶段,也就是说纳同样(或相似)的税,而不可能有所谓一辈子的福利的。作为担保移民的条件,担保人必须是有一定收入能够承担被担保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同时被担保的父母完成了对被担保人第一个人生阶段的抚养,所以享受担保人的社会贡献并不是“被施舍”而来的。
至于养老金,您要是了解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您会发现团聚老人基本上不可能领取什么“养老金”。最多就是GST退税一年几百块,但是别忘了,在加拿大生活,一年下来交的GST肯定比退的多。
 
患者自己应该有这个权利。但是,这个法律界限忒难划了,暂时患者被剥夺了这个权利。

安乐死还在争议中。:)


你既然不能给予生命,你就不能剥夺生命。:)

严肃的想一想,你的命是你自己的吗?:p
 
人的一辈子分三个阶段,1。成年以前(18~24年),2。成年工作之后(40年左右),3。退休直到到死亡(20年左右)。对加拿大而言,第一代移民只有后两个阶段,也就是说纳同样(或相似)的税,而不可能有所谓一辈子的福利的。作为担保移民的条件,担保人必须是有一定收入能够承担被担保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同时被担保的父母完成了对被担保人第一个人生阶段的抚养,所以享受担保人的社会贡献并不是“被施舍”而来的。
至于养老金,您要是了解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您会发现团聚老人基本上不可能领取什么“养老金”。最多就是GST退税一年几百块,但是别忘了,在加拿大生活,一年下来交的GST肯定比退的多。

首先声明不对老人有任何歧视,因为他们是我们的父母,而且我们也会老的。

但老人得到的福利确实是加拿大人民的宽容。因为老人们年轻时创造的社会价值是贡献在中国,因此没有理由到加拿大来索取福利。而且福利不单单是GST退税的几百,而且还有老年金每个月也有几百。再加医疗,租房的福利,每年加在一起有数万元。

一代移民贡献自己的价值,同时也得到相应的福利,看似公平,但别忘了你是来分享别人的资源,就是说,你还是被施舍的。至于年轻时的教育和养育费用,是由父母给与的,应该还给父母。

结论是:移民的父母应由子女供养。
 
首先声明不对老人有任何歧视,因为他们是我们的父母,而且我们也会老的。

但老人得到的福利确实是加拿大人民的宽容。因为老人们年轻时创造的社会价值是贡献在中国,因此没有理由到加拿大来索取福利。而且福利不单单是GST退税的几百,而且还有老年金每个月也有几百。再加医疗,租房的福利,每年加在一起有数万元。

一代移民贡献自己的价值,同时也得到相应的福利,看似公平,但别忘了你是来分享别人的资源,就是说,你还是被施舍的。至于年轻时的教育和养育费用,是由父母给与的,应该还给父母。

结论是:移民的父母应由子女供养。

基本同意。

还有一个问题是,很多父母移民的时候,子女担保10年。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
 
患者自己应该有这个权利。但是,这个法律界限忒难划了,暂时患者被剥夺了这个权利。


但是作为患者,病情是由医生说了算的,医生说是癌症就是癌症,说是绝症就是绝症,可是万一是误诊呢,等病人安乐死了,还能找谁申冤么?这还算幸运的,好歹重病总会转到其它医生那里,还有个复诊的机会,如果相反,低估病情,延误治疗呢,小病拖成绝症,嘿嘿,自求多福吧
再说家庭医生,人可厉害,从头到脚,包看百病。您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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