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喜欢做拆迁“钉子户”并“告国际状”?--多伦多市府要拆房 华人夫妇告到联合国

嗯,我坚决不同意思小病跑急诊,尤其是长痘跑妇产更要抵制,完全可以往strip joint跑嘛。:D


世界上还无数的小孩子喝不到水,吃不上饭,上不了学; 还有无数的人生活在战乱中,随时都会死去... 给联合国机会,让他们去做更重要的事吧.

加拿大人都知道,不要生点小病就去医院看急诊,可有些人脸上长个青春痘都要往医院跑,还跑的是妇产医院,真可笑.
 
It looks like a case of violation of city bylaw of exceeding the maximum size of a building in a prescribed lot. Lesson here: Never build something without a building permit. Try to save money by not telling the city and end up losing your shirt.

My sympathy with the old couple.

Remind me of a case in Alta Vista. A Taiwanese lady hired a local architect and erected a house that violated the minimum clearance on a corner lot. There was a building permit however the city inspector missed it. When the neighbors asked her to modify the building, the lady was very arrogant and said that if they did not like her building they could move and she would buy the houses etc. Although she won the initial appeal (City of Ottawa was actually on her side and was complacent in allowing the violation to happen.), the neighbors appealed to the provincial court and won. The end result was she was told to tear down the building and eventually sold the half finished house for the price of a lot.
 
世界上还无数的小孩子喝不到水,吃不上饭,上不了学; 还有无数的人生活在战乱中,随时都会死去... 给联合国机会,让他们去做更重要的事吧.

加拿大人都知道,不要生点小病就去医院看急诊,可有些人脸上长个青春痘都要往医院跑,还跑的是妇产医院,真可笑.

:cool::cool:完全赞同你的观点:cool::cool:
自私少一点,宽容多一点,世界不就好一点吗:D
遇到像这对夫妇这样的问题,不管谁对谁错,人生就只有大约100年~这样死磕不值得
 
多伦多市府要拆房 华人夫妇告到联合国
市府派出的检查员到这户人家不下26次。... ... 打官司的费用可能高达20万元,老夫妇不仅因事件闹得身心疲惫 ... ... 老夫妇的女儿向地区法院上诉,再向安省上诉庭上诉,但两次均败诉,需承担17,500元的法律费用。

... 这家人有人任职律师,应该了解这样大小的加建需要有建筑准许证。

有些人就是喜欢占便宜,置大众的利益而不顾。这家人自以为家有律师就可以多钻空子,活该倒霉。
 
跑题的话:其实哈,曾经把政府当作爹和妈的人吧,应该这样想想你如果就把他当成TNT的管理人或你就把他当成哈伯,你不就可以当你得到满意服务的时候表扬他几句,你不满意的时候你抗议,抱怨他几句,再不行你把他给告了,这是不是很正常?如果你有了这个意识,你的政府还会让你花钱买毒药吃吗?还会让你的小孩吃成大头娃娃吗?还会把大头娃娃又变成结石宝宝吗?还会让你住立不住的房子吗?还会只在奥运会大鼻子,兰眼睛来的时候才控制空气污染吗?似乎只有大鼻子,兰眼睛的人才怕空气污染一样。所有的这一切的一切会不会因为你不在把他们当成爹和妈改变一下?你不是他们的儿子,你更不是他们的孙子,他们不过就是为你服务的管理人员。

做得好接着做,做不好滚蛋!

别自己总把自己当孙子,还让别人陪你一起当,做你的梦去吧!

:blowzy:
 
这个设计有意思!
 

附件

  • 25208943.jpg
    25208943.jpg
    34.8 KB · 查看: 121
日本大阪市北区的阪神高速公路11号池田线,从池田方向出发从梅田出口下高速的话,就要贯穿这座名叫GateTowerBuilding的办公大楼。大楼地下2层,地上16层。

电梯、楼梯、厕所等都设置在大楼的两侧,电梯在5-7层不停----―那里是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本身与建筑并不相连,而是完全地独立。因此就算楼倒了,路也没事。大楼贯通部分加装了防噪防震设备,里面的人基本不会受到影响.

很多网友都猜测大楼业主是一个钉子户,还真让网友们猜中了。

以前这块土地的所有者,想1983年建大楼,但当时的城市规划已经确定高速公路会从这儿过,所以他们拿不到建筑许可。土地所有者和高速公路一方交涉了5年,最后达成的协议就是让高速路贯穿大楼。大楼最终于1992年竣工,5-7楼租给了高速公路。

当时为了解决法律障碍,日本还专门在1989年修改了一系列法律,制定了建筑可以与道路一体的“立体道路制度”,让高速道路可以合法贯穿大楼。GateTowerBuild-ing也就成了日本第一栋利用“立体道路制度”建设的大楼。
 

附件

  • 1243072913515.jpg
    1243072913515.jpg
    42.3 KB · 查看: 97
It was not designed like this. :-)

I knew this “钉子户”. :D

我上的这个图片既没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也没有指明来历,村长你别乱对号入座好不好,这叫视觉设计行不行。

哈哈,我也会耍赖。

:blowzy::p:D
 
日本大阪市北区的阪神高速公路11号池田线,从池田方向出发从梅田出口下高速的话,就要贯穿这座名叫GateTowerBuilding的办公大楼。大楼地下2层,地上16层。

电梯、楼梯、厕所等都设置在大楼的两侧,电梯在5-7层不停----―那里是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本身与建筑并不相连,而是完全地独立。因此就算楼倒了,路也没事。大楼贯通部分加装了防噪防震设备,里面的人基本不会受到影响.

很多网友都猜测大楼业主是一个钉子户,还真让网友们猜中了。

以前这块土地的所有者,想1983年建大楼,但当时的城市规划已经确定高速公路会从这儿过,所以他们拿不到建筑许可。土地所有者和高速公路一方交涉了5年,最后达成的协议就是让高速路贯穿大楼。大楼最终于1992年竣工,5-7楼租给了高速公路。

当时为了解决法律障碍,日本还专门在1989年修改了一系列法律,制定了建筑可以与道路一体的“立体道路制度”,让高速道路可以合法贯穿大楼。GateTowerBuild-ing也就成了日本第一栋利用“立体道路制度”建设的大楼。

哦哦,这是真的吧。:blowzy::)
 
谢谢楼主转贴。这是个好例子。让我们看看加拿大政府如何处理钉子户问题。

LZ 这帖子所言,不是钉子户,是扩建。能住人的扩建是要申请准证的。当事人这官司恐怕难打赢。
 
“向地区法院上诉,再向安省上诉庭上诉,但两次均败诉”, 还有supreme court没试啊,怎么就跑联合国去了?联合国管这些事吗?
 
“向地区法院上诉,再向安省上诉庭上诉,但两次均败诉”, 还有supreme court没试啊,怎么就跑联合国去了?联合国管这些事吗?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