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ition: Minto must refund $66K to a single mother!请大家签名支持!

xiaoyoyo知道你是有同情心的人,你的心情我理解。我也是实在是看不过去,才来趟浑水。对于怎样与不同的人打交道,我还是心中有数的,谢谢你的提醒。你作为一个善良的人是永远无法理解恶人的坏;当然,坏人也是永远无法想象好人的好。我可以现身本人,那几个小丑敢吗?
对于那些颠倒黑白,以为谎言多说几遍就可以变为真相的不良之徒,我不会让其目的达到的。前段时间,老闲不就相信了那“三”的鬼话,说我骂他,结果,当我让老闲找到原文时,结果真相大白。他们的雕虫小计,对我来讲,小儿科而已,但蒙骗一些不太了解BDW事件的网友,有时还是会得逞地。
在我决定介入此事之前,对此事的缘由和一些相关人士,我做了相当的调查工作,而非简单的因为BDW是华人,不辨是非地同情或声援她。若你闲暇之余,看一看我已发过的全部帖子,想必你就会明白我为何采取现在的办法来让大家了解事实真相。但凡有社会公德,智商正常,有时间认真读过BDW帖子的人,都会有自己对此事正确的理解和判断。那几位小丑,只要一发现那位网友同情、声援BDW,一定蜂拥而上,对其讽刺、挖苦、谩骂,纠缠不休,直到其无回应。要不麻烦你查一查我是否主动攻击过哪位网友?包括那几个哭天嚎地,要死要活的小丑在内。本人不过只是在那几个小丑,肆无忌惮的过了头的时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已。或许,你的涵养高,不跟他们一般见识,但他们的阴暗手段,确实有时能让他们达到目的。不是有网友说过吗:真想帮BDW的同胞,早就以不同的方式来表达对BDW事件的关切了。事到如今,还在装模作样说,不知道事情真相,不能听一面之词等等似乎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影响网友不要同情、声援BDW,你不觉得很滑稽可笑吗?
不知你想过没有,BDW敢在这里发帖的后果吗?BDW的对手是善良之辈吗?若BDW的帖子中哪怕有一丝一毫的不实之词,对方能放过她吗?
白纸黑字的合同在那写的清清楚楚,而对方非要BDW接受不是合同中的房子,BDW不就范,就不退定金。有些同胞,由于没有诉讼方面的经验,出于善意提出天真的想法和建议,还是可以理解的。而这几个小丑的表演,完全是两个不同的出发点和目的。BDW在几个不同的帖子中主动邀请那些真正想了解事情真相的同胞查看原始合同和相关文件时,那几个小丑的眼睛瞎了?瘫痪了?哑巴了?怎么不探究事实真相了?
限于篇幅原因,我就不在此一一与你详述一些事宜,我会在适当的时候,披露给大家。
尊重你以你认为合适的方式支持BDW,也请你理解我的选择。若你有兴趣了解更多的有关BDW事件的内情,欢迎你随时给我QQH。


我和BDW没有什么关系。BDW选择何种方式解决此事,那是她自己的事。但我可以提供给你一些经验。
1、按道理来说,法官不会倾向任何一方,只认证据和相关法律条文。若认为法官偏向弱势的一方,那只是善良人们的美好想象。
2、按加拿大现有的法律规定:原告和被告各自承担自己的律师费用,不管最后谁赢孰输。
BDW这个案子,若按中等收费水平的律师费用计算,律师费10万加币左右很正常。换句话说:即使BDW赢了官司,要回了6万多加币定金,但付出了10万加币左右的 律师费,里外合计,赢了官司,但又多付出3万加币左右。整个诉讼过程历经的时间5至8年属正常。
BDW和她妹妹共同出资凑齐了定金,又申请了贷款,才有能力买这个房子,经济实力可见一斑,而对手是拥有几十亿资产的大资本家。10万左右的律师费对其不过九牛一毛。你说这官司怎么打?更不用说,双方社会资源的巨大悬殊,潜规则并不是某国的专利。
若你不幸经历一次非小额法庭的官司,哪怕是平民和平民之间的诉讼,其中的滋味你自会体尝。这就是为什么我在以前的帖中曾提到,若你想通过诉讼来保护你的权益,那是有成本的。在想打官司之前,先看一看你的钱包中还有多少存货。这里是加拿大,不是美国!若你遇到什么事,有人给你出主意,让你打官司,请你一定好好想一想是不是你什么地方得罪了他/她。:tx:
在这里,有钱人不怕打官司,更不怕输官司,因为,对手不一定能坚持到他能看到赢的那一天。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这就是生活!!!


你这两个回帖蛮理性的,对你的看法有所改变。

继续同情楼主,并希望楼主得偿所愿。
 
To my understanding, in Canada, there is a general rule that the losing party of a civil litigation shall pay the legal costs incurred by the winning party, at least part of it (to be assessed and determined by the Court). The so called "loser pays" rule is adopted by many provinces including Ontario. This is a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Canadian litigation and that in the U.S.

The "loser pays" rule discourages weak or frivolous lawsuits; on the other hand, it encourages reasonable claims and/or settlements. For someone with a strong case but shallow pocket, the rule takes away certain monetary risk in seeking justice through litigation. However, a potential plaintiff will have to think twice if his claims are indeed questionable.

I agree with you that litigation can be a very tough and costly/risky journey, notwithstanding the above.

大眼睛,有段时间没看到你了,还真有点想你了:cool:
以前在给你的回帖中就提醒过你,请仔细看帖,当时,你还不理解,后来新的帖子出来后,你说:你想起来了,以前似乎有所察觉,但忽视了。
还是那句老话,请你把帖子仔细看一看,再把你写的法律条文归纳一下,凭你的能力应该能得出结论。
 
Happy holiday. Put this thing down for a while and enjoy the most wonderful time of the year with your family:)
 
小鸭子真是热心又善良的人。
 
Are you sure "这件事由MINTO欺客而起"? 至今为止,你看到的只是楼主的单方面的解释。CFC上原来经常有房客上贴控诉房东,网友于是一直声讨房东,等到房东上来讲述事实的另一面,网友才发现,事实远不是那么简单。

我要告诉你,不是我不去英文BBS讨论楼主的事情,楼主的团队在及格英文BBS上过几次贴(我事后知道的),但很快被英文BBS版主封掉,因为这个社会是个法制社会,BBS不是讲理讲法的地方。

Ottawa City's permit for the house is a reduced edition, before BDW noticed that house.
Minto presented the house to BDW as a standard edition to attract her.
Minto offerred BDW $10,000 to settle the contract after she found out the house was wrongly presented to her.

Based on those fact, are you sure this is NOT "由MINTO欺客而起"? If Minto didn't cheat, how come BDW didn't know the house is a reduced edition? Why Minto offerred $10,000 after?

Everyone who followed BDW's threats whould know what she has been through and how badly she needs our hands. You can refuse to offer, but at least don't throw stones on her.

If you provide a link I would like to see how you followed discussions on a similar topic from other BBS. I would be surprised if you threw stones on the victim/weaker who is NOT a Chinese.

To people who think he/she is smarter than others:

You might be smart, but no one is smarter than anyone on anything. Shouting to a person who is struggling in the water "you deserve to die!", no matter the person jumped into water by himself or was pushed by others, you are a cold blooded.

All I did for BDW if signing the petition. I hope she get her deposit back soon.

This is my last reply to this thread. I wish you all have a Merry Xmas!
 
新年谢词

[FONT="楷体"]各位同胞:

2012年元旦之际,我谨代表全家向所有关注、同情并支持过我的同胞们致以深深的谢意!
感谢你们半年以来有声和无声的支持;感谢你们在我无望甚至绝望中带给我温暖的希望;感谢你们为我及孩子们在战胜困难、维权过程中付出的所有的真诚、努力和关爱!

我与你们在Minto购房灾难中相识,在你们群策群力的支持下获得维权的勇气和信心。我和孩子们不会忘记:你们公开和非公开场合鼓励我们的话语;你们深思熟虑的维权方案;你们默默放在各处网站上Minto购房灾难的事实陈述;你们写信和打电话给Minto以示你们的关注;你们诚挚的举牌和签名支持;你们热忱帮助照看我孩子们的提议;你们在寒风中送来的热咖啡和午餐;你们在百忙中抽空与我相见了解事实的真相……。
一切可以名状的和无以名状的这半年来无私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家衷心地感谢你们!
祝福所有的同胞新年安康、万事如意!

不倒翁
2012年元旦[/FONT]
 
新年好!

保重,希望尽快解决。
 
just signed

support!
never buy from Minto!
 
壬辰龙年谢词及Minto购房悲剧最新进展

[FONT="楷体"]龙年已至,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
我想代表全家再次衷心地感谢自去年5月以来所有给与过我们关注、理解和支持的人们!
不管在网上、网外发生了如何的争论,有着如何不同的意见,以及发生过何等相关的是是非非,我们在家庭的新年会上一致认同,只记住2011年那个灾难之年里温暖的事情,怀着一颗感恩之心走向未来,继续努力维权直到正义到来的那一天。

我还想感谢仍有一部分同胞在关注着Minto购房悲剧的最新进展,我在这里简单地向大家做一个交待。
去年12月初, 我把Minto事件投诉到BBB(Better Business Bureau)。BBB认真受理了我的投诉。在一个半月中,通过BBB我与Minto有过2-3个回合。在回应我提出的投诉中,Minto没有什么新的内容。我和Minto之间没有达成共识。最后BBB提出双方是否愿意接受Mediation(第三方的调停)。我已经在BBB首次建议调停和收到BBB正式信件后都书面表示同意Mediation;Minto曾表示也愿意有Mediation,但最终他们是否真愿意这么做,我还没有得到BBB的证实,拭目以待Minto的诚意。

当事态有了新的进展,无论结果如何, 我会届时向大家交待。
谢谢同胞们的关注!
谨祝大家龙年安康吉祥,幸福如意!


不倒翁
壬辰龙年正月初八于渥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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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楷体"]龙年已至,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
我想代表全家再次衷心地感谢自去年5月以来所有给与过我们关注、理解和支持的人们!
不管在网上、网外发生了如何的争论,有着如何不同的意见,以及发生过何等相关的是是非非,我们在家庭的新年会上一致认同,只记住2011年那个灾难之年里温暖的事情,怀着一颗感恩之心走向未来,继续努力维权直到正义到来的那一天。

我还想感谢仍有一部分同胞在关注着Minto购房悲剧的最新进展,我在这里简单地向大家做一个交待。
去年12月初, 我把Minto事件投诉到BBB(Better Business Bureau)。BBB认真受理了我的投诉。在一个半月中,通过BBB我与Minto有过2-3个回合。在回应我提出的投诉中,Minto没有什么新的内容。我和Minto之间没有达成共识。最后BBB提出双方是否愿意接受Mediation(第三方的调停)。我已经在BBB首次建议调停和收到BBB正式信件后都书面表示同意Mediation;Minto曾表示也愿意有Mediation,但最终他们是否真愿意这么做,我还没有得到BBB的证实,拭目以待Minto的诚意。

当事态有了新的进展,无论结果如何, 我会届时向大家交待。
谢谢同胞们的关注!
谨祝大家龙年安康吉祥,幸福如意!


不倒翁
壬辰龙年正月初八于渥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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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哈:cool:
 
祝好运!(^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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