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DanceWithWolf 发布
In my opinion, we, Chinese, tend to look down on each other, not sometimes. 这可是个文化问题,太大了,在这就不谈了。只记得当年MR。JIANG提出科教兴国时,我就说过“科教只能强国一时,文化才能立国兴邦。”中国文化是需要改造的。这话题不谈也罢。
既然在GENTLEBOY的话题下讨论,让我们还是回到主题。当时人的身心(我指的是MENTALLY)肯定是遭到了巨大的伤害。王女士,您作为华人圈里颇有影响的律师,能否挺身而出对GENTLEBOY施以援手?其实这是我们大家期望的。您能否免费或少收费为学生GENTLEBOY处理这案子,最大程度地赢了它!我以为借此您可以赢得华人的尊重。实际这也是一个宣传自己的极好机会。我还是那句话:“That is your own business." 我只是建议,不妥处请谅解。
许久没看了,原来闹起来了。最初由 Bridge 发布
我们谈的是歧视案子,或谈的是对中国人伤害的案子。
我怎么觉得,neverever的评价,倒有点中国人歧视中国人了。
我的地摊,没摆在中国城,而且我可以出庭,但我选择我的案子。
最初由 DanceWithWolf 发布
(我这跟帖偏离主题了,建议另开一个题目。)
1。一位朋友说“在国外拿牌的中国律师一般只能在中国城摆地摊,上法庭估计他们不行。”这话有失公充,而且是逻辑错误。按照这样的思维推理,那么在中国拿牌的律师在这里就是吃的开的啦?大家知道事实显然不是。作为常识,要在加拿大从事律师职业,必需拿加拿大牌照。而且作为事实,一个母语非英语的人士在加拿大拿牌不是轻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