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 请置顶,我今天控告了一个侮辱中国的老外.要和他打官司

我建议,王律师不如做个中间人,帮忙推荐一个擅长此类官司的当地律师,然后呢,再私下替我们的当事人兄弟出处主意。这样呢,既帮了中国人的忙,也避免在这个官司里面陷得太深,让人说闲话。

只是个建议,随便说说的,觉得不好,就忘了它。。。
 
同意

如果您真的能为没有钱的同胞提供服务,哪怕是网上的帮助也好阿.这对你的名声的提高和名誉的恢复都是件有意义的事

最初由 DanceWithWolf 发布


In my opinion, we, Chinese, tend to look down on each other, not sometimes. 这可是个文化问题,太大了,在这就不谈了。只记得当年MR。JIANG提出科教兴国时,我就说过“科教只能强国一时,文化才能立国兴邦。”中国文化是需要改造的。这话题不谈也罢。
既然在GENTLEBOY的话题下讨论,让我们还是回到主题。当时人的身心(我指的是MENTALLY)肯定是遭到了巨大的伤害。王女士,您作为华人圈里颇有影响的律师,能否挺身而出对GENTLEBOY施以援手?其实这是我们大家期望的。您能否免费或少收费为学生GENTLEBOY处理这案子,最大程度地赢了它!我以为借此您可以赢得华人的尊重。实际这也是一个宣传自己的极好机会。我还是那句话:“That is your own business." 我只是建议,不妥处请谅解。
 
不管怎样都顶。我们中国人可不是好欺负的。
 
最初由 lelele 发布


She is totally BULL SHIT!!!!!!!!!!

She will not help unless she can make lots money.

阁下说话的水平比你所形容的牛粪级还差很远.
你说那位牛粪级的女士在挣大钱的情况下才会帮忙说明了她有挣大钱的能力和市场.
再从你老人家痛不欲生咬牙切齿的表情中猜测你的能力和市场还不怎么样.
咱是不是回家努力工作和学习以希望可以赶上?嫉妒和骂人的话就让别的青年精英去干吧.:)
 
最初由 Bridge 发布




我们谈的是歧视案子,或谈的是对中国人伤害的案子。
我怎么觉得,neverever的评价,倒有点中国人歧视中国人了。

我的地摊,没摆在中国城,而且我可以出庭,但我选择我的案子。

许久没看了,原来闹起来了。
别动不动就往歧视上扯,制造混乱!只是我见过太多的北美的中国律师,的确没有上庭激辩的能力;这并不等于说他们的辩论水平不行,而是的确受语言所限;成年之后来的,要做到那点,很难!至少我没有见过。如果你是成年以后来的,并且做到了那我承认我说的有失偏颇,佩服你,向你道歉!但如果你是什么AB或CB之类,那就免谈,不属于我指的范畴。我在美国时有个同学,后来被哥伦比亚大学的法学院录取读JD。他说他要出人头地,绝不能像其他国内来的律师一样没出息。我承认他很有能力,佩服他的勇气,也希望他能成功。但平心而论,以他的语言能力,即使怎样训练也很难做到。

再次声明,我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我自己是中国人,我不可能歧视中国人。我所说的只是,至少是大部分的现实。如果我说的伤害了你的自尊心,我在此道歉!但也请你拿出真本事给我们看看。暂时而言,我对你,或你们的佩服也仅限于你们能拿到北美的律师牌而以。

真诚地希望你们能!
 
最初由 DanceWithWolf 发布
(我这跟帖偏离主题了,建议另开一个题目。)
1。一位朋友说“在国外拿牌的中国律师一般只能在中国城摆地摊,上法庭估计他们不行。”这话有失公充,而且是逻辑错误。按照这样的思维推理,那么在中国拿牌的律师在这里就是吃的开的啦?大家知道事实显然不是。作为常识,要在加拿大从事律师职业,必需拿加拿大牌照。而且作为事实,一个母语非英语的人士在加拿大拿牌不是轻松的事。

我说的可能有失偏颇,但绝非有失公允。至于逻辑,我也说一点常识,“在国外拿牌的中国律师一般只能在中国城摆地摊,上法庭估计他们不行”既不能充分地也不能必要地说明"在中国拿牌的律师在这里就是吃的开的啦".你非要“按照这样的思维推理”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我也就不明说了。
正如你说的“我这跟帖偏离主题了,建议另开一个题目”,你若要继续展开争论,倒是可以另开一个题目。

无论如何,还是对你提出的批评表示感谢!
 
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
我说咱国人是不是可以对自己公平一点?有同胞受委屈了,能帮忙就帮忙.不能帮忙也可以掌声鼓励一下.但请不要出让别人免费干活的主意.能干而且能干好这活的人.能力可以说比我们这些只有一张嘴的网虫高明多了.咱们是不是可以继续无限支持,有限发言.学习加国法律的大好机会吖.
 
严重同意风林火山的观点。
个人认为,王律师愿不愿意帮忙,这些都是她自己的business。至于是免费还是付费,我觉得即使付费,也无可厚非。不过,鉴于王律师您是法学专家,能否在这里发些帖子,给大家顺便补补加拿大法律呢?至少对这个案子提提法律建议也是有帮助的吧?
 
法律知识

最初由 奔跑的兔子 发布
严重同意风林火山的观点。
个人认为,王律师愿不愿意帮忙,这些都是她自己的business。至于是免费还是付费,我觉得即使付费,也无可厚非。不过,鉴于王律师您是法学专家,能否在这里发些帖子,给大家顺便补补加拿大法律呢?至少对这个案子提提法律建议也是有帮助的吧?
 
法律知识

最初由 奔跑的兔子 发布
严重同意风林火山的观点。
个人认为,王律师愿不愿意帮忙,这些都是她自己的business。至于是免费还是付费,我觉得即使付费,也无可厚非。不过,鉴于王律师您是法学专家,能否在这里发些帖子,给大家顺便补补加拿大法律呢?至少对这个案子提提法律建议也是有帮助的吧?
 
我认为具备一点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很必要的.这样, 我们才可以掌握"不卑不亢"的分寸.当然, 对于文化的了解也重要.例如, 我们中国人看到别人的小孩子, 想说奉承话, 就说: 这孩子的脑袋真大.中国人理解为好话. 但, 这儿的人会认为骂他.

如果不在意, 受侮辱的当事人可否给我来个电话?
 
中东人最不要脸,长的黑又臭,自己什么贫民国家还敢欺负我们中国人!这样的人早该二战时候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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