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城管的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了

大眼两年前的旧文。几年以来民意不平,体制中亦有良知未泯之人,屠刀一直未能落下。当今大禁网络"谣言",箝制民口,故而可以放胆杀人立威。去他Niang的中国梦!丧钟绝不会只为一个人而鸣。

[转帖]李承鹏《杀人者,父亲》

九岁的沈阳小屁孩夏健强,后来就不爱说话了。也不跟认识的小盆友玩。走在沈阳熙熙攘攘的大街,倘若看到有一家三口走来,他会低下头。倘若有记者给他拍照,他会转过脸去,说不想让小盆友知道他有个杀人犯的爸爸。

他 现在一定对爸爸有些失望。长大后,他却要对这个国家失望。因那时他已知道真相。他该知道,5月16日那天,他家讨生活的炉子被缴,他爸被人推打,他妈跪地 求饶。他还知道,那群人把他爸拽上车带到城管屋里继续打,用拳头打,用铁杯打,踢下身。然后他爸挥起水果刀……他已轻易可以得出结论,他爸只是自卫,不是 杀人。而自卫,是这个国家从有皇帝以来就允许的。我会告诉他,汉朝的皇帝就跟人民约定了的:伤人及盗,其时杀之,无罪。唐朝的皇帝也跟人民也说好了的:窃 及无故入户,笞四十,家主登时杀者,勿论。

可我不好意思告诉他这些。皇帝没有了,我们却分不清杀人和自卫。晴天朗朗,让人多哀伤。

九 岁的夏健强在哀伤中长到了十岁。这个沈阳烧非法烤摊主的儿子,每天只闷头画画儿。我看过他的一些画儿,很有才华,可已从当初充满阳光的《感恩的心》到后来 有些武力的《大闹天宫》,画面也开始暗淡。对不起,我肯定多疑了,可法官大人,想必你也有孩子,想必你们都希望孩子们尽量多地画出这个国家的美好,而不是 残暴。十岁的夏健强一定知道他爸为什么上街摆摊,一定知道他爸正是希望他画得更好,才要多挣钱,才非法卖烧烤,才铤而挥刀。那可是两个身高一米八几的城 管,只有一米六五的夏俊峰挥刀而去,越决绝,越伤悲……所以法官大人,你不作为法官,我不作为写字者,我们同时作为一个父亲来担心,每当那孩子拿起画笔 时,会不会想起那把刀。

就是父亲的社会问题,水果刀却成杀人刀。我看过死刑犯夏俊峰的简历,技校毕业第二年才找到工作,工作四年 就下岗,下岗八年才发现卖烤串这样一个不错的生计,全家为月收入终于超过三千兴奋不已……多易满足的东北工人家庭,你我每逢堂会喝顿大酒,不止于此。可大 街之上,却把他们弄到狼奔豕突,溃不成军。我们都是看过城管追杀小贩的场景,城管大哥统统幻觉自己已天兵附体,自南天门而下,那通掩杀,那股神武,那种先 天而来的政治正确性,让他们忘了人性。忘了自己也是父亲,或总要成为父亲。

所以我忍不住,就把这个标题取为“杀人者,父亲”。即使你们认为我这很没有逻辑。

这 一个违章摆摊的父亲,却是要努力养活自己儿子的父亲。这一个杀了人的父亲,却是为保住最后尊严才杀人的父亲。这个前技校生,后工厂车工,再后的烤串摆流 贩,一切就是为了当好一个父亲。他只是让儿子去画漂亮的画,并没有戴五道杠,看新闻联播阅人民日报。他会在除夕夜带着儿子放鞭炮,并没有摆出领袖架势去拍 照。他也没想过让孩子当官,所做一切不过想让孩子能成为一个优秀的画家。辗转最后,竟至杀人。试想,一个小贩格杀当世两大城管之际,内心该多激愤,可有专 家为他辩护激情杀人?所以,羞愧的到底该是这名父亲,还是未能让他有条件成为一个好父亲的这条街、这座城、这国家。

我不把夏俊峰当成一个违章的小贩,我管他叫,一个光荣的父亲。这里对父亲是有歧义的,违法转移资产数亿,被称为父亲;少交规费五六百,就叫不法小贩。

其 实法官大人,我们这些父亲,只是比更多数的那些父亲多读了些书,多学了一些蝇营狗苟,把上流和精英演得更像而已。我们发声勇猛,做事鸡贼,没一个敢像夏俊 峰那样为保护家产和孩子挥刀杀人。可是得记住,这里有父亲手执燃烧瓶保卫孩子的婚房,有父亲为没医疗费的孩子去偷盗。我早年有一个邻居,姓兰,厂子里查夜 时被小偷砍断手腕,医生告诉他这辈子都残了,他痛苦之余,忽然高兴起来,说,啊,反正再过几年就得退休,这样工伤一下子就可一次赔我五万,儿子可做个小生 意,退休后还是全工资,因祸得福啊……更多的年青的男人都不敢去当父亲,因他们是开发商的孙子,职场的全职龟儿子,他们慢慢地爬啊爬,运气好的假以时日可 坐在客厅里用水果刀削苹果,混得差的只得用水果刀削城管的身体

我们大部份人的父亲,其实都曾那么不堪。出品了这么多不堪父亲的地 方,有多少二百五条款。比如大家一直都不明白为何有那么多的“管”,城管、交管、宿管、网管,你为什么总想着要管,而不是服务。你从城管变态到管城,你把 人民当敌人,人民果真就会变成敌人。我还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长官在管理城市时有种塑料式的审美情趣,他们喜欢整洁而肃杀的城市,而不是人性而温暖的街区, 他们常常去巴黎旅游,却忘记香榭里舍处处摆着露天餐馆和咖啡吧。他们的子女都在美国,却不知纽约自由女神下面就有一排卖热狗的餐车。我们都喜欢美丽,如果 这美丽是牺牲普通人的生活,这美丽多邪恶。

写到这里,另一个父亲,辽阳市宏伟区的周晓明被城管围殴致死,倒在儿子怀里,尿了一裤 子。此时城管还当着他儿子问,你还服不服?这样让父亲到死都没有尊严的故事到处都是,这样的城管到底是一种什么管。律师夏霖说这是地方团练,很神准。在他 们看来,人民总容易冲动的,出动警察不是太方便,出动军人更没人拳,所以城管,就战无不胜地诞生。说到这里有一个故事。我认识华西都市报一个体育记者,他 有一个铁哥们,姓余,我见过该名散打队员,身高一米八三,手掌有常人两个那么厚,常跟随大哥左右。一夜跟队友们在成都烧烤一条街吃着,来了城管踹摊。这些 散打队员傲然说等会踹,正吃呢……一黑瘦城管径直从面包车下来,一把又长又细的刀捅透其中一散打队员的胸。其余的瞬间也被击溃。

散打队员们曾想诉诸法律,可遍查纪录不见有城管出过勤,他们找到过我,我笑了:你们都干不过城管,还起什么诉。可见中国不是中东,中国城管不是突尼斯城管。

这 么战无不胜的城管,却被夏俊峰秒杀,我心中有一丝诡异的快感。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冤案,至于小贩是否被非法拘禁,是否受到殴打,踩掉的鞋底,六个不准出庭 的证人……将交由滕彪律师去完成。我注意到有人在说死去两城管申凯、张旭东也有父亲,也为人子。这说得很对,可正因如此,大家就得想想,什么样的制度才让 父杀人子,子戗害人父。如果一种制度总是这样让人父人子杀来杀去,它就是一个很滥的制度,断子绝孙的制度。

我在百度上搜了一下社会新闻:湖南有个青年不过卖些盐,被百般欺压,日子实在过不下去,就拎了两把刀去杀了税务官员,抢了十几条枪。这个青年,叫贺龙。碰巧——大约同时,一名男孩子因当地种粮大户打死了他的伙伴,提着大刀抢了粮仓,他叫彭德怀。今年,一名商贩因不满城管的殴打,杀死了两名城管,而被判死刑,他叫夏俊峰——如果你早生70年,弄不好也能当个元帅。

天 下之事,油盐柴米。你让他们过不去,大家就都不好过得去。所以今天不跟法官谈法律,跟你谈父亲,跟所有的父亲谈谈在中国当父亲的艰辛,不要让父亲,成为杀 人者夏俊峰,崔英杰,还有刚出炉的武士刀客杨东明。我不知最高法院最后怎么在纸上进行判决,只想说,所有的判决都不是纸上判决,而是内心,当棰落下,那声 音,其实是内心在跳。

须知大街之上,多少杀人者,父亲。
 
夏俊峰杀城管和无罪推定分析 ( 转)


本人对城管整体印象和大多数国人一致:不好,但我觉得这个案子判夏死刑是公正的。

几乎所有免死派的支持者都提到夏的所谓正当防卫的可恕之情,甚至提到所谓的无罪推
定。我认为这些理由在现有证据下根本站不住脚,靠的完全是想象。

无异议的事实是:
1 夏在街上没有被殴打(互相推搡的事实上升不到殴打)。
2 他自己到城管办公室接受处理的(解决问题)。
3 他到办公室的时候携带了刀具。
4 他声称在办公室里被殴打。然而,除了他自己没有任何旁证,而且他身上没有明显被
两个后来被他杀死的城管殴打所应留下的伤痕。(如果两个城管真的对他疯狂殴打到他
要拿到自卫,夏身上应该有明显的伤痕)
5 他在屋外又将第三个城管刺成重伤。第三个城管和那两个死了的城管没有同时在办公
室里。

那么可以确认的是:
1 夏在办公室里行凶杀死两命,夏在办公室外刺伤一人。
2 他提出的办公室里的两人对他进行殴打是他举刀自卫的理由是基于现有证据无法确认
的,这是对自己有利的孤证,其他两个在场的城管已经没有机会为他们自己作证了。所
有替双方摇旗呐喊的,不管是免死派的还是后来其他城管为死者作证的都是猜测。

那么再来看看免死派提到的无罪推定。我对无罪推定的理解是: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
下,认为被告人无罪。这个案子里夏俊峰是被告,所以免死派认为对夏应该适用无罪推
定。无罪推定这个前提是有道理的,但是免死派明显(故意)“忽略”了的是:无罪推
定只是个案子审理开始时的预设立场,有罪没罪最终要看证据,夏行凶杀人伤人是有铁
证的,这种情况下无罪推定根本不适用了。

再来看看所谓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之说。如果夏确实受到了殴打,而且被殴打的
程度达到严重威胁他的健康甚至生命的程度,那防卫一说可以成立。理由是殴打方先实
施了严重的人身非法侵害,夏开始是受害方,城管严重殴打他是有过错(有罪)方。即
使他受殴打的程度不足以支持他刀伤两命的地步,也可有防卫过当之说。

但是,事实如何呢?前面已经说了,他身上没有明显伤痕。而他声称的施暴方都死了。
如果我们相信他的话,实际就是把两个死了的城管先放在了被告席,因为如果夏确实是
因为他们残酷施暴在先,造成他举刀自卫在后,那施暴方两个城管的确是有罪在先。问
题是,无罪推定在这两个城管身上要不要适用呢?换句话说,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
,我们是不是也应该认为两个城管是无罪的啊(没有在办公室里施暴)?我们有确凿的
证据来作出相反的结论吗(两人确实线施暴有罪)?明显没有!

那么基于现有人证物证,基于无罪推定的前提,无法支持两个城管先施暴的结论。那么
夏正当防卫的推定也无法成立。可是,杀人的事实成立,结论只有死刑。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Military/40328133.html
傻孩子,这些都是D报上写的。 那上的东西你也信? 真是没治了。
 
傻孩子,这些都是D报上写的。 那上的东西你也信? 真是没治了。


D说他是5月16日摆摊出事, 右派说是零下20度, 我信谁的?
 
D说他是5月16日摆摊出事, 右派说是零下20度, 我信谁的?
我说他零下20度出去摆摊。。。。。别把俩时间连一起。。我是右派吗?太TMD抬举我了。。。:shy:
 
我说他零下20度出去摆摊。。。。。别把俩时间连一起。。我是右派吗?太TMD抬举我了。。。:shy:
那就给你摘帽。


杀人偿命, 编谎话玩悲情无用。
 
扯几句

探讨这案子判得合不合法符不符实根本没意义

这案子的特性就在于死的一头是城管,如果是其他性质的角色,死三个也不一定会判死刑。是城管,这案子就成了树威立信的范例了,如果不严判,以后城管执法怎么执。城管持法可能文明吗?不可能!那动不动就来个正当防卫杀城管,那城管这活怎么干。所以这案子就是杀鸡给猴看的,不合理怎么样,不符合事实怎么样,要传递的信息就是你们都老实点。

城管在偶们那里被称为带执照的流氓,人是流氓,可人有执照,打狗还的看主人,更何况主人还仰仗这狗做所有的DIRTY WORK呢,狗给弄死了,主人不发下威,以后其他狗还能衷心吗。话说杀警那也是重罪啊,恭喜城管级别提高了。

被杀的人其实也可怜,也算尽忠职守了哈,不管人做的职业是啥,做的时候啥方式,人其实都是为了尽忠报国啊。

所以杀和被杀的都可怜,目前这制度下就必然是这结果,认了吧。


朱德的孙子强奸罪判的可是死刑立即执行.
 
就算在加拿大你要一次杀死两人扯正当防卫也比较困难


几年前的邓玉娇才是正当防卫, 被无罪释放了。

邓玉娇有背景吗?
 
扯,有执照的流氓是警察书书,城管只是流氓的编外临时工

其实城管哪天进入了公务员体系, 人家也不冒险干这狗打仗的活
 
首先, 退一万步说, 误杀也不用斩立决。 夏有杀人动机么
 
首先, 退一万步说, 误杀也不用斩立决。 夏有杀人动机么

哪里有“误杀”?
他以为他杀的是2个英国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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