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比较才有说服力,我转一篇《道德经》和《圣经》比较的文章。
惊天大秘密!老子的“道”竟是上帝、基督之道? (转)
老子-春秋时期思想家 著作:《道德经》
圣经之约翰福音一开篇说:1:1太 初 有 道 , 道 与 神 同 在 , 道就是神。1:2这 道 太 初 与神同在。
而《道德经》一开篇就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译文∶“道是可以道出来的,但不是寻常之道;道的名字也是可以叫出的,但不是寻常的名字。”这是老子向他的听众指出,他所要讲说的道可不是什麽寻常之道。而且,这“道”的名,也非寻常之名。
接下来,老子希望他的听众们注意,这非常之道酷似某位之子。他继续说∶“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原文《道德经》第四章)。译文∶“我不知道他(道)是谁的儿子,有帝王气象,却在帝王之先。”
这位有儿子模样的“道”,早於中国各位先帝。中国的古经上,也没有关於他生事的记载。那么,《圣经》是否可以帮助确定这位“儿子”的身份呢?老子之前二百年左右,希伯来的大先知以赛亚曾预言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圣经--以赛亚书9∶6)
这“婴孩”显然超出了人类的理解力,因为他既是“子”,又是“永在的父”。既是“永在的父”,故必在一切帝王之先,从永恒的过去就存在。可是这“婴孩”又是“全能的上帝”,他的名字又叫做“奇妙策士、和平的君”。何等不同寻常的名字难怪老子不知其名。《圣经》告诉我们,这儿子就是圣子耶稣基督。他曾与上帝同在,他就是上帝。“万物都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约1∶3)
论到天地的创造,圣经上说∶ “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渊面黑暗。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创1∶1-2)
这里的“上帝”一词,在希伯来原文中是一个复数名词,意味着一位以上。大概是指圣父与圣子。这段经文中,还单独提到了“上帝的灵”,叁与天地的创造大工。从这里可以看出,三位上帝同时叁与创造大工。我们感兴趣的是,“子”在创造中所担任的角色。
“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 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我。 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 ......他立高天,我在那里;他在渊面的周围,划出圆圈,上使苍穹坚硬,下使渊源稳固;为沧海定出界限,使人不越过他的命令,立定大地的根基。那时,我在他那里为工师,日日为他所喜爱,常常在他面前踊跃;踊跃在他为人预备可住之地,也喜悦住在世人之间。” (箴8∶22-24;27-31)
可见。 “子”在创造中乃是“工程师”的形像,万物都是藉着他造的。耶稣就是那与起初“上帝同在”的道。“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1∶14)耶稣又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14∶6)。耶稣即是“上帝之道(言)”,又是“道路”与“真理”。
饶有意味的是,中文里的一个“道”字,既有“言”,又有 “道路”与“真理”的意思。一个“道” 字,正是耶稣的多种身份,我们不禁想起,耶稣是否就是老子所说的“道”或“子”呢?老子所见的是否只有一位“子”,拟或还有别的什麽人?
再看《道德经》第十四章原文∶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明,其下不昧。......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译文∶看见却不能看得分明 超乎於形(夷);听见却而不能听得分明超乎於声(希);摸,却握不住不可捉摸(微)。这三者不可思议,联合在一起。 ......与亘古之道同在,与今时同移。知道远古之始,才是道的真谛。
这古道既是超乎于形,声,又不可捉摸;试问,老子是如何得见,得听,得以捉摸的?老子也似乎是处在不同异象的经历之中使徒保罗描述到“主的显现与启示”时说∶“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林後12∶2-3)很明显,保罗所描写的经历超出了人的有限感官的正常体验。这是从上帝得启示与异象的特徵之一。
我们在第五章提到,上帝藉异梦与异象向他的先知显现并发出启示。那么,老子的经历是否也是从“道”直接得来的启示呢?老子是否够资格被称为先知呢?
真神与假神的区别在於创造主的身份。我们已经看明基督既 是有言之道,又是道路之道与真理之道。如果创造主的身份也是道的内在特质,那么我们就满有把握的说“道”就是真神上帝了。
老子所说的道是否为一切万物的创造之主呢?
让我们来听听老子在异象中所得的述叙吧: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原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译文∶有物神秘地形成,在天地之前就存在。在沉寂与虚空中,独立而不变化,不停地运行,可以称作万物之源。我不知他的名字,以“道” 为他的字,勉强以“大”为他的名。
比较《创世记》1∶1-2与《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不难看出,两者所描述是同一件事。三一真神上帝既没有始也没有终(先天地生);比较“周行而不殆”与“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三一真神上帝(道)当然“可以为天地母”。
上帝的名字,与上帝一样,同样是一个奥秘。只有藉着上帝自己的启示才能得知。在《圣经》中,当上帝在棘荆丛中向摩西显现时,同时宣告了他的名字∶
“上帝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 耶和华你们祖宗的上帝,就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耶和华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这也是我的记念,直到万代。”(出3∶13-14;15)後来,摩西蒙召上西奈山,上帝再次宣告自己的名∶
“耶和华在他面前宣告说∶ 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上帝,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
很明显,老子并不知道亚伯拉罕等外国名字,但是他却正确的用“道”来指称创造天地的主。而且,一个“大”字也好生了得。《易经》中有“大哉乾元”,以大来描述乾元,即天。孙希旦《礼记》集解∶“大者,极至之名。”可见,大,就是至大至刚之乾元,至高至上之天。这一个“大”字,说明了“道”至高无上的地位,与天、乾元相同无异。
老子在给出了“道”与“大”的名与字之後,继续说∶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圣经》中所说的耶和华,就是“自有永有”(“I AM”)的意思。是取法于自我,以我为法的自有永有的自在体。“道法自然”,是说“道”以自己为法的依归。“道法自然”与“自有永有”都是“自在的立法者”。
综合以上“道”的各种特质,可以看出,中国古经中的“道”,乃是万物的创造者,正是《圣经》中的三一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