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越遗孀卜凡雁感谢信及善款处理办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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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支持给个最终结果就可以了。。。

另外cheo和lifesaving这两个default的转捐选项也很恰当。。。如果选择转捐,还是能simple就simple,省些工作量。。个人意见。。
下次见着冒牌的直接喊我
我靠!冒牌的说来就来了:kan::shale::o
 
这一点我们初稿考虑不周,经过#45的修订后是这样的,希望这个考虑是周全的

假设丧葬费用总数是2.8万

如果最后选A的总数是4万,选C的总数是2万,那么我们将从A里面捐出去4万-2.8万=1.2万,家属得到C的全部2万
如果最后选A的总数是2万,选C的总数是3万,那么将从C里面拿出(2.8万 - 2万)= 0.8万,家属得到3万-0.8万 = 2.2万

您的算法怎么看得那么吃力啊。

根据组委会的倡议:

A. 您的捐款将专用于刘越后事的支出,如果此专用款项总额超过所需的实际金额,多余款项将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
C. 专用款项总额超过用于办理刘越后事的实际金额,则将多余款项赠与刘越家人;

上诉两项都是首先用于刘越后事的支出,而余款有不同用处。那么,


如果丧葬费2.8万。最后选A的总数是4万,选C的总数是2万,那么丧葬费用是总捐款中的47%

4万中的53% 余款则将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2万中的53% 余款项将转赠与刘越家人。

***********

如果最后选A的总数是2万,选C的总数是3万,那么丧葬费用是总捐款中的56% 。

2万中的44% 余款则将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3万中的44% 余款项将转赠与刘越家人
 
您的算法怎么看得那么吃力啊。

根据组委会的倡议:

A. 您的捐款将专用于刘越后事的支出,如果此专用款项总额超过所需的实际金额,多余款项将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
C. 专用款项总额超过用于办理刘越后事的实际金额,则将多余款项赠与刘越家人;

上诉两项都是首先用于刘越后事的支出,而余款有不同用处。那么,


如果丧葬费2.8万。最后选A的总数是4万,选C的总数是2万,那么丧葬费用是总捐款中的47%

4万中的53% 余款则将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2万中的53% 余款项将转赠与刘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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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最后选A的总数是2万,选C的总数是3万,那么丧葬费用是总捐款中的56% 。

2万中的44% 余款则将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3万中的44% 余款项将转赠与刘越家人

呵。说实话,我都没看他们那个什么百分比的算法。累不累!~

中国人聪明,再读点书,肯定能把事情搞得特有学问的感觉。:rolleyes:
 
呵。说实话,我都没看他们那个什么百分比的算法。累不累!~

中国人聪明,再读点书,肯定能把事情搞得特有学问的感觉。:rolleyes:
We seem to be very good at making a mountain out of a molehill, but not good at making a molehill out of a mountain, to quote a saying in English. :tx:
 
We seem to be very good at making a mountain out of a molehill, but not good at making a molehill out of a mountain, to quote a saying in English. :tx:

I no speak English. :cool:
 
呵。说实话,我都没看他们那个什么百分比的算法。累不累!~

中国人聪明,再读点书,肯定能把事情搞得特有学问的感觉。:rolleyes:
村长,胡叔讲话,咱正能量吧。。知道您心疼组委会的辛苦。。怎么没见何叔何数学帮忙。。我帮着喊喊@何叔。。
 
村长,胡叔讲话,咱正能量吧。。知道您心疼组委会的辛苦。。怎么没见何叔何数学帮忙。。我帮着喊喊@何叔。。

是滴!

他忙着清bugs。 :D
 
除A、B、C、D选项外,是否应该再加上一项,转捐给刘越在国内的父母,以表慰问。想想二位老人,心里真的非常难受。
 
除A、B、C、D选择项外,是否应该再加上一项,捐给刘越在国内的父母,以表慰问。想想二位老人,心里真的非常难受。

从情理上说,YES;从法规角度说,NO。

不能再节外生枝。
 
您的算法怎么看得那么吃力啊。

根据组委会的倡议:

A. 您的捐款将专用于刘越后事的支出,如果此专用款项总额超过所需的实际金额,多余款项将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
C. 专用款项总额超过用于办理刘越后事的实际金额,则将多余款项赠与刘越家人;

上诉两项都是首先用于刘越后事的支出,而余款有不同用处。那么,


如果丧葬费2.8万。最后选A的总数是4万,选C的总数是2万,那么丧葬费用是总捐款中的47%

4万中的53% 余款则将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2万中的53% 余款项将转赠与刘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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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最后A选的总数是2万,选C的总数是3万,那么丧葬费用是总捐款中的56% 。

2万中的44% 余款则将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3万中的44% 余款项将转赠与刘越家人

也看到这个问题了。 要简单化, 也许可把选项中的 C. 改为 “您的捐款全部捐给刘越及其家人”。这样可以不计算比例了。如A项的款不够全部花费,再从 C 里拿。
 
除A、B、C、D选项外,是否应该再加上一项,转捐给刘越在国内的父母,以表慰问。想想二位老人,心里真的非常难受。
因为刘家接到 的是善款,相信朴女士或委员会事后会对善款的去向给大家大致有个交代。现在的问题是要简单化, 减少工作负荷。
 
也看到这个问题了。 要简单化, 也许可把选项中的 C. 改为 “您的捐款全部捐给刘越及其家人”。这样可以不计算比例了。如A项的款不够全部花费,再从 C 里拿。

Disagree。 This is misleading.

If so, the item C should be named as to support Bu's family future living cost. Then it's nothing to do with Liu Yue's funeral at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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