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越遗孀卜凡雁感谢信及善款处理办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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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Disagree。 This is misleading.

If so, the item C should be named as to support Bu's family future living cost. Then it's nothing to do with Liu Yue's funeral at all.

原来我们设想的C选项就是与丧葬费用无关的,没有考虑到类似CanChn和TIFF的需求。如果增加 E 支持刘越家属的生活,C选项按照您讲的按照比例分配可能就比较严谨了。五个选项应该不算太复杂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前面另一个朋友提的,将C看成与丧葬费用无关,类似她俩的意愿自己分配A/C比例
 
最后编辑:
A. 您的捐款将专用于刘越后事的支出,如果此专用款项总额超过所需的实际金额,多余款项将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
B. 您的捐款将全额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如CHEO Foundation,Lifesaving Society等(请具体注明第三方慈善机构的名称);
C. 专用款项总额超过用于办理刘越后事的实际金额,则将多余款项赠与刘越家人;
D. 其他(请具体说明您的捐款意向,如果技术上我们难以按照您的捐款意愿进行处理,我们会将善款退回给您)。

我的意见是B和C的次序对调一下,因为A和C都涉及“专用款项”,对调之后有个上下文的衔接。改成:

A. 您的捐款将专用于刘越后事的支出,如果此专用款项总额超过所需的实际金额,多余款项将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
B. 专用款项总额超过用于办理刘越后事的实际金额,则将多余款项赠与刘越家人;
C. 您的捐款将全额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如CHEO Foundation,Lifesaving Society等(请具体注明第三方慈善机构的名称);
D. 其他(请具体说明您的捐款意向,如果技术上我们难以按照您的捐款意愿进行处理,我们会将善款退回给您)。

还有,发email给捐款人时应该有个随机的reference number,例如 A1B2-C3D4-E5F6-G7H8,这样可以增加回信的可信度。

总之,支持这个处理方案。
 
没有英文版啦?不上CFC的咋办啊?
 
没有英文版啦?不上CFC的咋办啊?
Andy会翻译英文版,处理办法部分是预稿,定稿后发邮件。
 
我的意见是B和C的次序对调一下,因为A和C都涉及“专用款项”,对调之后有个上下文的衔接。改成:

A. 您的捐款将专用于刘越后事的支出,如果此专用款项总额超过所需的实际金额,多余款项将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
B. 专用款项总额超过用于办理刘越后事的实际金额,则将多余款项赠与刘越家人;
C. 您的捐款将全额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如CHEO Foundation,Lifesaving Society等(请具体注明第三方慈善机构的名称);
D. 其他(请具体说明您的捐款意向,如果技术上我们难以按照您的捐款意愿进行处理,我们会将善款退回给您)。

还有,发email给捐款人时应该有个随机的reference number,例如 A1B2-C3D4-E5F6-G7H8,这样可以增加回信的可信度。

总之,支持这个处理方案。

支持这个方案。另外,应当再明确一点,在计算"刘越后事的支出"时应当首先计算A,不足部分再由B补上,以免万一A项不足以cover"刘越后事的支出"(虽然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很小)的情况出现。
另外,善后小组应当特别对待那些大额捐款人(如$500以上)的意见,特别是那些生活条件并不一定很好的家庭,对于这些捐款人(可能不会太多)的意见应给予特别的尊重。
 
建议 给募捐者发Email感谢信和需要募捐人选择abcd的缘由,否则很突兀。以PayPal或email fund transfer transaction ID为reference number。或书面信件+支票面额、号码为reference。
 
天大的笑话!

(另外,总能节外生枝。)
好心规好心,可一码归一码,不要把简单变复杂!;)
 
最后编辑:
那脑筋动得不是地方。这次,很多人,我是领教了


虽众目睽睽,可REVIN还是没有完全领教。虽好心地想为卜家做点儿什麽,可拖泥带水总有其果。:cool:
 
是不是这么设计选项更简单明确:
A给家属
B转捐
C退钱
没回信的按转捐处理

A部分不足Cover后事费用的,从B支出到Cover后事为止。

转捐按现有的方案,有两个缺省的,其他的看捐款人和网友建议再议。
 
俺觉得, 就这个方案,还会有人出来闹的。

他(们)只是目前还没找好闹事的角度而已 。。。
 
俺觉得, 就这个方案,还会有人出来闹的。

他(们)只是目前还没找好闹事的角度而已 。。。
已经有了,不过还不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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