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的鸢娓》

记得我们又一次在好朋友家聚餐, 也是妙趣无穷。有一位鲁艺的靓女, 戏说自己的从宫中逃出来的,我们平时都叫她侠女。大家也没少喝酒, 都挺开心的。 我还写了一首诗;贴在老八这儿,凑热闹。 

环环备陈酒,光光罗新餐。
洋河两道水,流过七道湾。
深宫舞影动,塞外剑光寒。
侠女今犹在,美人气如兰。
。。。。。。。。。。。。

七个人喝了二瓶洋河大曲。后来,朋友打电话说聚会,我问在哪? 她说:在“七道湾”。 
浏览附件460092
一尘挺能喝酒的吧?
 
酒也可以喝出不同的样子吧? 不是所有的酒里都迂腐吧?  
对,不过总的来说,我不理解酒桌上明明知道对方不能喝酒,还一个劲儿的劝酒,然后变着法儿的挤兑别人的做法...
 
一尘挺能喝酒的吧?
不太能喝,但是很喜欢。 说来奇怪,在中国的时候,我对酒没有太多感觉,但是和好朋友聚会时,觉有酒蛮好的。 最关键的是和谁喝啊,哈哈! 
 
对,不过总的来说,我不理解酒桌上明明知道对方不能喝酒,还一个劲儿的劝酒,然后变着法儿的挤兑别人的做法...
其实酒文化是很有趣的,想象一下啊, 李白和孟浩然见面了,也会饮酒吧。如果一味强求, 就不是喝酒的事了,是有点那个了。。。。。。
说来酒文化有一种古朴的, 有一种世俗的。 酒里边有一种刚烈; 水的外表,火的性格。   
 
其实酒文化是很有趣的,想象一下啊, 李白和孟浩然见面了,也会饮酒吧。如果一味强求, 就不是喝酒的事了,是有点那个了。。。。。。
说来酒文化有一种古朴的, 有一种世俗的。 酒里边有一种刚烈; 水的外表,火的性格。   
觉得喝酒喝到有一种晕的感觉最好了,过去体会不到,后来才觉得,那种有点儿晕乎乎的感觉还是挺好的。
 
不太能喝,但是很喜欢。 说来奇怪,在中国的时候,我对酒没有太多感觉,但是和好朋友聚会时,觉有酒蛮好的。 最关键的是和谁喝啊,哈哈! 
不能喝最好,一杯就晕,那种喝了十瓶啤酒下去还面不改色的太浪费资源了。
 
就是和好朋友在一起开心呗! 就是,总不醉的人也不好哈。 :shy:
我一般都是想晕一下的话,把一瓶smirnoff ice一口气喝下去,过二十分钟,晕劲儿就上来了,大概可以晕个半个小时,走路有些轻飘飘的,挺舒服的一种感觉,然后就过去了。
 
我一般都是想晕一下的话,把一瓶smirnoff ice一口气喝下去,过二十分钟,晕劲儿就上来了,大概可以晕个半个小时,走路有些轻飘飘的,挺舒服的一种感觉,然后就过去了。
拥抱是自我陶醉型的啊!我也有失眠严重的时候, 喝一小杯红酒。 让后晕了,马上去睡。  
 
55
搬家那天,何花将家里的车开出来,拉着弟弟何阳一起来帮瞿陌松搬家。平时何花和瞿陌松一起工作,瞿陌松埋头做事话少也不太和别人说笑,她一直以为瞿陌松就是一个苦哈哈的穷学生,和自己的父母当年一样,初来乍到,在一片全新的土地上建造自己的未来。何花来到加拿大的时候已经11岁,将父母在异国他乡的种种艰辛都看在眼里,尤其是父母英语不好,又没有多少家底,为了能够站稳脚跟,养大三个孩子,只能常年守在一家鸡肉加工厂里上班,站在冷库里工作得久了,很不幸的双双都患上了十分严重的关节炎,一到阴雨天就全身疼痛,苦不堪言。


何花将这一切看在眼里,痛在心里。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何花又特别懂事一些,父母不在家的时候,弟妹家事都靠她操持,她成绩马马虎虎,从高中开始就利用课余时间打零工赚零花钱,她高中毕业了也不打算念大学,直接进入以职业培训为主的BCIT念书,学的是非常实用,非常容易找工作的牙医助理专业。何花平时遇到过一些新移民和大陆来的留学生,莫不是喜欢攀比炫耀,基本上是说不上话的。但是从瞿陌松来超市打工的第一天,何花就注意到了他的不一样,瞿陌松穿着不错,举止有礼,咋一看会觉得是个很有教养的年青人,但是他却没有其他大陆人身上的浮夸和自以为是,他沉默,郁郁寡欢,甚至有些忍辱负重的感觉。何花记得爸爸跟自己说过:找男朋友穷一点不要紧,就是不要找那些没志气的,懒惰的,只要他肯努力工作,有责任心,就是可以交往的对象。何花不知不觉被他吸引着,就像有一个巨大的磁场将她拉到了他的身侧。


今天何花来到瞿陌松的公寓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市中心的好地段,采光极好的豪华公寓,楼下有门卫有游泳池有私家园艺,擦得铮亮的镜子从门厅的地板一直连到天花板,电梯门口摆放着四季常换的鲜花,眼前的一切都是这样的豪华养眼,与自己家那栋埋藏在平民区连排镇屋中捞都捞不出来的老房子相比完全是两个世界。


何阳兴奋地四处打量, 口中不住的啧啧称奇,他直接跑到凉台上去看风景,此时秋高气爽,城市被秋天的色彩点缀得如同童话世界,远山层峦尽染,红叶似火,脚下的街道上秋叶烂漫,如同被镶上了斑斓多彩的花边. 从瞿陌松家的阳台上可以看到著名的笛尔湖,此时湖水上空厚厚堆积的白色水雾已经散尽,湖面一片开阔,如同一面翡翠色的镜子,温暖和煦的阳光温情脉脉地凝望着墨玉般沉静的湖面,在一片灿烂的金黄光晕中,烟汽袅袅似有还无,三艘涂着红漆的木舟无声无息的滑过水面,最后消失在湖边茂密的水草丛后,几只大雁排着人字啁啭着掠过长空,渐飞渐远。


何阳回过头问瞿陌松:“哥,原来你是有钱人啊,住这么好的房子,干嘛要搬到我家地下室去啊,这里多好多敞亮啊,要是我就不搬。”


“家里出了一些事情....”瞿陌松点到为止一脸的苦涩,那种既落寞又无奈的样子,让何花的心无缘无故的下沉,一种莫名的心痛油然而生。何花说不清为什么会喜欢上瞿陌松,她不知道为什么看到瞿陌松孤单的背影会有种怅然若失的心痛。从第一次见到瞿陌松她就看见了他眼中的悲伤,还有深藏在眼底的无望,她该怎样形容瞿陌松的目光呢?看进他的眼睛,哪怕只是匆匆一瞥,何花的视线被北极寒冰一样的凄凉包围,在那黑漆漆的瞳孔尽头何花捕捉到了另外一样东西,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呼唤,何花一个人在夜里的时候总是希望想清楚究竟该如何描述那样的一种感觉,最后她总算找到了那个词:迷惘。


村上春树说:“每一个陷入爱里的人都在找寻遗失的自我的碎片。所以,想到自己的爱人时恋爱中的人会陷入悲伤,这种悲伤就像退回到一个许久未见、充满深情回忆的房间里。”何花忽然发现自己只要不在瞿陌松身边就会有些魂不守舍,她开始越来越习惯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身影,想知道他在做什么,想和他说话,想陪在他身边,想抚平他紧皱的眉头,更想读懂他眼底的悲伤.....


爱情是神秘的,人们说爱情是灵魂与灵魂间的吸引,是灵魂与灵魂间的救赎,是灵魂与灵魂的碰撞,但爱情也终究是神秘而又痛苦的,你无法解释心动的源头,就如同无法解释不合拍的理由,爱情的来去从来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无论一方多么用心,多么真诚,另一方完全可以毫无感觉,毫无怜悯。


“爱情有点像清晨的迷雾,出现在日出前你醒来之时。它只停留那么一小会儿,然后就消失不见了……爱情是一场消散于第一缕现实之光下的迷雾。”查尔斯·布科夫斯基在“地狱之犬”中如是说,现在的何花就沉迷在爱情的迷雾之中。



何花很体贴瞿陌松的难处,她不忍心看到他那么难过,无论是什么原因,她都决定接受他,她的心中充满了温柔的爱意,只要能耐心的陪伴在他身边,在他需要的时候宽慰他,帮助他,照料他就足够了。


瞿陌松的欲言又止没有逃过何花的眼睛,她不喜欢看见他为难,如果他不想说就不说好了,于是何花用力推了推何阳,拿出了当姐姐的权威,说:“你管呢?好了,好了,看也看够了,还不快点儿开始搬东西?”


两部车里装满了东西,一路开到何花家,老远就看见何花的父母搬了两把凳子坐在门廊外,往来路翘首,瞿陌松的到来好像是他们家异常关注的一件大事,他们满脸疑惑的打量着瞿陌松好像这不是一个租户而是未来的女婿,看得瞿陌松心里直发毛。何花不好意思了,连哄带推的让父母先进屋,何花的妈妈临进门还回过头来打量了瞿陌松好几眼。
 
55
搬家那天,何花将家里的车开出来,拉着弟弟何阳一起来帮瞿陌松搬家。平时何花和瞿陌松一起工作,瞿陌松埋头做事话少也不太和别人说笑,她一直以为瞿陌松就是一个苦哈哈的穷学生,和自己的父母当年一样,初来乍到,在一片全新的土地上建造自己的未来。何花来到加拿大的时候已经11岁,将父母在异国他乡的种种艰辛都看在眼里,尤其是父母英语不好,又没有多少家底,为了能够站稳脚跟,养大三个孩子,只能常年守在一家鸡肉加工厂里上班,站在冷库里工作得久了,很不幸的双双都患上了十分严重的关节炎,一到阴雨天就全身疼痛,苦不堪言。


何花将这一切看在眼里,痛在心里。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何花又特别懂事一些,父母不在家的时候,弟妹家事都靠她操持,她成绩马马虎虎,从高中开始就利用课余时间打零工赚零花钱,她高中毕业了也不打算念大学,直接进入以职业培训为主的BCIT念书,学的是非常实用,非常容易找工作的牙医助理专业。何花平时遇到过一些新移民和大陆来的留学生,莫不是喜欢攀比炫耀,基本上是说不上话的。但是从瞿陌松来超市打工的第一天,何花就注意到了他的不一样,瞿陌松穿着不错,举止有礼,咋一看会觉得是个很有教养的年青人,但是他却没有其他大陆人身上的浮夸和自以为是,他沉默,郁郁寡欢,甚至有些忍辱负重的感觉。何花记得爸爸跟自己说过:找男朋友穷一点不要紧,就是不要找那些没志气的,懒惰的,只要他肯努力工作,有责任心,就是可以交往的对象。何花不知不觉被他吸引着,就像有一个巨大的磁场将她拉到了他的身侧。


今天何花来到瞿陌松的公寓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市中心的好地段,采光极好的豪华公寓,楼下有门卫有游泳池有私家园艺,擦得铮亮的镜子从门厅的地板一直连到天花板,电梯门口摆放着四季常换的鲜花,眼前的一切都是这样的豪华养眼,与自己家那栋埋藏在平民区连排镇屋中捞都捞不出来的老房子相比完全是两个世界。


何阳兴奋地四处打量, 口中不住的啧啧称奇,他直接跑到凉台上去看风景,此时秋高气爽,城市被秋天的色彩点缀得如同童话世界,远山层峦尽染,红叶似火,脚下的街道上秋叶烂漫,如同被镶上了斑斓多彩的花边. 从瞿陌松家的阳台上可以看到著名的笛尔湖,此时湖水上空厚厚堆积的白色水雾已经散尽,湖面一片开阔,如同一面翡翠色的镜子,温暖和煦的阳光温情脉脉地凝望着墨玉般沉静的湖面,在一片灿烂的金黄光晕中,烟汽袅袅似有还无,三艘涂着红漆的木舟无声无息的滑过水面,最后消失在湖边茂密的水草丛后,几只大雁排着人字啁啭着掠过长空,渐飞渐远。


何阳回过头问瞿陌松:“哥,原来你是有钱人啊,住这么好的房子,干嘛要搬到我家地下室去啊,这里多好多敞亮啊,要是我就不搬。”


“家里出了一些事情....”瞿陌松点到为止一脸的苦涩,那种既落寞又无奈的样子,让何花的心无缘无故的下沉,一种莫名的心痛油然而生。何花说不清为什么会喜欢上瞿陌松,她不知道为什么看到瞿陌松孤单的背影会有种怅然若失的心痛。从第一次见到瞿陌松她就看见了他眼中的悲伤,还有深藏在眼底的无望,她该怎样形容瞿陌松的目光呢?看进他的眼睛,哪怕只是匆匆一瞥,何花的视线被北极寒冰一样的凄凉包围,在那黑漆漆的瞳孔尽头何花捕捉到了另外一样东西,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呼唤,何花一个人在夜里的时候总是希望想清楚究竟该如何描述那样的一种感觉,最后她总算找到了那个词:迷惘。


村上春树说:“每一个陷入爱里的人都在找寻遗失的自我的碎片。所以,想到自己的爱人时恋爱中的人会陷入悲伤,这种悲伤就像退回到一个许久未见、充满深情回忆的房间里。”何花忽然发现自己只要不在瞿陌松身边就会有些魂不守舍,她开始越来越习惯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身影,想知道他在做什么,想和他说话,想陪在他身边,想抚平他紧皱的眉头,更想读懂他眼底的悲伤.....


爱情是神秘的,人们说爱情是灵魂与灵魂间的吸引,是灵魂与灵魂间的救赎,是灵魂与灵魂的碰撞,但爱情也终究是神秘而又痛苦的,你无法解释心动的源头,就如同无法解释不合拍的理由,爱情的来去从来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无论一方多么用心,多么真诚,另一方完全可以毫无感觉,毫无怜悯。


“爱情有点像清晨的迷雾,出现在日出前你醒来之时。它只停留那么一小会儿,然后就消失不见了……爱情是一场消散于第一缕现实之光下的迷雾。”查尔斯·布科夫斯基在“地狱之犬”中如是说,现在的何花就沉迷在爱情的迷雾之中。



何花很体贴瞿陌松的难处,她不忍心看到他那么难过,无论是什么原因,她都决定接受他,她的心中充满了温柔的爱意,只要能耐心的陪伴在他身边,在他需要的时候宽慰他,帮助他,照料他就足够了。


瞿陌松的欲言又止没有逃过何花的眼睛,她不喜欢看见他为难,如果他不想说就不说好了,于是何花用力推了推何阳,拿出了当姐姐的权威,说:“你管呢?好了,好了,看也看够了,还不快点儿开始搬东西?”


两部车里装满了东西,一路开到何花家,老远就看见何花的父母搬了两把凳子坐在门廊外,往来路翘首,瞿陌松的到来好像是他们家异常关注的一件大事,他们满脸疑惑的打量着瞿陌松好像这不是一个租户而是未来的女婿,看得瞿陌松心里直发毛。何花不好意思了,连哄带推的让父母先进屋,何花的妈妈临进门还回过头来打量了瞿陌松好几眼。
很善良体贴温柔的何花姑娘,真的比艾媛媛强了许多。
一开始人们总是被外表的美吸引住,但是到最后才会发现,真正吸引人的,其实是内在的美。

看《her》这部片子的时候我在想,一个操作系统,它不是美丽的,它甚至只是一台机器软件,但是我想很多人都会像里面的男主一样爱上这个操作系统,因为它不光了解你,理解你,而且还有感情。爱的最重要的本质,其实是感情。

只是怕瞿陌松可能还未必能体会到这些。
 
很善良体贴温柔的何花姑娘,真的比艾媛媛强了许多。
一开始人们总是被外表的美吸引住,但是到最后才会发现,真正吸引人的,其实是内在的美。

看《her》这部片子的时候我在想,一个操作系统,它不是美丽的,它甚至只是一台机器软件,但是我想很多人都会像里面的男主一样爱上这个操作系统,因为它不光了解你,理解你,而且还有感情。爱的最重要的本质,其实是感情。

只是怕瞿陌松可能还未必能体会到这些。
对啊,错过才知道珍惜吧,瞿陌松也在迷雾中...
不过爱情也是不可解的,不是你对TA好就可以的,还是有很多不可解释的东西在里面。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