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支持新的入籍法


而且拿TN签证在美国工作是非常正当的理由,再NC的官员也不能拿这说事。
同意你的上一贴,估计是上次撤侨惹出的事。当时老百姓就有很大意见。而且好多人是拿他国护照入的他国境,出事了,反过来找加拿大。
 
简单说就是双重国籍加拿大人,长期在海外,没有在加拿大居住的意愿,可以除籍。

我们华人一旦入加籍,即失去中国国籍,为单一国籍人士,不论你住哪里,美国绿卡中国绿卡,都不受影响,踏踏实实做加拿大人,网上吓唬悠,用云山雾罩说辞,想把华人拉进来一起搅混水。这些受影响的就是像几年前黎巴嫩撤侨事件中,那些入了加拿大籍,保留黎巴嫩籍,回黎巴嫩过余生,出了动乱让加拿大派船接。有了这个法案,以后加拿大就不用接了。

在美国拿绿卡,还不是美国人,加拿大没办法给你除籍,安心啦。在美国归化了,拿了美国护照,可能有影响,看移民部是不是斯认为你没有回加拿大居住意愿。可是拿了美国护照,加拿大国籍算神马,扔了不可惜。
:zhichi::good:
 
新《入籍法》Bill C24的建议书将加人分为四等人,分别是
最高等的土生单一国籍人士
第二等的单一国籍移民
第三等的土生双重国籍人士
最下等的双重国籍移民
黑PC的人无底限啊!
六年内住满四年才能入籍是分人等么?
平时不在加拿大交一分钱税住海外,战争一来要求撤离,用加拿大的钱,真是活雷锋。
 
黑PC的人无底限啊!
六年内住满四年才能入籍是分人等么?
平时不在加拿大交一分钱税住海外,战争一来要求撤离,用加拿大的钱,真是活雷锋。

俺的理解是,你如果拿加拿大护照以加拿大公民身份进入他国,需要的时候,找加拿大使馆/政府寻求帮助,无可厚非。
但是你拿着黎巴嫩的护照以黎巴嫩公民进入他国,出事了,赶紧翻出加拿大护照,找加拿大政府,就有些扯淡了
 
黑PC的人无底限啊!
六年内住满四年才能入籍是分人等么?
平时不在加拿大交一分钱税住海外,战争一来要求撤离,用加拿大的钱,真是活雷锋。
想起了上次黎巴嫩突然出现的4万加拿大人,要求加拿大政府派飞机接他们回加拿大躲避战乱的事。真是太无耻了!这样的人,就应该踢出加拿大。移民局终于长了点心眼,采取行动处理这种人了。矫枉过正是有可能的,一刀切也有可能出现,任何一种政策都会有些倒霉蛋做出牺牲。
 
平时不在加拿大交一分钱税住海外,战争一来要求撤离,用加拿大的钱,真是活雷锋。
好像有道理哈,不过如果是加拿大出生的,长期住海外,“平时不在加拿大交一分钱税住海外,战争一来要求撤离,用加拿大的钱”咋说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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