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即使没有你的initial,有你的实际行动'搬进去住了',这合同就有效。可是这种情况根本不会发生,这样的假设没有意义。合同一方多少人有signature,而一方只有别人所谓的initial,这样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平等吗。
这样的试一试,你无聊的时候,那天拿个渥太华的地图来,问老太太是否可以帮忙,哪些地方有好玩的好吃的好喝的,哦,每个地方问详细一点。我明天把
我试着和她交流,但是我说什么她都不感兴趣。
可是合同的有效与否不是看我是否搬进去呀。如果说合同上有显示公平的地方,我仍然需要履行合同吗?即使这里租房的现状是这样,可是最重要的条款,她当时并未解释给我听,在我签好其他条款后,她也并未指出我这条没有签,更何况在这一条上我们的理解存在巨大分歧,如果我当时有看到或者她专门指出给我看,我是不会这么轻易接受这份合同的。此外,我没有合同副本,只有她有,昨天她说这有什么区别,我说这个区别非常大。因为我没有副本,我不可能记住合同上的每一个条款呀,如果我有,我在头脑清醒的时候再仔细看这份合同,我第一天就会指出来我对合同内容存在异议。嘿嘿,即使没有你的initial,有你的实际行动'搬进去住了',这合同就有效。
你认为,别人应该把租房当成'家庭旅馆'啊。在这里很少有答应'租4个月的'的房东,基本上是一年的合同。能够有答应'租半年'的都少见。
另外请别纠缠是'4个月',住进一个月,再加一个月的通知'要搬走',4-2=2,你们只有'2个月'分歧。况且,哪个房东是两个月两个月的出租房屋啊?
建议你有可能的话,多与老太太'沟通,交流,对话'。这里一对一的英语口语教学,有的价格是一小时上百块呢。
忘了,最低温度那也应该是在寒冬,跟现在这个天气不搭界吧
我明白这个道理。冒名是我有一条条款并没有签,她当时没有告知我这一条,而我也没有看见,所以并没有签名。今天她自己擅作主张签上我的名字。笔迹一看就知道了啊。可以去验笔迹的呀。
降温了?记得是22度的来着。Ottawa is 20C (68F) from 6:00 a.m. to 11 p.m., and 16.7C (62F) from 11:00 p.m. to 6:00 a.m., year round, under Ottawa Apartment Heat By-law #201-89. If your apartment is too cold in Ottawa, the number to call is (613) 311.
http://www.ontariotenants.ca/law/law.phtml
不过她租的不是apartment.
但是这条直接和房租有关系,而不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我无法接受在我当时并没有被告知并且在未签字的情况下交四个月的房租。
此外,除了initial, 她当时并未让我在其他地方签名呀。那我的签名究竟在哪里?
我自己签的都是一条一条的,而她的签名在最后。上面有一个student tenant,她在边上写上了我的名字,可是这个非但不是我的签名,也没有我本人的意志在里面,她甚至没有告诉我。这样的合同双方根本不对等。而她说本来就是不公平的,房子是她的,我住在她这里,当然不平等。我付了房租,我起码的权利还是有的呀。想想没有要副本是最大的错误。一式两份都没有。
我逐条签了,但是最后一条我并没有签呀。
可是边上的签名呢?我并没有签最后一条而她今天自作主张签了我的名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