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调整税务上的不公平定义为优惠,补贴,我就无话可说了,打倒单收入家庭!打倒不劳而获!打倒何夫人们!![]()
税法讨论本来就是屁股决定脑袋的事,公平不公平看你坐在哪里,难道只有按家庭为单位才是公平正义,其他安排就是不公平不正义?公平只是你个人意见。
我的重点是:屁股决定脑袋天经地义,就应该支持对自己有利的事,反对不利的事。支持或是反对和个人道德无关。
自己真正坐在哪里倒是需要搞清楚的。我的问题是:如果10+0的政府工有可能为此下岗,他应该支持这项公平的提议吗?如果是你,你双手支持这种可能自己下岗的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