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有关控告与纠纷的处理原则

我记得比较清楚,所以就没去查证,如果你不承认说过,那我自然回去查,错了自然道歉。这是讨论时可能出现的,我觉得还谈不到讨论有无意义的高度。

不好意思我想我是有点累了。以后再聊吧。有空时我会把柴玲几封信中的自相矛盾的地方整理一下供参考。
 
不好意思我想我是有点累了。以后再聊吧。有空时我会把柴玲几封信中的自相矛盾的地方整理一下供参考。
累了就休息吧,只是希望你最后一句话不是空话。
 
如果你好好看柴玲的几封信,还包括她引出此事的哪封"饶恕"信,你会发现她自己也不知道在控告什么和为什么控告。这是说,即使我们假定她说的版本为真(其实她的版本自相矛盾之处很多,经不起推敲。这以后再说。)

1) 如果是强奸,这事按她自己的"饶恕"信,她已经饶恕。
2) 如果是不悔改,在灵魂思想层面这事她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论断。在事实层面,她没有任何远在信主后再犯的证据。
3) 她唯一可以站得脚的指控是远没有"公开忏悔"(她是以诉求的形式提出这个控告的),但圣经并不要求"公开忏悔"。
这话应该给大苹果Greatapple妹妹说说。
 
聖徒們中間處理糾紛的原則
http://www.ccbiblestudy.org/Topics/77Study/77CT127.htm

【問】 林前六章1至8節說,弟兄們不可在不信主的人前彼此告狀。但是行傳二十五章11節,卻有保羅上告於該撒的記載。所以有人引用此節,教導信徒可以告信徒。兩處的教導是否互相抵觸?甚麼是聖經教訓的真義?

【答】

一: 林前六章的教訓

(一)聖徒中間彼此相爭的事,應該由聖徒來審斷:「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麼…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林前六1)。

(二)應該由教會中的智慧人(即活在靈裏,明白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之人)審斷:「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麼」(林前六5)。

(三)審斷的目的,是為著挽回弟兄,不至於落在不義的裏面,好叫彼此都可以承受神的國:「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林前六9)。「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太十八15)。

(四)審斷的原則,是根據主耶穌的教訓:「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十八15~17)。註:「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這是為要喚起他良心的感覺,使他悔改蒙恩,不是要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參照林後二1~8)。

(五)被得罪的弟兄該有的態度和精神:「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林前六7)。「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要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耶穌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太十八21~22)。

(六)得罪人的弟兄該有的態度和精神:「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監裏)出來」(太五23~26)。「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不要自欺」(林前六8~9)。「撒該站著,對主說,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路十九8)。「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罷,將來我必還清」(太十八2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不義」(約壹一9)。

(七)審斷的精神:依照律法憐憫人的本意(利二十五35~42),即主耶穌無限寬恕人,和憐憫的心腸(太十八21~35;約十三1),體會主耶穌臨別之前賜給我們的一條新命令「彼此相愛」(約34~35,十五17),以及隨從恩膏的教訓,活出弟兄相愛的生活(約壹二27,三11~20,23,四7~21);另一面也要顧到「神的國…只在乎公義」(羅十四17),要挽回弟兄,使他離開不義,而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19,22)。

(八)要顧到主賜給我們的尊貴身分:「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麼;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何況今生的事呢。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麼。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林前六2~5)。

聖經的話已經夠清楚了。為著將來與主同作王,一同顯現在榮耀裏,審判世界,審判墮落的天使,聖徒們不該自甘喪失尊貴的身分,先淪落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的地位;那是羞辱主的名,也虧缺了神的榮耀。總而言之,為要保持正常的基督徒身分,信徒的生活,處世待人,應該遵照林前六章的原則纔是正確的路。

二: 保羅上告於該撒的案件

此案件之性質和內容,跟林前六章所說的情況截然不同,不可引用作聖徒們可以彼此告狀,且告到不義之人面前的依據。我們若詳細讀使徒行傳第二十三章至二十八章的記載,即可一目瞭然,不容置疑。

(一)保羅是蒙了主的指示而作的:「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罷,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二十三11)。

(二)此案件中,保羅是被告,不是原告:「便查知他被告,是因他們律法的辯論,並沒有甚麼該死該綁的罪名」(徒二十三29)。「過了五天大祭司亞拿尼亞,和一個辯士帖土羅,下來,向巡撫控告保羅」(徒二十四1)。「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向他控告保羅」(徒二十五2)。

(三)保羅的原告是猶太教徒,不是基督徒,所以不是信徒們彼此告狀。

(四)保羅後來上訴於該撒,是為要脫離猶太人加害他的祕謀,是想要保護自己性命的權宜措施,並非控告弟兄,定罪別人;因為保羅知道,他若被送回在耶路撒冷受審,勢必被埋伏在路上的猶太教徒殺害(參照徒二十三12~16,二十五1~3),因此當非斯都問保羅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裏聽我審斷這事麼」(徒二十五9)。這時保羅別無選擇,只好說,「我要上告於該撒」(徒二十五11)。正如,後來被護送到羅馬之後,對猶太人的首領所說的,「他們審問了我,就願意釋放我,因為在我身上,並沒有該死的罪。無奈猶太人不服,我不得已,只好上告於該撒;並非有甚麼事,要控告我本國的百姓」(徒二十八18~19)。當看完了這些經節之後,人人都應該非常清楚,保羅是上訴保命,是自救,並非控告弟兄;我們絕對不可為自欺又欺人,誤用經節,作為控告信徒的憑藉,把非法的事,粉飾企圖合法化,既誤己又誤導別人。

三: 結論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我們引用聖經,切忌斷章取義,更不可惡用聖經,掩飾自己錯誤的行為,或誤導別人。若有人將不該教導的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教會),這些人的口總要堵住(多一11)。

保羅說,「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林後四1~2)。人若想引用保羅的話,就得有保羅的靈,清潔的心志,和無虧的良心。若有人引用,「保羅也曾經上告於該撒」,作為藉口,把弟兄告到不義的人面前去求審,或是教導人如此作,乃是與保羅所傳給我們的不同,這人應當被咒詛(加一8~9),因為他這樣說,不但是對保羅公然的侮辱,並且也是謬講神的道理。

謬講神的道理,一則誤導信徒,再則使信徒和世人誤解了神的心和作為,因此是一件得罪神且羞辱神名的事。切莫以為誤導信徒是小事;不!它乃是非常重大且嚴肅的事。主說,「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裏」(太十八6)。至於使人誤會神,羞辱神名的,不祇違犯了十誡中的第三誡,神必不以他為無罪(出二十二7);甚至像摩西這樣,是神的大僕人,尚且,只因有一次被以色列百姓惹動他的靈;他用嘴說了急躁的話。讓以色列人誤會了神的心意,他竟因此不得進入迦南地(參照民二十2~13;詩一百零七32~33),我們豈可等閒視之。

感謝主耶穌,「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五十三7)。祂受冤屈,並不上告於該撒。祂寧願,「不要照我的意思,只照你(父神)的意思」(太二十六39);且在十字架上臨死之前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二十三34)。我們的主,如此成就了救恩。祂的美麗生命活在聖徒裏面,在凡事上教導我們。我想,這纔是林前六章的靈,也是聖經正確的正意。這樣的解釋,就是保羅所說的,「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 黃共明《讀經拾遺》

这个文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不存在了,不知道什么原因。很多时候,当我们回想往事的时候,才发现我们的局限性和盲点总是存在,在神面前,永远是小孩子。可是我们却总是试图对很多事情找到结论,像研究科学一样。
 
因信称义的问题圣经从旧约到新约都很明确。这里就不引用经文,而是径直简单作答了。以后有时间再补。

简单而言,我们因信可以称义是因为我们一切罪的根源就是"不信"。"信"是矫正"不信"的唯一方式,对不对?

这里的"信"有其特定的内涵:,即,一是相信有神,二是相信神爱世人、祝福寻求他的人(希伯来书11:6) 。

主基督告诉我们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使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这句话,一是告诉我们"信"是得救的途径,二是告诉我们"信"的内涵就是信神爱世人、要将永生赐给一切愿意相信神爱世人,以至于将自己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的人。
单凭这一句经文并没有说明,这里的“信”是一种什么样的“信”。是亚伯拉罕的”信“,还是魔鬼撒旦的”信“,还是”因饼得饱“的”信“,还是 ... ... (圣经里还有许多不同的信的具体例子,巴力的”信“, 等等) 。(当然作者约翰肯定清楚这个信的内涵,因为他是属灵人)
像三位一体一样,”因信称义“都不是引用几句经文能说清楚的。也不是那些没有亚伯拉罕的”信“的人能从灵里体会到的
 
最后编辑:
"基督的教会已经落在昔日预言的危机之中。我们互相吹捧、自我恭维,欢乐地齐声高唱:“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诚然,今天教会几乎没有什么缺乏,但偏偏就缺少了最重要的一样,就是没有向主耶稣基督的父、我们的神,呈上真诚、圣洁的奉献和敬拜。"

这个跟我在教会的感受差异很大,教会是有各种问题,但它是神的家,基督的身体,每一位信徒,都有责任建立好神的家,不是拆毁。不知你去那间教会?我们不必回避问题,可以建设性讨论,如何?
看过陶恕的书,感觉自己真的是缺少了最重要的一样,就是没有向主耶稣基督的父、我们的神,呈上真诚、圣洁的奉献和敬拜。
希望能认识教会中这样的基督徒。怎么才能判断(不是论断)哪些是这样的弟兄姐妹呢?犹大跟主3年多,主从一开始就知道他不信,可是那12个门徒应该是没人认出他来,说明犹大隐藏的很深吗?还是主让他们熟视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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